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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
2008年,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了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的教育专项审议工作。省政府高度重视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出台了五个方面的30项措施。为促进教育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巩固和发展审议教育工作成果,进一步推动我省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今年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重点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农村教师任教津贴、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农村中小学编制标准调整计划、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等10个问题进行了重点跟踪监督。省政府办公厅及教育厅、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对此项工作积极予以配合,及时部署,认真落实。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也赴丽水等市县(区)进行调研。9月8日下午,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专题听取了省政府办公厅及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编办、省经信委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关于教育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汇报。
自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教育工作以来,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指导思想明确,态度积极认真,及时加以整改落实。今年以来,根据省人太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开展教育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跟踪监督的通知》(浙人大常办函[2009]50号),省政府督促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全面落实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省政府两次召集相关厅局听取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汇报,并围绕今年的跟踪监督重点深入研究工作措施,在发展农村教育和职业教育、财政投入核算、教师编制调查、促进校企合作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有力的政策措施,有效解决了_些影响教育发展的问题,体现了政府对民生之本的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办实事、重实效的工作作风。委员会在调研中发现,这些政策措施受到了基层的普遍欢迎,进一步激发了教育战线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在提高城乡教育水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方面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省人大常委会教育专项审议意见得到了较好的落实。现将今年重点跟踪监督问题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在教育投入方面
一是关于14个县(市、区)2008年义务教育投入达到法定增长情况。2008年省人大教育专项工作审议意见提出了14个县(市、区)2005年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低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的问题,省政府对此进行了重点督查。2008年这14个县(市、区)“三个增长”指标已全部达到要求。为更好地依法安排教育经费预算,确保教育投入实现法定增长,去年以来省财政厅对全省各级财政部门重申了要树立依法理财观念等三项要求,同时省财政厅还要求各县(市、区)按季度报告《教育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和《教育财政政策落实情况》,对教育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和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实现动态监控。通过建立健全教育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制度,督促各级政府按要求安排本级教育支出预算,确保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按规定及时、足额用于教育事业。
二是关于落实去年重点抽查的30个县(市、区)150所学校和教育事业单位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与使用问题整改工作情况。2008年,全省教育系统全面开展了2006、2007年义务教育经费专项内审调查。在各县(市、区)自查、各设区市复查基础上,省教育厅组织力量对30个县(市、区)150所学校和教育事业单位的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重点内审抽查。2008年10月份省教育厅向全省教育系统通报了内审调查结果。2009年1月,省教育厅组织力量,对在去年抽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温岭市、金华市金东区、仙居县、淳安县、余姚市、嘉兴南湖区的整改情况开展了回头看,结果显示,上述6个县(市、区)均已较好地落实了各项整改要求。为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使用的监督,省教育厅一方面加强制度建设,2009年上半年,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对义务教育社会捐助资金管理的通知》(浙教计[2009]41号)等一系列文件;另一方面建立长效机制,决定自2009年开始,每年对全省20%的县(市、区)进行内审调查,5年一个轮回,有效加强系统自律,促进规范管理。今年4月份开始,省教育厅组织力量,对21个县(市、区)2008年度的义务教育经费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内审抽查。从检查情况看,各地中小学生均日常公用经费全都达到或超过省定标准,免除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学杂费、课本作业本费和贫困学生资助政策得到较好执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已进一步建立健全。
二、在加快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方面
一是关于中小学校舍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自汶川大地震后,我省共排查出存在安全问题的学校1930所,涉及建筑3472幢。建筑面积337.5万平方米。根据审议意见,2008年11月份,省政府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认真做好校舍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将整改计划落实到每个县(市、区)、每所学校、每幢建筑。截至2009年6月,全省已完成整改255万平方米,完成总工程量的75.5%,完成投资89387万元,占总投资的67.2%。今年4月,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门研究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成立了由14个部门参加的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郑继伟副省长任组长。6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83号),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具体的排查鉴定方案,国土资源、水利、建设、公安、气象等部门分别制定了专顼排查鉴定工作细则,并组织了专门培训,在8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任务。12月底完成鉴定任务。在此基础上,于今年年底执行全省中小学校舍维修加固三年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2009年完成工程实物总量的30%、2010年完成60%、2011年全面完成各项加固改造任务。
二是关于扶持和带动薄弱学校工作的措施和经验。根据审议意见中提出的“注重教育的普惠性和公平性,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扶持力度”的建议,省政府以扶持和带动薄弱学校为切入点,大力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努力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2008年,省教育厅制定了浙江省公共服务(教育)均等化行动计划(2008-2012),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全面开展普通中小学教师培训、化解中小学教育债务等5项具体行动计划,5年计划投入财政资金276亿元。大力开展直接帮扶建设工作,积极推广“名校集团化”、“城乡学校共同体”和“乡村中心校”模式,发挥区域内名校、强校的优质教育资源辐射作用。目前全省已经建立教育集团228个,参与学校729所,占全省义务教育学校的12%;城乡学校共同体361个,参与学校1297所,占21%。实施第二轮教育对口支援工作,全省42个市、县(市、区)与26个欠发达县(市、区)建立了对口支援关系,截至2009年6月底,支援方共投入财政性援助资金3600.9万元,帮助援建校舍25273平方米,与受援方建立中小学结对关系617对。开展农村偏远地区小规模学 校调整改造,截至2009年6月底,拟保留的280所农村小规模学校的866个改造项目已完成664个,126个项目正在实施,完成投资9673.2万元,完成率89.7%;拟撤销的481所农村小规模学校,涉及并入学校的817个项目已完成599个,正在实施项目173个,完成投资91936万元,完成率91.6%。积极实施“领雁工程”,带动农村薄弱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计划到2010年,完成3.3万名农村骨干教师的培养和培训,使每一所农村中小学校至少有一名教师或校长参加省级骨干培训,每一所农村乡镇初中和中心小学的每一学科至少有一位教师参加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培训,形成结构合理的省、市、县三级农村骨干教师梯队。2008年,全省完成培训10800人,2009年计划完成骨干(校长)培训12000人以上,截至6月底已完成4760名农村中小学领雁工程骨干教师培训。实施第二轮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努力推进教育资源共享。今年4月,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全省第二轮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教电[2009]69号),计划再投入2亿元,到2010年为全省所有农村中小学校至少装备1个与教学规模相适应的计算机教室,使农村中小学校多媒体教室数占总教室数比例从目前的1:4提高到1:3,并完全建成省级教育信息平台和共享资源库。到6月底,已初步建成并开通了浙江省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信息平台、浙江省教育资源网,建立了名师课堂教学数字资源33万兆,9月底完成了3050套多媒体教室设备的政府采购。
三是关于落实农村教师任教津贴制度情况。2008年,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实行农村教师任教津贴的通知》(浙人发[2008]78号),规定从当年1月1日起,对在乡镇(不合城关镇)及以下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任教的正式在编专任教师发放农村教师任教津贴。根据审议意见有关建议,省人力社保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加强协调沟通,及时梳理问题和矛盾,开展了大量工作。截至2008年12月底。全省共有3749所中小学校的162538名教师(含管理人员)兑现了农村教师任教津贴,月人均增资218元,省财政用于农村教师任教津贴的补助经费这2.27亿元。
四是关于提高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情况。根据审议意见关于提高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建议和国家规定的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从2009年春季学期开始。省定义务教育日常公用经费最低标准提高到350元、初中550元,分别比上年提高50元和100元。据核计,全省各县(市、区)已根据要求调整到位,多数县(市、区)还出台了向海岛、山区和薄弱学校倾斜的公用经费政策。按照省与市县经费分担机制,全省中小学日常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后,省财政需转移支付的46012万元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
五是关于调整农村中小学教师编制标准情况。根据审议意见“适当增加农村教师编制”的建议,2008年12月,省编委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的通知》(浙编办[2008]87号),要求地方根据实际需要,参照县镇中小学的标准核定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对于山区、海岛等边远地区,在校生人数200人以下的农村小学,可按照平均每班不超过1.6名的班师比来核定教职工编制数。在校生人数100人以下的农村初中,可在按标准定编的基础上,再适当提高。同时规定,新增教师应适当向农村学校倾斜。今年省编委办、省教育厅开展中小学教师编制的摸底排查,依据排查结果,全省2009年共安排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1万余名。推进各地按新标准核定编制,目前除金华市的少数县和舟山市的部分小岛还没有完成重新核编外,全省11个市因编制调整已核增中小学教师编制1.38万名,据测算,全省共需增加1.64万名左右。在核编工作中,引导各地向农村教师倾斜,向学前教育倾斜。
三、在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方面
一是关于免除家庭人均收入4000元以下农村子女就读中职学校学费情况。今年6月份,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2009学年中等职业学校低收入家庭学生免除学费工作的通知》(浙教计[2009]90号)。规定各地从2009年秋季开始,将低收入家庭标准从农村年人均纯收入1500元、城镇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000元统一提高到4000元,对符合低收入家庭子女条件的中职在校学生免除学费并提供营养餐。据测算,全省将有12.4万名学生享受免费待遇,占在校生总数的23.65%,需投入经费7.1亿元,其中省财政4.0亿元(其中新增投入1.1亿元)。
二是关于加快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情况。根据审议意见提出的“强化‘双师型’教师和名师的培养”等有关建议,省教育厅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的培养。继续实施第二轮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省级财政计划再投入2000万元,进一步支持“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计划再经过三年努力,到2010年使全省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占比从2008年底的54.1%提高到60%。拓赛“双师型”教师引进渠道,2008年12月,省教育厅、省编办、省人事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浙教职成[2008]241号),对拓宽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的引进渠道、调整职业学校教师编制、建立紧缺专业特聘兼职教师制度等作出了明确要求。同时,今后全省每年将落实400名特聘兼职教师,并且给予每人1万元的补助经费。拓宽“双师型”教师培养途径,省教育厅依托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等高校建设了一批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基地。每年培养一大批既熟练掌握职业技术、又懂教育基本知识和技能的毕业生,充实到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队伍。深化“双师型”教师管理制度改革,计划从2010年起,将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单列,单独制定标准,单独组织评审。
三是关于推进“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情况。根据审议意见“适时出台鼓励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政策和措施”的建议,去年11月,省政府办公厅召开了全省职业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专题研究发展职业教育政策措施。根据会议要求,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组成联合调研小组开展了广泛深入的调研,在“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平台搭建、制度建设、政策引导等方面开展了不少有益探索。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和管理,今年4月,省教育厅在湖州召开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现场会,制定了《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基地管理办法》(浙教职成[2009]136号),利用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和标准化管理机制,推进实训基地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深化职教集团化办学,截至2009年5月,我省已有3l家职业教育集团或紧密型校企合作联盟,参与学校140所,行业协会近50个,企业近500家,科研机构30家。积极为中小企业人员开展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在2007、2008年进行“双元制”成人高职面向企业职工招生改革试点的基础上,2009年扩大到20所示范性高职院校,招生人数将增至3000名。不断完善工作机制,2008年底,省教育厅与人保财险浙江省分公司、平安保险浙江省分公司协商,开展了职业学校实习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在校方责任险的基础上扩大保险责任范围,将保费从每生每学年5元提高到20元。目前全省已有21个县(市、区)50多所中等职业学校的3万多名学生投保了实习责任险。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2008年,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了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的教育专项审议工作。省政府高度重视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出台了五个方面的30项措施。为促进教育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巩固和发展审议教育工作成果,进一步推动我省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今年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重点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农村教师任教津贴、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农村中小学编制标准调整计划、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等10个问题进行了重点跟踪监督。省政府办公厅及教育厅、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对此项工作积极予以配合,及时部署,认真落实。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也赴丽水等市县(区)进行调研。9月8日下午,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专题听取了省政府办公厅及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编办、省经信委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关于教育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汇报。
自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教育工作以来,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指导思想明确,态度积极认真,及时加以整改落实。今年以来,根据省人太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开展教育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跟踪监督的通知》(浙人大常办函[2009]50号),省政府督促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全面落实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省政府两次召集相关厅局听取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汇报,并围绕今年的跟踪监督重点深入研究工作措施,在发展农村教育和职业教育、财政投入核算、教师编制调查、促进校企合作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有力的政策措施,有效解决了_些影响教育发展的问题,体现了政府对民生之本的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办实事、重实效的工作作风。委员会在调研中发现,这些政策措施受到了基层的普遍欢迎,进一步激发了教育战线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在提高城乡教育水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方面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省人大常委会教育专项审议意见得到了较好的落实。现将今年重点跟踪监督问题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在教育投入方面
一是关于14个县(市、区)2008年义务教育投入达到法定增长情况。2008年省人大教育专项工作审议意见提出了14个县(市、区)2005年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低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的问题,省政府对此进行了重点督查。2008年这14个县(市、区)“三个增长”指标已全部达到要求。为更好地依法安排教育经费预算,确保教育投入实现法定增长,去年以来省财政厅对全省各级财政部门重申了要树立依法理财观念等三项要求,同时省财政厅还要求各县(市、区)按季度报告《教育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和《教育财政政策落实情况》,对教育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和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实现动态监控。通过建立健全教育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制度,督促各级政府按要求安排本级教育支出预算,确保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按规定及时、足额用于教育事业。
二是关于落实去年重点抽查的30个县(市、区)150所学校和教育事业单位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与使用问题整改工作情况。2008年,全省教育系统全面开展了2006、2007年义务教育经费专项内审调查。在各县(市、区)自查、各设区市复查基础上,省教育厅组织力量对30个县(市、区)150所学校和教育事业单位的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重点内审抽查。2008年10月份省教育厅向全省教育系统通报了内审调查结果。2009年1月,省教育厅组织力量,对在去年抽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温岭市、金华市金东区、仙居县、淳安县、余姚市、嘉兴南湖区的整改情况开展了回头看,结果显示,上述6个县(市、区)均已较好地落实了各项整改要求。为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使用的监督,省教育厅一方面加强制度建设,2009年上半年,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对义务教育社会捐助资金管理的通知》(浙教计[2009]41号)等一系列文件;另一方面建立长效机制,决定自2009年开始,每年对全省20%的县(市、区)进行内审调查,5年一个轮回,有效加强系统自律,促进规范管理。今年4月份开始,省教育厅组织力量,对21个县(市、区)2008年度的义务教育经费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内审抽查。从检查情况看,各地中小学生均日常公用经费全都达到或超过省定标准,免除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学杂费、课本作业本费和贫困学生资助政策得到较好执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已进一步建立健全。
二、在加快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方面
一是关于中小学校舍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自汶川大地震后,我省共排查出存在安全问题的学校1930所,涉及建筑3472幢。建筑面积337.5万平方米。根据审议意见,2008年11月份,省政府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认真做好校舍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将整改计划落实到每个县(市、区)、每所学校、每幢建筑。截至2009年6月,全省已完成整改255万平方米,完成总工程量的75.5%,完成投资89387万元,占总投资的67.2%。今年4月,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门研究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成立了由14个部门参加的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郑继伟副省长任组长。6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83号),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具体的排查鉴定方案,国土资源、水利、建设、公安、气象等部门分别制定了专顼排查鉴定工作细则,并组织了专门培训,在8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任务。12月底完成鉴定任务。在此基础上,于今年年底执行全省中小学校舍维修加固三年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2009年完成工程实物总量的30%、2010年完成60%、2011年全面完成各项加固改造任务。
二是关于扶持和带动薄弱学校工作的措施和经验。根据审议意见中提出的“注重教育的普惠性和公平性,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扶持力度”的建议,省政府以扶持和带动薄弱学校为切入点,大力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努力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2008年,省教育厅制定了浙江省公共服务(教育)均等化行动计划(2008-2012),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全面开展普通中小学教师培训、化解中小学教育债务等5项具体行动计划,5年计划投入财政资金276亿元。大力开展直接帮扶建设工作,积极推广“名校集团化”、“城乡学校共同体”和“乡村中心校”模式,发挥区域内名校、强校的优质教育资源辐射作用。目前全省已经建立教育集团228个,参与学校729所,占全省义务教育学校的12%;城乡学校共同体361个,参与学校1297所,占21%。实施第二轮教育对口支援工作,全省42个市、县(市、区)与26个欠发达县(市、区)建立了对口支援关系,截至2009年6月底,支援方共投入财政性援助资金3600.9万元,帮助援建校舍25273平方米,与受援方建立中小学结对关系617对。开展农村偏远地区小规模学 校调整改造,截至2009年6月底,拟保留的280所农村小规模学校的866个改造项目已完成664个,126个项目正在实施,完成投资9673.2万元,完成率89.7%;拟撤销的481所农村小规模学校,涉及并入学校的817个项目已完成599个,正在实施项目173个,完成投资91936万元,完成率91.6%。积极实施“领雁工程”,带动农村薄弱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计划到2010年,完成3.3万名农村骨干教师的培养和培训,使每一所农村中小学校至少有一名教师或校长参加省级骨干培训,每一所农村乡镇初中和中心小学的每一学科至少有一位教师参加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培训,形成结构合理的省、市、县三级农村骨干教师梯队。2008年,全省完成培训10800人,2009年计划完成骨干(校长)培训12000人以上,截至6月底已完成4760名农村中小学领雁工程骨干教师培训。实施第二轮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努力推进教育资源共享。今年4月,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全省第二轮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教电[2009]69号),计划再投入2亿元,到2010年为全省所有农村中小学校至少装备1个与教学规模相适应的计算机教室,使农村中小学校多媒体教室数占总教室数比例从目前的1:4提高到1:3,并完全建成省级教育信息平台和共享资源库。到6月底,已初步建成并开通了浙江省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信息平台、浙江省教育资源网,建立了名师课堂教学数字资源33万兆,9月底完成了3050套多媒体教室设备的政府采购。
三是关于落实农村教师任教津贴制度情况。2008年,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实行农村教师任教津贴的通知》(浙人发[2008]78号),规定从当年1月1日起,对在乡镇(不合城关镇)及以下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任教的正式在编专任教师发放农村教师任教津贴。根据审议意见有关建议,省人力社保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加强协调沟通,及时梳理问题和矛盾,开展了大量工作。截至2008年12月底。全省共有3749所中小学校的162538名教师(含管理人员)兑现了农村教师任教津贴,月人均增资218元,省财政用于农村教师任教津贴的补助经费这2.27亿元。
四是关于提高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情况。根据审议意见关于提高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建议和国家规定的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从2009年春季学期开始。省定义务教育日常公用经费最低标准提高到350元、初中550元,分别比上年提高50元和100元。据核计,全省各县(市、区)已根据要求调整到位,多数县(市、区)还出台了向海岛、山区和薄弱学校倾斜的公用经费政策。按照省与市县经费分担机制,全省中小学日常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后,省财政需转移支付的46012万元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
五是关于调整农村中小学教师编制标准情况。根据审议意见“适当增加农村教师编制”的建议,2008年12月,省编委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的通知》(浙编办[2008]87号),要求地方根据实际需要,参照县镇中小学的标准核定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对于山区、海岛等边远地区,在校生人数200人以下的农村小学,可按照平均每班不超过1.6名的班师比来核定教职工编制数。在校生人数100人以下的农村初中,可在按标准定编的基础上,再适当提高。同时规定,新增教师应适当向农村学校倾斜。今年省编委办、省教育厅开展中小学教师编制的摸底排查,依据排查结果,全省2009年共安排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1万余名。推进各地按新标准核定编制,目前除金华市的少数县和舟山市的部分小岛还没有完成重新核编外,全省11个市因编制调整已核增中小学教师编制1.38万名,据测算,全省共需增加1.64万名左右。在核编工作中,引导各地向农村教师倾斜,向学前教育倾斜。
三、在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方面
一是关于免除家庭人均收入4000元以下农村子女就读中职学校学费情况。今年6月份,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2009学年中等职业学校低收入家庭学生免除学费工作的通知》(浙教计[2009]90号)。规定各地从2009年秋季开始,将低收入家庭标准从农村年人均纯收入1500元、城镇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000元统一提高到4000元,对符合低收入家庭子女条件的中职在校学生免除学费并提供营养餐。据测算,全省将有12.4万名学生享受免费待遇,占在校生总数的23.65%,需投入经费7.1亿元,其中省财政4.0亿元(其中新增投入1.1亿元)。
二是关于加快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情况。根据审议意见提出的“强化‘双师型’教师和名师的培养”等有关建议,省教育厅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的培养。继续实施第二轮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省级财政计划再投入2000万元,进一步支持“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计划再经过三年努力,到2010年使全省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占比从2008年底的54.1%提高到60%。拓赛“双师型”教师引进渠道,2008年12月,省教育厅、省编办、省人事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浙教职成[2008]241号),对拓宽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的引进渠道、调整职业学校教师编制、建立紧缺专业特聘兼职教师制度等作出了明确要求。同时,今后全省每年将落实400名特聘兼职教师,并且给予每人1万元的补助经费。拓宽“双师型”教师培养途径,省教育厅依托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等高校建设了一批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基地。每年培养一大批既熟练掌握职业技术、又懂教育基本知识和技能的毕业生,充实到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队伍。深化“双师型”教师管理制度改革,计划从2010年起,将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单列,单独制定标准,单独组织评审。
三是关于推进“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情况。根据审议意见“适时出台鼓励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政策和措施”的建议,去年11月,省政府办公厅召开了全省职业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专题研究发展职业教育政策措施。根据会议要求,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组成联合调研小组开展了广泛深入的调研,在“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平台搭建、制度建设、政策引导等方面开展了不少有益探索。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和管理,今年4月,省教育厅在湖州召开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现场会,制定了《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基地管理办法》(浙教职成[2009]136号),利用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和标准化管理机制,推进实训基地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深化职教集团化办学,截至2009年5月,我省已有3l家职业教育集团或紧密型校企合作联盟,参与学校140所,行业协会近50个,企业近500家,科研机构30家。积极为中小企业人员开展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在2007、2008年进行“双元制”成人高职面向企业职工招生改革试点的基础上,2009年扩大到20所示范性高职院校,招生人数将增至3000名。不断完善工作机制,2008年底,省教育厅与人保财险浙江省分公司、平安保险浙江省分公司协商,开展了职业学校实习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在校方责任险的基础上扩大保险责任范围,将保费从每生每学年5元提高到20元。目前全省已有21个县(市、区)50多所中等职业学校的3万多名学生投保了实习责任险。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