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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契合“依法治国”主题和顺应达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战略目标的时代背景下,高等院校师德的法治化建设尤为重要。本文试着先阐述新时期师德行为规范的更高要求,再从现实角度分析高等院校师德现状,最后探讨如何在实践中推动高等院校师德行为法治化的进程。
关键词:师德;法治化;教育;系统化
一、注重师德 为人师表
(一)师德行为规范的更高要求
何为师德?“师德是师者之魂,是教师人格的精神担保”[1],教师职业道德和个人修养综合体现师德。新时期新任务,社会的不断进步也对教师的职业道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育者需不断培养个人创新思维和政治素养,不断提升自身教育能力和专业技能,依法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依法教学不但规范了教师的教育行为,也教育了教师本人。遵循法律办事,教师的合法权益就会得到充分保证,这是教育工作实行的重要保障。
(二)师德行为法治化的必然趋势
推行师德建设是现代化社会发展的需求,是当代高校学生成长的客观需求,也是高校教师自我发展的需要。师德内蕴为道德,外显为自律,隐性的他律特点需靠道德之外的法律规范来呈现,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指引下,国家出台的一系列与教师职业学术规范、道德规范、思想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为师德建设法制化夯实了坚实基础。新时期教师肩负更艰巨的使命担当,应当依照道德行为准则使自身道德趋向规范化。
二、基于现实 赓续反思
(一)现实师德问题的显现
近些年来,高校教师能力素质总体呈现明显上升势头。学历层次提高,顶尖人才汇聚,优惠政策普及等是丰富高校教育环境的主力源头。配合现代科学教育手段的运用,教师教学方式愈发呈现多样化,教育发展前景良好。“凡是任何事物在生长的地方,一个塑造者胜过一千个再造者”[2]。但在繁复的市场化利益关系以及多元文化价值观的冲击下,少数高校教育者的职业道德教育理念和职业观念扭曲,在互联网平台发表不当言论,在现实中做出违背师德的行为。一些突出事件也被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上,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引人深思。
(二)现实师德问题的反思
对屡见不鲜的违背师德事例进行分析,可以发现问题主要呈现为三个方面。
一是思想层面。法治意识淡薄,忽视自身政治修养的提高,思想道德观念不坚定,离开课堂便卸下教师职责重担,将教书育人分隔开,单方面注重知识的传授,并未在意学生的思想道德状况。作为人类灵魂工程师,教师肩负着培养“四有”新人的重任,只有不断提高自身政治思想信仰,才能明确和坚定社会主义工作方向。
二是行為层面。明知故犯,在行为上违背师德,不能抵制利益诱惑,将个人利益得失视为重中之重,或是无心教学,对待课堂教学敷衍塞责,对待日常工作消极怠慢。先成人,后为师,师德是个人道德和职业道德的共同体,遵守道德规范是做人的底线,遵守职业道德是工作的基本要求。
三是师资队伍建设层面。在快速传播的信息时代,偶有发生的高校师德滑坡事件必然致使负面评价,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高校师德建设需要社会、学校和教师个人协同推进,师德法制化的探索过程还要延续。
三、依法治教 健全体系
依法治教的核心包含两大方面,其一是依法治理,其二是共同治理。推动高等院校师德法治化的建设往系统化转变,需要政府、高校、教师三方配合接力,即在法制建设、管制机制、个人自觉等方面戮力同心推进高校师德法治化建设。
(一)立法,法之必行
对于教育大环境而言,良好的法治氛围有益于师德建设法治体系的健全,因此,科学立法和严格执法并重,一方面通过立法逐步建立完善的高校师德规范体系。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有关高等院校师德规范的规章制度,为顺利开展依法治教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证,师德建设法治体系趋于完善,另一方面要严格执法,对于任何出台的规章制度而言,它们的效应和寿命,取决于执行情况。在现有的高等教育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加大执法力度,有效发挥法律的他律作用,体现法律的保障效力。法律和师德在教学进程中重合的越密集,道德教化才越显效果。借由立法来规范和调整教育者的习惯和行为,将师德法治化是迄今最具理性的抉择。
(二)听言,言之必效
对于教育场所而言,对高校师生员工有相应的鼓励和管束机制,从而“体现正面倡导与反向规制、柔性要求与刚性约束、道德表率与底线要求、个人自律与社会他律等方面的有机统一”[3]。身处数据大时代的浪潮中,管理手段可与新技术相结合,比如创设新媒体师德档案,从建档、考察和管理等流程中健全长效机制,可囊括明确的激励策略、灵活的竞争机制、公正的考核体系、有效的监督体制等。首先,激励机制的确立既要有内在的驱动,又需有外在的鼓励;其次,竞争机制可按实际情况灵活操作;再者,公正的考核体系是教师信服评价标准和尊崇教学准则的凭证;最后,监督机制的建立要追溯细责到个人,即通过集体备课、自我审视、领导听课,学生评分,专家评定等方式制订专项监督制度与即时反馈制度,结合网端线上线下监督路径,促使教师自觉自主修持师德。
(三)修德,教之必成
对于教育者本身而言,修业需先修德,司马光在《资治通鉴·周纪一》中提到: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教师身兼人才培养的重责,只有遵守以德为先,德才兼备的准则,才能够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培养越来越多优秀的接班人和建设者。“高校教师既是其行业领域内的职业人,更应该是其专业伦理素养的传播者和职业精神的守护者,不仅自己要遵守职业伦理规范的要求,也要要求其领域内的学生以及同行共同遵守行业伦理道德”[4]。教育环境中教师互相影响,使遵循师德成为自然而发,习以为常的事情,日积月累,推崇师德的修为文化必定蔚然成风。
参考文献:
[1]糜海波.新时代师德评价与师德建设的应有维度[J].伦理学研究,2018(2):117-123.
[2]约翰·杜威. 学校与社会·明日之学校[M].赵祥麟,等译.人民教育出版社,2015:25.
[3]周显信,许双双.推行高校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的掣肘与进路[J].思想理论教育,2019(4):85-90.
[4]徐新洲.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伦理审视与考核评价研究[J].江苏高教,2019(9):88-92.
关键词:师德;法治化;教育;系统化
一、注重师德 为人师表
(一)师德行为规范的更高要求
何为师德?“师德是师者之魂,是教师人格的精神担保”[1],教师职业道德和个人修养综合体现师德。新时期新任务,社会的不断进步也对教师的职业道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育者需不断培养个人创新思维和政治素养,不断提升自身教育能力和专业技能,依法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依法教学不但规范了教师的教育行为,也教育了教师本人。遵循法律办事,教师的合法权益就会得到充分保证,这是教育工作实行的重要保障。
(二)师德行为法治化的必然趋势
推行师德建设是现代化社会发展的需求,是当代高校学生成长的客观需求,也是高校教师自我发展的需要。师德内蕴为道德,外显为自律,隐性的他律特点需靠道德之外的法律规范来呈现,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指引下,国家出台的一系列与教师职业学术规范、道德规范、思想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为师德建设法制化夯实了坚实基础。新时期教师肩负更艰巨的使命担当,应当依照道德行为准则使自身道德趋向规范化。
二、基于现实 赓续反思
(一)现实师德问题的显现
近些年来,高校教师能力素质总体呈现明显上升势头。学历层次提高,顶尖人才汇聚,优惠政策普及等是丰富高校教育环境的主力源头。配合现代科学教育手段的运用,教师教学方式愈发呈现多样化,教育发展前景良好。“凡是任何事物在生长的地方,一个塑造者胜过一千个再造者”[2]。但在繁复的市场化利益关系以及多元文化价值观的冲击下,少数高校教育者的职业道德教育理念和职业观念扭曲,在互联网平台发表不当言论,在现实中做出违背师德的行为。一些突出事件也被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上,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引人深思。
(二)现实师德问题的反思
对屡见不鲜的违背师德事例进行分析,可以发现问题主要呈现为三个方面。
一是思想层面。法治意识淡薄,忽视自身政治修养的提高,思想道德观念不坚定,离开课堂便卸下教师职责重担,将教书育人分隔开,单方面注重知识的传授,并未在意学生的思想道德状况。作为人类灵魂工程师,教师肩负着培养“四有”新人的重任,只有不断提高自身政治思想信仰,才能明确和坚定社会主义工作方向。
二是行為层面。明知故犯,在行为上违背师德,不能抵制利益诱惑,将个人利益得失视为重中之重,或是无心教学,对待课堂教学敷衍塞责,对待日常工作消极怠慢。先成人,后为师,师德是个人道德和职业道德的共同体,遵守道德规范是做人的底线,遵守职业道德是工作的基本要求。
三是师资队伍建设层面。在快速传播的信息时代,偶有发生的高校师德滑坡事件必然致使负面评价,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高校师德建设需要社会、学校和教师个人协同推进,师德法制化的探索过程还要延续。
三、依法治教 健全体系
依法治教的核心包含两大方面,其一是依法治理,其二是共同治理。推动高等院校师德法治化的建设往系统化转变,需要政府、高校、教师三方配合接力,即在法制建设、管制机制、个人自觉等方面戮力同心推进高校师德法治化建设。
(一)立法,法之必行
对于教育大环境而言,良好的法治氛围有益于师德建设法治体系的健全,因此,科学立法和严格执法并重,一方面通过立法逐步建立完善的高校师德规范体系。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有关高等院校师德规范的规章制度,为顺利开展依法治教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证,师德建设法治体系趋于完善,另一方面要严格执法,对于任何出台的规章制度而言,它们的效应和寿命,取决于执行情况。在现有的高等教育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加大执法力度,有效发挥法律的他律作用,体现法律的保障效力。法律和师德在教学进程中重合的越密集,道德教化才越显效果。借由立法来规范和调整教育者的习惯和行为,将师德法治化是迄今最具理性的抉择。
(二)听言,言之必效
对于教育场所而言,对高校师生员工有相应的鼓励和管束机制,从而“体现正面倡导与反向规制、柔性要求与刚性约束、道德表率与底线要求、个人自律与社会他律等方面的有机统一”[3]。身处数据大时代的浪潮中,管理手段可与新技术相结合,比如创设新媒体师德档案,从建档、考察和管理等流程中健全长效机制,可囊括明确的激励策略、灵活的竞争机制、公正的考核体系、有效的监督体制等。首先,激励机制的确立既要有内在的驱动,又需有外在的鼓励;其次,竞争机制可按实际情况灵活操作;再者,公正的考核体系是教师信服评价标准和尊崇教学准则的凭证;最后,监督机制的建立要追溯细责到个人,即通过集体备课、自我审视、领导听课,学生评分,专家评定等方式制订专项监督制度与即时反馈制度,结合网端线上线下监督路径,促使教师自觉自主修持师德。
(三)修德,教之必成
对于教育者本身而言,修业需先修德,司马光在《资治通鉴·周纪一》中提到: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教师身兼人才培养的重责,只有遵守以德为先,德才兼备的准则,才能够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培养越来越多优秀的接班人和建设者。“高校教师既是其行业领域内的职业人,更应该是其专业伦理素养的传播者和职业精神的守护者,不仅自己要遵守职业伦理规范的要求,也要要求其领域内的学生以及同行共同遵守行业伦理道德”[4]。教育环境中教师互相影响,使遵循师德成为自然而发,习以为常的事情,日积月累,推崇师德的修为文化必定蔚然成风。
参考文献:
[1]糜海波.新时代师德评价与师德建设的应有维度[J].伦理学研究,2018(2):117-123.
[2]约翰·杜威. 学校与社会·明日之学校[M].赵祥麟,等译.人民教育出版社,2015:25.
[3]周显信,许双双.推行高校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的掣肘与进路[J].思想理论教育,2019(4):85-90.
[4]徐新洲.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伦理审视与考核评价研究[J].江苏高教,2019(9):8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