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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6-7833(2012)02-000-01
摘 要 “钊感于国势之危迫,急思深研政理,求得挽救民族、振奋国群之良策,乃赴天津投考北洋法政专门学校。……钊既入校,习法政诸学及英、日语学 ,随政治知识之日进,而再建中国之志趣亦日益腾高。钊在该校肄业六年。…… 卒业后我仍感学识之不足,乃承友朋之助,赴日本东京留学,入早稻田大学政治本科。留东三年,益感再造中国之不可缓,值洪宪之变而归国。”李大钊系统地学习研究了法学知识。本文所要探讨的是李大钊的宪政思想。
关键词 宪政思想 权力 人权
一、李大钊宪政思想的主要内容
宪政的实质有两个方面:其一是限权,即限制政府及立法机构的专属权力;限权的一个精巧的技术性手段是分权。二是保障,即保障人民的各项基本权利。通过宪法和法治的方式践履这样的政治制度,就是宪政。
(一)限制政府权力
宪政主义的本质在于以一系列准则或规范来限制政府权力。人们能够并且应该建立一整套成文的或是不成文的规则来限制立法、行政、司法等国家权力,国家权威直接取决于这些可见的限制。对此,李大钊主要思考了这样一个问题,在中国,国会是采一院制,还是取两院制?他思考的结果是:主张中国的国会实行一院制。一院制与两院制这一问题的实质在于二院分享立法权,还是一院独享。李大钊认为:“二院制乃英伦历史上之遗物,迄今已成强弩之末。”主张两院者认为,二院制能反射国民状态,有利于议政慎重,且能调和行政与立法的冲突。李大钊反驳:“统察社会,实无阶级之可言,较之欧美大有殊异,益以共和告成,五族平等,天赋人权理论固不容有所轩轾,平民政治制度更不容特设阶级。”其次,他认为议政时,“一院制一方有轻率之弊,一方亦有迅速之利;二院制,一方有慎重之利,一方亦有迟滞之弊……且吾华人性素迟缓,一事之败,败于轻率者少,败于游疑者恒多,与其防轻率之弊,不如防延缓之弊之为愈也”。第三 ,他认为实行二院制时,一院与行政起冲突时,他院可起调和之作用,“亦岂必限于采取二院制者,则议院制的内阁,英伦曾行之矣,其所以沟通行政、立法两机关者,颇为学者所嘉许。与其袭过渡之二院制,毋宁采其议院制的内阁,较为得宜”。其立论之理由在于他认为,“主张一院制,而与选举法殊有关联之处,以吾民今日之普通程度,决不足与图共和之治,故一院制之初行,必与选举制度之间接选举、限制选举相佐辅”。
(二)尊重和保障人权
李大钊提出,“夫宪法乃立国之根本,尊严无上”,在宪法中确定人们应有的权利和权力机关的义务并规定宪法至上。在《社会与政治》的演讲中,他提到:“现在社会上有两个最大的问题,就是(1)妇女参政问题。(2)劳工问题。盖有政权,改革社会才有力量,我想现在要改革社会问题,最要者:第一,先争得宪法上的平等权,如女子参政,劳工立法等,然后拿争到的权利去解决各种问题……”专门撰文介绍工人恶劣的劳动条件与悲惨的生活;他提醒社会人士关心劳动者的教育问题,他认识到劳苦工作的人“靡有工夫去浚发他的知识”,长期以往也就失去了人所以为人的“人性”,这是比掠夺资财更为可怕与可恶的事情;他希望多设补助教育机关,使劳动者有更多介绍教育的机会。他说五一节应该按程序在实践中争取各项权利。还提出“含有为危险性的工作应该格外优待。要求公家在工人集合的地方多设娱乐的场所及设备”。其中的八小时工作制被入《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指出劳动者所享有休息权,从事特殊危险工作的工人应该优待,保护他们的身体健康权。对中国妇女的生存现状,李大钊通过介绍“世界的妇女问题”希望唤起中国女性的觉醒。没有妇女解放的民主就不是真正的民主,他呼吁妇女与男子在宪法上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应当平等,认为女人应有同受教育的机会,应有同工同酬的权利,他说,“今姑从法律上归纳而言之,应改革者,如左之数种:宪法上之选举权及被选举权应平等……,“职业平等……”,“妇女没有解放的国家绝对没有真正的‘平民主义’”,“一切男子之职业,女子可以参加者,均具有参加之权”,“现代民主主义的精神,就是令凡在一个共同生活组织的人,无论他是什么种族、什么属性、什么阶级、什么地域,都能在政治上、社会上、经济上、教育上得一个均等的机会,去发展他们的个性,享有他们的权利”。针对当时较为普遍的女子因生活所迫而为妾、为娼或被买卖的情况,他力主以刑法严禁买卖妇女,禁止纳妾,而娼妓则是“侮辱人权背立人道的制度风俗”,“不但是侮辱了人权,而且是侮辱了人生”。
二、李大钊宪政思想评析
李大钊对宪政的研究与思考既切中宪政原理和核心,又不一味地停留在空洞的理论上,而是密切联系当时中国的立宪活动与政治实践。他不仅注重宪政的基本原理与价值,还特别注意宪法生成的社会基础与具体的立宪制度。当然,李大钊的宪政思想无法超越历史。从总体上看,这一时期的李大钊受自由主义思想影响较深,注重个人自由与权利,重调和而不是革命,故其宪政思想也基本与此相适应。
参考文献:
[1]李大钊.李大钊文集: 第5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2]李大钊.李大钊文集: 第1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3]李大钊文集(上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
摘 要 “钊感于国势之危迫,急思深研政理,求得挽救民族、振奋国群之良策,乃赴天津投考北洋法政专门学校。……钊既入校,习法政诸学及英、日语学 ,随政治知识之日进,而再建中国之志趣亦日益腾高。钊在该校肄业六年。…… 卒业后我仍感学识之不足,乃承友朋之助,赴日本东京留学,入早稻田大学政治本科。留东三年,益感再造中国之不可缓,值洪宪之变而归国。”李大钊系统地学习研究了法学知识。本文所要探讨的是李大钊的宪政思想。
关键词 宪政思想 权力 人权
一、李大钊宪政思想的主要内容
宪政的实质有两个方面:其一是限权,即限制政府及立法机构的专属权力;限权的一个精巧的技术性手段是分权。二是保障,即保障人民的各项基本权利。通过宪法和法治的方式践履这样的政治制度,就是宪政。
(一)限制政府权力
宪政主义的本质在于以一系列准则或规范来限制政府权力。人们能够并且应该建立一整套成文的或是不成文的规则来限制立法、行政、司法等国家权力,国家权威直接取决于这些可见的限制。对此,李大钊主要思考了这样一个问题,在中国,国会是采一院制,还是取两院制?他思考的结果是:主张中国的国会实行一院制。一院制与两院制这一问题的实质在于二院分享立法权,还是一院独享。李大钊认为:“二院制乃英伦历史上之遗物,迄今已成强弩之末。”主张两院者认为,二院制能反射国民状态,有利于议政慎重,且能调和行政与立法的冲突。李大钊反驳:“统察社会,实无阶级之可言,较之欧美大有殊异,益以共和告成,五族平等,天赋人权理论固不容有所轩轾,平民政治制度更不容特设阶级。”其次,他认为议政时,“一院制一方有轻率之弊,一方亦有迅速之利;二院制,一方有慎重之利,一方亦有迟滞之弊……且吾华人性素迟缓,一事之败,败于轻率者少,败于游疑者恒多,与其防轻率之弊,不如防延缓之弊之为愈也”。第三 ,他认为实行二院制时,一院与行政起冲突时,他院可起调和之作用,“亦岂必限于采取二院制者,则议院制的内阁,英伦曾行之矣,其所以沟通行政、立法两机关者,颇为学者所嘉许。与其袭过渡之二院制,毋宁采其议院制的内阁,较为得宜”。其立论之理由在于他认为,“主张一院制,而与选举法殊有关联之处,以吾民今日之普通程度,决不足与图共和之治,故一院制之初行,必与选举制度之间接选举、限制选举相佐辅”。
(二)尊重和保障人权
李大钊提出,“夫宪法乃立国之根本,尊严无上”,在宪法中确定人们应有的权利和权力机关的义务并规定宪法至上。在《社会与政治》的演讲中,他提到:“现在社会上有两个最大的问题,就是(1)妇女参政问题。(2)劳工问题。盖有政权,改革社会才有力量,我想现在要改革社会问题,最要者:第一,先争得宪法上的平等权,如女子参政,劳工立法等,然后拿争到的权利去解决各种问题……”专门撰文介绍工人恶劣的劳动条件与悲惨的生活;他提醒社会人士关心劳动者的教育问题,他认识到劳苦工作的人“靡有工夫去浚发他的知识”,长期以往也就失去了人所以为人的“人性”,这是比掠夺资财更为可怕与可恶的事情;他希望多设补助教育机关,使劳动者有更多介绍教育的机会。他说五一节应该按程序在实践中争取各项权利。还提出“含有为危险性的工作应该格外优待。要求公家在工人集合的地方多设娱乐的场所及设备”。其中的八小时工作制被入《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指出劳动者所享有休息权,从事特殊危险工作的工人应该优待,保护他们的身体健康权。对中国妇女的生存现状,李大钊通过介绍“世界的妇女问题”希望唤起中国女性的觉醒。没有妇女解放的民主就不是真正的民主,他呼吁妇女与男子在宪法上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应当平等,认为女人应有同受教育的机会,应有同工同酬的权利,他说,“今姑从法律上归纳而言之,应改革者,如左之数种:宪法上之选举权及被选举权应平等……,“职业平等……”,“妇女没有解放的国家绝对没有真正的‘平民主义’”,“一切男子之职业,女子可以参加者,均具有参加之权”,“现代民主主义的精神,就是令凡在一个共同生活组织的人,无论他是什么种族、什么属性、什么阶级、什么地域,都能在政治上、社会上、经济上、教育上得一个均等的机会,去发展他们的个性,享有他们的权利”。针对当时较为普遍的女子因生活所迫而为妾、为娼或被买卖的情况,他力主以刑法严禁买卖妇女,禁止纳妾,而娼妓则是“侮辱人权背立人道的制度风俗”,“不但是侮辱了人权,而且是侮辱了人生”。
二、李大钊宪政思想评析
李大钊对宪政的研究与思考既切中宪政原理和核心,又不一味地停留在空洞的理论上,而是密切联系当时中国的立宪活动与政治实践。他不仅注重宪政的基本原理与价值,还特别注意宪法生成的社会基础与具体的立宪制度。当然,李大钊的宪政思想无法超越历史。从总体上看,这一时期的李大钊受自由主义思想影响较深,注重个人自由与权利,重调和而不是革命,故其宪政思想也基本与此相适应。
参考文献:
[1]李大钊.李大钊文集: 第5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2]李大钊.李大钊文集: 第1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3]李大钊文集(上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