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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ISSN1006—656X(2014)05-0062-01
贿赂犯罪是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行为,大多发生在一个受贿者与一个行贿者之间,因此具有较大的隐蔽性、危害性。加之现在贿赂犯罪形式多样、新招迭出。研究贿赂犯罪行为新方式,对办案人员侦破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规范行为,人民群众依法行使举报权就显得尤为必要和迫切。
一、贿赂犯罪行为新方式的种类
目前,贿赂新招数呈出不穷,但笔者搜集起来不外乎有以下方式:
(一)色情贿赂
色情贿赂是指贿赂犯罪行为指向由金钱转向色情服务的一种贿赂方式。色情贿赂包括稳定型、应急型、随机型。稳定型,是指行贿人为达到某种目的,为国家工作人员包养情妇提供一切费用甚至房产,或将情妇送到国家工作人员跟前,以图放长线钓大鱼,方便以后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谋取好处。应急型,是指在签订合同、争取项目或巨额信贷、疏通货源或产品供销渠道等过程中,雇请“公关小姐”以女业务员身份以色相勾引目标人,达到目的。随机型,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为行贿人谋取利益后,行贿人不直接送钱给国家工作人员,而是出钱请国家工作人员到色情场所享受色情服务。色情贿赂具有双重腐蚀性,既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公务活动的廉洁性,又败坏了社会主义道德。
(二)借贷贿赂
借贷贿赂是指行贿人为达到某种目的,以民间信贷形式进行贿赂,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以借为名索取、收受他人財物,并为他人谋利益的行为。以“借贷”掩饰的贿赂犯罪,分为三种:一种是贿赂行为发生时,双方思想上就有以“借贷”假象掩饰的准备,或索贿者借口某种用途欲“借”搪塞,或行贿者假“借贷”之名,掩饰行贿之实。有以口头借贷或书面借条方式。第二种是案发后,双方从各自利害关系考虑,为规避法律建立攻守同盟,一致咬定其行为是“借贷”。第三种是案发后受贿一方负隅顽抗,死死咬定收受的钱物是“借贷”行为。借贷贿赂一改以住行贿受贿形式上的隐蔽、即时性,往往表现为公开谋求彼此间长期、稳定的权钱交易关系。
(三)赌博贿赂
赌博贿赂是指受贿方为行贿方谋取利益前后,双方心照不宣以赌博方式交付贿款的行为,通常是指以赌博为名,行行贿、受贿之实。赌博贿赂与一般赌博有着本质区别。一是参加者身份特定。一方是有职务便利条件能为对方谋取利益者,另一方是需要从有职务便利一方谋取利益者,而一般赌博的参加人员具有随意性;二是从赌博结局来看,赌博贿赂总是一方输另一方赢,输者总是请托者一方。赢者总是有职有权能为对方谋利者,而一般是输有指标,赢有定额,所输赌资是输方的业务经费,或可以“报销”的,与一般赌博赌资来源赌徒个人所有的财产不同;三是从参加者心态看,彼此心存默契,输者欢心,赢者潇洒,皆大欢喜,与一般赌徒总想赢得越多越好,决不甘心输钱的心态形成鲜明对比。
(四)间接贿赂
间接贿赂是指行贿人通过第三人将财物转交给受贿人。间接贿赂中有一个第三者行贿的特例,即第三人认为当事人有恩于己,而当事人又不接受自己任何形式回报,于是第三人将自己的财物以当事人的名义送给有关人员,以“感谢”有关人员对当事人的“关照”。第三者行贿情况比较复杂,办案中应作具体分析。如果第三人向有关人员送财物是在当事人怂恿、指使或暗示下进行的,或者第三人送前或送后向当事人就此事作了汇报,当事人予以默许,那么,这里面就包含了两个贿赂犯罪行为,一是第三人与当事人之间的贿赂犯罪,第三人是行贿方,当事人是受贿方,二是当事人与有关人员之间的贿赂犯罪,当事人是行贿方,有关人员是受贿方,两个贿赂犯罪行为的犯罪金额都是第三人以当事人名义送给有关人员的财物。如果第三人向有关人员送财物是在当事人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那么,这里面只存在一个贿赂犯罪行为,即第三人与有关人员之间的贿赂犯罪,第三人是行贿方,有关人员是受贿方,犯罪金额就是第三人送给有关人员的财物。
(五)隐性贿赂
隐性贿赂是指把行贿受贿寓于正常的娱乐活动、人际交往或正当的经济行为中,虽然双方都明白这是贿赂犯罪,但却都觉得心安理得。隐性贿赂分为以下几类:一是娱乐贿赂,由行贿人出资并陪同受贿人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到娱乐场所消费或到外地旅游;二是生活服务贿赂,由行贿人出资为受贿人搞家庭装修、购买日常生活用品,为受贿人及其子女交巨额学费或家庭教师费,为受贿人及其家庭成员交纳巨额医疗费;三是交际贿赂,受贿人及其家人生病住院,受贿人家中有红白喜事时,行贿人送给巨额礼金,或者行贿人春节到受贿人家中拜年时给其小孩包巨额压岁钱;四是文化贿赂,行贿人请受贿人来讲课、作画、题字或题写招牌,然后付给受贿人超出正常标准的巨额讲课费、润笔费。隐性贿赂具有很浓厚的感情色彩,加之送钱物时往往又有一些正当名目,所以不易被人察觉,具有较强隐蔽性。
二、贿赂犯罪行为新方式的预防
贿赂犯罪行为新方式的出现,给预防工作提出了很高要求,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方面遏制贿赂犯罪行为新方式的蔓延:
1、加强廉政教育和法制教育。各级政府要把廉政教育和法制教育当作一件大事来抓,以增强国家公务员公仆意识和法律意识,自觉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自觉模范地按照法律规定约束自己,依法行政法律,积极同贿赂犯罪行为斗争。
2、健全财务制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从办案中接触到的敏感企业单位来看,发案单位普遍存在着财务制度不健全或违章不究、监督不严的问题,从而给贿赂犯罪打开了方便之门。所以各单位应尽快健全财务制度,实行自我监督、群众监督和行政监督相结合的配套监督体系。
3、依法办案,严厉打击贿赂犯罪。对贿赂犯罪大要案,要尽快立案,把事实查清楚,不论案件涉及到谁,都要依法查处,顶住各种干扰,做到查实一个,依法处理一个,不心慈手软,姑息迁就。这样,对一些有非法占有金钱欲望,伺机作案或正在实施贿赂犯罪的人产生威慑警戒作用,从而抑制其贿赂犯罪的动机和行为。
4、开展预防贿赂犯罪专门调研。专门的预防机构中要配备相应数量的热爱预防工作,肯动脑子、善于思考,知识面广,具有相当法律意识和政策水平的专职调研工作人员。通过对某些地区和单位,尤其是贿赂犯罪的常发区和密集区作细致深入的调查和剖析,研究贿赂犯罪的特点,规律,诱发犯罪的原因,提出预防的具体方法。
贿赂犯罪是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行为,大多发生在一个受贿者与一个行贿者之间,因此具有较大的隐蔽性、危害性。加之现在贿赂犯罪形式多样、新招迭出。研究贿赂犯罪行为新方式,对办案人员侦破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规范行为,人民群众依法行使举报权就显得尤为必要和迫切。
一、贿赂犯罪行为新方式的种类
目前,贿赂新招数呈出不穷,但笔者搜集起来不外乎有以下方式:
(一)色情贿赂
色情贿赂是指贿赂犯罪行为指向由金钱转向色情服务的一种贿赂方式。色情贿赂包括稳定型、应急型、随机型。稳定型,是指行贿人为达到某种目的,为国家工作人员包养情妇提供一切费用甚至房产,或将情妇送到国家工作人员跟前,以图放长线钓大鱼,方便以后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谋取好处。应急型,是指在签订合同、争取项目或巨额信贷、疏通货源或产品供销渠道等过程中,雇请“公关小姐”以女业务员身份以色相勾引目标人,达到目的。随机型,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为行贿人谋取利益后,行贿人不直接送钱给国家工作人员,而是出钱请国家工作人员到色情场所享受色情服务。色情贿赂具有双重腐蚀性,既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公务活动的廉洁性,又败坏了社会主义道德。
(二)借贷贿赂
借贷贿赂是指行贿人为达到某种目的,以民间信贷形式进行贿赂,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以借为名索取、收受他人財物,并为他人谋利益的行为。以“借贷”掩饰的贿赂犯罪,分为三种:一种是贿赂行为发生时,双方思想上就有以“借贷”假象掩饰的准备,或索贿者借口某种用途欲“借”搪塞,或行贿者假“借贷”之名,掩饰行贿之实。有以口头借贷或书面借条方式。第二种是案发后,双方从各自利害关系考虑,为规避法律建立攻守同盟,一致咬定其行为是“借贷”。第三种是案发后受贿一方负隅顽抗,死死咬定收受的钱物是“借贷”行为。借贷贿赂一改以住行贿受贿形式上的隐蔽、即时性,往往表现为公开谋求彼此间长期、稳定的权钱交易关系。
(三)赌博贿赂
赌博贿赂是指受贿方为行贿方谋取利益前后,双方心照不宣以赌博方式交付贿款的行为,通常是指以赌博为名,行行贿、受贿之实。赌博贿赂与一般赌博有着本质区别。一是参加者身份特定。一方是有职务便利条件能为对方谋取利益者,另一方是需要从有职务便利一方谋取利益者,而一般赌博的参加人员具有随意性;二是从赌博结局来看,赌博贿赂总是一方输另一方赢,输者总是请托者一方。赢者总是有职有权能为对方谋利者,而一般是输有指标,赢有定额,所输赌资是输方的业务经费,或可以“报销”的,与一般赌博赌资来源赌徒个人所有的财产不同;三是从参加者心态看,彼此心存默契,输者欢心,赢者潇洒,皆大欢喜,与一般赌徒总想赢得越多越好,决不甘心输钱的心态形成鲜明对比。
(四)间接贿赂
间接贿赂是指行贿人通过第三人将财物转交给受贿人。间接贿赂中有一个第三者行贿的特例,即第三人认为当事人有恩于己,而当事人又不接受自己任何形式回报,于是第三人将自己的财物以当事人的名义送给有关人员,以“感谢”有关人员对当事人的“关照”。第三者行贿情况比较复杂,办案中应作具体分析。如果第三人向有关人员送财物是在当事人怂恿、指使或暗示下进行的,或者第三人送前或送后向当事人就此事作了汇报,当事人予以默许,那么,这里面就包含了两个贿赂犯罪行为,一是第三人与当事人之间的贿赂犯罪,第三人是行贿方,当事人是受贿方,二是当事人与有关人员之间的贿赂犯罪,当事人是行贿方,有关人员是受贿方,两个贿赂犯罪行为的犯罪金额都是第三人以当事人名义送给有关人员的财物。如果第三人向有关人员送财物是在当事人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那么,这里面只存在一个贿赂犯罪行为,即第三人与有关人员之间的贿赂犯罪,第三人是行贿方,有关人员是受贿方,犯罪金额就是第三人送给有关人员的财物。
(五)隐性贿赂
隐性贿赂是指把行贿受贿寓于正常的娱乐活动、人际交往或正当的经济行为中,虽然双方都明白这是贿赂犯罪,但却都觉得心安理得。隐性贿赂分为以下几类:一是娱乐贿赂,由行贿人出资并陪同受贿人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到娱乐场所消费或到外地旅游;二是生活服务贿赂,由行贿人出资为受贿人搞家庭装修、购买日常生活用品,为受贿人及其子女交巨额学费或家庭教师费,为受贿人及其家庭成员交纳巨额医疗费;三是交际贿赂,受贿人及其家人生病住院,受贿人家中有红白喜事时,行贿人送给巨额礼金,或者行贿人春节到受贿人家中拜年时给其小孩包巨额压岁钱;四是文化贿赂,行贿人请受贿人来讲课、作画、题字或题写招牌,然后付给受贿人超出正常标准的巨额讲课费、润笔费。隐性贿赂具有很浓厚的感情色彩,加之送钱物时往往又有一些正当名目,所以不易被人察觉,具有较强隐蔽性。
二、贿赂犯罪行为新方式的预防
贿赂犯罪行为新方式的出现,给预防工作提出了很高要求,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方面遏制贿赂犯罪行为新方式的蔓延:
1、加强廉政教育和法制教育。各级政府要把廉政教育和法制教育当作一件大事来抓,以增强国家公务员公仆意识和法律意识,自觉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自觉模范地按照法律规定约束自己,依法行政法律,积极同贿赂犯罪行为斗争。
2、健全财务制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从办案中接触到的敏感企业单位来看,发案单位普遍存在着财务制度不健全或违章不究、监督不严的问题,从而给贿赂犯罪打开了方便之门。所以各单位应尽快健全财务制度,实行自我监督、群众监督和行政监督相结合的配套监督体系。
3、依法办案,严厉打击贿赂犯罪。对贿赂犯罪大要案,要尽快立案,把事实查清楚,不论案件涉及到谁,都要依法查处,顶住各种干扰,做到查实一个,依法处理一个,不心慈手软,姑息迁就。这样,对一些有非法占有金钱欲望,伺机作案或正在实施贿赂犯罪的人产生威慑警戒作用,从而抑制其贿赂犯罪的动机和行为。
4、开展预防贿赂犯罪专门调研。专门的预防机构中要配备相应数量的热爱预防工作,肯动脑子、善于思考,知识面广,具有相当法律意识和政策水平的专职调研工作人员。通过对某些地区和单位,尤其是贿赂犯罪的常发区和密集区作细致深入的调查和剖析,研究贿赂犯罪的特点,规律,诱发犯罪的原因,提出预防的具体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