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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经历了从先秦时期的发展萌芽,到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确立,直至隋唐时期的逐渐完备,以及宋元明清时期进一步的发展到晚清时候的衰亡的历史过程,形成了一个十分完整的发展序列。选拔制度的组织形式不仅影响到古代官吏的基本组成结构,同样也会影响一个王朝的政治统治模式。了解中国古代官吏制度的基本形式及其发展变化,对了解中国古代的政治法律文化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选官;科举;反思
一、以"世袭"为根本特征的世卿世禄制时期
夏商以后,中国古代逐渐形成了"家天下"和"王权统一"的思想。这种官吏"世及"的制度,即世官制,也被称作世卿世禄制。这一制度的根本特点即是"世袭",其本质上属于"任人唯亲"的原则。这一制度起源于夏朝,其标志是夏启夺权,改变了原始社会后期"公天下"的"禅让制",而开始了父死子继"家天下"的世袭制度。世卿世禄制是一种主要以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选拔官员的制度。也就是说,从最高统治者到各级贵族,权位都是由其后代世袭继承的,世世代代占据政治权位,享受各种特权。所谓"公门有公,卿门有卿",遵循的是先"亲亲"、后"尊贤"的制度。选贤任能大多只在卿、大夫以下的低级官员中实行。从夏、商到周,世卿世禄制度实行了大约1800年;秦汉以后的恩荫制度(又称任子、门荫、荫补等)则是世卿世禄制度的变种或残余[1]。考试选拔制度在这一时期也已出现,但只是作为世卿世禄制的辅助[2]。
这种世卿世禄制有三个要素:一是卿和禄联系到了一起,当官相对于"禅让制"时期来说,不仅仅意味着管理和责任,而且还有了禄,意味着在待遇上有了特权,这也是官本位意识的最初萌芽。二是一经当官万世食禄。分封制,正是这种选官制度的又一基础性条件。三是这种世卿世禄的法定基础是"传子不传贤"。以周王为首,根据宗法制度的宗支原则与分封制度相结合,将他们的既得利益按照等级分配给各个姬氏家族。因分封制与宗法制相结合,所有受封者都是宗法贵族,也有的学者把它称为"宗法贵族分封制",这是西周的主要的国家制度,也是地方的主要行政制度。
二、以举荐为主、考察为辅的察举制时期
到春秋战国时期,社会面临重大变革。世卿世禄制度逐渐衰微,荐举、养士、对策或献策、军功入仕等选拔官吏的制度相继出现,体现出"任人唯贤,因功受禄"的新趋向。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到秦汉时期,靠军功、养士选拔官员已经不能够再继续适应封建中央集权制度的需要了,这一时期的官吏选拔主要有察举、征辟、任子等几种形式。
察举制是中国古代史上非常重要的一种选官制度。它盛行于两汉,中衰于魏晋,其存在时间长达七八百年之久。秦汉是我国古代出现的空前的大一统时期。为了封建王朝的长治久安,统治者在选官方面创立了察举制度。它沿用古代"乡举里选"的形式,一般先由皇帝决定察举的范围和科目,然后由公卿、列侯、州郡等长官在各自的统辖区域内实行考察、推荐朝廷所需要的人才。汉高祖十一年(公元前197年),刘邦下诏命令全国各地的公卿、诸侯、郡守等长官向朝廷推荐人才,登记其年龄与体貌特征,并用车马送其入京,这即是第一次全国性的人才选拔,也是察举制度的雏形。在高祖之后的文帝、惠帝、景帝统治时,这种全国性的人才选拔方式逐渐为士人接受,成为汉代政府选人的重要形式,晁错等人就是通过这种举荐的形式受到皇帝重用的。
察举制度是中国古代第一个较为完备的官吏选拔体制,它提供了一条平民百姓参与政治、走向仕途之路。中国古代选官制度也从一种"血而优则仕"向着"学而优则仕"的模式过渡,知识分子以从政为主要的人生目标成为了一种普遍的选择,对中国古代选官体制的成熟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后世的九品中正制度、科举制度或多或少都与这种举荐人才的模式有着一定的联系。
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主要的选官制度。由三国时期魏国的吏部尚书陈群建议实行,从曹操"唯才是举"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开始萌芽,到延康元年春被魏武帝曹丕采纳实施。九品中正制的直接作用就是朝廷重新掌握了选官的权力。在其实行初期,按照"唯才是举"的原则,确实起到了抑制豪强、加强中央集权的作用,选拔了一批贤人能仕,即所谓"盖以论人才优劣,非谓世族高卑" [3],"曹魏因此制度,而用人渐上轨道"。但随着世家大族势力的日益膨胀,九品中正制的消极作用也逐渐显现出来。主持地方人物品评的大小中正一职逐渐被世家大族把持,品评标准也由原来的德行才能转移到家世渊源、门第高低上来,九品中正制度被世家大族所利用,成为他们把持朝政的工具。
三、以考试作为选官唯一标准的科举制时期
隋统一天下后,也曾一度实行过九品中正制。但这时世家大族的势力日趋没落,寒门地主力量上升,为适应这种社会形势的新变化,到隋文帝开皇年间,便以分科举人代替了九品中正制。科举,即是"开科取士"之意,是指国家按照科目定期举行的人才选拔考试。科举制度在我国整整存在了1300年,产生了七百多名状元,十万多名进士,百万多名举人,更为历代封建王朝选取了难以计数的官吏,对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统治、法律制度、官吏素质、社会时尚、思想文化以及教育制度等都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4]。
科举制式古代选官制度的一大创举,它一方面使寒门地主可以获得更多从政的机会,打破世家大族的垄断局面,促进社会公平;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中央集权的巩固,促进社会稳定。因此,科举制度自唐代以后得到了历代封建王朝的认可和进一步强化。
四、对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反思与评价
科举制度作为中国古代的一项考试选官制度在持续达一千三百多年,对中国传统社会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从一定程度上来讲,科举制度的产生是我历史上的一大进步,因为它至少树立并坚持了一种自由报名、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对我国古代社会的选官制度,尤其是对汉代的察举制和征辟制、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九品中正制,是一个直接的替代与否定,为广大中下阶层士人和平民通过科举而入仕,改变自己的命运境遇,提供了一个相对比较公平的途径,比较有效地克服了人才选拔过程中结党营私的弊端。统治阶层利用科举制度吸纳大批的人才进入统治体制,一方面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其专制统治,为其统治方针提供新的血液;另一方面更有利于扩大其统治的基础,促进政治的清明和社会的稳定。因此,可以说,科举制度是中国历史上,也是世界历史上最具开创性和平等性的官吏人才选拔制度。
另一方面来说,科举制度发展到明清以后,内容以僵化保守的入股文为其主要模式,逐步演变成为严重束缚读书人思想的枷锁,暴露出其种种弊端。一方面,读书人在功名的诱惑下,只知反复揣摩八股文这块"敲门砖",不关心天下大事、社会现实,耗费了一生大部分的时间和精力,真正成为百无一用的书生。另一方面,由于科举考试由于科举考试形式与内容的僵化与狭隘,造成文人知识偏狭,思想僵化,固步自封,也间接强化了对科学技术的漠视,本来应该是通过科举选拔英才,但选拔的却大多是文不能治国、武不能安邦的庸才,这一弊端明清以后愈发明显[5]。第三,科举考试越来越功利化的趋势,消蚀士气,败坏世风,士人的精神境界越来越卑下,他们耽习空洞的时文,不究学业之根本,文风、学风越来越浮薄。科场弊案禁而不绝,冬烘学究遍布朝野。到清朝末年,废除科;举,兴办新式学堂,建立新式官吏选拔制度,已成为历史的必然。
参考文献:
[1]陈壁耀. 《点读中国传统文化之皇帝与官制》. 宁夏人民出版社 , 2009.
[2]綦晓芹.《科举》. 重庆出版社 , 2007
[3]李晓东.《略论中国古代选官制度》,魅力中国 ,2010年第23期
[4]王子今.《宫吏选任制度及其历史文化影响--读<中国古代选官制度述略>》.理论前沿.1991年第九期
[5]刘后滨.《古代选官机制的当前借鉴》.人民论坛.2011年第七期
作者简介:蓝茜(1987-),女,贵州省贵定县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0级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
关键词:选官;科举;反思
一、以"世袭"为根本特征的世卿世禄制时期
夏商以后,中国古代逐渐形成了"家天下"和"王权统一"的思想。这种官吏"世及"的制度,即世官制,也被称作世卿世禄制。这一制度的根本特点即是"世袭",其本质上属于"任人唯亲"的原则。这一制度起源于夏朝,其标志是夏启夺权,改变了原始社会后期"公天下"的"禅让制",而开始了父死子继"家天下"的世袭制度。世卿世禄制是一种主要以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选拔官员的制度。也就是说,从最高统治者到各级贵族,权位都是由其后代世袭继承的,世世代代占据政治权位,享受各种特权。所谓"公门有公,卿门有卿",遵循的是先"亲亲"、后"尊贤"的制度。选贤任能大多只在卿、大夫以下的低级官员中实行。从夏、商到周,世卿世禄制度实行了大约1800年;秦汉以后的恩荫制度(又称任子、门荫、荫补等)则是世卿世禄制度的变种或残余[1]。考试选拔制度在这一时期也已出现,但只是作为世卿世禄制的辅助[2]。
这种世卿世禄制有三个要素:一是卿和禄联系到了一起,当官相对于"禅让制"时期来说,不仅仅意味着管理和责任,而且还有了禄,意味着在待遇上有了特权,这也是官本位意识的最初萌芽。二是一经当官万世食禄。分封制,正是这种选官制度的又一基础性条件。三是这种世卿世禄的法定基础是"传子不传贤"。以周王为首,根据宗法制度的宗支原则与分封制度相结合,将他们的既得利益按照等级分配给各个姬氏家族。因分封制与宗法制相结合,所有受封者都是宗法贵族,也有的学者把它称为"宗法贵族分封制",这是西周的主要的国家制度,也是地方的主要行政制度。
二、以举荐为主、考察为辅的察举制时期
到春秋战国时期,社会面临重大变革。世卿世禄制度逐渐衰微,荐举、养士、对策或献策、军功入仕等选拔官吏的制度相继出现,体现出"任人唯贤,因功受禄"的新趋向。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到秦汉时期,靠军功、养士选拔官员已经不能够再继续适应封建中央集权制度的需要了,这一时期的官吏选拔主要有察举、征辟、任子等几种形式。
察举制是中国古代史上非常重要的一种选官制度。它盛行于两汉,中衰于魏晋,其存在时间长达七八百年之久。秦汉是我国古代出现的空前的大一统时期。为了封建王朝的长治久安,统治者在选官方面创立了察举制度。它沿用古代"乡举里选"的形式,一般先由皇帝决定察举的范围和科目,然后由公卿、列侯、州郡等长官在各自的统辖区域内实行考察、推荐朝廷所需要的人才。汉高祖十一年(公元前197年),刘邦下诏命令全国各地的公卿、诸侯、郡守等长官向朝廷推荐人才,登记其年龄与体貌特征,并用车马送其入京,这即是第一次全国性的人才选拔,也是察举制度的雏形。在高祖之后的文帝、惠帝、景帝统治时,这种全国性的人才选拔方式逐渐为士人接受,成为汉代政府选人的重要形式,晁错等人就是通过这种举荐的形式受到皇帝重用的。
察举制度是中国古代第一个较为完备的官吏选拔体制,它提供了一条平民百姓参与政治、走向仕途之路。中国古代选官制度也从一种"血而优则仕"向着"学而优则仕"的模式过渡,知识分子以从政为主要的人生目标成为了一种普遍的选择,对中国古代选官体制的成熟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后世的九品中正制度、科举制度或多或少都与这种举荐人才的模式有着一定的联系。
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主要的选官制度。由三国时期魏国的吏部尚书陈群建议实行,从曹操"唯才是举"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开始萌芽,到延康元年春被魏武帝曹丕采纳实施。九品中正制的直接作用就是朝廷重新掌握了选官的权力。在其实行初期,按照"唯才是举"的原则,确实起到了抑制豪强、加强中央集权的作用,选拔了一批贤人能仕,即所谓"盖以论人才优劣,非谓世族高卑" [3],"曹魏因此制度,而用人渐上轨道"。但随着世家大族势力的日益膨胀,九品中正制的消极作用也逐渐显现出来。主持地方人物品评的大小中正一职逐渐被世家大族把持,品评标准也由原来的德行才能转移到家世渊源、门第高低上来,九品中正制度被世家大族所利用,成为他们把持朝政的工具。
三、以考试作为选官唯一标准的科举制时期
隋统一天下后,也曾一度实行过九品中正制。但这时世家大族的势力日趋没落,寒门地主力量上升,为适应这种社会形势的新变化,到隋文帝开皇年间,便以分科举人代替了九品中正制。科举,即是"开科取士"之意,是指国家按照科目定期举行的人才选拔考试。科举制度在我国整整存在了1300年,产生了七百多名状元,十万多名进士,百万多名举人,更为历代封建王朝选取了难以计数的官吏,对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统治、法律制度、官吏素质、社会时尚、思想文化以及教育制度等都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4]。
科举制式古代选官制度的一大创举,它一方面使寒门地主可以获得更多从政的机会,打破世家大族的垄断局面,促进社会公平;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中央集权的巩固,促进社会稳定。因此,科举制度自唐代以后得到了历代封建王朝的认可和进一步强化。
四、对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反思与评价
科举制度作为中国古代的一项考试选官制度在持续达一千三百多年,对中国传统社会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从一定程度上来讲,科举制度的产生是我历史上的一大进步,因为它至少树立并坚持了一种自由报名、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对我国古代社会的选官制度,尤其是对汉代的察举制和征辟制、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九品中正制,是一个直接的替代与否定,为广大中下阶层士人和平民通过科举而入仕,改变自己的命运境遇,提供了一个相对比较公平的途径,比较有效地克服了人才选拔过程中结党营私的弊端。统治阶层利用科举制度吸纳大批的人才进入统治体制,一方面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其专制统治,为其统治方针提供新的血液;另一方面更有利于扩大其统治的基础,促进政治的清明和社会的稳定。因此,可以说,科举制度是中国历史上,也是世界历史上最具开创性和平等性的官吏人才选拔制度。
另一方面来说,科举制度发展到明清以后,内容以僵化保守的入股文为其主要模式,逐步演变成为严重束缚读书人思想的枷锁,暴露出其种种弊端。一方面,读书人在功名的诱惑下,只知反复揣摩八股文这块"敲门砖",不关心天下大事、社会现实,耗费了一生大部分的时间和精力,真正成为百无一用的书生。另一方面,由于科举考试由于科举考试形式与内容的僵化与狭隘,造成文人知识偏狭,思想僵化,固步自封,也间接强化了对科学技术的漠视,本来应该是通过科举选拔英才,但选拔的却大多是文不能治国、武不能安邦的庸才,这一弊端明清以后愈发明显[5]。第三,科举考试越来越功利化的趋势,消蚀士气,败坏世风,士人的精神境界越来越卑下,他们耽习空洞的时文,不究学业之根本,文风、学风越来越浮薄。科场弊案禁而不绝,冬烘学究遍布朝野。到清朝末年,废除科;举,兴办新式学堂,建立新式官吏选拔制度,已成为历史的必然。
参考文献:
[1]陈壁耀. 《点读中国传统文化之皇帝与官制》. 宁夏人民出版社 , 2009.
[2]綦晓芹.《科举》. 重庆出版社 , 2007
[3]李晓东.《略论中国古代选官制度》,魅力中国 ,2010年第23期
[4]王子今.《宫吏选任制度及其历史文化影响--读<中国古代选官制度述略>》.理论前沿.1991年第九期
[5]刘后滨.《古代选官机制的当前借鉴》.人民论坛.2011年第七期
作者简介:蓝茜(1987-),女,贵州省贵定县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0级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