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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毒品犯罪严重危害着社会的和谐安定,其中运输毒品罪在毒品犯罪中是最高发最有争议的罪刑,国家对毒品运输的打击力度多种多样,但毒品运输的方式也多种多样,如近年通过快递的方式对毒品进行运输的滋生,其跨区域大、人货分离等等导致侦查困难,笔者对快递运毒进行论述,关于其中的问题提出相应的问题的观点。
【关键词】 运输毒品 快递 对策
一、运输毒品罪的概念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以简明罪状的形式规定了我国的运输毒品罪,但没有具体对运输毒品罪进行定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运输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采用携带、邮寄、利用他人或者使用交通工具等方法非法运送毒品的行为。”
二、当今发展中运输毒品的形态之一——快递运输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毒品的运输不再限于传统的运输方式,运输方式形形色色、多种多样,以行为人是否利用他人行为为标准,可将运输方式分为自己携带型和利用工具型即他人携带型。自己携带型的着手,应该以行为人携带毒品进入运输环节来予以认定,如行为人将毒品带入火车站候车室、候机楼或汽车站,可视为运输毒品罪的着手。而他人携带型,实际上是间接正犯之一种,行为人是利用者,他人是被利用者,即利用者的工具。利用个人运输是指行为人自行携带毒品或者雇佣他人、委托他人携带毒品或者引诱、欺骗他人携带毒品进行运输的行为,其主要方式包括肩背马驮、夹层藏毒、体内藏毒等;利用公共传输社会服务系统运输的行为是指行为人通过邮政、物流、快递等公共流通系统运输毒品的行为。
利用物流快递进行运输毒品的方式已成为当今运输毒品的一种新渠道,该渠道方式对于犯罪分子来说相对保险,人货分离,风险降低,侦查、取证等都比较困难。6月1日上午10时许,嵩明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在快递中发现毒品可疑物。经查,在可疑包裹内装有两小袋白色晶体系冰毒可疑物,重约50克,民警根据快递单信息确定发货人系孟某(男,38岁,黑龙江哈尔滨人,暂住昆明五华区某小区内),随后民警又在其住所处查获大量毒品可疑物。此次行动,共计查获冰毒可疑物300余克,经查,此批毒品准备发往哈尔滨市,办案民警及时联系哈尔滨警方,在嵩明县公安局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哈尔滨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八名。目前,孟某已被依法处以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本案中嫌疑人可否构成运输毒品罪,通过物流快递的方式交付毒品的行为应如何定性。对此有一种观点认为该罪构成持有毒品罪而非运输毒品罪;另一种观点是该罪成立运输毒品罪未遂。对于该罪我的立场是运输毒品罪未遂,首先该快递已经脱离行为人之手进入流通阶段,不再是犯罪嫌疑人持有,其次嫌疑人以运输方式为目的将毒品运至异地寄于收件人,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其运输行为还未发生而中断,故定运输毒品罪更为适宜。
若犯罪嫌疑人孟某的毒品已经进入物流阶段,但在未到达哈尔滨的行为人手中之时便被警方查获,则嫌疑人的行为是否构成运输毒品罪的既遂或是未遂,有学者采取运输到达主义认为该毒品还未到达收货人的手中,该行为为未遂;有学者采取运输起运主义认为毒品一旦进入运输阶段则为既遂。本文作者支持后一种观点,理由同上所述即运输侵害的是国家管理制度,具有可谴责性,况且毒品一旦进入流通阶段则会产生大量事宜,故定为运输毒品罪的既遂更为适宜。
三、快递运输毒品的特点及原因
快递运输毒品的特点:快递运输毒品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因为犯罪分子可以利用快递的优势进行人货分离,犯罪团伙内部人员各司其职,带毒人员分离以及毒资也分离等等加大侦查力度。其次,我国快递运输的高效灵活性,使快递运输毒品更为便捷,运输时间大大缩短,快递运输时可改变相关的邮寄地点。再次,贩毒人员可将毒品放入各种合法物品中进行邮寄,如茶叶、服装、食品等等往往成为运输毒品的载体。
快递运输毒品犯罪产生的原因:首先是物流行业配送的监管不到位,虽然现行相关法律已出台对寄件人员施行身份证登记等等实名制,但仍有不少行业因为竞争等等而铤而走险,或者因“不长记性”而给毒品贩运带来了便利渠道。其次,现行毒品多种多样,很多新型合成毒品滋生,很多快递从业人员因不知不懂是否为毒品而进行运输。再次,现行法律总是有滞后性,我国的法律对快递运毒还有待完善。物流配送过程中监管不到位,审查不严等等使犯罪在快递行业滋生蔓延。
四、预防快递运输毒品的对策
(一) 对快递从业人员进行毒品的教育与认识,特别是新型毒品的认识,进行相关禁毒培训,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使工作人员对毒品的种类、特性进行辨别,增强对毒品的感性认识,一经发现携带贩卖毒品者即可报警等等,在萌芽阶段就将其扼杀。
(二)对快递行业运输毒品进行相关立法,现行《禁毒法》、《邮政法》等对快递运输毒品都做了相关规定,但是依然不能遏制,必须加强法律规定,制定出有关物流快递行业相关运毒的禁止性的专门法律法规,完善快递物流行业的发展。
(三)加强对物流行业的监管与侦查力度,快递运毒的兴起,使司法机关的侦查更为困难,目前的手段技术还尚未成熟,因此必须尝试不同的侦查方法,创新侦查理念,对毒品犯罪高发的地方可以进行不定时检查等等,打击快递贩毒的高发趋势。
(四)快递行业应遵守相关法律,如对邮寄快递人员进行实名制,对不实行实名制人员可不邮寄其快递,增强快递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以免成为快递运毒的“帮凶”。
五、结语
运输毒品的方式多种多样,快递运输毒品因其隐蔽性、高效灵活性而加大了相关缉毒难度,目前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相关行業还不够规范等等,现时条件下必须完善相关法律等等各种对策对快递运毒进行遏制。
【参考文献】
[1] 郑佳琪. 关于运输毒品罪相关问题的探讨[J]. 职工法律天地:下, 2018(2):224-224.
[2] 曾彦著.运输毒品罪研究[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2.
[3] 郭瑞霞, 董倩雯. 对快递运输毒品的调查与思考——基于G省Z市的实证分析[J].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15, 27(6):135-139.
[4] 郭小伟. 利用快递运输毒品犯罪对策分析——基于成本—收益模型视角[J]. 铁道警察学院学报, 2018(6):108-113.
[5] 蔡鑫, 吴宇航. 论以快递为运输途径的毒品犯罪防控[J]. 法制与社会, 2014(36).
[6] 董金玲. 弥补物流行业漏洞 谨防物流企业成为毒品犯罪帮凶[J]. 法制与经济, 2011(9):25-25.
作者简介:李金茜(1994—— ),女,苗族,云南临沧市人,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2017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刑法学。
【关键词】 运输毒品 快递 对策
一、运输毒品罪的概念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以简明罪状的形式规定了我国的运输毒品罪,但没有具体对运输毒品罪进行定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运输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采用携带、邮寄、利用他人或者使用交通工具等方法非法运送毒品的行为。”
二、当今发展中运输毒品的形态之一——快递运输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毒品的运输不再限于传统的运输方式,运输方式形形色色、多种多样,以行为人是否利用他人行为为标准,可将运输方式分为自己携带型和利用工具型即他人携带型。自己携带型的着手,应该以行为人携带毒品进入运输环节来予以认定,如行为人将毒品带入火车站候车室、候机楼或汽车站,可视为运输毒品罪的着手。而他人携带型,实际上是间接正犯之一种,行为人是利用者,他人是被利用者,即利用者的工具。利用个人运输是指行为人自行携带毒品或者雇佣他人、委托他人携带毒品或者引诱、欺骗他人携带毒品进行运输的行为,其主要方式包括肩背马驮、夹层藏毒、体内藏毒等;利用公共传输社会服务系统运输的行为是指行为人通过邮政、物流、快递等公共流通系统运输毒品的行为。
利用物流快递进行运输毒品的方式已成为当今运输毒品的一种新渠道,该渠道方式对于犯罪分子来说相对保险,人货分离,风险降低,侦查、取证等都比较困难。6月1日上午10时许,嵩明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在快递中发现毒品可疑物。经查,在可疑包裹内装有两小袋白色晶体系冰毒可疑物,重约50克,民警根据快递单信息确定发货人系孟某(男,38岁,黑龙江哈尔滨人,暂住昆明五华区某小区内),随后民警又在其住所处查获大量毒品可疑物。此次行动,共计查获冰毒可疑物300余克,经查,此批毒品准备发往哈尔滨市,办案民警及时联系哈尔滨警方,在嵩明县公安局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哈尔滨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八名。目前,孟某已被依法处以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本案中嫌疑人可否构成运输毒品罪,通过物流快递的方式交付毒品的行为应如何定性。对此有一种观点认为该罪构成持有毒品罪而非运输毒品罪;另一种观点是该罪成立运输毒品罪未遂。对于该罪我的立场是运输毒品罪未遂,首先该快递已经脱离行为人之手进入流通阶段,不再是犯罪嫌疑人持有,其次嫌疑人以运输方式为目的将毒品运至异地寄于收件人,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其运输行为还未发生而中断,故定运输毒品罪更为适宜。
若犯罪嫌疑人孟某的毒品已经进入物流阶段,但在未到达哈尔滨的行为人手中之时便被警方查获,则嫌疑人的行为是否构成运输毒品罪的既遂或是未遂,有学者采取运输到达主义认为该毒品还未到达收货人的手中,该行为为未遂;有学者采取运输起运主义认为毒品一旦进入运输阶段则为既遂。本文作者支持后一种观点,理由同上所述即运输侵害的是国家管理制度,具有可谴责性,况且毒品一旦进入流通阶段则会产生大量事宜,故定为运输毒品罪的既遂更为适宜。
三、快递运输毒品的特点及原因
快递运输毒品的特点:快递运输毒品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因为犯罪分子可以利用快递的优势进行人货分离,犯罪团伙内部人员各司其职,带毒人员分离以及毒资也分离等等加大侦查力度。其次,我国快递运输的高效灵活性,使快递运输毒品更为便捷,运输时间大大缩短,快递运输时可改变相关的邮寄地点。再次,贩毒人员可将毒品放入各种合法物品中进行邮寄,如茶叶、服装、食品等等往往成为运输毒品的载体。
快递运输毒品犯罪产生的原因:首先是物流行业配送的监管不到位,虽然现行相关法律已出台对寄件人员施行身份证登记等等实名制,但仍有不少行业因为竞争等等而铤而走险,或者因“不长记性”而给毒品贩运带来了便利渠道。其次,现行毒品多种多样,很多新型合成毒品滋生,很多快递从业人员因不知不懂是否为毒品而进行运输。再次,现行法律总是有滞后性,我国的法律对快递运毒还有待完善。物流配送过程中监管不到位,审查不严等等使犯罪在快递行业滋生蔓延。
四、预防快递运输毒品的对策
(一) 对快递从业人员进行毒品的教育与认识,特别是新型毒品的认识,进行相关禁毒培训,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使工作人员对毒品的种类、特性进行辨别,增强对毒品的感性认识,一经发现携带贩卖毒品者即可报警等等,在萌芽阶段就将其扼杀。
(二)对快递行业运输毒品进行相关立法,现行《禁毒法》、《邮政法》等对快递运输毒品都做了相关规定,但是依然不能遏制,必须加强法律规定,制定出有关物流快递行业相关运毒的禁止性的专门法律法规,完善快递物流行业的发展。
(三)加强对物流行业的监管与侦查力度,快递运毒的兴起,使司法机关的侦查更为困难,目前的手段技术还尚未成熟,因此必须尝试不同的侦查方法,创新侦查理念,对毒品犯罪高发的地方可以进行不定时检查等等,打击快递贩毒的高发趋势。
(四)快递行业应遵守相关法律,如对邮寄快递人员进行实名制,对不实行实名制人员可不邮寄其快递,增强快递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以免成为快递运毒的“帮凶”。
五、结语
运输毒品的方式多种多样,快递运输毒品因其隐蔽性、高效灵活性而加大了相关缉毒难度,目前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相关行業还不够规范等等,现时条件下必须完善相关法律等等各种对策对快递运毒进行遏制。
【参考文献】
[1] 郑佳琪. 关于运输毒品罪相关问题的探讨[J]. 职工法律天地:下, 2018(2):224-224.
[2] 曾彦著.运输毒品罪研究[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2.
[3] 郭瑞霞, 董倩雯. 对快递运输毒品的调查与思考——基于G省Z市的实证分析[J].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15, 27(6):135-139.
[4] 郭小伟. 利用快递运输毒品犯罪对策分析——基于成本—收益模型视角[J]. 铁道警察学院学报, 2018(6):108-113.
[5] 蔡鑫, 吴宇航. 论以快递为运输途径的毒品犯罪防控[J]. 法制与社会, 2014(36).
[6] 董金玲. 弥补物流行业漏洞 谨防物流企业成为毒品犯罪帮凶[J]. 法制与经济, 2011(9):25-25.
作者简介:李金茜(1994—— ),女,苗族,云南临沧市人,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2017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刑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