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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工程造价索赔主要是在当事人没有按照合同履行或者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求对方赔偿的过程。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我国各类大型工程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必然也会出现各类工程索赔案件,在我国法律制度的强大震慑力下,已不会再出现不公平现象。然而,为了尽量避免工程索赔,下面我们研究一下,有关预防及控制措施。
关键词:市政工程;造价索赔;预防控制
中图分类号: TU99文献标识码: A
一、工程索赔及对造价的影响概述
工程中比较常见的问题就是索赔,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双方可以提出索赔的要求条件是:当事人因为另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而造成了损失,便可以提出索赔。在实际工作当中,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都有可能提出索赔要求,其中建设单位的索赔数量相对比较小,处理起来要简单很多,并且也容易协商。可以向施工单位通过扣拨工程款、扣保证金、冲帐等进行快速索赔;然而施工单位对建设单位的索赔相对比较困难许多,施工单位对建设单位的索赔是指承包商(施工单位)在合同实施的过程当中,因为地势原因、工程延期等问题所造成的费用增加,施工方向业主给予补偿损失的一种权利要求。
造成索赔的原因是由于工程造价有所变化,而产生的。不管是哪一方,利益产生了变化,就必然会产生索赔,主要分析如下:索赔的多发领域是工程建设时期,这是由建筑市场、产品在施工的过程中,市场经营方式或者经济变化等因素决定的。同时随着我国加入WTO,建筑市场的逐步开放,建筑市场在经济市场环境的影响下,竞争力越来越激烈,日益突出了建筑产品之间的相互矛盾,产品的竞争力也日趋激烈。因此,施工单位为了能够获得建筑项目,许多自身应该得到利益便不得不放弃,价格的降低是最为常见的方式。然而建设单位也会趁机压价,提高了施工单位的经营风险,使施工单位的利润空间有所缩减。所以,施工单位挽回损失、提升利润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索赔。
二、工程索赔的实施方法
1、索赔的定义
索赔是指在工程中通常是指在施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非自身因素或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时,通过一定的合法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的要求。它是一种以法律和合同为依据、合情合理的正当的权利要求。
2、索赔的方法
要想做好索赔工作,就要将索赔贯穿于工程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其所涉及的项目也比较多。较为常见的索赔方式以其对索赔要求的处理方式可分为单项索赔和总索赔。所谓单项索赔就是指对索赔事件采取一事件一索赔的方式,即当一件索赔事项发生后,就报送索赔通知书,编制索赔报告并要求建设单位对所报的索赔进行支付。总索赔是指对某个工程从开始到完工的时段内的所有索赔事件,在工程结束前统一上报,由建设单位对这些索赔一同审核并进行索赔。
三、索赔流程
1、提出索赔意向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及时发现并把握索赔机会,当发生可进行索赔的事件后,要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并提出对事件的索赔意愿和要求。
2、准备索赔资料
首先要了解可索赔事件的真实情况,将其与合同所列条款进行对比、分析、详细调查;其次要对可索赔事件发生的原因和范围进行分析,提供相应的法律依据;再次要分析可索赔事件所造成的损失程度和后果,并依照惯例提出索赔内容;第四要提供支持与可索赔事件相关的原因、持续时期和影响的相关记录、计算说明等详细资料作为索赔证据;最后要起草索赔报告,并附上支持相应要求的详细资料。
3、及时提交索赔文件
索赔事件发生后,索赔报告应当及时提出。施工单位要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时限内提交正式的索赔文件,一般来说要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或经工程师同意的其化合理时间内,提交详细的索赔文件。如果事件的干扰时间对工程影响时间长,施工单位应向工程师提出合理的间隔要求,并提交中间索赔报告,在干扰时间影响结束后28天内再提交最终索赔报告。除此之外, 索赔报告要实事求是、考虑周详、措辞严谨,做到事实清楚、依据充分、证据确凿, 争取索赔一件成功一件。
4、处理解决索赔文件
从递交索赔文件后,经过工程师对索赔文件的评审,工程师应对索赔文件提出处理初步意见,并参加业主和施工单位间的索赔谈判,得最终的处理意见。如果谈判无法达成一致,则可根据合同规定,将索赔争议提交至仲裁或诉讼,使索赔问题可以被解决。
四、市政工程造价索赔的原因
1、政策法律原因
该类索赔主要源于工程造价的法律、法规变化所致。如税法规定的税基、税率变化、贷款利率变化、各类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缴费基数以及费率变化等。
2、合同文件方面的原因
即合同文件包含的内容条款多且复杂,可能存在着约定不周、约定不明确、用词不严谨,以及合同条款在同一问题上前后矛盾,从而导致合同双方理解不一致,引起索赔事件发生。
3、工程量变化原因
由于工程施工受自然条件、地质勘探结果、施工现场条件等因素影响较大,因此极容易引起设计变更,设计变更必然会带来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的变化,承包方很容易就此提出索赔要求。另外,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的漏算、多算也会引起工程量的变化,以致引发费用、工期的索赔。
五、市政工程预防施工索赔的措施及方法
1、发挥相关部门职能,搞好前期迁移工作
工程因其在城市中施工,前期工作很多,有各种管线( 电力、电信、燃气、自来水等) 及绿化的迁移、临时交通组织及前期拆迁等。前期工作同工期、施工组织、施工工艺直接挂钩,如其进展不顺利可直接导致索赔事件的发生。
2、发挥集体智慧,完善施工图质量
良好的施工图质量是工程顺利实施的有效保证,是减少工程变更、有效控制造价索赔的最佳途径。要完善施工图质量就应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接收监管单位及中介咨询单位的力量,搞好民主促民生工作,广泛听取民众意见,优化设计方案、深化施工图纸会审工作,使施工图符合现场施工要求,防止边施工边设计的情况发生。
3、加强招投标及合同管理
应按照国家及省相关规定进行招投标,提高招标文件的质量,减少或杜绝清单漏项、描述错误而导致的工程造价索赔; 完成招标工作后,应及时按招标文件及相关规定签定合同,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应加强合同的审查,特别要审查合同中的专用条款,且专用条款的措词要准确、清晰,不能产生歧义,并具有可操作性。
4、加强现场管理
4.1明确签证范围
对于现场签证责任人,必须加强学习合同法及清单计价规范,避免签出那些属于合同范围以内应该由对方完成的工作内容。如沟槽土石方综合单价中已含沟槽支护,当开挖过程中的沟槽支护就不应签证。现场签证责任人要熟知哪些属于合同范围以外的工程变更,那些属于合同范围以内的应该由对方完成的工作内容或承担的风险,避免失误签证。
4.2 签证时间
为保证联系单签证的及时性及真实性,应同工程实施同步签证,最迟不能超过规定的工作期限,事后不得补签。
4.3 签证内容
现场签证的内容应明确详尽,首先要说明变更的原因及事由,其次要签认变更项目及工程量,变更项目描述应清楚、数量要准确。如路基填筑过程中碰到暗浜,签证内容应把暗浜的面积、深度及采用何种材料填筑描述清楚。
结束语
在市政工程建设中,只有了解了索赔产生的各种原因,坚持以预防为主,开展有针对性的工作,加强市政工程造价索赔分析评价,发挥相关部门职能,搞好前期迁移工作,发挥集体智慧、完善施工图质量,加强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加强现场管理,尽量消除索赔发生的隐患,才能有效地预防和控制索赔。
参考文獻
[1]徐峰.建筑工程造价索赔的预防和控制 [J]. 科技信息,2010.
[2] 朱元娟.建设合同管理存在问题及治理策略[J].现代经济信息,2009(6)
关键词:市政工程;造价索赔;预防控制
中图分类号: TU99文献标识码: A
一、工程索赔及对造价的影响概述
工程中比较常见的问题就是索赔,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双方可以提出索赔的要求条件是:当事人因为另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而造成了损失,便可以提出索赔。在实际工作当中,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都有可能提出索赔要求,其中建设单位的索赔数量相对比较小,处理起来要简单很多,并且也容易协商。可以向施工单位通过扣拨工程款、扣保证金、冲帐等进行快速索赔;然而施工单位对建设单位的索赔相对比较困难许多,施工单位对建设单位的索赔是指承包商(施工单位)在合同实施的过程当中,因为地势原因、工程延期等问题所造成的费用增加,施工方向业主给予补偿损失的一种权利要求。
造成索赔的原因是由于工程造价有所变化,而产生的。不管是哪一方,利益产生了变化,就必然会产生索赔,主要分析如下:索赔的多发领域是工程建设时期,这是由建筑市场、产品在施工的过程中,市场经营方式或者经济变化等因素决定的。同时随着我国加入WTO,建筑市场的逐步开放,建筑市场在经济市场环境的影响下,竞争力越来越激烈,日益突出了建筑产品之间的相互矛盾,产品的竞争力也日趋激烈。因此,施工单位为了能够获得建筑项目,许多自身应该得到利益便不得不放弃,价格的降低是最为常见的方式。然而建设单位也会趁机压价,提高了施工单位的经营风险,使施工单位的利润空间有所缩减。所以,施工单位挽回损失、提升利润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索赔。
二、工程索赔的实施方法
1、索赔的定义
索赔是指在工程中通常是指在施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非自身因素或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时,通过一定的合法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的要求。它是一种以法律和合同为依据、合情合理的正当的权利要求。
2、索赔的方法
要想做好索赔工作,就要将索赔贯穿于工程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其所涉及的项目也比较多。较为常见的索赔方式以其对索赔要求的处理方式可分为单项索赔和总索赔。所谓单项索赔就是指对索赔事件采取一事件一索赔的方式,即当一件索赔事项发生后,就报送索赔通知书,编制索赔报告并要求建设单位对所报的索赔进行支付。总索赔是指对某个工程从开始到完工的时段内的所有索赔事件,在工程结束前统一上报,由建设单位对这些索赔一同审核并进行索赔。
三、索赔流程
1、提出索赔意向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及时发现并把握索赔机会,当发生可进行索赔的事件后,要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并提出对事件的索赔意愿和要求。
2、准备索赔资料
首先要了解可索赔事件的真实情况,将其与合同所列条款进行对比、分析、详细调查;其次要对可索赔事件发生的原因和范围进行分析,提供相应的法律依据;再次要分析可索赔事件所造成的损失程度和后果,并依照惯例提出索赔内容;第四要提供支持与可索赔事件相关的原因、持续时期和影响的相关记录、计算说明等详细资料作为索赔证据;最后要起草索赔报告,并附上支持相应要求的详细资料。
3、及时提交索赔文件
索赔事件发生后,索赔报告应当及时提出。施工单位要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时限内提交正式的索赔文件,一般来说要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或经工程师同意的其化合理时间内,提交详细的索赔文件。如果事件的干扰时间对工程影响时间长,施工单位应向工程师提出合理的间隔要求,并提交中间索赔报告,在干扰时间影响结束后28天内再提交最终索赔报告。除此之外, 索赔报告要实事求是、考虑周详、措辞严谨,做到事实清楚、依据充分、证据确凿, 争取索赔一件成功一件。
4、处理解决索赔文件
从递交索赔文件后,经过工程师对索赔文件的评审,工程师应对索赔文件提出处理初步意见,并参加业主和施工单位间的索赔谈判,得最终的处理意见。如果谈判无法达成一致,则可根据合同规定,将索赔争议提交至仲裁或诉讼,使索赔问题可以被解决。
四、市政工程造价索赔的原因
1、政策法律原因
该类索赔主要源于工程造价的法律、法规变化所致。如税法规定的税基、税率变化、贷款利率变化、各类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缴费基数以及费率变化等。
2、合同文件方面的原因
即合同文件包含的内容条款多且复杂,可能存在着约定不周、约定不明确、用词不严谨,以及合同条款在同一问题上前后矛盾,从而导致合同双方理解不一致,引起索赔事件发生。
3、工程量变化原因
由于工程施工受自然条件、地质勘探结果、施工现场条件等因素影响较大,因此极容易引起设计变更,设计变更必然会带来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的变化,承包方很容易就此提出索赔要求。另外,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的漏算、多算也会引起工程量的变化,以致引发费用、工期的索赔。
五、市政工程预防施工索赔的措施及方法
1、发挥相关部门职能,搞好前期迁移工作
工程因其在城市中施工,前期工作很多,有各种管线( 电力、电信、燃气、自来水等) 及绿化的迁移、临时交通组织及前期拆迁等。前期工作同工期、施工组织、施工工艺直接挂钩,如其进展不顺利可直接导致索赔事件的发生。
2、发挥集体智慧,完善施工图质量
良好的施工图质量是工程顺利实施的有效保证,是减少工程变更、有效控制造价索赔的最佳途径。要完善施工图质量就应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接收监管单位及中介咨询单位的力量,搞好民主促民生工作,广泛听取民众意见,优化设计方案、深化施工图纸会审工作,使施工图符合现场施工要求,防止边施工边设计的情况发生。
3、加强招投标及合同管理
应按照国家及省相关规定进行招投标,提高招标文件的质量,减少或杜绝清单漏项、描述错误而导致的工程造价索赔; 完成招标工作后,应及时按招标文件及相关规定签定合同,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应加强合同的审查,特别要审查合同中的专用条款,且专用条款的措词要准确、清晰,不能产生歧义,并具有可操作性。
4、加强现场管理
4.1明确签证范围
对于现场签证责任人,必须加强学习合同法及清单计价规范,避免签出那些属于合同范围以内应该由对方完成的工作内容。如沟槽土石方综合单价中已含沟槽支护,当开挖过程中的沟槽支护就不应签证。现场签证责任人要熟知哪些属于合同范围以外的工程变更,那些属于合同范围以内的应该由对方完成的工作内容或承担的风险,避免失误签证。
4.2 签证时间
为保证联系单签证的及时性及真实性,应同工程实施同步签证,最迟不能超过规定的工作期限,事后不得补签。
4.3 签证内容
现场签证的内容应明确详尽,首先要说明变更的原因及事由,其次要签认变更项目及工程量,变更项目描述应清楚、数量要准确。如路基填筑过程中碰到暗浜,签证内容应把暗浜的面积、深度及采用何种材料填筑描述清楚。
结束语
在市政工程建设中,只有了解了索赔产生的各种原因,坚持以预防为主,开展有针对性的工作,加强市政工程造价索赔分析评价,发挥相关部门职能,搞好前期迁移工作,发挥集体智慧、完善施工图质量,加强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加强现场管理,尽量消除索赔发生的隐患,才能有效地预防和控制索赔。
参考文獻
[1]徐峰.建筑工程造价索赔的预防和控制 [J]. 科技信息,2010.
[2] 朱元娟.建设合同管理存在问题及治理策略[J].现代经济信息,20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