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天大桥上,衣衫褴褛,缺胳膊断腿的乞丐身前摆着一个空盒,不断祈求路人的施舍。不少路人放下五元、十元……你或许不知道,到了夜里,这些缺了胳膊还会“长出来”,“断了腿”仍然可以健步如飞?
手捧“骨灰盒”、“父(母)的遗像”,含泪低头,身前的纸牌上写着:“父母双亡,急需帮助”。你慈悲心大发,摸出了钱包……也许他们背过身就拿去买冰激凌了。
以上情节,来自活动现场的情景剧:《西门天桥上的故事》、《流浪乞讨的中学生》、《十字路口的悲剧》、《卖花的小女孩》和《俺爹俺娘》。
情景剧“编剧”、日月社工服务社社工余兰说,每个故事均来源于真实事件,“没有夸大,只是重现”。这样的故事每天都在深圳的大街小巷不停上演。
2011年4月10日,“城市之爱,最可爱社工大赏”系列公益活动于深圳市南山区举行,主题是“大运有我,以爱之名,理性救助”,将关注目光投向了流浪乞讨人群,希望帮助广大市民了解救助的知识和渠道,识别职业乞讨者的骗术,对职业乞讨者说“不”。
爱心活动受到市民关注
本次活动,民政部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赵蓬奇、副秘书长兼《社会与公益》杂志社社长杨松生,深圳市民政局副局长余智晟、《社会与公益》杂志社执行社长杨佰青,以及社工、义工(志愿者)、爱心企业、媒体记者和市民约600人参加了本次活动。
赵蓬奇在活动现场发表了即席讲话,他说,本次活动的主要内容是救助流浪乞讨人员,这是社会工作一个新的领域,同时也是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的工作重点之一。对于“城市之爱最可爱社工大赏”系列公益活动在深圳的成功举办,以及《社会与公益》杂志社对中国社会工作的巨大支持,他深感欣慰,并勉励《社会与公益》杂志社通过开展此类活动,能为中国社会工作踏出一条新路。
作为系列公益活动的第三站,《社会与公益》杂志社和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携手深圳市救助管理站、深圳市日月社会服务社,希望通过本次活动,向社会各界传播一个理念:请“理性救助”流浪乞讨人员。
舞台周围,逐渐聚集了大批市民,笑声此起彼伏,有人点头表示赞同,有人从来没听说这类事情,瞪大了眼睛。
“我们希望以此让市民对职业乞讨者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余兰说。
市民们在活动现场外站了一圈又一圈。活动结束,他们还是迟迟不愿离开。有的仔细地看起了宣传板,“我真还不知道有这么多职业乞丐,今后可得注意”;有的在“暖流计划”招收志愿者的工作人员台前排起了队。余兰告诉记者,“暖流计划”招收的志愿者,将会协助社工进行‘外展”(外出实地调研)等工作。
翻看厚厚一叠报名表,有年轻人,还有老人;有白领,也有附近的打工仔。
社会救助需要创新模式
如何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一直是城市管理的难题。
2003年,国务院颁布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原《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以下简称《遣送办法》)废止。
在此之前,中国的城市管理多采取强制收容和遣返的方式处理此类问题,而对于流浪乞讨人员的界定,各地又存在不同的理解,由此导致了包括孙志刚事件在内的诸多恶性事件发生。《遣送办法》为人诟病已久。
新法收缩了有关部门的权力。其第十一条的规定,“救助站应当劝导受助人员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不得限制受助人员离开救助站。”民政部于同年颁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十六条也规定,“受助人员自愿放弃救助离开救助站的,应当事先告知,救助站不得限制。”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问题上,政府有关部门不再使用强制措施。随后,暂住证也成为历史。
仔细分析《管理办法》和《遣送办法》,不难看出这样一个基本思路:政府部门的角色在由流浪乞讨管理者向救助服务提供者转变。
由此,又产生了一个新的问题:救助站只能提供能够保证基本生活需要的条件,且救助期限一般不超过十日,接受救助的人员最终还是要在救助站的劝说下返回原籍。《管理办法》中强调,救助站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是一项“临时性”社会救助措施。流浪人员返回原籍后,基本生活需求依然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
一个担忧是,由于救助站缺乏强制力,并且实行求救自愿的原则,会不会让城市里的流浪汉相对失控?听任衣衫褴褛的他们辗转在城市的闹市区与各个角落?
现实中的确存在一定数量的流浪乞讨人员,他们活跃于城市的大街小巷、人行天桥、交通要道,甚至以乞讨为业。一些乞讨者甚至跳出旧有乞讨方式,发展为尾随纠缠、拦截路人;拦堵在人行天桥、交通要道处,不给钱就不让路;撕扯行人衣服;在交通红绿灯处,拦车、擦车讨钱等。
另一个担忧是,由原收容所改成的救助站,是否能夠顺利完成角色转换,由管理者变身为社会服务提供者?是否会因此怠慢救助工作?在无法行使强制力的情况下,原有救助体制是否有效?
据湖南某地方报纸报道,长沙市公安局民警曾为救助站送来一个患病流浪者,但救助站以“应先救治后救助”为由拒绝接收,流浪者被放在救助站门口,不幸死去。表面上看,每个部门都在照章办事,实质上却因为现有救助体制的缺陷,法律定义的模糊,导致一个生命就此消失。以社会手段解决社会问题
单靠官方的救助,常常存在效率不高的问题。在社会工作新方法、新体制的探索上,深圳再度走在了前面。
自收容制度改革以后,深圳市成立了公安、城管、民政组成的联合执法大队,以期能够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救助和管理。联合执法大队每天送到救助站的流浪乞讨人员中,因为不能再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强制措施,常常发生求助表格还没填完,人就不见了的现象,重复救助率高的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
2010年5月开始,深圳市开始转变思路,采取以社会手段解决社会问题的方式,启动引入社工专业服务解决城市流浪乞讨问题的“暖流计划”,希望形成政府主导、民间广泛参与的“救助一回归一预防”长效救助模式。从福彩公益金拨出专款,向深圳市日月社会服务社购买服务,聘请专业社工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
“暖流计划”的实施,旨在用社工专业手法帮助流浪乞讨人员重返社会。日月社工服务社的社工们介绍说,他们主要试图从流浪乞讨人员的心理层面、自我认知等更深层级的需求入手,发展其生存能力,以图帮助这部分人员回复社会功能。同时不断总结经验,为现行救助管理制度的完善提供参考意见。
工作期间,负责“暖流计划”的社工们走上街头,以“一对一”的方式,与流浪乞讨人员沟通,为他们制定档案,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对安置和救助。(详见本刊2010年10月《他们温暖了百余流浪乞讨者》)
日月社会服务社总干事杨晟说,项目 开展一年来,社工为流浪乞讨人员建立起143份详细个人档案,在严寒、酷暑时累计为325人次送去凉茶、药品和衣物,成功帮助9名有工作意愿和工作能力的流浪乞讨者就业,为17名流浪乞讨^员联络到家人,向市民派发了超过1万份救助卡片等。
该机构2009年成立时,就已开始了‘暖流计划”的前期准备工作。杨晟说,日月社会服务社成立之后急需找到自己的方向。他们关注过农民工,关注过留受儿童诸多方面,“但是这些领域,已经有很多机构在服务了”,最后决定选择流浪乞讨人员作为突破口。
“目前为止,我们的项目在深圳市是独一家。”日月社会服务社副总干事凌怀燕说。
从2009年开始,该机构的社工通过调查、街访以等方式搜集信息,摸清了深圳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情况,最终确定了“暖流计划”。同年,“暖流计划”在深圳市首届公益创意设计大赛中榜上有名。
据了解,该项目今年5月已经在向全深圳市铺开。
救助也要理性
在摸底过程中,“暖流计划”项目负责人余兰和同事们发现,在深圳的流浪乞讨者中,职业乞讨者占了较大比重,“他们利用公众的爱心牟利,并乐此不疲”。
职业乞讨者的比例有多大?
根据社工们的摸底调查,深圳市有1000多名流浪乞讨人员,其中高达90%是职业乞讨者。深圳市救助站站长付天跃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称:“仅罗湖、福田两区的职业乞讨者就有500一一800人之多。其中多是成年人,被反復救助,少的一年被救助30次,最多的达68次。”其中一些人还呈“候鸟”状态,内地天气冷了,就到深圳来。
中国很多城市存在同样现象,流浪乞讨趋于职业化和团体化,真正属于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实际很少。其乞讨方式、手段也越来越多样化。除了最基本的哀乞苦讨外,扮残疾人、拦路强讨等方式也层出不穷。而由于乞讨人员数量众多、流动性强,政府有关部门现有人员根本无法满足救助工作需要。
有学者指出,公众应该清醒认识这些职业乞讨人员并非真正需要社会援助的对象。
凌怀燕告诉记者,日月社工服务社的日常工作之一,就包括向公众普及“理性救助”的理念。职业乞讨既欺骗了公众的爱心,又浪费了政府和社会的救助资源。公众在面对此类人员时,应擦亮眼睛,仔细辨别。最好的救助方法不是直接给钱,而是联系正规救助机构。
《城市之爱,最可爱社工大赏》系列公益活动第三站的现场,除了上演五个反映职业乞讨的情景剧,来自《社会与公益》杂志社和日月社会服务社的爱心人士们还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卡片,希望以此增进公众对职业乞讨的了解,让大家对职业乞讨说“不”。
有学者指出,乞讨在发达国家也不可避免,堵不如疏,要想彻底解决整个城市流浪乞讨人员问题,有待整个社会福利体系以及救助和社会保障机制的进一步完善。
责任编辑/刘颖
手捧“骨灰盒”、“父(母)的遗像”,含泪低头,身前的纸牌上写着:“父母双亡,急需帮助”。你慈悲心大发,摸出了钱包……也许他们背过身就拿去买冰激凌了。
以上情节,来自活动现场的情景剧:《西门天桥上的故事》、《流浪乞讨的中学生》、《十字路口的悲剧》、《卖花的小女孩》和《俺爹俺娘》。
情景剧“编剧”、日月社工服务社社工余兰说,每个故事均来源于真实事件,“没有夸大,只是重现”。这样的故事每天都在深圳的大街小巷不停上演。
2011年4月10日,“城市之爱,最可爱社工大赏”系列公益活动于深圳市南山区举行,主题是“大运有我,以爱之名,理性救助”,将关注目光投向了流浪乞讨人群,希望帮助广大市民了解救助的知识和渠道,识别职业乞讨者的骗术,对职业乞讨者说“不”。
爱心活动受到市民关注
本次活动,民政部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赵蓬奇、副秘书长兼《社会与公益》杂志社社长杨松生,深圳市民政局副局长余智晟、《社会与公益》杂志社执行社长杨佰青,以及社工、义工(志愿者)、爱心企业、媒体记者和市民约600人参加了本次活动。
赵蓬奇在活动现场发表了即席讲话,他说,本次活动的主要内容是救助流浪乞讨人员,这是社会工作一个新的领域,同时也是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的工作重点之一。对于“城市之爱最可爱社工大赏”系列公益活动在深圳的成功举办,以及《社会与公益》杂志社对中国社会工作的巨大支持,他深感欣慰,并勉励《社会与公益》杂志社通过开展此类活动,能为中国社会工作踏出一条新路。
作为系列公益活动的第三站,《社会与公益》杂志社和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携手深圳市救助管理站、深圳市日月社会服务社,希望通过本次活动,向社会各界传播一个理念:请“理性救助”流浪乞讨人员。
舞台周围,逐渐聚集了大批市民,笑声此起彼伏,有人点头表示赞同,有人从来没听说这类事情,瞪大了眼睛。
“我们希望以此让市民对职业乞讨者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余兰说。
市民们在活动现场外站了一圈又一圈。活动结束,他们还是迟迟不愿离开。有的仔细地看起了宣传板,“我真还不知道有这么多职业乞丐,今后可得注意”;有的在“暖流计划”招收志愿者的工作人员台前排起了队。余兰告诉记者,“暖流计划”招收的志愿者,将会协助社工进行‘外展”(外出实地调研)等工作。
翻看厚厚一叠报名表,有年轻人,还有老人;有白领,也有附近的打工仔。
社会救助需要创新模式
如何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一直是城市管理的难题。
2003年,国务院颁布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原《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以下简称《遣送办法》)废止。
在此之前,中国的城市管理多采取强制收容和遣返的方式处理此类问题,而对于流浪乞讨人员的界定,各地又存在不同的理解,由此导致了包括孙志刚事件在内的诸多恶性事件发生。《遣送办法》为人诟病已久。
新法收缩了有关部门的权力。其第十一条的规定,“救助站应当劝导受助人员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不得限制受助人员离开救助站。”民政部于同年颁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十六条也规定,“受助人员自愿放弃救助离开救助站的,应当事先告知,救助站不得限制。”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问题上,政府有关部门不再使用强制措施。随后,暂住证也成为历史。
仔细分析《管理办法》和《遣送办法》,不难看出这样一个基本思路:政府部门的角色在由流浪乞讨管理者向救助服务提供者转变。
由此,又产生了一个新的问题:救助站只能提供能够保证基本生活需要的条件,且救助期限一般不超过十日,接受救助的人员最终还是要在救助站的劝说下返回原籍。《管理办法》中强调,救助站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是一项“临时性”社会救助措施。流浪人员返回原籍后,基本生活需求依然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
一个担忧是,由于救助站缺乏强制力,并且实行求救自愿的原则,会不会让城市里的流浪汉相对失控?听任衣衫褴褛的他们辗转在城市的闹市区与各个角落?
现实中的确存在一定数量的流浪乞讨人员,他们活跃于城市的大街小巷、人行天桥、交通要道,甚至以乞讨为业。一些乞讨者甚至跳出旧有乞讨方式,发展为尾随纠缠、拦截路人;拦堵在人行天桥、交通要道处,不给钱就不让路;撕扯行人衣服;在交通红绿灯处,拦车、擦车讨钱等。
另一个担忧是,由原收容所改成的救助站,是否能夠顺利完成角色转换,由管理者变身为社会服务提供者?是否会因此怠慢救助工作?在无法行使强制力的情况下,原有救助体制是否有效?
据湖南某地方报纸报道,长沙市公安局民警曾为救助站送来一个患病流浪者,但救助站以“应先救治后救助”为由拒绝接收,流浪者被放在救助站门口,不幸死去。表面上看,每个部门都在照章办事,实质上却因为现有救助体制的缺陷,法律定义的模糊,导致一个生命就此消失。以社会手段解决社会问题
单靠官方的救助,常常存在效率不高的问题。在社会工作新方法、新体制的探索上,深圳再度走在了前面。
自收容制度改革以后,深圳市成立了公安、城管、民政组成的联合执法大队,以期能够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救助和管理。联合执法大队每天送到救助站的流浪乞讨人员中,因为不能再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强制措施,常常发生求助表格还没填完,人就不见了的现象,重复救助率高的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
2010年5月开始,深圳市开始转变思路,采取以社会手段解决社会问题的方式,启动引入社工专业服务解决城市流浪乞讨问题的“暖流计划”,希望形成政府主导、民间广泛参与的“救助一回归一预防”长效救助模式。从福彩公益金拨出专款,向深圳市日月社会服务社购买服务,聘请专业社工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
“暖流计划”的实施,旨在用社工专业手法帮助流浪乞讨人员重返社会。日月社工服务社的社工们介绍说,他们主要试图从流浪乞讨人员的心理层面、自我认知等更深层级的需求入手,发展其生存能力,以图帮助这部分人员回复社会功能。同时不断总结经验,为现行救助管理制度的完善提供参考意见。
工作期间,负责“暖流计划”的社工们走上街头,以“一对一”的方式,与流浪乞讨人员沟通,为他们制定档案,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对安置和救助。(详见本刊2010年10月《他们温暖了百余流浪乞讨者》)
日月社会服务社总干事杨晟说,项目 开展一年来,社工为流浪乞讨人员建立起143份详细个人档案,在严寒、酷暑时累计为325人次送去凉茶、药品和衣物,成功帮助9名有工作意愿和工作能力的流浪乞讨者就业,为17名流浪乞讨^员联络到家人,向市民派发了超过1万份救助卡片等。
该机构2009年成立时,就已开始了‘暖流计划”的前期准备工作。杨晟说,日月社会服务社成立之后急需找到自己的方向。他们关注过农民工,关注过留受儿童诸多方面,“但是这些领域,已经有很多机构在服务了”,最后决定选择流浪乞讨人员作为突破口。
“目前为止,我们的项目在深圳市是独一家。”日月社会服务社副总干事凌怀燕说。
从2009年开始,该机构的社工通过调查、街访以等方式搜集信息,摸清了深圳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情况,最终确定了“暖流计划”。同年,“暖流计划”在深圳市首届公益创意设计大赛中榜上有名。
据了解,该项目今年5月已经在向全深圳市铺开。
救助也要理性
在摸底过程中,“暖流计划”项目负责人余兰和同事们发现,在深圳的流浪乞讨者中,职业乞讨者占了较大比重,“他们利用公众的爱心牟利,并乐此不疲”。
职业乞讨者的比例有多大?
根据社工们的摸底调查,深圳市有1000多名流浪乞讨人员,其中高达90%是职业乞讨者。深圳市救助站站长付天跃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称:“仅罗湖、福田两区的职业乞讨者就有500一一800人之多。其中多是成年人,被反復救助,少的一年被救助30次,最多的达68次。”其中一些人还呈“候鸟”状态,内地天气冷了,就到深圳来。
中国很多城市存在同样现象,流浪乞讨趋于职业化和团体化,真正属于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实际很少。其乞讨方式、手段也越来越多样化。除了最基本的哀乞苦讨外,扮残疾人、拦路强讨等方式也层出不穷。而由于乞讨人员数量众多、流动性强,政府有关部门现有人员根本无法满足救助工作需要。
有学者指出,公众应该清醒认识这些职业乞讨人员并非真正需要社会援助的对象。
凌怀燕告诉记者,日月社工服务社的日常工作之一,就包括向公众普及“理性救助”的理念。职业乞讨既欺骗了公众的爱心,又浪费了政府和社会的救助资源。公众在面对此类人员时,应擦亮眼睛,仔细辨别。最好的救助方法不是直接给钱,而是联系正规救助机构。
《城市之爱,最可爱社工大赏》系列公益活动第三站的现场,除了上演五个反映职业乞讨的情景剧,来自《社会与公益》杂志社和日月社会服务社的爱心人士们还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卡片,希望以此增进公众对职业乞讨的了解,让大家对职业乞讨说“不”。
有学者指出,乞讨在发达国家也不可避免,堵不如疏,要想彻底解决整个城市流浪乞讨人员问题,有待整个社会福利体系以及救助和社会保障机制的进一步完善。
责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