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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法国高中联考有这样一个哲学试题:意识的觉醒,是不是都意味着人的解放?
我们可以肯定,有些意识的觉醒将意味着人的解放。比如,在过去,奴隶一直被奴隶主欺骗——我当奴隶主,你当奴隶,这是上天注定了的。于是,奴隶也就认为这是“命”,认了。而一旦他想到“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他的“意识”也就觉醒了,知道他当奴隶根本不是“天意”,而是奴隶主灌输给他的欺骗论调。这样,原来的那个把人分成奴隶主和奴隶的社会结构就再也没有合法性了,这就是“解放”的开始。
看看,“意识”的威力何其巨大,它一旦变成大家认同的观念,就可以保证一个社会结构的稳定。而一旦它的虚假性被看穿,这个社会结构也就风雨飘摇了。
人是很难不被观念控制的,而且不会想到这些观念有毒。在今天,我们也不觉得很多观念有问题。比如,我们经常听到“适者生存”、“优胜劣汰”这样振振有词的话。而所有这些,人们都认为它们是合理的。哪怕有人弱弱地这样质疑:“为什么不适者就没有权利生存呢?”“为什么弱者就活该被淘汰出局呢?”——也会遭到人们的嘲笑。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是达尔文在《物种起源》这本影响巨大的书里说过的。此前,控制了欧洲的宗教一直认为世界上的所有物种都是上帝造的,但达尔文的研究却揭示,物种根本就是进化的结果,人也是低等动物进化来的,没有什么上帝创造万物这回事。
尽管达尔文已经明确说过,他的理论只是一种生物学理论,不是社会理论,有些人还是要把它演绎到人类社会。这样,所谓的“自然规律”,就不仅仅可以作用于自然界,也可以用来作用于人类社会了。从而,“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不仅在自然界是合理的,在人类社会也合理。不仅自然界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丛林”,人类社会同样也是这么一个“丛林”,它们都天然地受到“丛林法则”的支配。于是,人就不再是人,而是被驯化成了狼。人类社会成了一个虎狼世界。
“社会达尔文主义”流行的时候,恰值西方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与垄断资本主义时期。资本家对工人的残酷剥削、社会不平等、殖民者对殖民地人民的屠杀终于找到很硬的理论依据了。既然在“自然规律”下,只有“适者”才能生存,你被压迫,你被屠杀怪谁呢,谁叫你是弱者?既然物种是由低级向高级进化的,“优胜劣汰”,那么,淘汰掉你们这些劣等种族,完全是老天的意志,你们有什么可抱怨的呢?
这种荒谬的理论发展到极端就是德国纳粹的种族屠杀。希特勒就认为,德意志民族这样的“高等种族”就应该统治世界,犹太人等“劣等民族”就活该被灭绝,因为这是“自然规律”下的“生存竞争”。“社会达尔文主义”到了这个地步,已经臭名昭著。
那么,这个理论的荒谬之处在哪?它是如何把人驯化成狼的?其实它的花招非常简单,就是运用了荒唐的类比!这种类比无视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不同,把一个在某一范畴有效的理论,运用到了它没有解释能力与规范权力的另一个范畴。
达尔文主义认为,各个生物有机体与物种,总是在自然界中进行生存竞争,不适应者只会被淘汰。于是,“社会达尔文主义”得到了启发:人类社会的个体之间,各个民族、国家之间,不也可以类比于自然界中的生物有机体和物种吗?那么,人类社会的个体、民族、国家间的竞争,又和自然界的生存竞争有何不同呢?而既然“弱肉强食”在自然界中是一条合理的法则,那么在人类社会它为什么不是呢?你无法谴责狼吃羊,那么你又凭什么去谴责强者吃掉弱者呢?
从达尔文主义到“社会达尔文主义”,它的推理完全是依靠类比。但这种类比完全错误。首先,人与自然界中的物种根本不同,人有道德意识,有友爱心与同情心,而自然界中的物种只是盲目地受到本能的驱动,因此,根本不能拿人来与自然界中的物种进行类比,因为人并不是狼。其次,人类社会与自然界不同,它是一个“文明世界”,不是受制于各种盲目而必然的规律的支配,而是受制于人类活动的意志,因此,“社会达尔文主义”在逻辑上根本无法成立。
在这种意义上,就算人类社会是一个虎狼世界,它也绝不是受“自然规律”的支配,而是受到了“社会达尔文主义”等观念的毒害。正是基于这点,二战后,世界开始了清算“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浪潮。只不过,这是相当艰难的。
编辑/姚晟
我们可以肯定,有些意识的觉醒将意味着人的解放。比如,在过去,奴隶一直被奴隶主欺骗——我当奴隶主,你当奴隶,这是上天注定了的。于是,奴隶也就认为这是“命”,认了。而一旦他想到“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他的“意识”也就觉醒了,知道他当奴隶根本不是“天意”,而是奴隶主灌输给他的欺骗论调。这样,原来的那个把人分成奴隶主和奴隶的社会结构就再也没有合法性了,这就是“解放”的开始。
看看,“意识”的威力何其巨大,它一旦变成大家认同的观念,就可以保证一个社会结构的稳定。而一旦它的虚假性被看穿,这个社会结构也就风雨飘摇了。
人是很难不被观念控制的,而且不会想到这些观念有毒。在今天,我们也不觉得很多观念有问题。比如,我们经常听到“适者生存”、“优胜劣汰”这样振振有词的话。而所有这些,人们都认为它们是合理的。哪怕有人弱弱地这样质疑:“为什么不适者就没有权利生存呢?”“为什么弱者就活该被淘汰出局呢?”——也会遭到人们的嘲笑。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是达尔文在《物种起源》这本影响巨大的书里说过的。此前,控制了欧洲的宗教一直认为世界上的所有物种都是上帝造的,但达尔文的研究却揭示,物种根本就是进化的结果,人也是低等动物进化来的,没有什么上帝创造万物这回事。
尽管达尔文已经明确说过,他的理论只是一种生物学理论,不是社会理论,有些人还是要把它演绎到人类社会。这样,所谓的“自然规律”,就不仅仅可以作用于自然界,也可以用来作用于人类社会了。从而,“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不仅在自然界是合理的,在人类社会也合理。不仅自然界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丛林”,人类社会同样也是这么一个“丛林”,它们都天然地受到“丛林法则”的支配。于是,人就不再是人,而是被驯化成了狼。人类社会成了一个虎狼世界。
“社会达尔文主义”流行的时候,恰值西方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与垄断资本主义时期。资本家对工人的残酷剥削、社会不平等、殖民者对殖民地人民的屠杀终于找到很硬的理论依据了。既然在“自然规律”下,只有“适者”才能生存,你被压迫,你被屠杀怪谁呢,谁叫你是弱者?既然物种是由低级向高级进化的,“优胜劣汰”,那么,淘汰掉你们这些劣等种族,完全是老天的意志,你们有什么可抱怨的呢?
这种荒谬的理论发展到极端就是德国纳粹的种族屠杀。希特勒就认为,德意志民族这样的“高等种族”就应该统治世界,犹太人等“劣等民族”就活该被灭绝,因为这是“自然规律”下的“生存竞争”。“社会达尔文主义”到了这个地步,已经臭名昭著。
那么,这个理论的荒谬之处在哪?它是如何把人驯化成狼的?其实它的花招非常简单,就是运用了荒唐的类比!这种类比无视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不同,把一个在某一范畴有效的理论,运用到了它没有解释能力与规范权力的另一个范畴。
达尔文主义认为,各个生物有机体与物种,总是在自然界中进行生存竞争,不适应者只会被淘汰。于是,“社会达尔文主义”得到了启发:人类社会的个体之间,各个民族、国家之间,不也可以类比于自然界中的生物有机体和物种吗?那么,人类社会的个体、民族、国家间的竞争,又和自然界的生存竞争有何不同呢?而既然“弱肉强食”在自然界中是一条合理的法则,那么在人类社会它为什么不是呢?你无法谴责狼吃羊,那么你又凭什么去谴责强者吃掉弱者呢?
从达尔文主义到“社会达尔文主义”,它的推理完全是依靠类比。但这种类比完全错误。首先,人与自然界中的物种根本不同,人有道德意识,有友爱心与同情心,而自然界中的物种只是盲目地受到本能的驱动,因此,根本不能拿人来与自然界中的物种进行类比,因为人并不是狼。其次,人类社会与自然界不同,它是一个“文明世界”,不是受制于各种盲目而必然的规律的支配,而是受制于人类活动的意志,因此,“社会达尔文主义”在逻辑上根本无法成立。
在这种意义上,就算人类社会是一个虎狼世界,它也绝不是受“自然规律”的支配,而是受到了“社会达尔文主义”等观念的毒害。正是基于这点,二战后,世界开始了清算“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浪潮。只不过,这是相当艰难的。
编辑/姚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