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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青海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推进文明青海建设的核心主题,贯穿到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过程,融入到群众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不断凝聚价值共识,提高精神境界,培养文明风尚,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见诸行动,为青海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
1、在宣传教育上下功夫,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
加大媒体宣传教育力度。明确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作为新闻媒体宣传工作的重点,青海日报、青海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挥传播核心价值观主渠道作用,开设核心价值观专题专栏,设置“青海好人”、“最美青海人”等栏目,让老百姓讲身边的故事,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在潜移默化中让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发挥青海重点新闻网站和新媒体平台作用,综合运用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围绕核心价值观开展网上大讨论,在讨论中增进共识、凝聚合力。
加大社会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广泛宣讲来增强理解力,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贯彻十八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梦”等主题宣讲紧密结合,各级党委宣传部组织宣讲团深入到基层和广大干部群众中进行宣讲。各级团委在团员青年中开展“青海青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讨论”活动,引导和推动全省青年关注青海家乡、打造青海特色、探讨青海发展。各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融入道德讲堂活动中,广泛开展道德讲堂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牧区活动。组织媒体开展公益广告大赛,创作通俗易懂的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内容涉及“我的中国梦”、“讲文明、树新风”等。一批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相统一、接地气的作品和文艺演出,成为弘扬核心价值观的生动载体。
加大典型宣传教育力度。坚持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通过广泛选树典型来增强示范力,引导人们向往和追求讲道德、遵道德、守道德。省文明委颁布了《青海省公民道德规范》,编写了《青海省公民道德规范读本》,在全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民道德知识竞赛活动,兴起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热潮。组织开展全国、全省道德模范推荐、评选、表彰和宣传活动,开展“青海好人”和“最美青海人”评选、表彰和宣传活动,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精彩故事传递向善、向上的力量,涌现出了一大批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典型,并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
2、在主题实践上下功夫,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工作和生活中
大力开展“文明青海”建设活动。2010年,青海省委决定“十二五”期间在全省组织开展“文明青海”建设活动。这是提升青海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一项重大举措。全省各地区、各部门精心安排,认真组织,加强督查,确保了活动经常有要求、阶段有重点、节点有高潮、落实有效果。同时,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文明青海建设的精神航标和力量源泉,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目前,已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体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在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文明青海”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进一步推动了科学发展,促进了社会和谐,改进了社会风气、提升了公民素质,服务了人民群众,加强了基层基础,为青海“三区”建设汇聚起强大的精神力量。
大力开展“四大创建”活动。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是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各地区各部门运用“四大创建”的有效载体和有力抓手,着力在巩固、深化、拓展、延伸上下功夫,着力在思想引领、道德培育、精神塑造、文明提升上下功夫,促进了公民文明素质的提高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西宁市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龙头,通过大力宣传引导,丰富活动载体,融合百姓参与等多种方式,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创建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向社会传递释放着一股股催人奋进、昂扬向上的正能量。海东市开展了文明单位结对开展“文明海东”建设工作,60个文明单位与60个贫困村结对帮扶,制定帮扶计划,签订帮扶责任书,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黄南州组织窗口服务单位积极开展“便民、利民、惠民”服务竞赛,争创“文明示范窗口”和“文明示范岗”,优化了文明环境。省公安厅牵头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创建文明交通示范学校86所,在全省14条路段开展文明示范公路创建活动。省妇联开展和谐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命名表彰“和谐文明家庭”1020户。
大力开展道德实践活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命力在于它的实践性,道德实践活动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只有落细、落小、落实,才能使其融入人们的血液,化作自觉行动。为了使学雷锋活动常态化,青海省制定了《关于推动全省学雷锋活动常态化的意见》。西宁市通过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深入开展,围绕便民利民、社区服务、环境保护、文明创建等主题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吸引4000多名志愿者深入十字路口、街头开展文明劝导活动。海东市开展“善行海东”、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道德实践活动,为全面建设富裕文明新海东提供了有力的道德支撑。为进一步推进“信用青海”建设,省工商局、省文明办、省个私协联合在全省广大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中广泛深入地开展了“文明诚信”创建活动,积极引导广大个体私营业主爱岗敬业、守法经营、诚信服务、奉献社会,涌现出了一批又一批先进典型,树立了新时期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良好形象。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和知恩感恩教育,深刻彰显全省各族人民团结和睦、守望相助的美好品质。在未成年人中组织开展文明公益短信传递、中华经典诵读、优秀童谣传唱、童心向党歌咏展演、“向国旗敬礼”、网上寄语等一系列活动,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环境得到持续改善。
3、在惠民利民上下功夫,推动公民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过程中共享文明发展成果
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近年来,青海省通过调整支出结构、压缩“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等措施,民生投入占财政总支出70%以上,有力保障和改善了民生。出台一系列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创业引领计划。有力推动了就业稳中向好,高校毕业生登记就业率达到89%。坚持保基本、守底线,统筹提高了11项民生补助标准,实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推行城乡低保有进有退、动态管理。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教育公平、教育质量和教育活力持续提升。全省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分级诊疗、大病医保制度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城乡居民医保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提高到76%。大力实施城镇保障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工程,历时5年的游牧民定居工程全面完成。
坚持推进文化惠民工程。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大力实施文化建设“八大”工程,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努力实现和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精神文化需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在全省扎实深入地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农村(牧区)电影放映、农家(牧户)书屋和文化进村入户等工程。实施乡村学校少年宫、西部开发助学工程等精神文明创建实施项目,推进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充分利用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弘扬优秀民族传统文化。组织文艺工作者深入农牧区开展“欢乐乡村”巡回演出活动,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作品展、摄影书画展、元宵灯展等大型文化活动。
4、在健全机制上下功夫,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文明青海”建设中经久不衰
着力健全工作运行机制。“文明青海”建设是一项覆盖面广、牵涉面大、持续时间长的系统工程。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引领和促进“文明青海”建设具有重大作用,青海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文明青海”建设中,做到统筹谋划、分类指导、共同推进。省委、省政府制发了《关于开展“文明青海”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制发了《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把这两大任务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把握方向,制定政策,营造环境,落实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实施,加强督促落实,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文明青海”建设融为一体、相互促进。在实际工作中,注重把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青海”建设融入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中,融入各行各业实际工作中,融入人们生产生活和工作学习中,推动各项任务取得实效。
着力健全齐抓共管机制。坚持全党动手、全社会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近年来,青海省委、省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青海”建设工作。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机关、部队、企业、学校、社团组织的骨干带头作用,发挥村委会、居委会等自治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作用,发挥党员干部、青少年学生、社会知名人士等重点人群的示范引领作用,形成了强大工作合力。
1、在宣传教育上下功夫,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
加大媒体宣传教育力度。明确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作为新闻媒体宣传工作的重点,青海日报、青海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挥传播核心价值观主渠道作用,开设核心价值观专题专栏,设置“青海好人”、“最美青海人”等栏目,让老百姓讲身边的故事,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在潜移默化中让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发挥青海重点新闻网站和新媒体平台作用,综合运用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围绕核心价值观开展网上大讨论,在讨论中增进共识、凝聚合力。
加大社会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广泛宣讲来增强理解力,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贯彻十八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梦”等主题宣讲紧密结合,各级党委宣传部组织宣讲团深入到基层和广大干部群众中进行宣讲。各级团委在团员青年中开展“青海青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讨论”活动,引导和推动全省青年关注青海家乡、打造青海特色、探讨青海发展。各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融入道德讲堂活动中,广泛开展道德讲堂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牧区活动。组织媒体开展公益广告大赛,创作通俗易懂的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内容涉及“我的中国梦”、“讲文明、树新风”等。一批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相统一、接地气的作品和文艺演出,成为弘扬核心价值观的生动载体。
加大典型宣传教育力度。坚持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通过广泛选树典型来增强示范力,引导人们向往和追求讲道德、遵道德、守道德。省文明委颁布了《青海省公民道德规范》,编写了《青海省公民道德规范读本》,在全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民道德知识竞赛活动,兴起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热潮。组织开展全国、全省道德模范推荐、评选、表彰和宣传活动,开展“青海好人”和“最美青海人”评选、表彰和宣传活动,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精彩故事传递向善、向上的力量,涌现出了一大批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典型,并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
2、在主题实践上下功夫,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工作和生活中
大力开展“文明青海”建设活动。2010年,青海省委决定“十二五”期间在全省组织开展“文明青海”建设活动。这是提升青海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一项重大举措。全省各地区、各部门精心安排,认真组织,加强督查,确保了活动经常有要求、阶段有重点、节点有高潮、落实有效果。同时,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文明青海建设的精神航标和力量源泉,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目前,已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体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在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文明青海”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进一步推动了科学发展,促进了社会和谐,改进了社会风气、提升了公民素质,服务了人民群众,加强了基层基础,为青海“三区”建设汇聚起强大的精神力量。
大力开展“四大创建”活动。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是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各地区各部门运用“四大创建”的有效载体和有力抓手,着力在巩固、深化、拓展、延伸上下功夫,着力在思想引领、道德培育、精神塑造、文明提升上下功夫,促进了公民文明素质的提高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西宁市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龙头,通过大力宣传引导,丰富活动载体,融合百姓参与等多种方式,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创建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向社会传递释放着一股股催人奋进、昂扬向上的正能量。海东市开展了文明单位结对开展“文明海东”建设工作,60个文明单位与60个贫困村结对帮扶,制定帮扶计划,签订帮扶责任书,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黄南州组织窗口服务单位积极开展“便民、利民、惠民”服务竞赛,争创“文明示范窗口”和“文明示范岗”,优化了文明环境。省公安厅牵头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创建文明交通示范学校86所,在全省14条路段开展文明示范公路创建活动。省妇联开展和谐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命名表彰“和谐文明家庭”1020户。
大力开展道德实践活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命力在于它的实践性,道德实践活动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只有落细、落小、落实,才能使其融入人们的血液,化作自觉行动。为了使学雷锋活动常态化,青海省制定了《关于推动全省学雷锋活动常态化的意见》。西宁市通过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深入开展,围绕便民利民、社区服务、环境保护、文明创建等主题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吸引4000多名志愿者深入十字路口、街头开展文明劝导活动。海东市开展“善行海东”、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道德实践活动,为全面建设富裕文明新海东提供了有力的道德支撑。为进一步推进“信用青海”建设,省工商局、省文明办、省个私协联合在全省广大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中广泛深入地开展了“文明诚信”创建活动,积极引导广大个体私营业主爱岗敬业、守法经营、诚信服务、奉献社会,涌现出了一批又一批先进典型,树立了新时期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良好形象。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和知恩感恩教育,深刻彰显全省各族人民团结和睦、守望相助的美好品质。在未成年人中组织开展文明公益短信传递、中华经典诵读、优秀童谣传唱、童心向党歌咏展演、“向国旗敬礼”、网上寄语等一系列活动,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环境得到持续改善。
3、在惠民利民上下功夫,推动公民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过程中共享文明发展成果
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近年来,青海省通过调整支出结构、压缩“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等措施,民生投入占财政总支出70%以上,有力保障和改善了民生。出台一系列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创业引领计划。有力推动了就业稳中向好,高校毕业生登记就业率达到89%。坚持保基本、守底线,统筹提高了11项民生补助标准,实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推行城乡低保有进有退、动态管理。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教育公平、教育质量和教育活力持续提升。全省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分级诊疗、大病医保制度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城乡居民医保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提高到76%。大力实施城镇保障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工程,历时5年的游牧民定居工程全面完成。
坚持推进文化惠民工程。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大力实施文化建设“八大”工程,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努力实现和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精神文化需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在全省扎实深入地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农村(牧区)电影放映、农家(牧户)书屋和文化进村入户等工程。实施乡村学校少年宫、西部开发助学工程等精神文明创建实施项目,推进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充分利用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弘扬优秀民族传统文化。组织文艺工作者深入农牧区开展“欢乐乡村”巡回演出活动,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作品展、摄影书画展、元宵灯展等大型文化活动。
4、在健全机制上下功夫,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文明青海”建设中经久不衰
着力健全工作运行机制。“文明青海”建设是一项覆盖面广、牵涉面大、持续时间长的系统工程。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引领和促进“文明青海”建设具有重大作用,青海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文明青海”建设中,做到统筹谋划、分类指导、共同推进。省委、省政府制发了《关于开展“文明青海”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制发了《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把这两大任务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把握方向,制定政策,营造环境,落实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实施,加强督促落实,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文明青海”建设融为一体、相互促进。在实际工作中,注重把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青海”建设融入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中,融入各行各业实际工作中,融入人们生产生活和工作学习中,推动各项任务取得实效。
着力健全齐抓共管机制。坚持全党动手、全社会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近年来,青海省委、省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青海”建设工作。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机关、部队、企业、学校、社团组织的骨干带头作用,发挥村委会、居委会等自治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作用,发挥党员干部、青少年学生、社会知名人士等重点人群的示范引领作用,形成了强大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