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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通过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对指导和规范地方政府改革等重要文件的学习,分析了地方政府职能的现状极其问题,提出了解决地方政府职能转变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地方政府职能 简政放权 政府改革
2013年11月11号李克强总理在《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地方机构改革》的电话会议上指出,“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是党和国家改革开放事业大局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转变职能,把该放的权放下去、放到位,激发市场活力、需求潜力和发展的内生动力,可以有力推动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促进以开放带动改革。把中央的相关权力放给地方,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可以提高经济运行效率。”政府改革的主要目的也就是进一步理顺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更好地发挥市场、社会的作用,更好地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在推荐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重构政府,企业,社会科学的管理职能体系,建设“服务性政府”。
一、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涵义
地方政府职能是指必须经过国家法律加以认可,在一个时期内,地方政府为了维持社会稳定,保护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发展所需要承担的职责和功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地方政府行政环境已发生深刻变化,政府管理对象,管理体制,管理职能都有明显进步,但是从政府整体的治理方式来看相对还是比较落后。目前,我国正处于转型期的后期,社会经济生活中的机构性矛盾日益突出 ,政府改革的任务也就更加艰巨。
本文拟对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分析得出几点看法。
二、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我国传统政府管理观念制约社会公平的实现;我国古代与封建自然经济相适应的中央集权的统治制度强调“人治”,行政权力无所不能,支配社会一切。建国后,我国政府管理模式又长期受到计划经济管理体制的限制,严重影响了经济效益的实现。政企不分,企业的一切活动以政府为主,政府权力过大,政府机构臃肿庞大。政府机构极其工作人员忽视了公共服务及“服务性政府”,行惯性对公共权力进行干预及花样繁多的审查,习惯于数量管理,项目管理而不是规则管理。很多单位以内部以领导审批,不成文的内部规章为条件的现象比比皆是。直接忽视社会公众的需求对政府管理的导向性作用,政策透明度低,严重损害社会公平。
2.公共行政伦理失范及相关理论研究不足制约地方职能转变;公共行政伦理又称公共行政道德,它是以“责、权、利”的统一为基础,以协调个人、组织与社会的关系为核心的行政行为准则和规范系统。我国处于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对于不完善的公共行政伦理价值观面临一个巨大的挑战。由于政府工作人员的思想观念,行为导向缺乏正确的引导和约束,“官本位”思想盛行,“金钱政治”产生,权钱交易盛行,损害了大众对政府的信心与信赖,为了私利而牺牲了公众的福祉和效益,贪污腐败现象严重。建国以后到改革开放之前的三十年间。对于市场经济萌芽的发展没有合理的政治支持,很难形成符合中国国情的地方行政职能转变的形式,方法和理论。
3.地方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缺乏法制保障;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我国市场经济改革与政治改革长期处于不同步状态,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形成了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群体。他们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行贿受贿,与国家行政机构相互勾结,靠腐败行为扩大自己的既得利益。缺乏地方政府通过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制定政策法规,监督微观经济主体的经营行为来维护市场经济发展的正常秩序。使得地方政府行政管理透明性低,造成公信力大幅度降低。
三、地方政府职能转变问题的应对对策
1.简政放权,地方政府转变要抓住“接、放、管”;接,就是把中央放給市场的权力接转放开,把中央下放给地方的职能接好管好;放,就是把本层级该下放的权力切实放起来,放到位;管,就是把地方该管的事情管起来,管到位。要接好中央下放的审批事项,要不折不扣地放给市场、放给社会,地方不能变相保留;要最大限度取消地方行政审批事项,通过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激发市场活力,理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更好的发挥市场和社会的作用,更好的调动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加快现代化政府建设;让地方政府直接与企业接触,直接联系人民群众,通过地方政府职能转变来实现、维护和发展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权益。放,放到位,并不是不管。减少了事前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量。地方政府改革,要把市场监管重心下移,加强市县政府的市场监管职能和力量,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逐步做到疏而不漏,防止再走入“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怪圈。
2.加强理论研究,建设“服务型”政府治理模式;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全会精神,根据我国国情将中国地方政府职能的范围,结构和运行机制进行梳理,与其他各国政府职能转变的历史过程比较,借鉴成功经验,发展符合我国国情的理论知识,加大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加强公务员的公共伦理建设,转变思想观念,把“知”与“行”结合起来,认识权力主体的多元化,树立正确的行政伦理观,消除政府工作人员“官本位”思想,认识到人民才是权力的主体。鼓励民众参与,保障民众通过投票发表对公共事务的意见。可以利用现今受众率最高的微信,微博,论坛等大众媒体交流平台依法合理表达诉求,利用公众传播平台对政府极其社会各类机构实行民主监督,发动人民参与政治事务,逐步由“管理型政府”转向“服务型政府”,逐步达到善治的要求,即“合法、法治、透明、回应、负责”,充分实现公民与政府“权、责、利”的有效补充和配合。从而促进公民和国家的和谐,促进政治文明、经济文明,并最终使政府实现良好的“委托代理”。
3.促进地方职能规范化,建设“法治化”政府。建设“法治化”政府是现代化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中国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政府利用经济手段针对市场行为的盲目性,短期性,微观性等弱点进行宏观调控,以行政和法律手段建立起规范的市场秩序。地方政府要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所规定的规章和规范行使行政权力,认真履行法律所赋予政府经济建设的任务和责任。要树立“政府公开”的理念,各种审批制度及方式应该公开透明 ,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改革创新监管方式,建立一套科学监管的规则和方法。借鉴一些其他国家的做法,按照规则对监管对象按确定的比例随机抽查。也可以委托第三方审查。一旦查出违法乱纪行为必须重罚,让违法者无利可图,甚至倾家荡产。让所有权力参与者做任何决定都在法治的框架中存在,让“人治”转向“法治”。
参考文献:
[1]李志祥.我国地方政府职能转变探析[J].中文信息2014,10:366-388.
[2]石亚军.当前推进政府职能根本转变亟需解决的若干深层问题[J]中国行政管理.2015,06:8-10.
[3]李昱慧,王绍英.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动地方政府职能转变[J]行政与法.2013.11,21-25.
关键词:地方政府职能 简政放权 政府改革
2013年11月11号李克强总理在《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地方机构改革》的电话会议上指出,“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是党和国家改革开放事业大局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转变职能,把该放的权放下去、放到位,激发市场活力、需求潜力和发展的内生动力,可以有力推动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促进以开放带动改革。把中央的相关权力放给地方,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可以提高经济运行效率。”政府改革的主要目的也就是进一步理顺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更好地发挥市场、社会的作用,更好地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在推荐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重构政府,企业,社会科学的管理职能体系,建设“服务性政府”。
一、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涵义
地方政府职能是指必须经过国家法律加以认可,在一个时期内,地方政府为了维持社会稳定,保护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发展所需要承担的职责和功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地方政府行政环境已发生深刻变化,政府管理对象,管理体制,管理职能都有明显进步,但是从政府整体的治理方式来看相对还是比较落后。目前,我国正处于转型期的后期,社会经济生活中的机构性矛盾日益突出 ,政府改革的任务也就更加艰巨。
本文拟对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分析得出几点看法。
二、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我国传统政府管理观念制约社会公平的实现;我国古代与封建自然经济相适应的中央集权的统治制度强调“人治”,行政权力无所不能,支配社会一切。建国后,我国政府管理模式又长期受到计划经济管理体制的限制,严重影响了经济效益的实现。政企不分,企业的一切活动以政府为主,政府权力过大,政府机构臃肿庞大。政府机构极其工作人员忽视了公共服务及“服务性政府”,行惯性对公共权力进行干预及花样繁多的审查,习惯于数量管理,项目管理而不是规则管理。很多单位以内部以领导审批,不成文的内部规章为条件的现象比比皆是。直接忽视社会公众的需求对政府管理的导向性作用,政策透明度低,严重损害社会公平。
2.公共行政伦理失范及相关理论研究不足制约地方职能转变;公共行政伦理又称公共行政道德,它是以“责、权、利”的统一为基础,以协调个人、组织与社会的关系为核心的行政行为准则和规范系统。我国处于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对于不完善的公共行政伦理价值观面临一个巨大的挑战。由于政府工作人员的思想观念,行为导向缺乏正确的引导和约束,“官本位”思想盛行,“金钱政治”产生,权钱交易盛行,损害了大众对政府的信心与信赖,为了私利而牺牲了公众的福祉和效益,贪污腐败现象严重。建国以后到改革开放之前的三十年间。对于市场经济萌芽的发展没有合理的政治支持,很难形成符合中国国情的地方行政职能转变的形式,方法和理论。
3.地方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缺乏法制保障;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我国市场经济改革与政治改革长期处于不同步状态,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形成了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群体。他们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行贿受贿,与国家行政机构相互勾结,靠腐败行为扩大自己的既得利益。缺乏地方政府通过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制定政策法规,监督微观经济主体的经营行为来维护市场经济发展的正常秩序。使得地方政府行政管理透明性低,造成公信力大幅度降低。
三、地方政府职能转变问题的应对对策
1.简政放权,地方政府转变要抓住“接、放、管”;接,就是把中央放給市场的权力接转放开,把中央下放给地方的职能接好管好;放,就是把本层级该下放的权力切实放起来,放到位;管,就是把地方该管的事情管起来,管到位。要接好中央下放的审批事项,要不折不扣地放给市场、放给社会,地方不能变相保留;要最大限度取消地方行政审批事项,通过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激发市场活力,理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更好的发挥市场和社会的作用,更好的调动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加快现代化政府建设;让地方政府直接与企业接触,直接联系人民群众,通过地方政府职能转变来实现、维护和发展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权益。放,放到位,并不是不管。减少了事前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量。地方政府改革,要把市场监管重心下移,加强市县政府的市场监管职能和力量,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逐步做到疏而不漏,防止再走入“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怪圈。
2.加强理论研究,建设“服务型”政府治理模式;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全会精神,根据我国国情将中国地方政府职能的范围,结构和运行机制进行梳理,与其他各国政府职能转变的历史过程比较,借鉴成功经验,发展符合我国国情的理论知识,加大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加强公务员的公共伦理建设,转变思想观念,把“知”与“行”结合起来,认识权力主体的多元化,树立正确的行政伦理观,消除政府工作人员“官本位”思想,认识到人民才是权力的主体。鼓励民众参与,保障民众通过投票发表对公共事务的意见。可以利用现今受众率最高的微信,微博,论坛等大众媒体交流平台依法合理表达诉求,利用公众传播平台对政府极其社会各类机构实行民主监督,发动人民参与政治事务,逐步由“管理型政府”转向“服务型政府”,逐步达到善治的要求,即“合法、法治、透明、回应、负责”,充分实现公民与政府“权、责、利”的有效补充和配合。从而促进公民和国家的和谐,促进政治文明、经济文明,并最终使政府实现良好的“委托代理”。
3.促进地方职能规范化,建设“法治化”政府。建设“法治化”政府是现代化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中国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政府利用经济手段针对市场行为的盲目性,短期性,微观性等弱点进行宏观调控,以行政和法律手段建立起规范的市场秩序。地方政府要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所规定的规章和规范行使行政权力,认真履行法律所赋予政府经济建设的任务和责任。要树立“政府公开”的理念,各种审批制度及方式应该公开透明 ,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改革创新监管方式,建立一套科学监管的规则和方法。借鉴一些其他国家的做法,按照规则对监管对象按确定的比例随机抽查。也可以委托第三方审查。一旦查出违法乱纪行为必须重罚,让违法者无利可图,甚至倾家荡产。让所有权力参与者做任何决定都在法治的框架中存在,让“人治”转向“法治”。
参考文献:
[1]李志祥.我国地方政府职能转变探析[J].中文信息2014,10:366-388.
[2]石亚军.当前推进政府职能根本转变亟需解决的若干深层问题[J]中国行政管理.2015,06:8-10.
[3]李昱慧,王绍英.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动地方政府职能转变[J]行政与法.2013.11,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