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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缘起
在制度化的学校教育环境中,班级是最能体现学校特征的组织形式。从德育的角度来看,班级是以一个“德育场”的形式在培养与发展学生思想、品德、情感、人格等方面发挥着强大系统整合式的教育力。马卡连柯认为这种教育力主要表现为个体之间的相互影响力、群体规范对个体的约束力、个性品质发展的内驱力以及班风等物质与精神环境对个体的感染力等德育因素的合力。这些德育因素既包括能直接对学生施加影响的显性、外在的因素,也包括通过潜在方式对学生品德施加隐性影响的因素,即存在着显性德育因素与隐性德育因素两种形式。在班级中,学生首先接触并必须接受的是社会给予的计划性知识体系和直接的规范要求之类的显性教育,但在任何显性教育的背后,都隐藏着特定的社会人文背景、哲学基础、价值参照系、社会政治意识、经济参数等背景条件。这些背景条件以一种隐蔽的方式间接地影响和制约着显性教育,统整着显性教育的各个层次,使显性教育更加有效。
制度、规则的至高无上使儿童从进入班级之始就不得不面临着家庭中所没有的学习环境和个体地位。这些班级的规则、制度与社会生活所要求的规范、价值存在着结构性的“象”与“物”的对应关系。在家庭中,儿童处于独学环境和独享、独尊地位,而在学校班级中,则处于群学环境、共享与服从地位。面对这样的一种变化,儿童无论是对规则采取同步行为(遵守与容纳)、非同步行为(独立但不越轨)抑或反抗行为,无论是因为对规则的敬畏而形成服从心理还是因种种原因受到规则的惩罚而形成逆反心理,都是儿童在探讨规则、实践规则、内化规则的一种行为方式。学生在班级生活中所感受到、接受到的规则、制度与价值在保证他们融入班级组织、顺利开展各种教育活动的同时,还以潜移默化的方式引导学生理解班级的规则、规定和常规,为其在现在和将来适应范围更加广泛、内涵更加深刻的社会生活进行着预期的社会化过程。
虽然不同国家在确立班级规则的价值问题上有着不同的选择,虽然学生也享有并行使着程度不等的进入班级后协商制定活动规则的权利,但不可否认的是,所有的班级规则和制度都不可能脱离对儿童进行社会化的要求,即一种文化传递的、融入并适应社会的要求。因此,班级制度规则像 “双刃剑”一样,在使儿童融入并适应社会要求的运行过程中,也给班级管理带来了消极的影响。下面笔者试从隐性德育的角度分析班级制度规则带来的消极影响。
二、班级制度规范中隐性德育的消极影响
杰克逊认为班级充满着3R’S,皮亚杰从儿童的扑克游戏中领悟到即规则(Rules)、规定(Regulations)和常规(Routines)①。从性质考察,笔者持全面功能观,认为隐性德育具有积极、消极和中性三种功能。积极功能表现为隐性德育可以在受教育者的人格陶冶、政治社会化等方面具有正向作用。但由于教育者认识上的局限、组织上的失当,受教育者的态度、悟性等方面存在问题,也可能产生消极作用。此外,在很多情况下,隐性德育对个体品德的思维方式、思维能力的影响,很难用正负两分法来决断。
首先,班级制度规范易使受教育者成为教师成人权威的服从者。班级在开始运作之时,其成员——儿童的地位和角色与儿童的意图无关,这是早已规定好了的,一切至关重要的规则也已制定,并要求成员必须遵守。虽然有的班级规则更多地体现出民主型人际关系和对学生个人权利的尊重,而有的班级所制定的规则是为了使教师能更加顺利地管理班级(从现实情况看,后者恐怕要占大多数),但班级规则社会本位的“普遍主义”都要求其成员采取与组织规则相一致的“同步行为”②,凭借规则对学生实施教育管理,从而达到同化和控制其精神和行为的目的。儿童在班级和学校面前,既没有选择上学或不上学的权力——上学是必须履行的义务,甚至就近入学的义务教育制度使得儿童选择学校的权力也不存在,也没有改变其在学校和班级中的服从地位,更没有自由退出班级、学校的权力。因此,儿童天然地被规定为制度权威、教师成人权威的服从者,且这一低社会地位将持续不变。
第二,班级制度规范是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存在的根本原因。作为社会价值要求的具体化,规范和纪律的作用是引导儿童的心理和行为向教育目标的理想方向发展,而且总是强调要自我抑制,追求更高的价值,儿童对这种来自于教师的“管理力”不一定都有接受的准备。而作为个人属性之需求的“自由力”往往倾向于追求安逸和个性张扬。这两种力在班级中,在教师与学生的管理与被管理中经常会发生碰撞。这是班级存续中必然存在的一个基本矛盾。正是这一矛盾的运动变化决定了班级运行的模式和状态。
从两个方向上看,倘若组织的力量取胜,则儿童按照教育目标的方向行动,教师所期待的班级就能形成。反之,倘若自我需求优先的儿童取胜,则班级会朝着与教师期待相反的方向变化。当组织力量与个人需求达到和谐平衡状态的时候,应是班级运行的最佳模式了。教师在通过寻求学生的参与去实现教育目标时,应该具有明显的规范性,至少在原则上要力图以说服或感化为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但规范性不是无条件的,而是以一定的强制性为不言自明的前提的。现代教育制度造成的学生对学校的“无权”状态以及教师作为社会代表者、文化传播者、班级领导者等等所带来的社会高位,客观上成为学校、班级对学生采取强制性手段的有利条件。事实上,现代社会中的学校并未根除物理的威逼手段。日本学者冲田等人的比较研究表明,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在所有国家的中小学中都存在,在不少国家中还相当普遍,至于强迫命令和训斥学生的现象则更是家常便饭。可以毫不夸张地说,除了监狱之类的强制组织和军队之类的军事组织之外,没有哪一种社会组织的强迫命令与训斥行为更甚于班级对学生的同类行为。③
第三,班级制度规范易使教育管理绝对化,变成一种目的本身。从我国的情况看,对于学生而言,说班级是一个强制性色彩浓于规范性色彩的组织恐怕并不为过:班级规则的制定,无论是物理的威逼手段还是精神的监督手段,从根本上说都是为了“控制”——控制班级的运行,控制学生的活动,以便能使教师更顺利地管理好班级。在这种管理观的指导下,班级管理实践更多地采取行政管理的手段,重视规则的“文本化”、制度化,重视纪律对人的干预、约束和限制,突出制度中心的权威性、强制性,体现出明显的“管理主义”倾向,即把作为教育手段和重要形式的教育管理绝对化,变成一种目的本身,把教育管理者所拥有的权力绝对化,以便使被管理者按照管理者的意图去行动。这可以从以下两方面表现出来:一方面是把对班级管理水平的高低作为评价班级质量和教师水平的重要标准;另一方面是把加强班级管理作为解决班级教育教学活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的重要手段和基本途径,有时甚至是唯一手段。
三、思考与结论
首先,使班级规范对学生的控制模式倾向于人本主义型。如果说学生在组织生活中外在地接受了各种各样的规范的话,同时也内在地认可了规范本身之外的许多东西。学生们形成了权威服从观念,这是社会所需要的,但不同风格的权威却可以使孩子们产生不同的反应。教育心理学的研究表明:班级规范对学生控制模式愈倾向于监管型,学生对学校的满意度就愈低、对学业活动的参与程度愈低、师生关系愈冷淡,即学生的“学校生活质量”愈低。从德育的角度表现为班级制度对学生的过分约束使学生从内心产生对集体活动的消极冷淡、漠不关心,产生“学校是地狱,班级是枷锁”的念头,并迁移到对教师的态度,进而产生情绪上的对立和行为上的阳奉阴违。而班级规范对学生的控制模式愈倾向于人本主义型,学生的学校生活质量就愈高,学生从内心视教师为知己,产生积极的向师性和群属感,参加集体活动的主动性高,并将班级荣誉与个人利益相联系,体现出一种健康、宽松、自控的氛围。同时,教师对学生的控制定向模式与学生的疏离感呈极显著的正相关。一般来说,对学生的控制定向愈倾向于监管型,愈会形成一种沉闷、压抑、闭锁的组织气氛,表现为在重压下学生内心对自己行为和生活结局的无法把握的一种“无能为力感”,不知道学校教育对他们的未来是否会有所帮助,不知道对未来应抱何种信念的“无意义感”,不管行为合法与否,只管用自己认为最有效的办法,即使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也在所不惜的“无准则感”。而对学生的控制定向倾向于人本主义型,宽松、民主、开放的组织气氛非预期地、内隐地渗透进学生的生活态度中去,学生的学校生活质量就愈高,学生的疏离感程度较低,对前途充满信心,认为现在的学习对未来的生活十分有用,能够通过自我约束、自我控制、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体现出较强的亲社会行为。
第二,以制度的道德化实现管理的人性化。班级的规章制度和行为准则是外在于学生的一种律令,对于维持班级正常运转,形成学生的规范意识、秩序感和班级良好气氛是必不可少的。但传统的唯理性管理中的班级制度具有绝对控制、单一灌输、地位分等、强调统一性、同步行为等特点,潜在地使学生缺乏主体精神、平等意识、探索创造精神,普遍缺乏自由感、独立意识和个性特点,使学生具有较低的“学校生活质量”。柯尔伯格指出,“不管我们说教些什么,学校的隐蔽课程是真正进行价值教育的课程”,而“灌输既不是道德教育的方法,同时也不是讲道德的方法”④。因此,班级管理者在进行隐性德育管理时,必须克服“管理主义”“文本主义”的做法,努力实践制度的“人本主义”,从制度的制定到制度的实施努力体现管理的道德化本质,实现管理的人性化。要更多地借助于平等交往、民主协商、情感沟通等非强制方式和非权力因素的影响让组织成员都参与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之中,形成对于制度的积极态度,不仅在外显行为上表现为“顺从”,而且让他们通过亲身实践逐渐认同、接受制度所内含的价值并内化为成员的价值观念,使制度规范从外在的强制力量转化为内在的引领力量,在潜移默化中成为学生自觉行为的指南⑤。
第三,建立民主、平等、尊重、互助的人际心理环境,使之成为一种文化力量。师生关系旨在本着尊重学生自主性的精神,使他们的人格得到充分发展⑥。因此,在班级教育管理中,教师与学生的交往应是民主型方式,体现出亲密形态。班级人际心理环境的建设主要是通过处理好师生关系来进行的,而处理好师生关系的关键是要解决好教师与学生交往方式问题。教师在教育过程中处于法定的权威地位,扮演着不同的权威角色。教育管理中,发挥教师的权威作用是必须的,但这种权威赋予教师的首先是一种“形式权威”,只有得到学生的认可,从学生那里赢得权威才能发挥实质作用。师生互动应是平等地面向全体学生,发挥共识、情感等非理性因素对人的行为的影响,营造平等、团结、尊重的组织氛围,克服以权力和服从为基本方式的理性管理给学生带来的自我缺失、责任贫乏的弊病,激励每个学生获得心理、人格的健康发展,避免产生因教师有意或无意中的角色变化、期待下降而在学生心中沉淀下来的挫折感、自卑奴性或攻击性。所以,保持师生之间适当的交往频率,而且增加交往次数,可以提高人际关系的亲密程度。对于教师在班级管理中行使权威的问题,我们必须首先明确教师权威的目的不是为了限制学生的自由,而是应该克服师生之间交往的疏远化和抽象化的问题,使儿童能够自制从而得到自由。我们重视教师权威的作用,但反对权威主义;我们运用权威,但反对滥用权威。
实现班级目标,规范的力量是不可缺少的。这股力量不仅有权威、处罚、批评,还有说服、表扬、组织气氛等因素,此外,还有教师的专业力量。这些力量有的是外显的,有的是内隐的。教师的任务或称之为教师的艺术就在于面对必然存在的组织之力与个人需求之力的矛盾,如何合理运用显性和隐性的合力,既通过制度的运用保证组织目标的实现,又最大限度地尊重、满足儿童个人层面的需求,使班级既不掉入“管理主义”的泥淖,又远离“自由主义”的险境。
注释
①唐晓杰. 西方隐蔽课程研究的探析[J].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1988(2)
②钟启泉. 班级管理论[M]. 上海教育出版社. 2000:175
③吴康宁. 教育社会学[M]. 人民教育出版社. 1998:254-255
④周作宇. 隐蔽课程浅探[J]. 高等师范教育研究. 1992(1)
⑤赵志毅. 中国民族德育论纲[M]. 民族出版社. 1998:258
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教育——财富蕴藏其中[M]. 教育科学出版社. 1996:l38
(作者单位:广东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
责任编辑徐向阳
在制度化的学校教育环境中,班级是最能体现学校特征的组织形式。从德育的角度来看,班级是以一个“德育场”的形式在培养与发展学生思想、品德、情感、人格等方面发挥着强大系统整合式的教育力。马卡连柯认为这种教育力主要表现为个体之间的相互影响力、群体规范对个体的约束力、个性品质发展的内驱力以及班风等物质与精神环境对个体的感染力等德育因素的合力。这些德育因素既包括能直接对学生施加影响的显性、外在的因素,也包括通过潜在方式对学生品德施加隐性影响的因素,即存在着显性德育因素与隐性德育因素两种形式。在班级中,学生首先接触并必须接受的是社会给予的计划性知识体系和直接的规范要求之类的显性教育,但在任何显性教育的背后,都隐藏着特定的社会人文背景、哲学基础、价值参照系、社会政治意识、经济参数等背景条件。这些背景条件以一种隐蔽的方式间接地影响和制约着显性教育,统整着显性教育的各个层次,使显性教育更加有效。
制度、规则的至高无上使儿童从进入班级之始就不得不面临着家庭中所没有的学习环境和个体地位。这些班级的规则、制度与社会生活所要求的规范、价值存在着结构性的“象”与“物”的对应关系。在家庭中,儿童处于独学环境和独享、独尊地位,而在学校班级中,则处于群学环境、共享与服从地位。面对这样的一种变化,儿童无论是对规则采取同步行为(遵守与容纳)、非同步行为(独立但不越轨)抑或反抗行为,无论是因为对规则的敬畏而形成服从心理还是因种种原因受到规则的惩罚而形成逆反心理,都是儿童在探讨规则、实践规则、内化规则的一种行为方式。学生在班级生活中所感受到、接受到的规则、制度与价值在保证他们融入班级组织、顺利开展各种教育活动的同时,还以潜移默化的方式引导学生理解班级的规则、规定和常规,为其在现在和将来适应范围更加广泛、内涵更加深刻的社会生活进行着预期的社会化过程。
虽然不同国家在确立班级规则的价值问题上有着不同的选择,虽然学生也享有并行使着程度不等的进入班级后协商制定活动规则的权利,但不可否认的是,所有的班级规则和制度都不可能脱离对儿童进行社会化的要求,即一种文化传递的、融入并适应社会的要求。因此,班级制度规则像 “双刃剑”一样,在使儿童融入并适应社会要求的运行过程中,也给班级管理带来了消极的影响。下面笔者试从隐性德育的角度分析班级制度规则带来的消极影响。
二、班级制度规范中隐性德育的消极影响
杰克逊认为班级充满着3R’S,皮亚杰从儿童的扑克游戏中领悟到即规则(Rules)、规定(Regulations)和常规(Routines)①。从性质考察,笔者持全面功能观,认为隐性德育具有积极、消极和中性三种功能。积极功能表现为隐性德育可以在受教育者的人格陶冶、政治社会化等方面具有正向作用。但由于教育者认识上的局限、组织上的失当,受教育者的态度、悟性等方面存在问题,也可能产生消极作用。此外,在很多情况下,隐性德育对个体品德的思维方式、思维能力的影响,很难用正负两分法来决断。
首先,班级制度规范易使受教育者成为教师成人权威的服从者。班级在开始运作之时,其成员——儿童的地位和角色与儿童的意图无关,这是早已规定好了的,一切至关重要的规则也已制定,并要求成员必须遵守。虽然有的班级规则更多地体现出民主型人际关系和对学生个人权利的尊重,而有的班级所制定的规则是为了使教师能更加顺利地管理班级(从现实情况看,后者恐怕要占大多数),但班级规则社会本位的“普遍主义”都要求其成员采取与组织规则相一致的“同步行为”②,凭借规则对学生实施教育管理,从而达到同化和控制其精神和行为的目的。儿童在班级和学校面前,既没有选择上学或不上学的权力——上学是必须履行的义务,甚至就近入学的义务教育制度使得儿童选择学校的权力也不存在,也没有改变其在学校和班级中的服从地位,更没有自由退出班级、学校的权力。因此,儿童天然地被规定为制度权威、教师成人权威的服从者,且这一低社会地位将持续不变。
第二,班级制度规范是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存在的根本原因。作为社会价值要求的具体化,规范和纪律的作用是引导儿童的心理和行为向教育目标的理想方向发展,而且总是强调要自我抑制,追求更高的价值,儿童对这种来自于教师的“管理力”不一定都有接受的准备。而作为个人属性之需求的“自由力”往往倾向于追求安逸和个性张扬。这两种力在班级中,在教师与学生的管理与被管理中经常会发生碰撞。这是班级存续中必然存在的一个基本矛盾。正是这一矛盾的运动变化决定了班级运行的模式和状态。
从两个方向上看,倘若组织的力量取胜,则儿童按照教育目标的方向行动,教师所期待的班级就能形成。反之,倘若自我需求优先的儿童取胜,则班级会朝着与教师期待相反的方向变化。当组织力量与个人需求达到和谐平衡状态的时候,应是班级运行的最佳模式了。教师在通过寻求学生的参与去实现教育目标时,应该具有明显的规范性,至少在原则上要力图以说服或感化为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但规范性不是无条件的,而是以一定的强制性为不言自明的前提的。现代教育制度造成的学生对学校的“无权”状态以及教师作为社会代表者、文化传播者、班级领导者等等所带来的社会高位,客观上成为学校、班级对学生采取强制性手段的有利条件。事实上,现代社会中的学校并未根除物理的威逼手段。日本学者冲田等人的比较研究表明,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在所有国家的中小学中都存在,在不少国家中还相当普遍,至于强迫命令和训斥学生的现象则更是家常便饭。可以毫不夸张地说,除了监狱之类的强制组织和军队之类的军事组织之外,没有哪一种社会组织的强迫命令与训斥行为更甚于班级对学生的同类行为。③
第三,班级制度规范易使教育管理绝对化,变成一种目的本身。从我国的情况看,对于学生而言,说班级是一个强制性色彩浓于规范性色彩的组织恐怕并不为过:班级规则的制定,无论是物理的威逼手段还是精神的监督手段,从根本上说都是为了“控制”——控制班级的运行,控制学生的活动,以便能使教师更顺利地管理好班级。在这种管理观的指导下,班级管理实践更多地采取行政管理的手段,重视规则的“文本化”、制度化,重视纪律对人的干预、约束和限制,突出制度中心的权威性、强制性,体现出明显的“管理主义”倾向,即把作为教育手段和重要形式的教育管理绝对化,变成一种目的本身,把教育管理者所拥有的权力绝对化,以便使被管理者按照管理者的意图去行动。这可以从以下两方面表现出来:一方面是把对班级管理水平的高低作为评价班级质量和教师水平的重要标准;另一方面是把加强班级管理作为解决班级教育教学活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的重要手段和基本途径,有时甚至是唯一手段。
三、思考与结论
首先,使班级规范对学生的控制模式倾向于人本主义型。如果说学生在组织生活中外在地接受了各种各样的规范的话,同时也内在地认可了规范本身之外的许多东西。学生们形成了权威服从观念,这是社会所需要的,但不同风格的权威却可以使孩子们产生不同的反应。教育心理学的研究表明:班级规范对学生控制模式愈倾向于监管型,学生对学校的满意度就愈低、对学业活动的参与程度愈低、师生关系愈冷淡,即学生的“学校生活质量”愈低。从德育的角度表现为班级制度对学生的过分约束使学生从内心产生对集体活动的消极冷淡、漠不关心,产生“学校是地狱,班级是枷锁”的念头,并迁移到对教师的态度,进而产生情绪上的对立和行为上的阳奉阴违。而班级规范对学生的控制模式愈倾向于人本主义型,学生的学校生活质量就愈高,学生从内心视教师为知己,产生积极的向师性和群属感,参加集体活动的主动性高,并将班级荣誉与个人利益相联系,体现出一种健康、宽松、自控的氛围。同时,教师对学生的控制定向模式与学生的疏离感呈极显著的正相关。一般来说,对学生的控制定向愈倾向于监管型,愈会形成一种沉闷、压抑、闭锁的组织气氛,表现为在重压下学生内心对自己行为和生活结局的无法把握的一种“无能为力感”,不知道学校教育对他们的未来是否会有所帮助,不知道对未来应抱何种信念的“无意义感”,不管行为合法与否,只管用自己认为最有效的办法,即使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也在所不惜的“无准则感”。而对学生的控制定向倾向于人本主义型,宽松、民主、开放的组织气氛非预期地、内隐地渗透进学生的生活态度中去,学生的学校生活质量就愈高,学生的疏离感程度较低,对前途充满信心,认为现在的学习对未来的生活十分有用,能够通过自我约束、自我控制、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体现出较强的亲社会行为。
第二,以制度的道德化实现管理的人性化。班级的规章制度和行为准则是外在于学生的一种律令,对于维持班级正常运转,形成学生的规范意识、秩序感和班级良好气氛是必不可少的。但传统的唯理性管理中的班级制度具有绝对控制、单一灌输、地位分等、强调统一性、同步行为等特点,潜在地使学生缺乏主体精神、平等意识、探索创造精神,普遍缺乏自由感、独立意识和个性特点,使学生具有较低的“学校生活质量”。柯尔伯格指出,“不管我们说教些什么,学校的隐蔽课程是真正进行价值教育的课程”,而“灌输既不是道德教育的方法,同时也不是讲道德的方法”④。因此,班级管理者在进行隐性德育管理时,必须克服“管理主义”“文本主义”的做法,努力实践制度的“人本主义”,从制度的制定到制度的实施努力体现管理的道德化本质,实现管理的人性化。要更多地借助于平等交往、民主协商、情感沟通等非强制方式和非权力因素的影响让组织成员都参与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之中,形成对于制度的积极态度,不仅在外显行为上表现为“顺从”,而且让他们通过亲身实践逐渐认同、接受制度所内含的价值并内化为成员的价值观念,使制度规范从外在的强制力量转化为内在的引领力量,在潜移默化中成为学生自觉行为的指南⑤。
第三,建立民主、平等、尊重、互助的人际心理环境,使之成为一种文化力量。师生关系旨在本着尊重学生自主性的精神,使他们的人格得到充分发展⑥。因此,在班级教育管理中,教师与学生的交往应是民主型方式,体现出亲密形态。班级人际心理环境的建设主要是通过处理好师生关系来进行的,而处理好师生关系的关键是要解决好教师与学生交往方式问题。教师在教育过程中处于法定的权威地位,扮演着不同的权威角色。教育管理中,发挥教师的权威作用是必须的,但这种权威赋予教师的首先是一种“形式权威”,只有得到学生的认可,从学生那里赢得权威才能发挥实质作用。师生互动应是平等地面向全体学生,发挥共识、情感等非理性因素对人的行为的影响,营造平等、团结、尊重的组织氛围,克服以权力和服从为基本方式的理性管理给学生带来的自我缺失、责任贫乏的弊病,激励每个学生获得心理、人格的健康发展,避免产生因教师有意或无意中的角色变化、期待下降而在学生心中沉淀下来的挫折感、自卑奴性或攻击性。所以,保持师生之间适当的交往频率,而且增加交往次数,可以提高人际关系的亲密程度。对于教师在班级管理中行使权威的问题,我们必须首先明确教师权威的目的不是为了限制学生的自由,而是应该克服师生之间交往的疏远化和抽象化的问题,使儿童能够自制从而得到自由。我们重视教师权威的作用,但反对权威主义;我们运用权威,但反对滥用权威。
实现班级目标,规范的力量是不可缺少的。这股力量不仅有权威、处罚、批评,还有说服、表扬、组织气氛等因素,此外,还有教师的专业力量。这些力量有的是外显的,有的是内隐的。教师的任务或称之为教师的艺术就在于面对必然存在的组织之力与个人需求之力的矛盾,如何合理运用显性和隐性的合力,既通过制度的运用保证组织目标的实现,又最大限度地尊重、满足儿童个人层面的需求,使班级既不掉入“管理主义”的泥淖,又远离“自由主义”的险境。
注释
①唐晓杰. 西方隐蔽课程研究的探析[J].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1988(2)
②钟启泉. 班级管理论[M]. 上海教育出版社. 2000:175
③吴康宁. 教育社会学[M]. 人民教育出版社. 1998:254-255
④周作宇. 隐蔽课程浅探[J]. 高等师范教育研究. 1992(1)
⑤赵志毅. 中国民族德育论纲[M]. 民族出版社. 1998:258
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教育——财富蕴藏其中[M]. 教育科学出版社. 1996:l38
(作者单位:广东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
责任编辑徐向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