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采用2015年度中国综合社会调查项目(CGSS)数据,通过建立多元回归模型研究公共服务供给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并检验这种影响的群际差异后发现,公共服务供给是居民幸福感的重要来源,但对不同居民群体的影响存在明显差异。鉴于此,从提高居民幸福感和增进居民福祉角度看,政府进行公民供给侧改革应以居民需求为导向进行公共服务精准供给,重点保障中低收入群体、中老年群体和农村公共服务的充足程度,同时要关注城市公共服务的便利程度。
关 键 词:公共服务供给;居民幸福感;收入差异;年龄差异;空间差异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07(2021)08-0084-11
收稿日期:2021-04-16
作者简介:杨秀勇,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公共服务与城乡基层治理。
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我国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侧改革与获得感提升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6ZDA080;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共享’理念视域下的包容性城市治理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6BZZ049。
一、研究缘起
公民幸福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也是政府治理的重要价值追求。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走共同富裕道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成为检验人民生活需求满足程度的重要标准。因此,将居民幸福感的研究应用到公共政策实践中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方面,居民的幸福感可以衡量一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反映政府的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切实推动政府的职能转变;另一方面,居民幸福感的研究关注公共服务供给的公平性问题,这有助于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通过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的幸福感,满足居民的生存和发展需要,是保障居民追求美好生活的有效途径。理清公共服务供给与居民幸福感的关系,对于优化公共服务供给结构,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效能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公共服务供给如何影响居民幸福感,公共服务供给的不同维度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有何差异,公共服务供给的不同维度对不同居民群体幸福感的影响有何不同,探讨上述问题,对于在收入结构、年龄结构和地区结构等不同角度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更好地发挥公共服务在提升居民幸福感中的积极作用,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价值。
二、文献回顾与研究设计
在我国,政府公共服务供给对居民幸福感的提升具有重要作用,相关研究也日益得到学界的重视。如一项基于广东省21个地级市的调研发现,公共服务供给情况是影响居民幸福感的重要因素,而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是提升居民幸福感的重要举措。[1]廖福崇基于中国综合社会调查数据研究发现,公共服务可以有效提升居民幸福感,而且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对提升居民幸福感具有“乘数效应”。[2]相较于从整体层面探究公共服务供给与居民幸福感的关系,更多学者则对具体公共服务领域展开了相关研究。如缪小林等基于医疗卫生服务研究发现城乡医疗卫生服务的差距扩大会抑制农村居民的幸福感,而对城市居民的幸福感影响不明显;[3]住房保障同样能够有效提升居民幸福感,尤其对无房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m2的居民以及中低收入居民群体的幸福感影响更为明显。[4]而梁思源等则基于河南省城市社会治理综合调查数据研究发现,发展型公共服务对居民幸福感的作用更明显,且对高公共事务参与度和高收入群体幸福感的促进作用更强。[5]此外,有部分学者基于特定群体展开了相关研究,如张应良等聚焦于农村居民群体研究发现,农村公共服务供给能够提升农民幸福感,但前提是公共服务供给可以有效满足居民的服务需求。也就是说,有效的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才能提升农民的幸福感。[6]
综上可知,既有研究主要探究公共服务及其具体领域的供给与居民幸福感的关系,针对公共服务供给对居民幸福感影响的个人生命周期差异、群际差异和区域差异等影响机制的研究尚有不足。因此,本研究基于2015年度CGSS数据,就公共服务供给和居民幸福感的关系与作用机制进行探究(见图1)。一方面,公共服务供给是否对居民幸福感具有较强的解释信度与效度,也就是公共服务供给是否对居民幸福感具有显著影响;另一方面,公共服务供给对居民幸福感解释的理论构成变量是否存在经验性差异,换言之,公共服务供给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是否存在年龄、收入与城乡的群际差异。本研究不仅从总体上分析了公共服务供给的构成要素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还具体分析了这种影响的群际差异,较为全面地反映出公共服务供给与居民幸福感关系的实际情况,既丰富了现有的研究成果,也为我国公共服务供给侧改革的政策制定提供重要参考。
三、数据、变量与模型
(一)数据
本研究使用的是目前我国认可度较高的2015年度中国综合社会调查项目(CGSS)数据,其覆盖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的478个行政村,共获得10968个有效样本。其中,男性居民样本为5134个,女性居民样本5834个。该数据是由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调查与数据中心采用多阶段分层概率抽样方法获取,数据的权威性强、质量高、代表性好,是当前研究中国社会问题的重要数据来源之一。因而本研究使用该调查数据进行分析不仅代表性与适用性较好,而且具有较高的信度和效度。
(二)变量
⒈因变量。本文的因变量为居民幸福感。具体采用2015年度CGSS问卷中的“总的来说,您觉得你的生活是否幸福”一題,对应的回答分别为“非常不幸福”“比较不幸福”“说不上幸福不幸福”“比较幸福”“非常幸福”五个等级。用这种“自陈式”的单一指标测量居民幸福感的信度和效度,已经得到了学者证实。[7]在具体研究中,为便于阐释结果,将五个等级的答案分别赋值为1分到5分。 ⒉自变量。目前,对于公共服务供给情况的评价方式主要有主观与客观两种。主观评价是受访者对公共服务供给各方面的感受,客观评价是考察政府财政资金投入到公共服务中的数量及效果。其中,在公共服务供给的主观评价方面,从多个方面测量被研究对象才能更为准确,而用单一指标做代理变量的测量方法仅能反映出测量对象某一方面的特征,测量误差较大。[8]2019年10月31日,《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注重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并强调“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可及性。”由此可见,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公平性、可及性等指标常用来反映和评价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在2015年度CGSS数据中,与之对应的公共服务资源的充足性、便利性、均衡性与普惠性已被证实是反映公共服务供给水平的良好维度。[9]因此,本文选用这4个指标来反映公共服务供给的不同方面。对应调查问卷中的具体问题为四个:“您对我国目前公共服务资源的充足程度的满意程度如何?”“您对我国目前公共服务资源分布的均衡程度的满意程度如何?”“您对我国目前获取公共服务的便利程度的满意程度如何?”和“您对我国目前公共服务的普惠性程度的满意程度如何?”回答分别为“非常不满意”“不太满意”“说不清满意不满意”“比较满意”和“非常满意”五个等级。为研究方便,分别赋值为1分到5分。
⒊控制变量。已有研究表明,受访者的年龄、性别、户籍、收入和受教育程度等个体因素对居民幸福感具有一定影响。[10]为保证研究的准确性,降低自变量对因变量影响的偏误,在数据分析中将受访者的年龄、性别、年收入、城乡和受教育程度等个体因素设为控制变量。其中,在性别方面,将女性赋值为0,男性赋值为1;在年收入方面,为了更好地呈现收入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将年收入取对数后设为控制变量;在城乡方面,农村赋值为0,城市赋值为1;受教育程度则以实际的受教育年限为准。具体各变量的定义、赋值及描述性统计结果如表1。
(三)研究模型
本研究使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OLS)分析公共服务供给对居民幸福感的作用效应,具体估计模型为:
四、公共服務供给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效应分析
(一)公共服务供给对居民幸福感影响的整体效应
首先,将可能影响居民幸福感的自变量放入到回归模型中建立模型1(见表2);其次,将公共服务供给变量放入回归模型中建立模型2。由模型的统计性检验结果可知,两模型F值检验的显著性均为0.000,表明模型的显著性较好。由模型的拟合度可知,在未加入公共服务变量的模型1中,调整后的R2为0.023,加入公共服务供给变量的模型2中,调整后的R2提升到0.050,表明加入公共服务供给变量后回归模型的解释力度有明显提升。同时,考虑到不同变量之间可能存在多重共线性问题进而影响对模型的估计,文中验证了各变量的方差膨胀性因子(VIF),具体见模型图表中最右侧一栏。变量的方差膨胀性因子只有大于或等于10时才表明不同变量之间存在多重共线性问题,由模型数据可知,两模型中各变量的方差膨胀性因子最大的也仅为2.483,远小于10的临界标准,说明回归模型中各变量之间不存在多重共线性问题。
从模型1中可以看出,5个控制变量对居民幸福感的正向影响均较为显著。其中,居民年收入对数的Beta值最大(Beta=0.075,p<0.01),表明收入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明显,随着收入的增加,居民幸福感会更高;其次是性别(Beta=-0.074,p<0.01),表明在控制其他变量的情况下,男性居民的幸福感要显著低于女性居民;再次是城乡变量(Beta=-0.044,p<0.05),表明农村居民的幸福感要高于城市居民;第四是受教育年限(Beta=0.016,p<0.01),表明居民受教育年限与其幸福感呈正相关关系;第五是年龄(Beta=0.005,p<0.01),在控制其他变量的情况下,居民的年龄越大其幸福感越高。
模型2是在模式1的基础上加入公共服务供给变量得到的回归模型。从表2可以看出,加入公共服务供给变量后,5个控制变量依旧显著,特别是城乡变量的影响更加明显,表明加入公共服务变量后,城乡居民幸福感的差异更明显。从公共服务供给变量来看,公共服务供给的充足程度、便利程度和普惠性程度均对居民幸福感具有显著正向影响。首先,公共服务供给的普惠性程度对居民幸福的正向影响最明显(Beta=0.072,p<0.01),即公共服务供给的普惠性程度每增加1个单位,居民幸福感增加0.072个单位;其次,公共服务供给的充足程度(Beta=0.068,p<0.01),公共服务供给的充足程度每增加1个单位,居民幸福感增加0.068个单位;再次,公共服务供给的便利程度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虽然明显低于普惠性程度和充足性程度,但依旧对居民幸福具有明显的正向影响(Beta=0.026,p<0.01);最后,公共服务供给的均衡程度则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甚微,且呈现微小的负向影响(Beta=-0.001,p<0.01),表明公共服务供给种类的均衡并不能直接增加居民的幸福感。
(二)公共服务供给对居民幸福感影响的收入差异
由表3可知,8个模型的F值检验显著性水平均为0.000,表示各模型的显著性水平较好。模型的方差膨胀性因子(VIF)也均小于10,表明模型中各变量之间不存在多重共线性问题,由于篇幅原因,VIF值未在表格中呈现。
低收入(年收入24000元以下)、中等收入(年收入24000-60000元)和高收入(年收入60000元以上)模型显示了公共服务供给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在不同收入群体中的差异性。数据表明,在性别方面,低收入群体幸福感存在更严重的性别差异(Beta=-0.110,p<0.01);在年龄方面,年龄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呈现出低收入群体高于高收入群体继而高于中等收入群体的现象(0.005 vs.0.004 vs.0.002);在城乡方面,低收入群体居民幸福感的城乡差异最显著(Beta=-0.053,p<0.1);受教育年限亦对低收入居民幸福感的正向影响更明显(0.023 vs.0.013)。从公共服务供给的各个维度来看,公共服务供给的充足程度对中等收入居民幸福感的正向影响最明显(Beta=0.082,p<0.01),对低收入居民幸福感的正向影响较为明显(Beta=0.068,p<0.01),而对高收入居民的幸福感无显著影响,表明公共服务供给的充足性可以显著提升中低收入居民的幸福感,但对高收入居民幸福感无明显影响;公共服务供给的便利程度则对低收入居民幸福感的正向影响显著(Beta=0.039,p<0.1),而对中等收入居民和高收入居民的幸福感均无明显影响,表明公共服务便利程度的提高可以显著提升低收入群体居民的幸福感;公共服务供给的普惠性程度对低收入居民幸福感的影响最明显(Beta=0.077,p<0.01),对中等收入居民的影响次之(Beta=0.061,p<0.01),而对高收入居民幸福感无明显影响,这表明公共服务的普惠性(公平性)程度可以显著提升中低收入居民的幸福感,而对高收入居民的幸福感无明显影响。总体而言,公共服务供给的各个维度对中低收入群体居民幸福感的正向影响显著,而对高收入群体居民幸福感的作用不明显。 (三)公共服务供给对居民幸福感影响的年龄差异
青年人(18-40周岁)、中年人(41-65周岁)和老年人(66周岁及以上)模型显示了公共服务供给对不同年龄段居民幸福感影响的差异(见表3)。数据分析表明,在控制变量中,中年人幸福感的性别差异最严重(Beta=0.094,p<0.01);收入同样对中年居民幸福感的影响最显著(Beta=0.111,p<0.01);受教育年限则对青年居民幸福感的正向影响最显著(Beta=0.018,p<0.01);而居民幸福感的城乡差异则在中年人群体明显(Beta=-0.101,p<0.01)。在公共服务供给的各个维度中,公共服务供给的充足程度对中年人幸福感的影响最显著(Beta=0.082,p<0.01),对老年人的影响次之(Beta=0.077,p<0.05),对青年人幸福感的影響最小(Beta=0.044,p<0.1),说明公共服务供给的充足程度能够在更大程度上提升中老年人的幸福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升青年人的幸福感;公共服务供给的便利程度对中年人幸福感具有显著正向影响(Beta=0.034,p<0.1),而对青年人和老年人幸福感的影响不明显,表明公共服务供给的便利程度对中年人幸福感的提升作用较大,这与中年人工作、生活更为忙碌,对公共服务的便利性需求更高的现实情况相一致;公共服务供给的普惠性程度则对青年人幸福感的影响最明显(Beta=0.107,p<0.01),对老年人幸福感的影响次之(Beta=0.066,p<0.1),对中年人幸福感的影响最小(Beta=0.050,p<0.05)。
(四)公共服务供给对居民幸福感影响的空间差异
农村模型与城市模型呈现了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对居民幸福感影响的空间差异(见表3)。由回归分析结果可知,在控制变量中,城乡居民幸福感均表现为女性居民高于男性居民(-0.079 vs.-0.078);年龄因素对农村居民幸福感的正向影响大于城市居民(0.005 vs.0.003);收入则对城市居民幸福感的影响更大(Beta=0.083,p<0.01);而受教育对农村居民幸福感的正向影响更强(Beta=0.020,p<0.01)。在公共服务供给变量中,公共服务供给的充足程度对农村居民幸福感的正向影响远高于城市居民(0.081 vs.0.054),表明公共服务供给的充足程度可以在更大程度上提升农村居民的幸福感;公共服务供给的便利程度则对城市居民幸福感的正向影响显著(Beta=0.034,p<0.1),而对农村居民的幸福感无明显影响,表明公共服务供给的便利程度可以显著提升城市居民的幸福感;公共服务供给的普惠性程度和充足程度对城乡居民幸福感的影响一致,对农村居民幸福感的影响高于城市居民(0.073 vs.0.068),表明公共服务供给的普惠性程度可以在更大程度上提升农村居民的幸福感。总体而言,公共服务供给的充足程度和普惠性程度对农村居民幸福感的正向影响更大,而公共服务供给的便利性程度则对城市居民主观幸福的正向影响更明显。
五、研究结论、启示与展望
(一)研究结论
⒈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是居民幸福感的重要来源。“幸福最大化”逐渐成为各级政府施政的重要目标,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也越来越重视民生工程与居民幸福。以居民幸福感和获得感为导向,为居民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也成为公共管理研究的道德目的。通过数据分析发现,公共服务供给的不同方面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程度和作用机制存在显著差异。从公共服务供给的构成要素看,公共服务供给的充足程度、普惠性程度和便利程度均对居民幸福感具有明显的正向影响,其中,公共服务供给的充足程度和普惠性程度对居民幸福感的正向影响尤为明显,这表明当前公共服务供给的“数量”和“公平”问题仍是公共服务供给过程中首要关注的问题。而公共服务供给的均衡程度则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程度较小。因此,从提高居民福祉和幸福感的视角看,在公共服务供给侧改革过程中,政府应将增加公共服务供给的充足性和保证公共服务供给的公平性作为改革的首要目标。
⒉公共服务供给对中低收入人群和中老年居民幸福感的正向影响更明显。通过数据分析发现,公共服务供给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存在明显的群际差异性。公共服务供给的充足程度对中低收入居民幸福感的正向影响显著,而对高收入居民幸福感无显著影响;公共服务供给的便利程度对低收入居民幸福感的正向影响更明显;公共服务供给的普惠性程度对中低收入居民幸福感的正向影响显著,而对高收入居民的幸福感无明显影响。同时,公共服务供给的充足程度对中老年居民幸福感的正向影响尤为明显,对青年居民的幸福感有一定正向影响;公共服务供给的便利程度仅对中年居民的幸福感具有显著正向影响,而对青年居民和老年居民的幸福感均无明显影响;公共服务供给的普惠性程度对青年居民幸福感的正向影响最显著,对中老年居民的幸福感具有一定正向影响。总体而言,公共服务供给的充足程度和便利程度对中低收入居民和中老年居民幸福感的正向影响显著,而对高收入居民和青年居民幸福感的正向影响较小。
⒊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对城市居民幸福感的正向作用更强,而公共服务供给数量则对农村居民幸福感的影响更明显。研究发现,公共服务供给对城乡居民幸福感的影响具有显著差异性。从公共服务变量来看,公共服务供给的充足程度对农村居民幸福感的正向影响远高于城市居民;公共服务供给的便利程度对城市居民幸福感具有显著正向影响,而对农村居民无明显影响;公共服务供给的普惠性程度对农村居民幸福感的影响高于城市居民。整体而言,公共服务供给的充足程度和普惠性程度对农村居民幸福感的正向影响要显著高于城市居民,而公共服务供给的便利程度则对城市居民幸福感的正向影响更显著。这表明公共服务供给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存在边际递减效应,即由于农村居民相较于城市居民而言,无法享受更充足和优质的公共服务,因此公共服务供给的充足程度和普惠性程度的增加可以更大程度提升其幸福感。而城市居民由于能够长期享受更充足的公共服务,因此更看重公共服务供给的便利性,只有增加公共服务供给的便利程度,才能进一步提升城市居民的幸福感。 (二)研究启示
⒈以居民需求为导向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水平。研究发现,公共服务供给的均衡程度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甚微,而公共服务供给的充足程度、便捷程度和普惠性程度均对居民幸福感具有显著正向影响。因此,为增强居民公共服务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政府应摒弃粗放式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不应以公共服务供给种类的均衡为主要目标,而应从不同居民群体的需求出发精准供给高质量的公共服务。首先,建立畅通的公共服务需求表达和反馈机制,确保及时有效地获取居民的公共服务需求信息,从而进行有针对性的公共服务供给。其次,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居民和政府之间的桥梁作用,以社会组织为纽带,建立政府与社会之间的互动机制,通过社会组织汇集居民的公共服务需求信息。再次,引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大力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在公共服务供给中的专业性和灵活性优势。[11]
⒉重点提升中低收入群体和中老年群体公共服务的充足程度。在公共服务供给的各构成要素中,公共服务供给的充足程度对中低收入居民和中老年居民幸福感的影响均最明显。因此,从提高居民幸福感和增进居民福祉角度来看,应重点提升中低收入居民和中老年居民公共服务供给的充足程度。一方面,扩大中低收入居民公共服务的保障面,努力解决中低收入居民所面临的上学难和看病难等突出问题,使中低收入居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和住有所居,更好满足其基本生存和发展需求;另一方面,重点强化中老年居民公共服务供给的充足程度,特别是把保障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放在首位,加快推进中老年居民医疗卫生服务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努力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⒊重点强化农村公共服务的充足程度和城市公共服务的便利程度。研究显示,公共服务的充足程度和普惠性程度对农村居民幸福感的影响要显著高于城市居民,这表明,由于我国公共服务供给呈现出典型的“城强村弱”的局面,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保障面小,供给不足的现象较为突出,导致农村居民对增加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数量的需求迫切。因此,对于农村居民而言,政府应该重点加强公共服务供给的充足程度,优先解决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数量”问题。同时,研究还发现,公共服务供给的便利程度对城市居民幸福感的正向影响更为明显,这表明,由于城市居民长期享受相对充足的公共服务,城市居民对公共服务供给的要求已经不再局限于“数量”问题,而是更注重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可及性”。因此,为提升城市居民福祉和幸福感,政府应把提高城市公共服务供给的便利程度作为重点工作。总体而言,从提高居民幸福感和增進居民福祉角度来看,政府应重点增加农村公共服务的充足程度和城市公共服务的便利程度。
(三)研究展望
本研究从公共服务供给的整体层面出发,探究了公共服务供给的充足程度、便利程度、均衡程度和普惠性程度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及其对不同年龄群体、不同收入群体和城乡居民幸福感影响的差异性,从整体层面较为全面地揭示了公共服务供给与居民幸福感之间的关系。公共服务是一个内涵丰富的概念,包括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险、住房保障、文化体育、社会服务等诸多方面。因此,公共服务具体领域的供给情况与居民幸福感的关系值得进一步探究,未来可以从公共服务的具体内容出发,探究公共服务具体领域的供给情况对不同群体居民幸福感影响的差异,以期为公共服务供给侧改革提供更为精准的数据支持。
【参考文献】
[1]马亮.公共服务绩效与公民幸福感:中国地级市的实证研究[J].中国行政管理,2013,(2).
[2]廖福崇.基本公共服务与民生幸福感:来自中国综合社会调查的经验证据[J].兰州学刊,2020,(5).
[3]缪小林,李闵.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差距与居民幸福感——基于CGSS2015调查数据的实证分析[J].云南财经大学学报,2020,(11).
[4]冷晨昕,祝仲坤.住房保障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来自中国综合社会调查的经验证据[J].中国经济问题,2021,(2).
[5]梁思源,蔡子瑜,樊红敏.用发展型公共服务增进居民幸福感——基于河南省城市社会治理综合调查数据分析[J].河南社会科学,2021,(1).
[6]张应良,徐亚东.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与居民主观幸福感[J].农林经济管理学报,2020,(1).
[7]邢占军.主观幸福感测量研究综述[J].心理科学,2002,(3).
[8]卫旭华,张亮花.单题项测量:质疑、回应及建议[J].心理科学进展,2019,(7).
[9]阳义南.民生公共服务的国民“获得感”:测量与解析——基于MIMIC模型的经验证据[J].公共行政评论,2018,(5).
[10]周绍杰,王洪川,苏杨.中国人如何能有更高水平的幸福感——基于中国民生指数调查[J].管理世界,2015,(6).
[11]高红.构建社区治理现代化制度保障体系[N].中国社会科学报,2019-04-10.
(责任编辑:董博宇)
关 键 词:公共服务供给;居民幸福感;收入差异;年龄差异;空间差异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07(2021)08-0084-11
收稿日期:2021-04-16
作者简介:杨秀勇,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公共服务与城乡基层治理。
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我国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侧改革与获得感提升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6ZDA080;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共享’理念视域下的包容性城市治理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6BZZ049。
一、研究缘起
公民幸福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也是政府治理的重要价值追求。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走共同富裕道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成为检验人民生活需求满足程度的重要标准。因此,将居民幸福感的研究应用到公共政策实践中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方面,居民的幸福感可以衡量一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反映政府的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切实推动政府的职能转变;另一方面,居民幸福感的研究关注公共服务供给的公平性问题,这有助于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通过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的幸福感,满足居民的生存和发展需要,是保障居民追求美好生活的有效途径。理清公共服务供给与居民幸福感的关系,对于优化公共服务供给结构,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效能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公共服务供给如何影响居民幸福感,公共服务供给的不同维度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有何差异,公共服务供给的不同维度对不同居民群体幸福感的影响有何不同,探讨上述问题,对于在收入结构、年龄结构和地区结构等不同角度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更好地发挥公共服务在提升居民幸福感中的积极作用,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价值。
二、文献回顾与研究设计
在我国,政府公共服务供给对居民幸福感的提升具有重要作用,相关研究也日益得到学界的重视。如一项基于广东省21个地级市的调研发现,公共服务供给情况是影响居民幸福感的重要因素,而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是提升居民幸福感的重要举措。[1]廖福崇基于中国综合社会调查数据研究发现,公共服务可以有效提升居民幸福感,而且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对提升居民幸福感具有“乘数效应”。[2]相较于从整体层面探究公共服务供给与居民幸福感的关系,更多学者则对具体公共服务领域展开了相关研究。如缪小林等基于医疗卫生服务研究发现城乡医疗卫生服务的差距扩大会抑制农村居民的幸福感,而对城市居民的幸福感影响不明显;[3]住房保障同样能够有效提升居民幸福感,尤其对无房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m2的居民以及中低收入居民群体的幸福感影响更为明显。[4]而梁思源等则基于河南省城市社会治理综合调查数据研究发现,发展型公共服务对居民幸福感的作用更明显,且对高公共事务参与度和高收入群体幸福感的促进作用更强。[5]此外,有部分学者基于特定群体展开了相关研究,如张应良等聚焦于农村居民群体研究发现,农村公共服务供给能够提升农民幸福感,但前提是公共服务供给可以有效满足居民的服务需求。也就是说,有效的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才能提升农民的幸福感。[6]
综上可知,既有研究主要探究公共服务及其具体领域的供给与居民幸福感的关系,针对公共服务供给对居民幸福感影响的个人生命周期差异、群际差异和区域差异等影响机制的研究尚有不足。因此,本研究基于2015年度CGSS数据,就公共服务供给和居民幸福感的关系与作用机制进行探究(见图1)。一方面,公共服务供给是否对居民幸福感具有较强的解释信度与效度,也就是公共服务供给是否对居民幸福感具有显著影响;另一方面,公共服务供给对居民幸福感解释的理论构成变量是否存在经验性差异,换言之,公共服务供给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是否存在年龄、收入与城乡的群际差异。本研究不仅从总体上分析了公共服务供给的构成要素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还具体分析了这种影响的群际差异,较为全面地反映出公共服务供给与居民幸福感关系的实际情况,既丰富了现有的研究成果,也为我国公共服务供给侧改革的政策制定提供重要参考。
三、数据、变量与模型
(一)数据
本研究使用的是目前我国认可度较高的2015年度中国综合社会调查项目(CGSS)数据,其覆盖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的478个行政村,共获得10968个有效样本。其中,男性居民样本为5134个,女性居民样本5834个。该数据是由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调查与数据中心采用多阶段分层概率抽样方法获取,数据的权威性强、质量高、代表性好,是当前研究中国社会问题的重要数据来源之一。因而本研究使用该调查数据进行分析不仅代表性与适用性较好,而且具有较高的信度和效度。
(二)变量
⒈因变量。本文的因变量为居民幸福感。具体采用2015年度CGSS问卷中的“总的来说,您觉得你的生活是否幸福”一題,对应的回答分别为“非常不幸福”“比较不幸福”“说不上幸福不幸福”“比较幸福”“非常幸福”五个等级。用这种“自陈式”的单一指标测量居民幸福感的信度和效度,已经得到了学者证实。[7]在具体研究中,为便于阐释结果,将五个等级的答案分别赋值为1分到5分。 ⒉自变量。目前,对于公共服务供给情况的评价方式主要有主观与客观两种。主观评价是受访者对公共服务供给各方面的感受,客观评价是考察政府财政资金投入到公共服务中的数量及效果。其中,在公共服务供给的主观评价方面,从多个方面测量被研究对象才能更为准确,而用单一指标做代理变量的测量方法仅能反映出测量对象某一方面的特征,测量误差较大。[8]2019年10月31日,《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注重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并强调“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可及性。”由此可见,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公平性、可及性等指标常用来反映和评价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在2015年度CGSS数据中,与之对应的公共服务资源的充足性、便利性、均衡性与普惠性已被证实是反映公共服务供给水平的良好维度。[9]因此,本文选用这4个指标来反映公共服务供给的不同方面。对应调查问卷中的具体问题为四个:“您对我国目前公共服务资源的充足程度的满意程度如何?”“您对我国目前公共服务资源分布的均衡程度的满意程度如何?”“您对我国目前获取公共服务的便利程度的满意程度如何?”和“您对我国目前公共服务的普惠性程度的满意程度如何?”回答分别为“非常不满意”“不太满意”“说不清满意不满意”“比较满意”和“非常满意”五个等级。为研究方便,分别赋值为1分到5分。
⒊控制变量。已有研究表明,受访者的年龄、性别、户籍、收入和受教育程度等个体因素对居民幸福感具有一定影响。[10]为保证研究的准确性,降低自变量对因变量影响的偏误,在数据分析中将受访者的年龄、性别、年收入、城乡和受教育程度等个体因素设为控制变量。其中,在性别方面,将女性赋值为0,男性赋值为1;在年收入方面,为了更好地呈现收入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将年收入取对数后设为控制变量;在城乡方面,农村赋值为0,城市赋值为1;受教育程度则以实际的受教育年限为准。具体各变量的定义、赋值及描述性统计结果如表1。
(三)研究模型
本研究使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OLS)分析公共服务供给对居民幸福感的作用效应,具体估计模型为:
四、公共服務供给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效应分析
(一)公共服务供给对居民幸福感影响的整体效应
首先,将可能影响居民幸福感的自变量放入到回归模型中建立模型1(见表2);其次,将公共服务供给变量放入回归模型中建立模型2。由模型的统计性检验结果可知,两模型F值检验的显著性均为0.000,表明模型的显著性较好。由模型的拟合度可知,在未加入公共服务变量的模型1中,调整后的R2为0.023,加入公共服务供给变量的模型2中,调整后的R2提升到0.050,表明加入公共服务供给变量后回归模型的解释力度有明显提升。同时,考虑到不同变量之间可能存在多重共线性问题进而影响对模型的估计,文中验证了各变量的方差膨胀性因子(VIF),具体见模型图表中最右侧一栏。变量的方差膨胀性因子只有大于或等于10时才表明不同变量之间存在多重共线性问题,由模型数据可知,两模型中各变量的方差膨胀性因子最大的也仅为2.483,远小于10的临界标准,说明回归模型中各变量之间不存在多重共线性问题。
从模型1中可以看出,5个控制变量对居民幸福感的正向影响均较为显著。其中,居民年收入对数的Beta值最大(Beta=0.075,p<0.01),表明收入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明显,随着收入的增加,居民幸福感会更高;其次是性别(Beta=-0.074,p<0.01),表明在控制其他变量的情况下,男性居民的幸福感要显著低于女性居民;再次是城乡变量(Beta=-0.044,p<0.05),表明农村居民的幸福感要高于城市居民;第四是受教育年限(Beta=0.016,p<0.01),表明居民受教育年限与其幸福感呈正相关关系;第五是年龄(Beta=0.005,p<0.01),在控制其他变量的情况下,居民的年龄越大其幸福感越高。
模型2是在模式1的基础上加入公共服务供给变量得到的回归模型。从表2可以看出,加入公共服务供给变量后,5个控制变量依旧显著,特别是城乡变量的影响更加明显,表明加入公共服务变量后,城乡居民幸福感的差异更明显。从公共服务供给变量来看,公共服务供给的充足程度、便利程度和普惠性程度均对居民幸福感具有显著正向影响。首先,公共服务供给的普惠性程度对居民幸福的正向影响最明显(Beta=0.072,p<0.01),即公共服务供给的普惠性程度每增加1个单位,居民幸福感增加0.072个单位;其次,公共服务供给的充足程度(Beta=0.068,p<0.01),公共服务供给的充足程度每增加1个单位,居民幸福感增加0.068个单位;再次,公共服务供给的便利程度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虽然明显低于普惠性程度和充足性程度,但依旧对居民幸福具有明显的正向影响(Beta=0.026,p<0.01);最后,公共服务供给的均衡程度则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甚微,且呈现微小的负向影响(Beta=-0.001,p<0.01),表明公共服务供给种类的均衡并不能直接增加居民的幸福感。
(二)公共服务供给对居民幸福感影响的收入差异
由表3可知,8个模型的F值检验显著性水平均为0.000,表示各模型的显著性水平较好。模型的方差膨胀性因子(VIF)也均小于10,表明模型中各变量之间不存在多重共线性问题,由于篇幅原因,VIF值未在表格中呈现。
低收入(年收入24000元以下)、中等收入(年收入24000-60000元)和高收入(年收入60000元以上)模型显示了公共服务供给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在不同收入群体中的差异性。数据表明,在性别方面,低收入群体幸福感存在更严重的性别差异(Beta=-0.110,p<0.01);在年龄方面,年龄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呈现出低收入群体高于高收入群体继而高于中等收入群体的现象(0.005 vs.0.004 vs.0.002);在城乡方面,低收入群体居民幸福感的城乡差异最显著(Beta=-0.053,p<0.1);受教育年限亦对低收入居民幸福感的正向影响更明显(0.023 vs.0.013)。从公共服务供给的各个维度来看,公共服务供给的充足程度对中等收入居民幸福感的正向影响最明显(Beta=0.082,p<0.01),对低收入居民幸福感的正向影响较为明显(Beta=0.068,p<0.01),而对高收入居民的幸福感无显著影响,表明公共服务供给的充足性可以显著提升中低收入居民的幸福感,但对高收入居民幸福感无明显影响;公共服务供给的便利程度则对低收入居民幸福感的正向影响显著(Beta=0.039,p<0.1),而对中等收入居民和高收入居民的幸福感均无明显影响,表明公共服务便利程度的提高可以显著提升低收入群体居民的幸福感;公共服务供给的普惠性程度对低收入居民幸福感的影响最明显(Beta=0.077,p<0.01),对中等收入居民的影响次之(Beta=0.061,p<0.01),而对高收入居民幸福感无明显影响,这表明公共服务的普惠性(公平性)程度可以显著提升中低收入居民的幸福感,而对高收入居民的幸福感无明显影响。总体而言,公共服务供给的各个维度对中低收入群体居民幸福感的正向影响显著,而对高收入群体居民幸福感的作用不明显。 (三)公共服务供给对居民幸福感影响的年龄差异
青年人(18-40周岁)、中年人(41-65周岁)和老年人(66周岁及以上)模型显示了公共服务供给对不同年龄段居民幸福感影响的差异(见表3)。数据分析表明,在控制变量中,中年人幸福感的性别差异最严重(Beta=0.094,p<0.01);收入同样对中年居民幸福感的影响最显著(Beta=0.111,p<0.01);受教育年限则对青年居民幸福感的正向影响最显著(Beta=0.018,p<0.01);而居民幸福感的城乡差异则在中年人群体明显(Beta=-0.101,p<0.01)。在公共服务供给的各个维度中,公共服务供给的充足程度对中年人幸福感的影响最显著(Beta=0.082,p<0.01),对老年人的影响次之(Beta=0.077,p<0.05),对青年人幸福感的影響最小(Beta=0.044,p<0.1),说明公共服务供给的充足程度能够在更大程度上提升中老年人的幸福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升青年人的幸福感;公共服务供给的便利程度对中年人幸福感具有显著正向影响(Beta=0.034,p<0.1),而对青年人和老年人幸福感的影响不明显,表明公共服务供给的便利程度对中年人幸福感的提升作用较大,这与中年人工作、生活更为忙碌,对公共服务的便利性需求更高的现实情况相一致;公共服务供给的普惠性程度则对青年人幸福感的影响最明显(Beta=0.107,p<0.01),对老年人幸福感的影响次之(Beta=0.066,p<0.1),对中年人幸福感的影响最小(Beta=0.050,p<0.05)。
(四)公共服务供给对居民幸福感影响的空间差异
农村模型与城市模型呈现了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对居民幸福感影响的空间差异(见表3)。由回归分析结果可知,在控制变量中,城乡居民幸福感均表现为女性居民高于男性居民(-0.079 vs.-0.078);年龄因素对农村居民幸福感的正向影响大于城市居民(0.005 vs.0.003);收入则对城市居民幸福感的影响更大(Beta=0.083,p<0.01);而受教育对农村居民幸福感的正向影响更强(Beta=0.020,p<0.01)。在公共服务供给变量中,公共服务供给的充足程度对农村居民幸福感的正向影响远高于城市居民(0.081 vs.0.054),表明公共服务供给的充足程度可以在更大程度上提升农村居民的幸福感;公共服务供给的便利程度则对城市居民幸福感的正向影响显著(Beta=0.034,p<0.1),而对农村居民的幸福感无明显影响,表明公共服务供给的便利程度可以显著提升城市居民的幸福感;公共服务供给的普惠性程度和充足程度对城乡居民幸福感的影响一致,对农村居民幸福感的影响高于城市居民(0.073 vs.0.068),表明公共服务供给的普惠性程度可以在更大程度上提升农村居民的幸福感。总体而言,公共服务供给的充足程度和普惠性程度对农村居民幸福感的正向影响更大,而公共服务供给的便利性程度则对城市居民主观幸福的正向影响更明显。
五、研究结论、启示与展望
(一)研究结论
⒈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是居民幸福感的重要来源。“幸福最大化”逐渐成为各级政府施政的重要目标,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也越来越重视民生工程与居民幸福。以居民幸福感和获得感为导向,为居民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也成为公共管理研究的道德目的。通过数据分析发现,公共服务供给的不同方面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程度和作用机制存在显著差异。从公共服务供给的构成要素看,公共服务供给的充足程度、普惠性程度和便利程度均对居民幸福感具有明显的正向影响,其中,公共服务供给的充足程度和普惠性程度对居民幸福感的正向影响尤为明显,这表明当前公共服务供给的“数量”和“公平”问题仍是公共服务供给过程中首要关注的问题。而公共服务供给的均衡程度则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程度较小。因此,从提高居民福祉和幸福感的视角看,在公共服务供给侧改革过程中,政府应将增加公共服务供给的充足性和保证公共服务供给的公平性作为改革的首要目标。
⒉公共服务供给对中低收入人群和中老年居民幸福感的正向影响更明显。通过数据分析发现,公共服务供给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存在明显的群际差异性。公共服务供给的充足程度对中低收入居民幸福感的正向影响显著,而对高收入居民幸福感无显著影响;公共服务供给的便利程度对低收入居民幸福感的正向影响更明显;公共服务供给的普惠性程度对中低收入居民幸福感的正向影响显著,而对高收入居民的幸福感无明显影响。同时,公共服务供给的充足程度对中老年居民幸福感的正向影响尤为明显,对青年居民的幸福感有一定正向影响;公共服务供给的便利程度仅对中年居民的幸福感具有显著正向影响,而对青年居民和老年居民的幸福感均无明显影响;公共服务供给的普惠性程度对青年居民幸福感的正向影响最显著,对中老年居民的幸福感具有一定正向影响。总体而言,公共服务供给的充足程度和便利程度对中低收入居民和中老年居民幸福感的正向影响显著,而对高收入居民和青年居民幸福感的正向影响较小。
⒊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对城市居民幸福感的正向作用更强,而公共服务供给数量则对农村居民幸福感的影响更明显。研究发现,公共服务供给对城乡居民幸福感的影响具有显著差异性。从公共服务变量来看,公共服务供给的充足程度对农村居民幸福感的正向影响远高于城市居民;公共服务供给的便利程度对城市居民幸福感具有显著正向影响,而对农村居民无明显影响;公共服务供给的普惠性程度对农村居民幸福感的影响高于城市居民。整体而言,公共服务供给的充足程度和普惠性程度对农村居民幸福感的正向影响要显著高于城市居民,而公共服务供给的便利程度则对城市居民幸福感的正向影响更显著。这表明公共服务供给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存在边际递减效应,即由于农村居民相较于城市居民而言,无法享受更充足和优质的公共服务,因此公共服务供给的充足程度和普惠性程度的增加可以更大程度提升其幸福感。而城市居民由于能够长期享受更充足的公共服务,因此更看重公共服务供给的便利性,只有增加公共服务供给的便利程度,才能进一步提升城市居民的幸福感。 (二)研究启示
⒈以居民需求为导向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水平。研究发现,公共服务供给的均衡程度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甚微,而公共服务供给的充足程度、便捷程度和普惠性程度均对居民幸福感具有显著正向影响。因此,为增强居民公共服务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政府应摒弃粗放式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不应以公共服务供给种类的均衡为主要目标,而应从不同居民群体的需求出发精准供给高质量的公共服务。首先,建立畅通的公共服务需求表达和反馈机制,确保及时有效地获取居民的公共服务需求信息,从而进行有针对性的公共服务供给。其次,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居民和政府之间的桥梁作用,以社会组织为纽带,建立政府与社会之间的互动机制,通过社会组织汇集居民的公共服务需求信息。再次,引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大力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在公共服务供给中的专业性和灵活性优势。[11]
⒉重点提升中低收入群体和中老年群体公共服务的充足程度。在公共服务供给的各构成要素中,公共服务供给的充足程度对中低收入居民和中老年居民幸福感的影响均最明显。因此,从提高居民幸福感和增进居民福祉角度来看,应重点提升中低收入居民和中老年居民公共服务供给的充足程度。一方面,扩大中低收入居民公共服务的保障面,努力解决中低收入居民所面临的上学难和看病难等突出问题,使中低收入居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和住有所居,更好满足其基本生存和发展需求;另一方面,重点强化中老年居民公共服务供给的充足程度,特别是把保障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放在首位,加快推进中老年居民医疗卫生服务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努力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⒊重点强化农村公共服务的充足程度和城市公共服务的便利程度。研究显示,公共服务的充足程度和普惠性程度对农村居民幸福感的影响要显著高于城市居民,这表明,由于我国公共服务供给呈现出典型的“城强村弱”的局面,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保障面小,供给不足的现象较为突出,导致农村居民对增加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数量的需求迫切。因此,对于农村居民而言,政府应该重点加强公共服务供给的充足程度,优先解决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数量”问题。同时,研究还发现,公共服务供给的便利程度对城市居民幸福感的正向影响更为明显,这表明,由于城市居民长期享受相对充足的公共服务,城市居民对公共服务供给的要求已经不再局限于“数量”问题,而是更注重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可及性”。因此,为提升城市居民福祉和幸福感,政府应把提高城市公共服务供给的便利程度作为重点工作。总体而言,从提高居民幸福感和增進居民福祉角度来看,政府应重点增加农村公共服务的充足程度和城市公共服务的便利程度。
(三)研究展望
本研究从公共服务供给的整体层面出发,探究了公共服务供给的充足程度、便利程度、均衡程度和普惠性程度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及其对不同年龄群体、不同收入群体和城乡居民幸福感影响的差异性,从整体层面较为全面地揭示了公共服务供给与居民幸福感之间的关系。公共服务是一个内涵丰富的概念,包括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险、住房保障、文化体育、社会服务等诸多方面。因此,公共服务具体领域的供给情况与居民幸福感的关系值得进一步探究,未来可以从公共服务的具体内容出发,探究公共服务具体领域的供给情况对不同群体居民幸福感影响的差异,以期为公共服务供给侧改革提供更为精准的数据支持。
【参考文献】
[1]马亮.公共服务绩效与公民幸福感:中国地级市的实证研究[J].中国行政管理,2013,(2).
[2]廖福崇.基本公共服务与民生幸福感:来自中国综合社会调查的经验证据[J].兰州学刊,2020,(5).
[3]缪小林,李闵.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差距与居民幸福感——基于CGSS2015调查数据的实证分析[J].云南财经大学学报,2020,(11).
[4]冷晨昕,祝仲坤.住房保障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来自中国综合社会调查的经验证据[J].中国经济问题,2021,(2).
[5]梁思源,蔡子瑜,樊红敏.用发展型公共服务增进居民幸福感——基于河南省城市社会治理综合调查数据分析[J].河南社会科学,2021,(1).
[6]张应良,徐亚东.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与居民主观幸福感[J].农林经济管理学报,2020,(1).
[7]邢占军.主观幸福感测量研究综述[J].心理科学,2002,(3).
[8]卫旭华,张亮花.单题项测量:质疑、回应及建议[J].心理科学进展,2019,(7).
[9]阳义南.民生公共服务的国民“获得感”:测量与解析——基于MIMIC模型的经验证据[J].公共行政评论,2018,(5).
[10]周绍杰,王洪川,苏杨.中国人如何能有更高水平的幸福感——基于中国民生指数调查[J].管理世界,2015,(6).
[11]高红.构建社区治理现代化制度保障体系[N].中国社会科学报,2019-04-10.
(责任编辑:董博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