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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10年内地网店开始实行实名制的时候,网店该不该征税这一问题就引起了纷纷的争议。而在今年的两会期间,网店征税这个话题又引发了广泛的争论—全国政协委员、苏宁董事长张近东以及全国人大代表、湖南商超连锁企业步步高集团董事长王填在两会上提出对网店征税的建议。该提议一出,就被众多淘宝卖家指为“公器私用、打击对手”,“该不该征电商税”一时间成为一个均衡利益和市场的辩论点。
张近东在两会上提出,建议税收部门研究电商的征税方式,从制度层面规避偷漏税行为。随后,王填也表示,与实体店铺相比,网络购物“不开发票,不上税”已经成为一种潜规则,这对实体零售不公平。面对这一议题,淘宝没有了以往的轻松,提议发表的三天内,淘宝网就在自己的官方微博连发三篇长文进行“回击”,“反对在今天这个时期征税”成为其当下的中心思想。苏宁虽单方面回应其是站在行业角度提出的提案,并不针对个人和某个公司,但评论者和当事人却不以为然。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周伯华近日在接受采访时证实:目前,正在进行修改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监管条例》中仍未涉及“电商征税”。
要公正还是要生存?
近东和王填两位代表、委员“征电商税”的建言被众多淘宝卖家及电商指为“公器私用、打击对手”,为自己代言。
张近东在事后接受采访时表示,自己呼吁的是公平竞争,并没有受任何干预和私心。“所有的政策和法律应该一视同仁,所有同行业、同类型的企业都应该在一个平等的、公平的环境下有序竞争。在电商平台上可以卖假货,苏宁能卖吗?电商平台上可以不交税,苏宁能不交吗?”
张近东之前也表示,我国电子商务年交易量的90%是以C2C的电子商务的形式从事B2C的交易,大量交易游离于现有法律监管之外。“放眼电子商务行业,存在着非注册经营、非税销售、假冒产品充斥等现象。”
对于张近东和王填二人的提议,淘宝官方发表声明称:并不反对税收部门对电商征税,但反对现在这个时期征税。根据此前的数据,目前94%的淘宝卖家营业额在24万元人民币以下,大多数不在征税的范围之内。满足缴税条件的商家,已经在线下开始缴税。若现在对个人网店强行征税,会打击微型经济的积极性。淘宝还强调征税后的意义,征税后能为这个群体做些什么,能为这些年轻人做些什么,对未来做些什么。
马云也表示,淘宝卖家的成功并不是人们想象的那样靠一点点偷税漏税,他们靠创新在生存,他们靠希望在生存,靠不交税的经济不可能持续。此外,马云还表示目前已有超过6%的卖家开始交税,加起来大概五六十亿,同时,今天在淘宝上依靠淘宝成长发展创造就业的间接和直接有1000万人。
当当网CEO李国庆也评论称,小企业偷漏税违法,但并不足以破坏市场公平竞争,“如果政府加大对网上税收监管,对部分网店过去的逃税行为,我呼吁既往不咎或特赦。”
抢眼的万亿交易额
王填在提案同时表示,2012年全国平台型电商漏税超过1000亿元,仅阿里巴巴网络平台经营的商铺漏缴税费就超过350亿元。此说法更是引来淘宝网的质疑和不忿,淘宝网官方微博一再反驳,质疑“350亿元”和“1000亿元”漏税数字是如何得出,并要求王填公开调查样本和调查过程。
对于淘宝网的质疑,王填随即进行了回应,数据肯定不是空穴来风。建议是经过非常严肃、严谨的调查分析后形成的,国家要采纳这个建议,后期也会经过非常严肃的调查。
王填还表示,据马云12月4日宣布,截至2012年11月30日晚9点50分,其旗下淘宝、天猫两大平台的交易额本年度突破1万亿元。按照实体店的缴税比例,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等各项税种加在一起,纳税的比例大概在4.5%(根据企业的情况有细微的不同),也就是说如果实体店产生1万亿的销售,需要纳税450亿左右的税费。那么,按照马云的说法,通过淘宝产生的1万亿的交易额如果按照实体店同等的额度缴税,即使除掉那些减免税收的店铺,350亿的漏税并不是没有可能。
“这对实体店十分不公平,我是代表近1亿零售业从业人员提建议。”王填说,网站的迅猛发展得益于国家的宏观政策,国家最初采取的是“放水养鱼”的政策,但现在网店的数量、规模及交易额已经不是一个小数目,变成了一群“鲨鱼”,却不受到任何规则的约束。电子商务也应该有相关法律来规范和保护,否则无法健康有序发展。
王填在接受采访时称:“在现行税收制度框架内,对生产规模较小、月销售低于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5000—20000元)的个人或者合伙网店,当月免征增值税(营业税)。这本身就是对小店主、对年轻人的创业刺激和政策优惠。如果拿小店主、年轻人做掩护,却让大部分月销售额超过甚至远远超过起征点的网店游离于税收制度框架之外,这样的平台型电商难道不会成为最大的灰色经济体?”
淘宝卖家多数不赚钱,少数盈利,而且利润率不高,就靠不交税靠物流差价盈利,一旦相关部门严格监管,并大幅收税,天猫家电3C商户卖家在规模采购议价能力、服务能力、效率不及苏宁、京东,必然节节败退。在王填看来,这也是电商和传统零售业间的差别。
即便是一些品牌旗舰店在淘宝开店,由于顾及线下经营,加之运营人数少,不会像苏宁、京东促销价格战玩亏本买卖。这最终会让消费者习惯改变,导向苏宁、京东。
“提出加强税收监管的正当性无懈可击。”行业专家、夸父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首席顾问刘步尘接受北京晨报记者采访时说。另一方面,他也指出这与企业的战略有关。“从2012年的业绩看,大连锁的线下黄金时代早已结束,区域性零售商的日子更难过,他们要面对电商的冲击,还受到大连锁向三四级市场倾斜的影响。如果能够加强管控税收,可以从法律层面对淘宝等未来成长造成一定的压力。”
电商的生存顾虑
不过,在淘宝的无数小店家眼中,“交税”显然并不是那么理所应当的事。 “如果要我交税,我就不干了。”在淘宝上有两年店龄的店主小余告诉记者,自己并不清楚应该交哪些税,交多少,因为自己不是销售原创产品,在网络上的同质化竞争已经让利润变得十分微薄。“如果成本再增加,我们肯定要提价,要和线下的实体店竞争就很难了。”
一淘搜索、淘宝搜索产品负责人鬼脚七最近在网络发表了一篇文章,虚构了一个淘宝卖家交税的故事。
一家销售额达到100万元的小店,在减去进货、人力、硬件和营销等各种成本后,一年可以获得10万元的净利润。而在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教育费和城建税等共计9.41万元后,净利润只剩下5900元。
一位行业人士表示,从各国的税法来看,只要是在本国有经营活动产生收入的企业和个人都应该依法纳税,这是作为公民和企业应尽的职责。在这一角度,对网店收税并无争议。但是,收紧税收监管无疑会在一定程度上打击电子商务的活力。而淘宝网在几次回应里,都将争议的焦点引向C2C,则与淘宝和中国网络销售的发展模式有关。
不同于京东、苏宁和亚马逊,淘宝以免费聚拢的人气和几近无政府式的C2C模式发展壮大。随着淘宝的发展,大量销售额庞大的大卖家仍然以C2C的形式在淘宝进行交易,并贡献了不菲的广告收入。对这些卖家进行甄别和征税,将打破这一生态模式,触动他们的利益。此外,如果加强税收监管,也可能意味着中国电子商务的交易将被更严格地监控,刷销量的情况减少,万亿的交易额水分也可能被挤干。
加强监管是大势所趋
咨询过相关政策法规的王填说,国家没有法律规定网店可以不纳税。为促进解决就业,扶持个人创业,王填建议对生产经营规模较小、月销售额低于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月销售额5000元—20000元)的个人或者合伙网店,当月免征增值税(营业税)。
不过研究电子商务的征税方式并不是一个新课题。2008年国家工商总局要求营利性网店必须先取得营业执照后才能经营。2010年7月1日,《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网店开始步入“实名制”时代。2011年,武汉市国税局开出国内首张个人网店税单—对淘宝女装网店“我的百分之一”征税430余万元。
刘步尘认为,如果说几年前,政府对网络零售管理的主要方向是扶持,随着近几年电商的快速发展,网络成为商品流通日益重要甚至主流的渠道,加强管理是大势所趋。
3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公布《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将从4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网络发票。王填认为,这只是一个开始,相信还会有更完善的征管手段来保证不同实体、不同销售主体的利益,确保公正赋税。“每一笔交易在网上支付时都会有记录,可以根据支付平台记录自动产生电子发票,维护消费者、经营者和国家三方权益。”有分析认为,网络发票加快推广能够加强对电子商务的监管,是在为对电商征税做铺垫。
与此同时,传统零售商越来越多地开展线上业务,也可能加快这一进程。线下商家与线上交易逐渐融合,必然导致现有的税收制度实现线下和线上的统一。
不过,刘步尘表示,对网店征税也是一个技术问题,如何通过网络和技术升级低成本加强税收监管还有待观察。
对此问题,一些业内人士建议,考虑到对中小企业、对个人创业的支持,在对网店征税时应该按营业额分档次征收,对营业额较小的设立免征额,而不是一刀切。(编辑:杨磊)
张近东在两会上提出,建议税收部门研究电商的征税方式,从制度层面规避偷漏税行为。随后,王填也表示,与实体店铺相比,网络购物“不开发票,不上税”已经成为一种潜规则,这对实体零售不公平。面对这一议题,淘宝没有了以往的轻松,提议发表的三天内,淘宝网就在自己的官方微博连发三篇长文进行“回击”,“反对在今天这个时期征税”成为其当下的中心思想。苏宁虽单方面回应其是站在行业角度提出的提案,并不针对个人和某个公司,但评论者和当事人却不以为然。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周伯华近日在接受采访时证实:目前,正在进行修改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监管条例》中仍未涉及“电商征税”。
要公正还是要生存?
近东和王填两位代表、委员“征电商税”的建言被众多淘宝卖家及电商指为“公器私用、打击对手”,为自己代言。
张近东在事后接受采访时表示,自己呼吁的是公平竞争,并没有受任何干预和私心。“所有的政策和法律应该一视同仁,所有同行业、同类型的企业都应该在一个平等的、公平的环境下有序竞争。在电商平台上可以卖假货,苏宁能卖吗?电商平台上可以不交税,苏宁能不交吗?”
张近东之前也表示,我国电子商务年交易量的90%是以C2C的电子商务的形式从事B2C的交易,大量交易游离于现有法律监管之外。“放眼电子商务行业,存在着非注册经营、非税销售、假冒产品充斥等现象。”
对于张近东和王填二人的提议,淘宝官方发表声明称:并不反对税收部门对电商征税,但反对现在这个时期征税。根据此前的数据,目前94%的淘宝卖家营业额在24万元人民币以下,大多数不在征税的范围之内。满足缴税条件的商家,已经在线下开始缴税。若现在对个人网店强行征税,会打击微型经济的积极性。淘宝还强调征税后的意义,征税后能为这个群体做些什么,能为这些年轻人做些什么,对未来做些什么。
马云也表示,淘宝卖家的成功并不是人们想象的那样靠一点点偷税漏税,他们靠创新在生存,他们靠希望在生存,靠不交税的经济不可能持续。此外,马云还表示目前已有超过6%的卖家开始交税,加起来大概五六十亿,同时,今天在淘宝上依靠淘宝成长发展创造就业的间接和直接有1000万人。
当当网CEO李国庆也评论称,小企业偷漏税违法,但并不足以破坏市场公平竞争,“如果政府加大对网上税收监管,对部分网店过去的逃税行为,我呼吁既往不咎或特赦。”
抢眼的万亿交易额
王填在提案同时表示,2012年全国平台型电商漏税超过1000亿元,仅阿里巴巴网络平台经营的商铺漏缴税费就超过350亿元。此说法更是引来淘宝网的质疑和不忿,淘宝网官方微博一再反驳,质疑“350亿元”和“1000亿元”漏税数字是如何得出,并要求王填公开调查样本和调查过程。
对于淘宝网的质疑,王填随即进行了回应,数据肯定不是空穴来风。建议是经过非常严肃、严谨的调查分析后形成的,国家要采纳这个建议,后期也会经过非常严肃的调查。
王填还表示,据马云12月4日宣布,截至2012年11月30日晚9点50分,其旗下淘宝、天猫两大平台的交易额本年度突破1万亿元。按照实体店的缴税比例,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等各项税种加在一起,纳税的比例大概在4.5%(根据企业的情况有细微的不同),也就是说如果实体店产生1万亿的销售,需要纳税450亿左右的税费。那么,按照马云的说法,通过淘宝产生的1万亿的交易额如果按照实体店同等的额度缴税,即使除掉那些减免税收的店铺,350亿的漏税并不是没有可能。
“这对实体店十分不公平,我是代表近1亿零售业从业人员提建议。”王填说,网站的迅猛发展得益于国家的宏观政策,国家最初采取的是“放水养鱼”的政策,但现在网店的数量、规模及交易额已经不是一个小数目,变成了一群“鲨鱼”,却不受到任何规则的约束。电子商务也应该有相关法律来规范和保护,否则无法健康有序发展。
王填在接受采访时称:“在现行税收制度框架内,对生产规模较小、月销售低于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5000—20000元)的个人或者合伙网店,当月免征增值税(营业税)。这本身就是对小店主、对年轻人的创业刺激和政策优惠。如果拿小店主、年轻人做掩护,却让大部分月销售额超过甚至远远超过起征点的网店游离于税收制度框架之外,这样的平台型电商难道不会成为最大的灰色经济体?”
淘宝卖家多数不赚钱,少数盈利,而且利润率不高,就靠不交税靠物流差价盈利,一旦相关部门严格监管,并大幅收税,天猫家电3C商户卖家在规模采购议价能力、服务能力、效率不及苏宁、京东,必然节节败退。在王填看来,这也是电商和传统零售业间的差别。
即便是一些品牌旗舰店在淘宝开店,由于顾及线下经营,加之运营人数少,不会像苏宁、京东促销价格战玩亏本买卖。这最终会让消费者习惯改变,导向苏宁、京东。
“提出加强税收监管的正当性无懈可击。”行业专家、夸父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首席顾问刘步尘接受北京晨报记者采访时说。另一方面,他也指出这与企业的战略有关。“从2012年的业绩看,大连锁的线下黄金时代早已结束,区域性零售商的日子更难过,他们要面对电商的冲击,还受到大连锁向三四级市场倾斜的影响。如果能够加强管控税收,可以从法律层面对淘宝等未来成长造成一定的压力。”
电商的生存顾虑
不过,在淘宝的无数小店家眼中,“交税”显然并不是那么理所应当的事。 “如果要我交税,我就不干了。”在淘宝上有两年店龄的店主小余告诉记者,自己并不清楚应该交哪些税,交多少,因为自己不是销售原创产品,在网络上的同质化竞争已经让利润变得十分微薄。“如果成本再增加,我们肯定要提价,要和线下的实体店竞争就很难了。”
一淘搜索、淘宝搜索产品负责人鬼脚七最近在网络发表了一篇文章,虚构了一个淘宝卖家交税的故事。
一家销售额达到100万元的小店,在减去进货、人力、硬件和营销等各种成本后,一年可以获得10万元的净利润。而在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教育费和城建税等共计9.41万元后,净利润只剩下5900元。
一位行业人士表示,从各国的税法来看,只要是在本国有经营活动产生收入的企业和个人都应该依法纳税,这是作为公民和企业应尽的职责。在这一角度,对网店收税并无争议。但是,收紧税收监管无疑会在一定程度上打击电子商务的活力。而淘宝网在几次回应里,都将争议的焦点引向C2C,则与淘宝和中国网络销售的发展模式有关。
不同于京东、苏宁和亚马逊,淘宝以免费聚拢的人气和几近无政府式的C2C模式发展壮大。随着淘宝的发展,大量销售额庞大的大卖家仍然以C2C的形式在淘宝进行交易,并贡献了不菲的广告收入。对这些卖家进行甄别和征税,将打破这一生态模式,触动他们的利益。此外,如果加强税收监管,也可能意味着中国电子商务的交易将被更严格地监控,刷销量的情况减少,万亿的交易额水分也可能被挤干。
加强监管是大势所趋
咨询过相关政策法规的王填说,国家没有法律规定网店可以不纳税。为促进解决就业,扶持个人创业,王填建议对生产经营规模较小、月销售额低于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月销售额5000元—20000元)的个人或者合伙网店,当月免征增值税(营业税)。
不过研究电子商务的征税方式并不是一个新课题。2008年国家工商总局要求营利性网店必须先取得营业执照后才能经营。2010年7月1日,《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网店开始步入“实名制”时代。2011年,武汉市国税局开出国内首张个人网店税单—对淘宝女装网店“我的百分之一”征税430余万元。
刘步尘认为,如果说几年前,政府对网络零售管理的主要方向是扶持,随着近几年电商的快速发展,网络成为商品流通日益重要甚至主流的渠道,加强管理是大势所趋。
3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公布《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将从4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网络发票。王填认为,这只是一个开始,相信还会有更完善的征管手段来保证不同实体、不同销售主体的利益,确保公正赋税。“每一笔交易在网上支付时都会有记录,可以根据支付平台记录自动产生电子发票,维护消费者、经营者和国家三方权益。”有分析认为,网络发票加快推广能够加强对电子商务的监管,是在为对电商征税做铺垫。
与此同时,传统零售商越来越多地开展线上业务,也可能加快这一进程。线下商家与线上交易逐渐融合,必然导致现有的税收制度实现线下和线上的统一。
不过,刘步尘表示,对网店征税也是一个技术问题,如何通过网络和技术升级低成本加强税收监管还有待观察。
对此问题,一些业内人士建议,考虑到对中小企业、对个人创业的支持,在对网店征税时应该按营业额分档次征收,对营业额较小的设立免征额,而不是一刀切。(编辑:杨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