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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文中笔者简要分析了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的发展历程及深入发展时遇到的困难,并提出了相关解决措施。
关键词:企业年金 历程 基本养老制度
企业年金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前提下,企业和员工之间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建立的一系列符合企业自身经济实力和状况的补充性养老金制度,就是为员工所提供的一项退休保障,减缓员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的压力。企业年金的实施是对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属于我国正在完善的城镇企业职工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中的“第二支柱”。
一、我国企业年金制度发展历程
我国企业年金的发展大概经历了20个年头,可以简单的分为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阶段、企业年金试点阶段以及企业年金阶段三个阶段。
1.企业补充养老保险阶段。在我国企业年金最早可以追溯到1991年6月26日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该决定的颁布是我国第一次明确提出“国家提倡、鼓励企业实行补充养老保险”。同时也标志着作为我国养老保险体系中的“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制度正式启动。企业年金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是1994年颁布的《劳动法》,明确提出将补充养老保险纳入《劳动法》内。
1995年3月17日,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规定,国家“鼓励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由企业和个人选择经办机构”。1995年12月29日劳动部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1997年7月15日,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更是提出,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大力发展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2.企业年金试点阶段。2000年12月25日,在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中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正式更名为“企业年金”,并提出“有条件的企业可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试点由辽宁省率先实施,随后深圳、上海、淄博三地相继推出对企业年金的优惠税收政策。
2001年,国务院《关于同意的批复》提出,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需具备3个条件:一是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二是生产经营稳定,经济效益较好;三是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同时,提出“大型企业、行业可以自办企业年金,鼓励企业委托有关机构经办企业年金”。
3.企业年金阶段。2004年1月6日,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企业年金试行办法》。2004年2月23日,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以联合规章的形式发布了《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这两个试行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开始全面推行企业年金制度。之后,劳动部又单独或会同其他相关部委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针对企业年金运营的具体操作管理办法和规定。2011年2月23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发布了新修订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2013年12月6日,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实施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将推动企业年金步入发展快车道。
二、我国企业年金发展面临的困难
当下我国企业年金发展所面临的困难有多方面的,主要困难集中在三个点,其一发展较预期相对滞后,很多企业并没有根据规定建立企业年金,也包括相对大的集团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基金积累规模小;其二则是投资收益问题,目下投资运营效率较低,资金投资收益率达不到理想状态;其三是发展结构不均衡,区域差异、行业差异、国企民企和外资所有制的差异、员工个人经济状况及积极性的差异。在我国东部沿海省份企业年金发展速度明显高于中西部内陆省份,特定行业企业年金的发展优势也要强于其他行业。经济效益较好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和外资企业与民营企业和其他所有制企业相比,在参保员工数量及缴费能力上都高出许多,外资企业与民营企业和其他所有制企业有经济实力参与企业年金的就业人员多为企业高管和企业核心优秀员工。
造成我国企业年金发展困难的原因,主要体现在企业负担重,大多数企业有心无力。20%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率极大地压缩了不少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建立企业年金的能力和意愿,限制了企业年金发展的空间。
三、我国企业年金发展的应对措施
我国正在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顶层设计。一系列的改革方案及各项措施会相继公布,尤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制度改革、城镇职工基础养老金实现全国统筹、适时适当降低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在内的社会保险费率,将给企业年金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1.不断宣传,提升重视程度。中小企业员工普遍存在于一些传统林业、畜牧业、渔业、工业、批发零售业、建筑业、餐饮业、服务业等行业。对于企业年金的政策的内容企业经营者也知之甚少,更何况从业者,特别是一直落后的中西部内陆地区,中小企业建立企业年金的比例少之又少。建议加大媒体宣传力度,一方面,企业员工思想观念要发生改变,让员工意識到,建立企业年金并没有降低当期的生活质量,而是将自己的养老保障资金交由专业的受托人、投资管理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四大管理人共同保管运营,保证企业年金基金保值增值。另一方面,让企业领导真切地体会到建立企业年金能够给企业良好的效益。随着社会的发展,员工往往会更加关注长远的利益,企业发展中招聘人才、留住人才不仅要依靠当期的福利待遇,更主要的是要有为员工的长远利益考虑的激励机制。
2.加强政策支持,减轻企业及职工的经济负担。一方面,完善企业年金立法。目前,关于企业年金方面的法规主要有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出台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基本上都是围绕着大企业所设计的,对于中小企业的指导有限。建议针对大型、中型、中小型企业建立不同的企业年金准入条件,不应该搞“一刀切”。另一方面,给予企业税收优惠方面的政策。2013年12月6日,《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出台,明确了企业年金缴纳个人所得税的EET模式。所谓EET模式是指对企业和职工向企业年金计划的缴费以及企业年金计划的投资收益给予免税待遇,但对退休职工从企业年金计划中领取的养老金要进行征税。
中小企业应当抓住当前的税收优惠政策的机遇,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年金企业缴费部分5%税前列支、税收递延(EET),在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可以保障员工的退休生活水平。
3.扩大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渠道。中小企业年金基金规模较小,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渠道狭窄。企业年金基金首要目标是保值,在保值的基础上达到增值的目的。目前,我国资本市场不成熟,投资渠道有限,品种较少,投资收益欠佳,风险控制较差,致使企业年金基金投资受限。
近年来,我国企业年金的基金整体规模不断扩大。我国企业年金基金规模从2008年的1911亿元,增加到2013年底的6000亿元。但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运营业绩表现不佳,2008年、2011年实现了负增长,2012年之后虽实现了正增长,但是增幅不及2007年。
建议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为中小企业年金基金提供个性化、规范化、多元化的服务,从而保证企业年金基金的保值与增值。
表1 企业年金业绩统计表
年份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企业年金增长率(%) 40.9 -1.93 7.78 3.41 -0.76 5.68 3.67
4.激励中小企业加入中小企业集合年金计划。中小企业集合年金计划模式分为前端集合模式和后端集合模式。前端集合模式是将多个中小企业的年金计划交给同一计划受托人进行统一管理,计划受托人将全权代表委托人进行年金基金的管理与投资;后端集合模式是将不同企业年金计划受托人管理的企业年金基金交给同一个投资管理人进行投资运作。中小企业集合年金计划模式的优势体现在:规模经济效益明显、企业年金基金营运成本降低、投资渠道有所拓展、投资运作安全透明等。中小企业加入集合年金计划模式将会有助于企业降低成本,监管透明,还可以达到分散风险的目的。
关键词:企业年金 历程 基本养老制度
企业年金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前提下,企业和员工之间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建立的一系列符合企业自身经济实力和状况的补充性养老金制度,就是为员工所提供的一项退休保障,减缓员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的压力。企业年金的实施是对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属于我国正在完善的城镇企业职工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中的“第二支柱”。
一、我国企业年金制度发展历程
我国企业年金的发展大概经历了20个年头,可以简单的分为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阶段、企业年金试点阶段以及企业年金阶段三个阶段。
1.企业补充养老保险阶段。在我国企业年金最早可以追溯到1991年6月26日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该决定的颁布是我国第一次明确提出“国家提倡、鼓励企业实行补充养老保险”。同时也标志着作为我国养老保险体系中的“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制度正式启动。企业年金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是1994年颁布的《劳动法》,明确提出将补充养老保险纳入《劳动法》内。
1995年3月17日,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规定,国家“鼓励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由企业和个人选择经办机构”。1995年12月29日劳动部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1997年7月15日,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更是提出,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大力发展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2.企业年金试点阶段。2000年12月25日,在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中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正式更名为“企业年金”,并提出“有条件的企业可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试点由辽宁省率先实施,随后深圳、上海、淄博三地相继推出对企业年金的优惠税收政策。
2001年,国务院《关于同意的批复》提出,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需具备3个条件:一是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二是生产经营稳定,经济效益较好;三是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同时,提出“大型企业、行业可以自办企业年金,鼓励企业委托有关机构经办企业年金”。
3.企业年金阶段。2004年1月6日,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企业年金试行办法》。2004年2月23日,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以联合规章的形式发布了《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这两个试行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开始全面推行企业年金制度。之后,劳动部又单独或会同其他相关部委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针对企业年金运营的具体操作管理办法和规定。2011年2月23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发布了新修订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2013年12月6日,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实施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将推动企业年金步入发展快车道。
二、我国企业年金发展面临的困难
当下我国企业年金发展所面临的困难有多方面的,主要困难集中在三个点,其一发展较预期相对滞后,很多企业并没有根据规定建立企业年金,也包括相对大的集团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基金积累规模小;其二则是投资收益问题,目下投资运营效率较低,资金投资收益率达不到理想状态;其三是发展结构不均衡,区域差异、行业差异、国企民企和外资所有制的差异、员工个人经济状况及积极性的差异。在我国东部沿海省份企业年金发展速度明显高于中西部内陆省份,特定行业企业年金的发展优势也要强于其他行业。经济效益较好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和外资企业与民营企业和其他所有制企业相比,在参保员工数量及缴费能力上都高出许多,外资企业与民营企业和其他所有制企业有经济实力参与企业年金的就业人员多为企业高管和企业核心优秀员工。
造成我国企业年金发展困难的原因,主要体现在企业负担重,大多数企业有心无力。20%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率极大地压缩了不少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建立企业年金的能力和意愿,限制了企业年金发展的空间。
三、我国企业年金发展的应对措施
我国正在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顶层设计。一系列的改革方案及各项措施会相继公布,尤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制度改革、城镇职工基础养老金实现全国统筹、适时适当降低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在内的社会保险费率,将给企业年金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1.不断宣传,提升重视程度。中小企业员工普遍存在于一些传统林业、畜牧业、渔业、工业、批发零售业、建筑业、餐饮业、服务业等行业。对于企业年金的政策的内容企业经营者也知之甚少,更何况从业者,特别是一直落后的中西部内陆地区,中小企业建立企业年金的比例少之又少。建议加大媒体宣传力度,一方面,企业员工思想观念要发生改变,让员工意識到,建立企业年金并没有降低当期的生活质量,而是将自己的养老保障资金交由专业的受托人、投资管理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四大管理人共同保管运营,保证企业年金基金保值增值。另一方面,让企业领导真切地体会到建立企业年金能够给企业良好的效益。随着社会的发展,员工往往会更加关注长远的利益,企业发展中招聘人才、留住人才不仅要依靠当期的福利待遇,更主要的是要有为员工的长远利益考虑的激励机制。
2.加强政策支持,减轻企业及职工的经济负担。一方面,完善企业年金立法。目前,关于企业年金方面的法规主要有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出台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基本上都是围绕着大企业所设计的,对于中小企业的指导有限。建议针对大型、中型、中小型企业建立不同的企业年金准入条件,不应该搞“一刀切”。另一方面,给予企业税收优惠方面的政策。2013年12月6日,《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出台,明确了企业年金缴纳个人所得税的EET模式。所谓EET模式是指对企业和职工向企业年金计划的缴费以及企业年金计划的投资收益给予免税待遇,但对退休职工从企业年金计划中领取的养老金要进行征税。
中小企业应当抓住当前的税收优惠政策的机遇,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年金企业缴费部分5%税前列支、税收递延(EET),在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可以保障员工的退休生活水平。
3.扩大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渠道。中小企业年金基金规模较小,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渠道狭窄。企业年金基金首要目标是保值,在保值的基础上达到增值的目的。目前,我国资本市场不成熟,投资渠道有限,品种较少,投资收益欠佳,风险控制较差,致使企业年金基金投资受限。
近年来,我国企业年金的基金整体规模不断扩大。我国企业年金基金规模从2008年的1911亿元,增加到2013年底的6000亿元。但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运营业绩表现不佳,2008年、2011年实现了负增长,2012年之后虽实现了正增长,但是增幅不及2007年。
建议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为中小企业年金基金提供个性化、规范化、多元化的服务,从而保证企业年金基金的保值与增值。
表1 企业年金业绩统计表
年份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企业年金增长率(%) 40.9 -1.93 7.78 3.41 -0.76 5.68 3.67
4.激励中小企业加入中小企业集合年金计划。中小企业集合年金计划模式分为前端集合模式和后端集合模式。前端集合模式是将多个中小企业的年金计划交给同一计划受托人进行统一管理,计划受托人将全权代表委托人进行年金基金的管理与投资;后端集合模式是将不同企业年金计划受托人管理的企业年金基金交给同一个投资管理人进行投资运作。中小企业集合年金计划模式的优势体现在:规模经济效益明显、企业年金基金营运成本降低、投资渠道有所拓展、投资运作安全透明等。中小企业加入集合年金计划模式将会有助于企业降低成本,监管透明,还可以达到分散风险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