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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中小企业在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但融资瓶颈一直制约着中小企业的发展。为了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的问题,文章从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入手,分析形成中小企业融资现状的原因,并提出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几项解决建议。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难;金融改革
世界各国的经验表明,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中小企业融资难却是个全球性的问题,已经成为阻碍中小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因而对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中小企业融资问题表现
近几年,因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国家已大力拓展其融资方式, 但实际融资中仍存在有效渠道较少、成本较高等问题。
(一)中小企业融资需求难以得到满足
近年来,随着存款准备金率不断提高等措施的出台,商业银行控制的货币余额相对紧张,银行之间的竞争愈演愈烈。而商业银行为提高自身的利润空间,开始将更多的精力投放于提高利率水平和保证借款者的偿还能力。相对于大中型企业,中小企业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在与银行借贷关系中明显处于劣势,所需资金大多无法得到满足。2013 年博鳌亚洲论坛发布的中小企业融资发展报告显示:超过62%的中小企业目前没有任何形式的借款,剩余38%有借款行为的企业中,超过80%的企业最近一年中只有一次或两次借款经历。
(二)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单一,直接融资难
直接融资的方式主要有发行债券、商业信用、民间借贷和内部集资四种方式。中小企业自身底子薄、自有资金少,民间融资等各种融资渠道又不大畅通,绝大多数中小企业无力进入正规的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我国深圳证券交易所早在2004年和2009年开通了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为中小企业提供直接融资。但是,截至2013年第3季度,也分别只有2700余家和300余家企业实现了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的直接融资。相对于6000 余万家的总体规模而言,能通过上述平台融资的企业数量相对我国所有的中小企业而言仍是少数,且产品销售困难。所以中小企业想要获得直接融资也是困难重重,中小企业融资的98%左右仍需依赖单一的银行信贷渠道。
(三)融资成本较高,企业经营负担较重
中小企业融资成本除了包括银行利息外,还包括担保费、抵押物评估费、审计费等其他费用,融资成本高是我国中小企业面临的最普遍问题。由于中小企业普遍规模不大,利润较低,抗风险能力弱,又普遍缺少抵押品,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存在高风险性,因此,银行出于风险防范的要求往往利率定价时一般都是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实行上浮,要求支付比大型国有企业更高的借款利率。最近由于劳动力成本和原材料成本普遍上升,中小企业盈利空间非常小,想获得银行贷款比较困难,有时为了解决融资问题,许多中小企业转向小额贷款公司或典当行进行融资,这类机构放贷比较灵活,中小企业可以从这类机构中快速融资,解决资金短缺的困境。但是这些渠道的融资成本比较高,民间融资借贷利率一般高出银行同期借贷利率的四倍,有的民间借贷利率甚至会达到50%-60%。不断上升的融资成本将加大中小企业经营的负担,中小企业发展愈加步入困境。
二、中小企业融资难原因分析
(一)中小企业自身特点是导致融资难的固有因素
一是中小企业管理基础相对薄弱、产权过度集中、内部决策缺乏灵活性、机制僵化;法人内部治理机构缺乏,管理经验缺乏,管理水平低下,财会制度落后,缺乏审计部门认可的财务报表,加大了银行的审查力度和难度。二是中小企业经营风险大、实物资产少、技术水平不高、抗风险性能力较弱,影响到中小企业自身的资金积累和信贷融资。三是中小企业信用观念差、道德风险突出,导致金融机构和潜在投资人无法准确判断中小企业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
(二) 金融机构服务体系不够健全
目前,我国金融体制的最主要特点是以银行间接融资为主导、严格监管、高度集中的金融体系,金融机构之间缺乏竞争,贷方市场占主导地位,且一般由政府直接主导。民间融资机构缺乏,法律制度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中小企业的发展。我国银行等金融机构多数服务于大中型企业,针对中小企业的服务很少,不能满足中小企业融资的需要。另外,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成本高、风险大,金融机构向大企业或小企业发放贷款的程序大致相同,但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其在发放贷款前需要投入更多的时间与精力对中小企业进行调查与评估,造成过多的累赘,带来较大的管理成本,也承受着较大的风险。
(三)政府原因
政府较倾向扶持大企业,中小企业在资金融通方面却受到很大的障碍。在全国企业数量占比达99%以上的中小企业,在利用贷款资源的比例上却不到20%。政府部门针对中小企业所提供的优惠政策,很少公开,因此中小企业很难知晓并申请,从而大部分优惠政策仅适用于与政府关系较好的中小企业。
三、对策及建议
(一)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
首先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意识,使其自身充分认识到诚实守信的重要性,杜绝假帐,保证财务会计信息等真实、准确,为融资创造条件。其次,将中小企业的信用评估与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信用评估捆绑在一起。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更有可能发生故意骗贷和逃债之事,因经营不善而清算、破产、倒闭等的可能性也更大。一旦发生此类事件,商业银行的贷款将面临着全部本息的损失,而从故意骗贷和逃债中最可能获益的是企业相关负责人,对于这种情况,可以将中小企业的信用评估与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信用评估捆绑在一起,将中小企业的失信行为视同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失信行为,这种负面信息直接进入到相关负责人的信用信息数据库中,让这种失信行为的负面影响直接对相关人员将来的行为产生约束,不仅要影响到他们的商业行为,如禁止其从事某种商业活动等,还要影响到他们的日常生活,如禁止其出国、禁止其高档消费、只能以高成本享受某些公益服务等,使其在企业决策中谨慎而为,将故意骗贷和逃债的成本增加到其难以承担的程度。最后必须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立信用违约的惩罚机制。可将所有与信用有关事项均纳入该体系中,可以大大降低信息不利一方的合约风险和交易双方的交易成本,提高交易双方的成交意愿。建立信用违约的惩罚机制,以便约束企业行为,没有法律惩罚措施将在一定程度上加大违约主体盲目违约的可能性,从而引起整个社会的信用危机。 (二)由政府建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担保的机构
中小企业融资难,与其信用风险有关。目前部分省市已成立为中小企业或科技型企业融资服务的担保机构,但实际操作中,仍需要中小企业提供较强的反担保措施,倾向对大企业担保。为帮助中小企业顺利融资,政府可以设立专门用于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政策性机构或组织,通过分析中小企业发展前景、业绩、经营风险等,对评价好的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可提高银行放贷信心。另一方面也可以建立风险补偿专项基金或推出专门的信用保险产品以扶持中小企业贷款。
(三)进行金融改革,打破银行业垄断
1.努力打破银行业垄断
商业银行的垄断是造成中小企业“融资难”发生的主要原因。一方面,需要放宽银行业准入限制,在保证金融系统安全和金融秩序稳定的条件下,适当降低对资本金、存贷款拨备率等的监管要求,鼓励民营资本进入银行领域。另一方面,可考虑通过循序渐进的有序政策,变“堵漏”为“疏导”,将大量“地下钱庄”引导转变为“地上钱庄”,即将“隐性”信贷“阳光化”。这样可加强信贷监管,增强民间金融运营的规范性,也可间接推动打破银行业长期存在的垄断顽疾,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问题。
2.积极推进贷款利率市场化改革
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另一途径是进行贷款利率形成机制的改革,使利率水平更能及时反映资金供求关系,引导资金有序合理流动。可考虑部分以服务中小企业为主的商业银行作为试点,通过合理放开贷款利率浮动区间,逐步增强市场资金供求关系在利率形成过程中的权重,进而放开至所有商业银行,最终完成有监管的市场化利率形成机制改革。
3.鼓励商业银行进行差异化经营
当前,占据我国商业贷款绝对权重的工、农、中、建“四大”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主要以大型国有企业、国家重点项目、国家重点工程为服务对象,因此,既不可能也不应该要求这些银行将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作为重点客户。问题的解决之策,应该鼓励规模较小的股份制银行,甚至是转制而来的“地上钱庄”重点服务中小企业。同时,容许其通过更高的贷款利率、更宽松的监管要求,弥补因在贷款规模不经济、信息不对称等方面增加的经营成本,最终形成市场细分、定位明确、各取所需的金融信贷市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参考文献:
[1]蔡辉,冯融.规范和引导民间金融发展,破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J].银行家,2011(1) .
[2]盛松成.民间融资是正规金融的补充[N].金融时报,2012-03-10.
[3]戴瑞姣,李细满.浙江民间融资监管困境及其监管机制构建[J].改革与战略,2013,29(1) .
[4] 刘航,探索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及对策[J].华章,2013(20).
注:
本文为浙江省教育厅科研资助项目《金华市民间金融与中小企业融资创新研究》(项目编号Y201328378)研究成果之一。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难;金融改革
世界各国的经验表明,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中小企业融资难却是个全球性的问题,已经成为阻碍中小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因而对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中小企业融资问题表现
近几年,因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国家已大力拓展其融资方式, 但实际融资中仍存在有效渠道较少、成本较高等问题。
(一)中小企业融资需求难以得到满足
近年来,随着存款准备金率不断提高等措施的出台,商业银行控制的货币余额相对紧张,银行之间的竞争愈演愈烈。而商业银行为提高自身的利润空间,开始将更多的精力投放于提高利率水平和保证借款者的偿还能力。相对于大中型企业,中小企业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在与银行借贷关系中明显处于劣势,所需资金大多无法得到满足。2013 年博鳌亚洲论坛发布的中小企业融资发展报告显示:超过62%的中小企业目前没有任何形式的借款,剩余38%有借款行为的企业中,超过80%的企业最近一年中只有一次或两次借款经历。
(二)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单一,直接融资难
直接融资的方式主要有发行债券、商业信用、民间借贷和内部集资四种方式。中小企业自身底子薄、自有资金少,民间融资等各种融资渠道又不大畅通,绝大多数中小企业无力进入正规的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我国深圳证券交易所早在2004年和2009年开通了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为中小企业提供直接融资。但是,截至2013年第3季度,也分别只有2700余家和300余家企业实现了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的直接融资。相对于6000 余万家的总体规模而言,能通过上述平台融资的企业数量相对我国所有的中小企业而言仍是少数,且产品销售困难。所以中小企业想要获得直接融资也是困难重重,中小企业融资的98%左右仍需依赖单一的银行信贷渠道。
(三)融资成本较高,企业经营负担较重
中小企业融资成本除了包括银行利息外,还包括担保费、抵押物评估费、审计费等其他费用,融资成本高是我国中小企业面临的最普遍问题。由于中小企业普遍规模不大,利润较低,抗风险能力弱,又普遍缺少抵押品,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存在高风险性,因此,银行出于风险防范的要求往往利率定价时一般都是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实行上浮,要求支付比大型国有企业更高的借款利率。最近由于劳动力成本和原材料成本普遍上升,中小企业盈利空间非常小,想获得银行贷款比较困难,有时为了解决融资问题,许多中小企业转向小额贷款公司或典当行进行融资,这类机构放贷比较灵活,中小企业可以从这类机构中快速融资,解决资金短缺的困境。但是这些渠道的融资成本比较高,民间融资借贷利率一般高出银行同期借贷利率的四倍,有的民间借贷利率甚至会达到50%-60%。不断上升的融资成本将加大中小企业经营的负担,中小企业发展愈加步入困境。
二、中小企业融资难原因分析
(一)中小企业自身特点是导致融资难的固有因素
一是中小企业管理基础相对薄弱、产权过度集中、内部决策缺乏灵活性、机制僵化;法人内部治理机构缺乏,管理经验缺乏,管理水平低下,财会制度落后,缺乏审计部门认可的财务报表,加大了银行的审查力度和难度。二是中小企业经营风险大、实物资产少、技术水平不高、抗风险性能力较弱,影响到中小企业自身的资金积累和信贷融资。三是中小企业信用观念差、道德风险突出,导致金融机构和潜在投资人无法准确判断中小企业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
(二) 金融机构服务体系不够健全
目前,我国金融体制的最主要特点是以银行间接融资为主导、严格监管、高度集中的金融体系,金融机构之间缺乏竞争,贷方市场占主导地位,且一般由政府直接主导。民间融资机构缺乏,法律制度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中小企业的发展。我国银行等金融机构多数服务于大中型企业,针对中小企业的服务很少,不能满足中小企业融资的需要。另外,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成本高、风险大,金融机构向大企业或小企业发放贷款的程序大致相同,但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其在发放贷款前需要投入更多的时间与精力对中小企业进行调查与评估,造成过多的累赘,带来较大的管理成本,也承受着较大的风险。
(三)政府原因
政府较倾向扶持大企业,中小企业在资金融通方面却受到很大的障碍。在全国企业数量占比达99%以上的中小企业,在利用贷款资源的比例上却不到20%。政府部门针对中小企业所提供的优惠政策,很少公开,因此中小企业很难知晓并申请,从而大部分优惠政策仅适用于与政府关系较好的中小企业。
三、对策及建议
(一)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
首先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意识,使其自身充分认识到诚实守信的重要性,杜绝假帐,保证财务会计信息等真实、准确,为融资创造条件。其次,将中小企业的信用评估与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信用评估捆绑在一起。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更有可能发生故意骗贷和逃债之事,因经营不善而清算、破产、倒闭等的可能性也更大。一旦发生此类事件,商业银行的贷款将面临着全部本息的损失,而从故意骗贷和逃债中最可能获益的是企业相关负责人,对于这种情况,可以将中小企业的信用评估与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信用评估捆绑在一起,将中小企业的失信行为视同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失信行为,这种负面信息直接进入到相关负责人的信用信息数据库中,让这种失信行为的负面影响直接对相关人员将来的行为产生约束,不仅要影响到他们的商业行为,如禁止其从事某种商业活动等,还要影响到他们的日常生活,如禁止其出国、禁止其高档消费、只能以高成本享受某些公益服务等,使其在企业决策中谨慎而为,将故意骗贷和逃债的成本增加到其难以承担的程度。最后必须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立信用违约的惩罚机制。可将所有与信用有关事项均纳入该体系中,可以大大降低信息不利一方的合约风险和交易双方的交易成本,提高交易双方的成交意愿。建立信用违约的惩罚机制,以便约束企业行为,没有法律惩罚措施将在一定程度上加大违约主体盲目违约的可能性,从而引起整个社会的信用危机。 (二)由政府建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担保的机构
中小企业融资难,与其信用风险有关。目前部分省市已成立为中小企业或科技型企业融资服务的担保机构,但实际操作中,仍需要中小企业提供较强的反担保措施,倾向对大企业担保。为帮助中小企业顺利融资,政府可以设立专门用于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政策性机构或组织,通过分析中小企业发展前景、业绩、经营风险等,对评价好的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可提高银行放贷信心。另一方面也可以建立风险补偿专项基金或推出专门的信用保险产品以扶持中小企业贷款。
(三)进行金融改革,打破银行业垄断
1.努力打破银行业垄断
商业银行的垄断是造成中小企业“融资难”发生的主要原因。一方面,需要放宽银行业准入限制,在保证金融系统安全和金融秩序稳定的条件下,适当降低对资本金、存贷款拨备率等的监管要求,鼓励民营资本进入银行领域。另一方面,可考虑通过循序渐进的有序政策,变“堵漏”为“疏导”,将大量“地下钱庄”引导转变为“地上钱庄”,即将“隐性”信贷“阳光化”。这样可加强信贷监管,增强民间金融运营的规范性,也可间接推动打破银行业长期存在的垄断顽疾,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问题。
2.积极推进贷款利率市场化改革
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另一途径是进行贷款利率形成机制的改革,使利率水平更能及时反映资金供求关系,引导资金有序合理流动。可考虑部分以服务中小企业为主的商业银行作为试点,通过合理放开贷款利率浮动区间,逐步增强市场资金供求关系在利率形成过程中的权重,进而放开至所有商业银行,最终完成有监管的市场化利率形成机制改革。
3.鼓励商业银行进行差异化经营
当前,占据我国商业贷款绝对权重的工、农、中、建“四大”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主要以大型国有企业、国家重点项目、国家重点工程为服务对象,因此,既不可能也不应该要求这些银行将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作为重点客户。问题的解决之策,应该鼓励规模较小的股份制银行,甚至是转制而来的“地上钱庄”重点服务中小企业。同时,容许其通过更高的贷款利率、更宽松的监管要求,弥补因在贷款规模不经济、信息不对称等方面增加的经营成本,最终形成市场细分、定位明确、各取所需的金融信贷市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参考文献:
[1]蔡辉,冯融.规范和引导民间金融发展,破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J].银行家,2011(1) .
[2]盛松成.民间融资是正规金融的补充[N].金融时报,2012-03-10.
[3]戴瑞姣,李细满.浙江民间融资监管困境及其监管机制构建[J].改革与战略,2013,29(1) .
[4] 刘航,探索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及对策[J].华章,2013(20).
注:
本文为浙江省教育厅科研资助项目《金华市民间金融与中小企业融资创新研究》(项目编号Y201328378)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