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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云南省社会组织数量迅速增长,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扶贫开发、环境保护、社会福利、体育保健、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而积极的作用。然而,由于社会组织本身存在的诸多缺陷、与政府等合作效率低等原因,云南省内的社会组织在参与边疆公共服务中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本研究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并从组织内部和外部环境两方面出发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社会组织;公共服务;边疆稳定;问题与对策建议
社会组织与公共服务
(一)社会组织
社会组织,又叫非政府组织(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缩写为NGO),出现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兴起于上世纪七十年代,一般用在联合国文件和其它许多国家的官方文件中,是指那些在地方、国家或国际级别建立起来的、以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目的的组织。社会组织具有组织性、民间性、公益性、自治性、非政府性等特征,以及社会服务、沟通协调、化解矛盾冲突等基本功能。这些特性对参与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显现出天然的优势[1-2]。
我国的社会组织主要有三类:一类是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包括行业协会、联介会、商会、促进会、学会、研究会、联谊会等[3]。另一类是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亊业单位、社会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包括民办的学校、医院、福利院、社区服务中心职业培训中心、研究院所、文化馆、体育机构等[4]。还有一类是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虽然特点不同,但是都具有民间性和以社会公益事业、公共服务为宗旨的特征[5]。
(二)公共服务
公共服务是为满足需求群体,由政府部门或其他供给主体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总称。涵盖基础教育、基础设施、文化旅游、医疗卫生、就业社保等各个领域。公共福本身的特点有:以社会效益为根本目的;投资收益率低;资金投入量巨大;投资周期长;等等。
公共服务其实并不是以追求利润为目的的,企业不愿投资于公共服务也很大程度是源于这个因素,个人的能力不足以对公共服务进行投资,公共服务无法通过从市场交易中获得,为了保证社会成员享受到基本的公共服务,政府则理所当然的成为了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和生产者,因此,这便成为了政府直接干预公共服务最充分的理由[6]。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社会组织参与到公共服务体系中来。
二、社会组织参与维护云南边疆社会发展的作用
云南地区呈现出很强的区域性、民族性、宗教性。云南省地处我国西南边陲,与老挝、缅甸、越南3国毗邻,国境线长达4060公里,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通向东南亚、南亚的门户,边疆战略地位十分重要。省内世居少数民族25个,且宗教信仰不一,其中独有少数民族15个,跨境居住的少数民族16个,是全国民族种类最多的省份,部分山区部落族群观念根深蒂固。另外,云南省内实体经济缺乏,总体经济欠发达。因此,云南边疆的稳定就显得尤为重要。
前文已经描述,社会组织由于本身所具有的特点,在参与维护边疆社会稳定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具体表现在:
(一)有效分解社会压力,化解社会矛盾冲突
对近年来各地发生的群体性事件进行分析研究发现,县市级社会矛盾和冲突表现更为激烈,不仅密度大,而且烈度高。相比之下大城市的社会冲突,不仅频率低,表现形式也温文尔雅,这显然是社会生态演化的结果,最根本的区别是大城市有比较完整的的社会组织,整个城市社会结构因此具有弹性和柔性,社会矛盾和冲突也就有了广大的回旋和缓冲空间,而县市社会的二元结构,官与民、贫与富壁垒森严,由于缺乏市民社会和社会组织这个缓冲带,利益冲突过于直接。显然,社会组织在分解社会矛盾、防止社会分化的作用明显[7]。
(二)多渠道疏通群众诉求,减少暴力犯罪
社会组织是政府与群众、精英与平民、富人与穷人之间不同社会主体之间正常沟通的渠道,也是群众不满情绪发泄的渠道和场所。公众不满情绪的发泄之所以有时偏激,主要是宣泄渠道不畅通,缺乏发泄的渠道和平台。在中国当前的社会生活中,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在整体上陷入日趋严重的紧张状态,个人遇到困难时作为求助对象的社会,现在越来越成为让个人觉得疏离、失望、绝望、愤恨的对象,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发生断裂。其实,无论出现怎样的社会群体性事件,都是当前个人与社会关系过于刚性的指示器。它们共同指向关键的一点就是,原本用于协调人与人、群体与群体、阶层与阶层关系的体制和机制出现失灵乃至缺失。社会组织就充当了中间的调节机制,为维护边疆社会的稳定充当了润滑剂。
(三)不断提高国家、政府的抗风险能力
近年来,群体性事件将矛头多指向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往往成了社会矛盾和冲突的当事方,导致这一局面的根本原因,在于传统的全能政府体制。全能体制在高度集中权力的同时,也导致了社会矛盾和冲突向政府高度集中。社会矛盾和冲突向政府高度集中,政府往往成了社会矛盾和冲突的焦点,这是政府不能承受之重。社会组织以一种组织化的新型社会权力,一方面有效制约政府不作为和乱作为,另一方面与政府合作,配合政府职能转变,承接一部分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功能,强化了社会管理的薄弱环节,扩大了公共服务供给,使社会的多样化服务得到进一步满足,逐步提升了国家的抗风险能力。 (四)积极动员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企业与社会逐渐剥离,传统的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社区人”,社区成为城市公共管理的基本单位,大量与居民切身利益相关的公共事务,政府管不了,企业不愿意,需要社区依靠自身资源解决。社区各种社会组织的发展,将极大地弥补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不足,推动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进而推动整个社会和谐稳定。社会组织又以积极的态度游走在政府与群众之间,有效动员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促进社会资源合理配置[8]。
三、社会组织发展瓶颈
近年来,云南省社会组织发展成效明显,在经济社会诸多领域发挥着积极作用,已成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当然,也遇到了诸多发展瓶颈:
(一)社会组织自身能力局限
截至2014年12月,云南省经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超过13000个,而小、散、弱是云南省社会组织普遍具有的特点,制约着参与云南社会公共服务的能力。同时,云南社会组织发展呈现出不平衡的态势,在城市里,社会组织发育程度较高,数量也较多,相比而言,在偏远的地区,社会组织比较少,作用有限,群众认可度较低[9]。
(二)相关机制不完善,困扰发展因素多
云南社会组织发展的过程中,一直存在着一个难以摆脱的问题——政社不分。简而言之,就是政府与社会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的定位不明确,导致业务交叉,社会组织的行政性质较强,而政府徘徊在放权与不放权之间;另一方面,由于云南社会组织发展的整体水平较低,因而其内部治理机制仍有待完善,很多社会组织内部,大多存在民主决策机制不健全、监管流于形式等问题。
(三)政策扶持较少,法规保障滞后
从社会大环境来讲,社会组织发展的外部机制也有一定的欠缺。与国外社会组织相比,在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方面,我国社会组织的劣势是显而易见的:西方国家非营利组织的资金30%来自于政府资助,部分国家高达45%,而我国这方面还没有提上议事日程,有关部门从优惠政策层面给予的扶持也相当少。
五、云南社会组织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政策法规体系
围绕社会组织改革和发展需要,一方面要加强立法工作调研,加快制定出台与社会组织相关的系列法规政策,不断完善社会组织法规体系,严格依法管理;另一方面,要积极制定鼓励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方针、政策,设立专项资金,对维护边疆稳定、边疆社会经济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社会组织予以资金的补助和支持,保证社会组织的高效运作。
(二)促进组织结构形成
创新社会组织管理模式,加快社会组织去行政化步伐。实行政社分开、管办分离,强化依法按章、独立自主开展活动,提高独立运作水平。构建参与广泛、资源整合、协调顺畅、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社会组织工作体制,使社会组织成为政府职能转变承接者、社会政策重要执行者、社会道德自觉践行者、社会和谐稳定生力军。
同时,间接的鼓励形成多元的、相对自由的社会组织结构。在社会组织的运作中,更多的通过软性力量来施加影响,进而获得国家目标,比如通过对公共事务、福利的承担来达到民间的行为改变和民众对国家的认同[10]。
(三)加快经济社会发展
充分利用西部大开发和“桥头堡”建设的机遇,吸引其他地区的企业及其社会组织到边疆多民族地区进行投资和帮扶,力争从资金、技术、人才方面实现社会协同治理。边疆地区的社会治理离不开民族性,各类民族(宗教)团体作为有形的社会存在,协同其参与民族区域社会的突发灾害危机事件的处理,可以增进不同民族之间的情感交流和社会融合,提高边疆社会的稳定和国家安全。
参考文献:
[1].王名,刘培峰.民间组织通论[M].时事出版社.2004(20)
[2].王名,何建宁.中国社团改革——从政府选抒到社会选择[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
[3].来自于《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4].来自于《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条例》
[5].来自于《基金会登记管理条例》
[6].王蕊.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研究[D].内蒙古大学.2013
[7].宋希斌.浅谈社会组织参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功能作用[J].公安研究,2011(5):10-16
[8].冯钢.论社会组织的社会稳定功能——兼论“社会复合体”[J].浙江社会科学,2012(1):66-73
[9].田华.云南社会组织社区服务作用发挥问题探究[J].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2011(9):141-143
[10].胡兴东.近代以来云南藏区社会组织制度变迁[J].玉溪师范学院学报,2009(5):15-20
关键词:社会组织;公共服务;边疆稳定;问题与对策建议
社会组织与公共服务
(一)社会组织
社会组织,又叫非政府组织(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缩写为NGO),出现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兴起于上世纪七十年代,一般用在联合国文件和其它许多国家的官方文件中,是指那些在地方、国家或国际级别建立起来的、以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目的的组织。社会组织具有组织性、民间性、公益性、自治性、非政府性等特征,以及社会服务、沟通协调、化解矛盾冲突等基本功能。这些特性对参与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显现出天然的优势[1-2]。
我国的社会组织主要有三类:一类是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包括行业协会、联介会、商会、促进会、学会、研究会、联谊会等[3]。另一类是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亊业单位、社会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包括民办的学校、医院、福利院、社区服务中心职业培训中心、研究院所、文化馆、体育机构等[4]。还有一类是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虽然特点不同,但是都具有民间性和以社会公益事业、公共服务为宗旨的特征[5]。
(二)公共服务
公共服务是为满足需求群体,由政府部门或其他供给主体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总称。涵盖基础教育、基础设施、文化旅游、医疗卫生、就业社保等各个领域。公共福本身的特点有:以社会效益为根本目的;投资收益率低;资金投入量巨大;投资周期长;等等。
公共服务其实并不是以追求利润为目的的,企业不愿投资于公共服务也很大程度是源于这个因素,个人的能力不足以对公共服务进行投资,公共服务无法通过从市场交易中获得,为了保证社会成员享受到基本的公共服务,政府则理所当然的成为了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和生产者,因此,这便成为了政府直接干预公共服务最充分的理由[6]。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社会组织参与到公共服务体系中来。
二、社会组织参与维护云南边疆社会发展的作用
云南地区呈现出很强的区域性、民族性、宗教性。云南省地处我国西南边陲,与老挝、缅甸、越南3国毗邻,国境线长达4060公里,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通向东南亚、南亚的门户,边疆战略地位十分重要。省内世居少数民族25个,且宗教信仰不一,其中独有少数民族15个,跨境居住的少数民族16个,是全国民族种类最多的省份,部分山区部落族群观念根深蒂固。另外,云南省内实体经济缺乏,总体经济欠发达。因此,云南边疆的稳定就显得尤为重要。
前文已经描述,社会组织由于本身所具有的特点,在参与维护边疆社会稳定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具体表现在:
(一)有效分解社会压力,化解社会矛盾冲突
对近年来各地发生的群体性事件进行分析研究发现,县市级社会矛盾和冲突表现更为激烈,不仅密度大,而且烈度高。相比之下大城市的社会冲突,不仅频率低,表现形式也温文尔雅,这显然是社会生态演化的结果,最根本的区别是大城市有比较完整的的社会组织,整个城市社会结构因此具有弹性和柔性,社会矛盾和冲突也就有了广大的回旋和缓冲空间,而县市社会的二元结构,官与民、贫与富壁垒森严,由于缺乏市民社会和社会组织这个缓冲带,利益冲突过于直接。显然,社会组织在分解社会矛盾、防止社会分化的作用明显[7]。
(二)多渠道疏通群众诉求,减少暴力犯罪
社会组织是政府与群众、精英与平民、富人与穷人之间不同社会主体之间正常沟通的渠道,也是群众不满情绪发泄的渠道和场所。公众不满情绪的发泄之所以有时偏激,主要是宣泄渠道不畅通,缺乏发泄的渠道和平台。在中国当前的社会生活中,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在整体上陷入日趋严重的紧张状态,个人遇到困难时作为求助对象的社会,现在越来越成为让个人觉得疏离、失望、绝望、愤恨的对象,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发生断裂。其实,无论出现怎样的社会群体性事件,都是当前个人与社会关系过于刚性的指示器。它们共同指向关键的一点就是,原本用于协调人与人、群体与群体、阶层与阶层关系的体制和机制出现失灵乃至缺失。社会组织就充当了中间的调节机制,为维护边疆社会的稳定充当了润滑剂。
(三)不断提高国家、政府的抗风险能力
近年来,群体性事件将矛头多指向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往往成了社会矛盾和冲突的当事方,导致这一局面的根本原因,在于传统的全能政府体制。全能体制在高度集中权力的同时,也导致了社会矛盾和冲突向政府高度集中。社会矛盾和冲突向政府高度集中,政府往往成了社会矛盾和冲突的焦点,这是政府不能承受之重。社会组织以一种组织化的新型社会权力,一方面有效制约政府不作为和乱作为,另一方面与政府合作,配合政府职能转变,承接一部分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功能,强化了社会管理的薄弱环节,扩大了公共服务供给,使社会的多样化服务得到进一步满足,逐步提升了国家的抗风险能力。 (四)积极动员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企业与社会逐渐剥离,传统的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社区人”,社区成为城市公共管理的基本单位,大量与居民切身利益相关的公共事务,政府管不了,企业不愿意,需要社区依靠自身资源解决。社区各种社会组织的发展,将极大地弥补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不足,推动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进而推动整个社会和谐稳定。社会组织又以积极的态度游走在政府与群众之间,有效动员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促进社会资源合理配置[8]。
三、社会组织发展瓶颈
近年来,云南省社会组织发展成效明显,在经济社会诸多领域发挥着积极作用,已成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当然,也遇到了诸多发展瓶颈:
(一)社会组织自身能力局限
截至2014年12月,云南省经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超过13000个,而小、散、弱是云南省社会组织普遍具有的特点,制约着参与云南社会公共服务的能力。同时,云南社会组织发展呈现出不平衡的态势,在城市里,社会组织发育程度较高,数量也较多,相比而言,在偏远的地区,社会组织比较少,作用有限,群众认可度较低[9]。
(二)相关机制不完善,困扰发展因素多
云南社会组织发展的过程中,一直存在着一个难以摆脱的问题——政社不分。简而言之,就是政府与社会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的定位不明确,导致业务交叉,社会组织的行政性质较强,而政府徘徊在放权与不放权之间;另一方面,由于云南社会组织发展的整体水平较低,因而其内部治理机制仍有待完善,很多社会组织内部,大多存在民主决策机制不健全、监管流于形式等问题。
(三)政策扶持较少,法规保障滞后
从社会大环境来讲,社会组织发展的外部机制也有一定的欠缺。与国外社会组织相比,在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方面,我国社会组织的劣势是显而易见的:西方国家非营利组织的资金30%来自于政府资助,部分国家高达45%,而我国这方面还没有提上议事日程,有关部门从优惠政策层面给予的扶持也相当少。
五、云南社会组织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政策法规体系
围绕社会组织改革和发展需要,一方面要加强立法工作调研,加快制定出台与社会组织相关的系列法规政策,不断完善社会组织法规体系,严格依法管理;另一方面,要积极制定鼓励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方针、政策,设立专项资金,对维护边疆稳定、边疆社会经济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社会组织予以资金的补助和支持,保证社会组织的高效运作。
(二)促进组织结构形成
创新社会组织管理模式,加快社会组织去行政化步伐。实行政社分开、管办分离,强化依法按章、独立自主开展活动,提高独立运作水平。构建参与广泛、资源整合、协调顺畅、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社会组织工作体制,使社会组织成为政府职能转变承接者、社会政策重要执行者、社会道德自觉践行者、社会和谐稳定生力军。
同时,间接的鼓励形成多元的、相对自由的社会组织结构。在社会组织的运作中,更多的通过软性力量来施加影响,进而获得国家目标,比如通过对公共事务、福利的承担来达到民间的行为改变和民众对国家的认同[10]。
(三)加快经济社会发展
充分利用西部大开发和“桥头堡”建设的机遇,吸引其他地区的企业及其社会组织到边疆多民族地区进行投资和帮扶,力争从资金、技术、人才方面实现社会协同治理。边疆地区的社会治理离不开民族性,各类民族(宗教)团体作为有形的社会存在,协同其参与民族区域社会的突发灾害危机事件的处理,可以增进不同民族之间的情感交流和社会融合,提高边疆社会的稳定和国家安全。
参考文献:
[1].王名,刘培峰.民间组织通论[M].时事出版社.2004(20)
[2].王名,何建宁.中国社团改革——从政府选抒到社会选择[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
[3].来自于《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4].来自于《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条例》
[5].来自于《基金会登记管理条例》
[6].王蕊.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研究[D].内蒙古大学.2013
[7].宋希斌.浅谈社会组织参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功能作用[J].公安研究,2011(5):10-16
[8].冯钢.论社会组织的社会稳定功能——兼论“社会复合体”[J].浙江社会科学,2012(1):66-73
[9].田华.云南社会组织社区服务作用发挥问题探究[J].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2011(9):141-143
[10].胡兴东.近代以来云南藏区社会组织制度变迁[J].玉溪师范学院学报,2009(5):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