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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周楚芸(1990.04-),女,汉,浙江,研究生,财务会计。
红杉资本于1972年在美国硅谷成立。在成立之后的30多年之中,红杉作为第一家机构投资人投资了如Apple,Google等众多创新型的领导潮流的公司。在中国,红杉资本中国团队目前管理约20亿美元的海外基金和近40亿人民币的国内基金,用于投资中国的高成长企业。
聚美优品是一家化妆品限时特卖商城。聚美优品由陈欧、戴雨森等创立于2010年3月。聚美优品首创“化妆品团购”模式,其前身为团美网,2010年3月由陈欧、戴雨森、刘辉三人创立于北京。2010年9月,团美网正式全面启用聚美优品新品牌,并且启用全新顶级域名。
乐蜂成立于2008年8月,由知名电视人李静创办,是以提供“亿万中国女性优质生活的首选入口”为目标,中国第一个拥有专家明星进驻,专业美妆购物网站千余家全球品牌授权,由始至终实施“100%行货正品”策略的垂直行业的B2C网站。
一、案例概况
2008年5月,乐蜂网母公司东方风行集团获得红杉资本数百万美元投资,同年,李静创办乐蜂网。两年后,仅成立3年的唯品会先后获得红杉资本两轮共计5000万美元的投资。红杉资本成为唯品会的大股东。2011年,红杉资本注资千万美元投资聚美优品,并占其30%股份。随后,这两家网站进入“价格战”的漩涡。
(一)聚美优品成功上市
2010年3月,聚美的前身团美网上线,成为国内第一家化妆品团购电商。2010年5月,险峰华兴创投联合万嘉创投注资团美网。投资金额达数百万美元。
2010年8月,红杉中国注资团美网,金额在千万美元级别。
聚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NYSE.JMEI),通過VIE北京创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进行境内经营。
2011年4月8日,聚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获得天使投资人徐小平等投资45万美元投资。
2011年4月8日,聚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获得红杉资本中国二期创投基金、险峰华兴创业投资公司,总金额675万美元。
2011年11月18日,聚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获得天使投资人徐小平20万美元投资。
2011年11月18日,聚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获得Ventech China II SICAR,共360万美元。
2014年5月16日晚,垂直化妆品电商网站聚美优品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成功挂牌上市,股票交易代码“JMEI”,聚美优品开盘价27.25美金,上涨23.5%,总股本1.42亿,市值约合38.7亿美金。聚美优品4月11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招股书,拟融资4亿美金。
5月6日,聚美优品提交更新版招股书,聚美优品将发行价区间定为每股美国存托股价格19.5美金至21.5美金,拟发行950万美国存托股(ADS),并授予承销商最高142.5万股ADS的超额配售权,最高融资额约为2.35亿美元。
招股书显示,截至2013年底,聚美已连续7个季度实现盈利。
在持股方面,聚美优品联合创始人兼CEO陈欧持有聚美优品40.7%的股份,为聚美优品第一大股东。另外,联合创始人戴雨森持股比例为6.3%,董事陈科屹持股10.3%,红杉持有18.7%,险峰华兴持有10.3%,真格基金持有8.0%。80后首席执行官陈欧伴随聚美成功挂牌交易身家暴增,所持股份市值按发行价计算达到11.2亿美金。
(二)乐蜂网并入唯品会
2014年2月14日,唯品会战略投资乐蜂网1.125亿美元现金,持股比例75%。而李静领导的东方风行集团旗下的另外两家全资子公司—静佳达人品牌公司及媒体公司将继续与乐蜂网并行运营。
因收购乐蜂网及其子公司东方风行的利好,唯品会每股股价稳稳站上110美元。这与2012年6.5美元/股的发行价相比,已经上涨约16倍。作为三家共同的创投机构,红杉也因此次并购间接获利。
(三)红杉的竞品双投模式
同时下注在拳台上的对手,被认为是一场无效的赌博。但是在创业投资领域,“竞品双投”则被看成是一种高级模式。如果一家创投特别看好一个行业,或者为了规避风险,都会同时投资竞争对手。不过,一般在投之前就已经接受“两虎相争,必有一伤”的结局。
本案例中,以服装特卖为核心业务的唯品会与其他两家之间的冲突尚不明显,但同样专注化妆品特卖的聚美优品和乐蜂网之间的竞争却日益加剧,红杉资本越来越需要在两者间作出选择。
一方面,乐蜂网逐渐走下坡路,在天猫商城和京东商城的夹击之下,很难找到盈利的发展价值。而在与聚美优品的拉锯战中,乐蜂网也越来越力不从心,对手的销售额已经高出其几倍。而另一方面是聚美优品发展势头强劲。在“唯乐恋”交易前夕,刚被外媒爆出在今年下半年将赴美上市,IPO交易筹资规模约为6亿美元,估值或达30亿美元。对手将要率先登陆二级市场并拿到融资,对于一直与其打“价格战”的乐蜂网,并不是个好消息。据乐蜂网一位中层透露,在与聚美优品的价格战中,乐蜂网虽然以“达人推荐+自有品牌”的模式在口碑上占领上风,但在盈利方面一直处于劣势。其创始人李静的注意力也大多放在自有品牌的营销之上。
面对这一局势,显然,红杉资本通过唯品会控股乐蜂网,可以推进聚美优品的IPO。在乐蜂网与聚美优品的一退一进之间,红杉资本作为唯品会、乐蜂网、聚美优品三方共同出资人,既能实现乐蜂网的资产套现,同时对唯品会也是个成全。红杉对于乐蜂和聚美优品采取的竞品双投战术,并未以“取一舍一”为结局。
二、问题讨论
竞品双投在创投领域并非新鲜事。在这些双生投资品中,有的组合是属于一大类领域但没有直接竞争关系,表明VC对这个领域强烈的看好与投资意愿;有的组合则有点直接PK的意思,比如本案例中的聚美优品与乐蜂网。
对于VC来说,多投一个企业无非只是占据总量的1-2个百分点。而标的企业通常会有一些差异性,这些差异包括企创始人的自身背景、领域的2B或2C、或者两个企业处于产业链的相对上下游。因为许多时候投资人也看不清,到底哪个项目会成功,但至少相信行业的回报率非常可观。VC分散风险、在看好的领域里相马不如赛马,即双方为了争取资源,将进行一定程度的攀比竞争,也许对于标的公司较为残酷,但对于投资人来说无疑是坐收渔利的好机会。但投资者除了资金外,后续一般还会向创业公司注入人力、社交资源、后续融资接洽等“软实力”,这时一碗水难免端不平。竞品双投模式下,单个创业公司的商业机密是否能做到保守得当?某公司会不会不知不觉中成为资本“整合”的对象?……这些情况对创业公司来说多少有些不公平。
VC出现竞品双投会给创业者带来一定的风险。首先,在法律层面,未来可能出现上市阻碍,因为上市公司股东不能在竟业拥有另一家公司超过5%的股份,会被算作关联交易,因此还未启动上市的这家公司将面临被清盘的风险。其次,由于投资机构会做充分的尽职调查,对于双方的资料都掌握的较为充分,尽管会签署保密协议,但一旦投资人和创业者产生矛盾,透露运营数据给对手无疑是致命的。最后,在资源分配上,因为创业者有时看中的不仅是资金,同时还有投资人的资源,但如人才、次轮投资对接等资源都是具有独占性的,自然会产生偏颇。因此创业者通常难以接受竞品投资,如果接受了竞品双投,很有可能是该投资者的个人魅力太大,比如本案例中的红杉资本,都是知名基金。
投资人对于创业者的竞业限制很多,但反过来投资协议中很少出现对投资人的竞业禁止。融资时候创业者通常处于弱势地位,面临的只有关门走人和妥协拿钱两种选择,因此投资人根本不会同意对自身增加任何限制。当然有时也有特例,比如技术门槛特别高,或创业者在以往创业中、工作经历中有过人的优势,投资机构也会做出妥协,但这个比例相当之低。因此,创业者在选择投资人时必须充分相互了解。VC与创业者之间不是一种一次性的买卖关系,而是一种长期的合作关系,和VC在作投资决定前一样,企业在选择VC前也应该作充分地尽职调查。(作者单位:上海大学)
红杉资本于1972年在美国硅谷成立。在成立之后的30多年之中,红杉作为第一家机构投资人投资了如Apple,Google等众多创新型的领导潮流的公司。在中国,红杉资本中国团队目前管理约20亿美元的海外基金和近40亿人民币的国内基金,用于投资中国的高成长企业。
聚美优品是一家化妆品限时特卖商城。聚美优品由陈欧、戴雨森等创立于2010年3月。聚美优品首创“化妆品团购”模式,其前身为团美网,2010年3月由陈欧、戴雨森、刘辉三人创立于北京。2010年9月,团美网正式全面启用聚美优品新品牌,并且启用全新顶级域名。
乐蜂成立于2008年8月,由知名电视人李静创办,是以提供“亿万中国女性优质生活的首选入口”为目标,中国第一个拥有专家明星进驻,专业美妆购物网站千余家全球品牌授权,由始至终实施“100%行货正品”策略的垂直行业的B2C网站。
一、案例概况
2008年5月,乐蜂网母公司东方风行集团获得红杉资本数百万美元投资,同年,李静创办乐蜂网。两年后,仅成立3年的唯品会先后获得红杉资本两轮共计5000万美元的投资。红杉资本成为唯品会的大股东。2011年,红杉资本注资千万美元投资聚美优品,并占其30%股份。随后,这两家网站进入“价格战”的漩涡。
(一)聚美优品成功上市
2010年3月,聚美的前身团美网上线,成为国内第一家化妆品团购电商。2010年5月,险峰华兴创投联合万嘉创投注资团美网。投资金额达数百万美元。
2010年8月,红杉中国注资团美网,金额在千万美元级别。
聚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NYSE.JMEI),通過VIE北京创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进行境内经营。
2011年4月8日,聚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获得天使投资人徐小平等投资45万美元投资。
2011年4月8日,聚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获得红杉资本中国二期创投基金、险峰华兴创业投资公司,总金额675万美元。
2011年11月18日,聚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获得天使投资人徐小平20万美元投资。
2011年11月18日,聚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获得Ventech China II SICAR,共360万美元。
2014年5月16日晚,垂直化妆品电商网站聚美优品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成功挂牌上市,股票交易代码“JMEI”,聚美优品开盘价27.25美金,上涨23.5%,总股本1.42亿,市值约合38.7亿美金。聚美优品4月11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招股书,拟融资4亿美金。
5月6日,聚美优品提交更新版招股书,聚美优品将发行价区间定为每股美国存托股价格19.5美金至21.5美金,拟发行950万美国存托股(ADS),并授予承销商最高142.5万股ADS的超额配售权,最高融资额约为2.35亿美元。
招股书显示,截至2013年底,聚美已连续7个季度实现盈利。
在持股方面,聚美优品联合创始人兼CEO陈欧持有聚美优品40.7%的股份,为聚美优品第一大股东。另外,联合创始人戴雨森持股比例为6.3%,董事陈科屹持股10.3%,红杉持有18.7%,险峰华兴持有10.3%,真格基金持有8.0%。80后首席执行官陈欧伴随聚美成功挂牌交易身家暴增,所持股份市值按发行价计算达到11.2亿美金。
(二)乐蜂网并入唯品会
2014年2月14日,唯品会战略投资乐蜂网1.125亿美元现金,持股比例75%。而李静领导的东方风行集团旗下的另外两家全资子公司—静佳达人品牌公司及媒体公司将继续与乐蜂网并行运营。
因收购乐蜂网及其子公司东方风行的利好,唯品会每股股价稳稳站上110美元。这与2012年6.5美元/股的发行价相比,已经上涨约16倍。作为三家共同的创投机构,红杉也因此次并购间接获利。
(三)红杉的竞品双投模式
同时下注在拳台上的对手,被认为是一场无效的赌博。但是在创业投资领域,“竞品双投”则被看成是一种高级模式。如果一家创投特别看好一个行业,或者为了规避风险,都会同时投资竞争对手。不过,一般在投之前就已经接受“两虎相争,必有一伤”的结局。
本案例中,以服装特卖为核心业务的唯品会与其他两家之间的冲突尚不明显,但同样专注化妆品特卖的聚美优品和乐蜂网之间的竞争却日益加剧,红杉资本越来越需要在两者间作出选择。
一方面,乐蜂网逐渐走下坡路,在天猫商城和京东商城的夹击之下,很难找到盈利的发展价值。而在与聚美优品的拉锯战中,乐蜂网也越来越力不从心,对手的销售额已经高出其几倍。而另一方面是聚美优品发展势头强劲。在“唯乐恋”交易前夕,刚被外媒爆出在今年下半年将赴美上市,IPO交易筹资规模约为6亿美元,估值或达30亿美元。对手将要率先登陆二级市场并拿到融资,对于一直与其打“价格战”的乐蜂网,并不是个好消息。据乐蜂网一位中层透露,在与聚美优品的价格战中,乐蜂网虽然以“达人推荐+自有品牌”的模式在口碑上占领上风,但在盈利方面一直处于劣势。其创始人李静的注意力也大多放在自有品牌的营销之上。
面对这一局势,显然,红杉资本通过唯品会控股乐蜂网,可以推进聚美优品的IPO。在乐蜂网与聚美优品的一退一进之间,红杉资本作为唯品会、乐蜂网、聚美优品三方共同出资人,既能实现乐蜂网的资产套现,同时对唯品会也是个成全。红杉对于乐蜂和聚美优品采取的竞品双投战术,并未以“取一舍一”为结局。
二、问题讨论
竞品双投在创投领域并非新鲜事。在这些双生投资品中,有的组合是属于一大类领域但没有直接竞争关系,表明VC对这个领域强烈的看好与投资意愿;有的组合则有点直接PK的意思,比如本案例中的聚美优品与乐蜂网。
对于VC来说,多投一个企业无非只是占据总量的1-2个百分点。而标的企业通常会有一些差异性,这些差异包括企创始人的自身背景、领域的2B或2C、或者两个企业处于产业链的相对上下游。因为许多时候投资人也看不清,到底哪个项目会成功,但至少相信行业的回报率非常可观。VC分散风险、在看好的领域里相马不如赛马,即双方为了争取资源,将进行一定程度的攀比竞争,也许对于标的公司较为残酷,但对于投资人来说无疑是坐收渔利的好机会。但投资者除了资金外,后续一般还会向创业公司注入人力、社交资源、后续融资接洽等“软实力”,这时一碗水难免端不平。竞品双投模式下,单个创业公司的商业机密是否能做到保守得当?某公司会不会不知不觉中成为资本“整合”的对象?……这些情况对创业公司来说多少有些不公平。
VC出现竞品双投会给创业者带来一定的风险。首先,在法律层面,未来可能出现上市阻碍,因为上市公司股东不能在竟业拥有另一家公司超过5%的股份,会被算作关联交易,因此还未启动上市的这家公司将面临被清盘的风险。其次,由于投资机构会做充分的尽职调查,对于双方的资料都掌握的较为充分,尽管会签署保密协议,但一旦投资人和创业者产生矛盾,透露运营数据给对手无疑是致命的。最后,在资源分配上,因为创业者有时看中的不仅是资金,同时还有投资人的资源,但如人才、次轮投资对接等资源都是具有独占性的,自然会产生偏颇。因此创业者通常难以接受竞品投资,如果接受了竞品双投,很有可能是该投资者的个人魅力太大,比如本案例中的红杉资本,都是知名基金。
投资人对于创业者的竞业限制很多,但反过来投资协议中很少出现对投资人的竞业禁止。融资时候创业者通常处于弱势地位,面临的只有关门走人和妥协拿钱两种选择,因此投资人根本不会同意对自身增加任何限制。当然有时也有特例,比如技术门槛特别高,或创业者在以往创业中、工作经历中有过人的优势,投资机构也会做出妥协,但这个比例相当之低。因此,创业者在选择投资人时必须充分相互了解。VC与创业者之间不是一种一次性的买卖关系,而是一种长期的合作关系,和VC在作投资决定前一样,企业在选择VC前也应该作充分地尽职调查。(作者单位:上海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