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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著名學者郝懿行,字恂九,號嵐皋,山東棲霞人。他的農學著作《記海錯》,是古代山東地區唯一一部專門辨識海洋生物的著作。作者在書中比較詳細地介紹了山東半島沿海的水產及其特徵,為我們了解清代膠東半島人民對海洋魚類的認識程度以及當時的物產、捕撈、分類和食用情況提供了有價值的史料依據。
在《記海錯》記錄的多種魚類及其它海洋生物中,有“石首魚”一則:
石首者,腦中有白石子二枚,瑩潔如玉。《廣雅》云“石首,鯼也。”韋昭《晉書注》云“石首成(鳥邑)(鳥邑音鴨,原書注。)”《初學記》三十引《吳地志》曰“石首魚至秋化為冠鳧,頭中猶有石也。”然則魚鳥同氣,雉為蜃、雀為蛤,亦其類也。魚大者二尺許,小者尺許。京師人名大者曰同羅魚,小者曰黃花魚,皆巨口,弱骨細鱗,鱗作金黃色。海上人名為黃姑魚。又名白姑、紅姑、黑姑,皆因色為名耳。
石首,即石首魚。按照現代魚類的劃分,亦有石首魚科。此科魚類的特徵即是耳石(亦稱魚腦石)特別發達,亦即郝氏所言“腦中有白石子二枚”。《廣雅》曰“(魚孚),石首鯼”。“鯼”即石首魚,如常見的大、小黃魚皆其類屬,其名見於《湖廣通志》《廣東通志》《三吳水考》等,是我國沿海常見魚類。石首化鳧之說,自韋昭《晉書注》《春秋外傳》所記,梁任昉《述異記》、?宋葉廷珪?《海錄碎事》、?明謝肇淛?《五雜俎》皆從之,嵐皋先生亦未置辯駁。按石首魚有洄遊習性,秋冬季返回深海越冬,春季至初夏向沿岸洄遊。故明胡居仁《易象鈔》云“鯼,一名石首,其來以春,名春來。”《吳郡志》亦引民諺云“梔子花開石首來”。至於鳧,也就是野鴨,按清代張璐的《本經逢原》所記,則是“凫逐群飞,夏藏冬见,与鸿雁不异”。也就是說,野鴨的習性恰好是夏藏冬見,與石首魚相接。按韋昭吳人,郝氏所引《吳地志》同此說;張璐亦是江蘇常州人。吳地恰好是野鴨秋季遷徙來過冬的必經之地,其沿岸也是石首魚的主要產地及洄遊區域;又江浙一帶沿海多濕地,正是野鴨等水鳥遷徙棲息之地,故先民目魚鳥相迭而臆造此說。筆者祖籍鹽城有射陽沿海濕地,秋季候鳥遷徙,堪稱壯觀,亦可為證。郝氏輕信,并綴以“魚鳥同氣,雉為蜃、雀為蛤,亦其類也”之說,是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輕信前人所致。名物訓詁家多有此误,以目驗著稱的郝氏亦未能免。
然而,在之後的敘述中,郝氏還是以其目驗求實的態度,為我們記錄下了當時人對石首魚的認識和分類。如“魚大者二尺許,小者尺許。京師人名大者曰同羅魚,小者曰黃花魚”,即是今天俗稱的大黃魚、小黃魚,是石首魚中最常見的兩種。“皆巨口,弱骨細鱗,鱗作金黃色。”概括了它們共同的特徵。海上人名之“黃姑魚”的說法,在今天的膠東半島亦然,并將大、小黃魚分別稱為“大黃花”“小黃花”。雖然郝氏亦僅以大小區別之,但“同羅”“黃花”的不同稱謂亦表明了時人對二者的明確區分。今人有時將“同羅魚”“銅鑼魚”混為一談,實則引郝氏遺書可知“同羅”為石首,沿海出產;“銅鑼”則是産於我國東北地方的淡水魚。
“又名白姑、紅姑、黑姑,皆因色為名耳”的論斷則頗可辯正。郝氏《記海錯》中另有一則“鰵魚”:
鰵(音敏,《玉篇》魚名)魚,巨口細鱗,大者長四尺許,鱗肉純白,漁人或呼白米子。米鰵聲轉耳,作膾下湯及蒸(芻灬)皆可啖之。此魚之美乃在於鰾(《玉篇》毗眇切,膘可為膠),梓人制器,粘綴合縫,勝於用膠。謂之魚鰾,實此魚腹中之腴也。
對照“鰵魚”與“石首魚”二則,鰵魚“巨口細鱗”、石首魚“皆巨口,弱骨細鱗”,特徵十分相似。關於“膘可為膠”的記錄,《明一統志》所記“石首魚”亦有“腹中膘可作膠”的說法。可見二者似有諸多共同點,且“石首”以色澤論亦有“白姑”一種,未加分別。實則郝氏描述的白鰵魚,正是白姑魚的別稱,在現代科學對海洋魚類的分類中,亦屬於石首魚科。對照今天膠東方言中的“白姑魚”,亦即白鰵魚,雖然相去數百年,亦可證郝氏當時所見聞白鰵魚之說。成書于明代的《閩中海錯疏》提到鰵魚時,亦曰“按鰵魚身類鱸口類石首”,認為二者相類而未予歸類。然而“身類鱸口類石首”實則道出了鰵魚的特徵,這是因為鱸魚與石首魚在現代分類中同屬“鱸形目”而不同科。郝氏既稱“白姑”,又復將“白鰵”單獨列出,一來可能並不具備明確的分類概念,二來可能此二則材料分別收集於不同的時間,前者未見白姑而附上所聞,後者雖目見之又稱呼不同,故未能明確二者實為同一種魚類。
對於“紅姑”的說法,情況則又有所不同。現代海洋科學對我國傳統出產石首魚的記錄中,並未提到有體表特徵呈紅色的石首魚類。筆者通過調查膠東沿海一帶的方言,發現許多地方都有“紅姑魚”的說法,並同“紅嘉吉”等名並稱混用。經特徵比對,膠東一帶常見的“紅姑魚”其實正是郝氏《記海錯》開篇提到的“嘉鯕魚”。郝氏對“嘉鯕魚”的描述如下:“登萊海中有魚,闕體豐碩,鱗鬐頳紫,尾盡赤色。”在外觀上也符合“紅姑”的直觀特徵。在同一則記錄中,還提到此魚有“大頭魚”等俗名,亦與今方言合。此“嘉鯕魚”學名紅鯛,大概因其頭部較大,於石首魚“巨口”的特徵有所相似,故郝氏開篇詳述之後,又將其別名“紅姑”誤列入“石首魚”中。
雖然原書中關於“石首魚”的一則記錄不過百餘字,卻引發了我們這樣多的辯證與思考,說明古代學者對於上古文獻中名物的辨識與疏證亟待現代科學視野下的重新整理和再認識。本文因篇幅和资料所限,只是就幾處比較明確的問題略加辯證,僅以此表達對具有科學考據精神的清代先賢的景仰。
(作者单位:上海大学文学院)
在《記海錯》記錄的多種魚類及其它海洋生物中,有“石首魚”一則:
石首者,腦中有白石子二枚,瑩潔如玉。《廣雅》云“石首,鯼也。”韋昭《晉書注》云“石首成(鳥邑)(鳥邑音鴨,原書注。)”《初學記》三十引《吳地志》曰“石首魚至秋化為冠鳧,頭中猶有石也。”然則魚鳥同氣,雉為蜃、雀為蛤,亦其類也。魚大者二尺許,小者尺許。京師人名大者曰同羅魚,小者曰黃花魚,皆巨口,弱骨細鱗,鱗作金黃色。海上人名為黃姑魚。又名白姑、紅姑、黑姑,皆因色為名耳。
石首,即石首魚。按照現代魚類的劃分,亦有石首魚科。此科魚類的特徵即是耳石(亦稱魚腦石)特別發達,亦即郝氏所言“腦中有白石子二枚”。《廣雅》曰“(魚孚),石首鯼”。“鯼”即石首魚,如常見的大、小黃魚皆其類屬,其名見於《湖廣通志》《廣東通志》《三吳水考》等,是我國沿海常見魚類。石首化鳧之說,自韋昭《晉書注》《春秋外傳》所記,梁任昉《述異記》、?宋葉廷珪?《海錄碎事》、?明謝肇淛?《五雜俎》皆從之,嵐皋先生亦未置辯駁。按石首魚有洄遊習性,秋冬季返回深海越冬,春季至初夏向沿岸洄遊。故明胡居仁《易象鈔》云“鯼,一名石首,其來以春,名春來。”《吳郡志》亦引民諺云“梔子花開石首來”。至於鳧,也就是野鴨,按清代張璐的《本經逢原》所記,則是“凫逐群飞,夏藏冬见,与鸿雁不异”。也就是說,野鴨的習性恰好是夏藏冬見,與石首魚相接。按韋昭吳人,郝氏所引《吳地志》同此說;張璐亦是江蘇常州人。吳地恰好是野鴨秋季遷徙來過冬的必經之地,其沿岸也是石首魚的主要產地及洄遊區域;又江浙一帶沿海多濕地,正是野鴨等水鳥遷徙棲息之地,故先民目魚鳥相迭而臆造此說。筆者祖籍鹽城有射陽沿海濕地,秋季候鳥遷徙,堪稱壯觀,亦可為證。郝氏輕信,并綴以“魚鳥同氣,雉為蜃、雀為蛤,亦其類也”之說,是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輕信前人所致。名物訓詁家多有此误,以目驗著稱的郝氏亦未能免。
然而,在之後的敘述中,郝氏還是以其目驗求實的態度,為我們記錄下了當時人對石首魚的認識和分類。如“魚大者二尺許,小者尺許。京師人名大者曰同羅魚,小者曰黃花魚”,即是今天俗稱的大黃魚、小黃魚,是石首魚中最常見的兩種。“皆巨口,弱骨細鱗,鱗作金黃色。”概括了它們共同的特徵。海上人名之“黃姑魚”的說法,在今天的膠東半島亦然,并將大、小黃魚分別稱為“大黃花”“小黃花”。雖然郝氏亦僅以大小區別之,但“同羅”“黃花”的不同稱謂亦表明了時人對二者的明確區分。今人有時將“同羅魚”“銅鑼魚”混為一談,實則引郝氏遺書可知“同羅”為石首,沿海出產;“銅鑼”則是産於我國東北地方的淡水魚。
“又名白姑、紅姑、黑姑,皆因色為名耳”的論斷則頗可辯正。郝氏《記海錯》中另有一則“鰵魚”:
鰵(音敏,《玉篇》魚名)魚,巨口細鱗,大者長四尺許,鱗肉純白,漁人或呼白米子。米鰵聲轉耳,作膾下湯及蒸(芻灬)皆可啖之。此魚之美乃在於鰾(《玉篇》毗眇切,膘可為膠),梓人制器,粘綴合縫,勝於用膠。謂之魚鰾,實此魚腹中之腴也。
對照“鰵魚”與“石首魚”二則,鰵魚“巨口細鱗”、石首魚“皆巨口,弱骨細鱗”,特徵十分相似。關於“膘可為膠”的記錄,《明一統志》所記“石首魚”亦有“腹中膘可作膠”的說法。可見二者似有諸多共同點,且“石首”以色澤論亦有“白姑”一種,未加分別。實則郝氏描述的白鰵魚,正是白姑魚的別稱,在現代科學對海洋魚類的分類中,亦屬於石首魚科。對照今天膠東方言中的“白姑魚”,亦即白鰵魚,雖然相去數百年,亦可證郝氏當時所見聞白鰵魚之說。成書于明代的《閩中海錯疏》提到鰵魚時,亦曰“按鰵魚身類鱸口類石首”,認為二者相類而未予歸類。然而“身類鱸口類石首”實則道出了鰵魚的特徵,這是因為鱸魚與石首魚在現代分類中同屬“鱸形目”而不同科。郝氏既稱“白姑”,又復將“白鰵”單獨列出,一來可能並不具備明確的分類概念,二來可能此二則材料分別收集於不同的時間,前者未見白姑而附上所聞,後者雖目見之又稱呼不同,故未能明確二者實為同一種魚類。
對於“紅姑”的說法,情況則又有所不同。現代海洋科學對我國傳統出產石首魚的記錄中,並未提到有體表特徵呈紅色的石首魚類。筆者通過調查膠東沿海一帶的方言,發現許多地方都有“紅姑魚”的說法,並同“紅嘉吉”等名並稱混用。經特徵比對,膠東一帶常見的“紅姑魚”其實正是郝氏《記海錯》開篇提到的“嘉鯕魚”。郝氏對“嘉鯕魚”的描述如下:“登萊海中有魚,闕體豐碩,鱗鬐頳紫,尾盡赤色。”在外觀上也符合“紅姑”的直觀特徵。在同一則記錄中,還提到此魚有“大頭魚”等俗名,亦與今方言合。此“嘉鯕魚”學名紅鯛,大概因其頭部較大,於石首魚“巨口”的特徵有所相似,故郝氏開篇詳述之後,又將其別名“紅姑”誤列入“石首魚”中。
雖然原書中關於“石首魚”的一則記錄不過百餘字,卻引發了我們這樣多的辯證與思考,說明古代學者對於上古文獻中名物的辨識與疏證亟待現代科學視野下的重新整理和再認識。本文因篇幅和资料所限,只是就幾處比較明確的問題略加辯證,僅以此表達對具有科學考據精神的清代先賢的景仰。
(作者单位:上海大学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