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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葛亮是我国历史上的以法治国名相。
诸葛亮从建安二十三年入川定蜀到建兴十二年病卒,其间二十年来,以法治国,取得了卓有成效的历史功绩。二十年来,东西两川国富民丰,老百姓安居乐业,兵多粮足,政通人和,一派清平繁荣的历史局面。西蜀出现了空前的巩固和安定,为他的南征北战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
作为政治家和军事家的诸葛亮早已被历代史籍所称颂和被后代各阶层人士所推崇,但他作为一位杰出的思想家和成功的法治实践家的巨大成就,却尚未被人们广泛的熟识接受。
在中国历史上“法治”与“人治”始终是一对矛盾。同是出于维护封建政权,儒家系统强调的是人治,法家系统强调的是法治。
所谓人治,并不是不讲原则,儒家所主张的“道”,就是他们所理想的社会原则,《论语》中提出“守死善道”,荀子则明确地说过“从道不从君”“从道不从父”。但他们立足于宗法血缘关系,又主张“尊尊”“亲亲”,所谓“尊尊”“亲亲”就是讲“情”。所以当“情”与“法”相冲突的时候,他们就只有让“法”屈从于“情”,孔子就明确地主张“父为子隐,子为父隐”。所谓“隐”,就是包庇。因此,在整个封建时代,殉情枉法是自然而普遍的现象,让国家的法规很多时候成了一纸空文。
所谓“法治”,核心的特点就是排斥“情”的干扰作用,在中国古代的法家是如此主张,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也曾极其明确地强调:法律“是全没有感情的”。但是完全地抛弃“情”,又是违背人类天性的,所以在中国古代的舆论上,法家并不怎么受欢迎,连司马迁也批评他们“刻薄寡恩”。
作为具有儒家政治文化思想的诸葛亮,在东汉末年军阀混乱,诸侯争立的时代,在他跟随先主刘备辗转创业和托孤辅政的20余年治理蜀汉的政治和军旅生涯中,形成“德主刑辅”为主,仁政与法治并举,恩德与威严兼用的以正统儒家思想为核心、法家思想为手段的完整系统的思想体系。内儒外法、厉行法治、适势定法、并存刚柔、执法严明、宽严有度、刑不择贵等方面的立法精神及执法准则,既是其思想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其法治思想的明显标志。
诸葛亮依国立法。益川既定,诸葛亮你定了治国条例,刑法颇重。法正劝诸葛亮说:“昔高祖约法三章,百姓皆感其德,愿军事宽刑省法,以慰民望。”诸葛亮回答说:“君知其一,未知其二;秦用法暴虐,万民皆怨,昔高祖宽仁得之。今刘章暗弱,德政不举,威刑不肃,君臣之道,渐以陵替。宠之以位,位极则残;顺之以恩,恩竭则慢,所以致弊,实用于此。吾今威之以法,法行则知恩;限之以爵,爵加之荣;恩荣并济,上下有节,为治国之道,于斯著矣。”诸葛亮依据国情立法,从实际出发。只有这样,才能推行法治,在推行中,才能兴利除弊,收到治国的效果。不然,蜀何以在军事、政治、经济诸方面得以恢复,以何以得到发展和强大,形成天下三分而有其一的历史局面,敢与魏吴相争?
诸葛亮以法治国。诸葛亮治蜀,坚持以法。他说:“治国之证,务立其本,本立则为正矣,本则法也。”在推行法治中,赏罚严明,赏不虚施,罚不妄加。他说:“赏虚则劳民怨,罚妄加则直士恨。尽忠益时者虽仇必赏,亿法怠慢者虽亲必罚,服罪输情者虽重必释,游辞巧辩者虽轻必戮。”因此,治蜀期间,法虽竣而人不怨,邢虽重而人心服悦。以国立法,执法严明,一次,二十几年,蜀地国清民正。囹圄草满,作奸犯科者少有见,蜀国出现了空前的安定和谐的社会局面。
诸葛亮依法律己。街亭失守,哭斩马谡,诸葛亮对此进行了深深地反省,认为自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新词他上书给后主,要求按法自贬三级,应当受到法律的处罚。其表曰:“沉不能训章明法,致有街亭之缺,箕谷之失,咎皆在臣,请自贬三等。”法律不是仅仅给老百姓制定的,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此正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之所谓也。诸葛亮的自律也是法治能在蜀国顺利推行的一个重要原因。
诸葛亮以法治军。治国需法,志军更需要用法来约束。马谡失守街亭,诸葛亮按军法挥泪斩之,以肃军纪,彰明法律。诸葛亮欲斩马谡,蒋琬诣汉中,对诸葛亮说:“夕楚杀得臣,然后文公喜可知也。天下未定而戮智计之士。岂不惜乎?“诸葛亮挥泪答曰:“孙吴所以制胜于天下者,用法明也,今四海分裂,兵交方始,若复废法,何以讨贼也?”有法不施法,施法而妄法,岂能成事也。
诸葛亮以法治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具有一定的历史意义。诸葛亮的法治深入蜀国人之心。诸葛亮死后,体制不改,摇摇欲坠的蜀政权,依赖法治,维持了多年才灭亡。同时,诸葛亮的法治,也为我国历代统治阶级的立法奠定了基础。不论是唐朝的“贞观之治”和“开元盛世”,还是明朝的一时昌盛,再到清帝国的“康乾盛世”,除了当时统治阶级推行了一套正确的统治政策外,其立法治国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大唐律”和“大清律”都是当时治国很有效力的统治工具,在治国安民、巩固政权、发展生产、稳定社会诸方面起到了巨大作用。朱元璋严禁官吏贪污,执法严格,即使是皇亲国戚,功臣权贵违法,也不宽恕。他严惩了目无法纪的驸马欧阳伦,正法了胡作非为,霸占民田,走私贩盐的大将军蓝玉。大明律规定严格,地方官吏贪污60两银子以上者,一律处斩。威严的大明律法一时间惩治和震慑了多少贪官污吏,使得当时的大明朝官廉,吏洁,少有腐败。法律发挥了它应有的社会作用。
诸葛亮不但是一位著名的军事家,而且也是一位伟大的政治家,千百年来,被后人所传颂和称道。真是千古一人,今天,此人若复生,乃是国家之幸,民之望也。
现在,我们的国家是一个法治社会,我们在历史教学中,要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让他们懂法,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诸葛亮从建安二十三年入川定蜀到建兴十二年病卒,其间二十年来,以法治国,取得了卓有成效的历史功绩。二十年来,东西两川国富民丰,老百姓安居乐业,兵多粮足,政通人和,一派清平繁荣的历史局面。西蜀出现了空前的巩固和安定,为他的南征北战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
作为政治家和军事家的诸葛亮早已被历代史籍所称颂和被后代各阶层人士所推崇,但他作为一位杰出的思想家和成功的法治实践家的巨大成就,却尚未被人们广泛的熟识接受。
在中国历史上“法治”与“人治”始终是一对矛盾。同是出于维护封建政权,儒家系统强调的是人治,法家系统强调的是法治。
所谓人治,并不是不讲原则,儒家所主张的“道”,就是他们所理想的社会原则,《论语》中提出“守死善道”,荀子则明确地说过“从道不从君”“从道不从父”。但他们立足于宗法血缘关系,又主张“尊尊”“亲亲”,所谓“尊尊”“亲亲”就是讲“情”。所以当“情”与“法”相冲突的时候,他们就只有让“法”屈从于“情”,孔子就明确地主张“父为子隐,子为父隐”。所谓“隐”,就是包庇。因此,在整个封建时代,殉情枉法是自然而普遍的现象,让国家的法规很多时候成了一纸空文。
所谓“法治”,核心的特点就是排斥“情”的干扰作用,在中国古代的法家是如此主张,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也曾极其明确地强调:法律“是全没有感情的”。但是完全地抛弃“情”,又是违背人类天性的,所以在中国古代的舆论上,法家并不怎么受欢迎,连司马迁也批评他们“刻薄寡恩”。
作为具有儒家政治文化思想的诸葛亮,在东汉末年军阀混乱,诸侯争立的时代,在他跟随先主刘备辗转创业和托孤辅政的20余年治理蜀汉的政治和军旅生涯中,形成“德主刑辅”为主,仁政与法治并举,恩德与威严兼用的以正统儒家思想为核心、法家思想为手段的完整系统的思想体系。内儒外法、厉行法治、适势定法、并存刚柔、执法严明、宽严有度、刑不择贵等方面的立法精神及执法准则,既是其思想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其法治思想的明显标志。
诸葛亮依国立法。益川既定,诸葛亮你定了治国条例,刑法颇重。法正劝诸葛亮说:“昔高祖约法三章,百姓皆感其德,愿军事宽刑省法,以慰民望。”诸葛亮回答说:“君知其一,未知其二;秦用法暴虐,万民皆怨,昔高祖宽仁得之。今刘章暗弱,德政不举,威刑不肃,君臣之道,渐以陵替。宠之以位,位极则残;顺之以恩,恩竭则慢,所以致弊,实用于此。吾今威之以法,法行则知恩;限之以爵,爵加之荣;恩荣并济,上下有节,为治国之道,于斯著矣。”诸葛亮依据国情立法,从实际出发。只有这样,才能推行法治,在推行中,才能兴利除弊,收到治国的效果。不然,蜀何以在军事、政治、经济诸方面得以恢复,以何以得到发展和强大,形成天下三分而有其一的历史局面,敢与魏吴相争?
诸葛亮以法治国。诸葛亮治蜀,坚持以法。他说:“治国之证,务立其本,本立则为正矣,本则法也。”在推行法治中,赏罚严明,赏不虚施,罚不妄加。他说:“赏虚则劳民怨,罚妄加则直士恨。尽忠益时者虽仇必赏,亿法怠慢者虽亲必罚,服罪输情者虽重必释,游辞巧辩者虽轻必戮。”因此,治蜀期间,法虽竣而人不怨,邢虽重而人心服悦。以国立法,执法严明,一次,二十几年,蜀地国清民正。囹圄草满,作奸犯科者少有见,蜀国出现了空前的安定和谐的社会局面。
诸葛亮依法律己。街亭失守,哭斩马谡,诸葛亮对此进行了深深地反省,认为自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新词他上书给后主,要求按法自贬三级,应当受到法律的处罚。其表曰:“沉不能训章明法,致有街亭之缺,箕谷之失,咎皆在臣,请自贬三等。”法律不是仅仅给老百姓制定的,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此正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之所谓也。诸葛亮的自律也是法治能在蜀国顺利推行的一个重要原因。
诸葛亮以法治军。治国需法,志军更需要用法来约束。马谡失守街亭,诸葛亮按军法挥泪斩之,以肃军纪,彰明法律。诸葛亮欲斩马谡,蒋琬诣汉中,对诸葛亮说:“夕楚杀得臣,然后文公喜可知也。天下未定而戮智计之士。岂不惜乎?“诸葛亮挥泪答曰:“孙吴所以制胜于天下者,用法明也,今四海分裂,兵交方始,若复废法,何以讨贼也?”有法不施法,施法而妄法,岂能成事也。
诸葛亮以法治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具有一定的历史意义。诸葛亮的法治深入蜀国人之心。诸葛亮死后,体制不改,摇摇欲坠的蜀政权,依赖法治,维持了多年才灭亡。同时,诸葛亮的法治,也为我国历代统治阶级的立法奠定了基础。不论是唐朝的“贞观之治”和“开元盛世”,还是明朝的一时昌盛,再到清帝国的“康乾盛世”,除了当时统治阶级推行了一套正确的统治政策外,其立法治国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大唐律”和“大清律”都是当时治国很有效力的统治工具,在治国安民、巩固政权、发展生产、稳定社会诸方面起到了巨大作用。朱元璋严禁官吏贪污,执法严格,即使是皇亲国戚,功臣权贵违法,也不宽恕。他严惩了目无法纪的驸马欧阳伦,正法了胡作非为,霸占民田,走私贩盐的大将军蓝玉。大明律规定严格,地方官吏贪污60两银子以上者,一律处斩。威严的大明律法一时间惩治和震慑了多少贪官污吏,使得当时的大明朝官廉,吏洁,少有腐败。法律发挥了它应有的社会作用。
诸葛亮不但是一位著名的军事家,而且也是一位伟大的政治家,千百年来,被后人所传颂和称道。真是千古一人,今天,此人若复生,乃是国家之幸,民之望也。
现在,我们的国家是一个法治社会,我们在历史教学中,要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让他们懂法,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