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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从青岛当地媒体报道中石化“11·12”输油管线爆炸事故中不难看出,地方媒体报道本地负面新闻和进行舆论监督存在一种怪象,其根源在于地方领导未能正确认识新闻规律、多年来对“党报不得批评同级党委”规定的误读以及新闻媒体自身报道思路的僵化。针对地方媒体在报道本地负面新闻、舆论监督中的怪象和困境,提出地方领导要转变观念,创新媒介管理体制;媒体在新闻报道中要力求客观、全面、准确、平衡等应对策略。
【关键词】地方媒体;负面新闻;舆论监督
2013年11月22日上午10时左右,青岛市黄岛区中石化一输油管道发生重大爆炸事故,事故造成62人遇难、数百人受伤。由于爆炸事故波及范围广、伤亡巨大、场面惨重,故造成了重大的社会影响,一时成为舆论热点。对于如此重大事故的报道,青岛本地主流媒体的表现却不尽如人意,相关报纸版面被转发到微博中,引起了网络舆论几乎是一边倒的指责与批评。在事故发生的第二天即23日,青岛市委机关报《青岛日报》以及本地的《青岛早报》《青岛晚报》《半岛都市报》等主要报刊,在头版虽对事故都有提及,但是着眼点无一例外都是中央领导对事故作出重要指示,而对事故本身的报道却较少,引起了舆论的极大不满。相反,北京的《新京报》不仅在头版刊登事故的大幅照片,还连发三个要闻版对事故进行全面描述,并且配发社论对事故原因提出质疑。24日,青岛一些主要媒体不再沉默。但遗憾的是,青岛媒体只见各方如何救灾的报道,而几乎看不到事故的核心信息及对事故灾难无辜遇难者的应有态度,进而引起了舆论更进一步的质疑。
一、地方媒体本地负面新闻、舆论监督报道的怪象及特征
(一)对本地负面新闻、舆论监督存在“以正面宣传去负面化”的怪象
当地方发生负面新闻时,一些本地媒体通常的处理方法是瞒报、漏报、缓报、不报。例如2013年10月17日南京市长季建业被证实已被“双规”,18日南京市属《金陵晚报》仅在第二版发布了一条消息,除标题外,内容只有一行文字,而《南京日报》也只是在头版旁边的位置发布了一个《市政简讯》,内容为南京市委书记讲话要求吸取季建业教训,全文不足300字。又如2010年南京市迈皋桥化工厂爆炸、2011年甘肃正宁县校车事故、2012年哈尔滨阳明滩大桥垮塌事故等,都或多或少存在类似的现象。在一些经济较发达、思想较开放的地区如此,那么在一些经济欠发达、思想比较保守的地区,这种现象则更是常见。
另一种处理方式便是胡报、瞎报,笔者称之为“以正面宣传去负面化”,即企图通过正面宣传的方式去扭转负面新闻造成的不良影响,达到所谓“正面舆论引导”的作用。诸如对青岛中石化输油管线爆炸事故的报道,让我们来看看事故发生第三天,《青岛晚报》前4个版的标题:《一次突如其来的爆燃事故》《一曲感天动地的英雄赞歌》《一场争分夺秒的生死救援》《一种众志成城的爱心力量》。《青岛早报》8个专版的标题分别是:《集结令下急赴现场》《排队献血爱暖寒冬》《最佳医护最好治疗》《昼夜鏖战击溃死神》《钢铁之躯搭生命梯》《海上设栏清理油花》《住安置点如家温暖》《官兵做饭百姓喊香》。《半岛都市报》的报道思路与上述两家媒体也基本相同。这种报道方式回避核心问题,把“丧事当喜事办”,几乎完全不顾事故中几十位遇难的无辜受害者与上百位受伤群众及其亲友和当地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人民群众的感受,只会引起读者的反感。
(二)对外地负面新闻、舆论监督存在“本地媒体异地化”的怪象
青岛媒体的编辑记者难道没有能力做出吸引人的报道吗?答案一定是否定的。同样是《青岛早报》,在报道美国波士顿马拉松赛恐怖爆炸事件中,就表现得格外出色,不仅在头版刊登大幅现场彩色照片,刊登大号标题《波士顿连环爆炸马拉松血肉横飞》,还用了几个版面对爆炸细节进行详细描述,大量使用现场照片,可谓非常具有冲击力。青岛媒体淡化处理本地负面新闻,而对外地负面新闻穷追猛打的现象可以说是一种“异地舆论监督”的怪胎,也是“本地媒体异地化”的现象。地方媒体在报道异地负面新闻、进行异地舆论监督时往往能够超脱于事外,所受压力较小,为吸引受众,能够按照新闻规律办事,做出吸引人的报道。
对于本地负面新闻、舆论监督,地方媒体往往用“老花眼”来报道,装着眼花看不见;而对于外地发生的负面新闻、舆论监督,地方媒体往往又使用“放大镜”来报道。地方媒体的主要职责是什么,地方媒体的受众群体主要在哪里,地方媒体主要为谁服务?我们认为,地方媒体主要是服务于本地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受众群体主要也是本地。那么,地方媒体对负面新闻与舆论监督普遍存在的“以正面宣传去负面化”与“本地媒体异地化”的怪象,就是应该摒弃的现象。
二、地方媒体本地负面新闻、舆论监督报道怪象的成因
可以说,许多地方媒体编辑记者的业务能力并不差,但是在对待本地负面新闻时,却鲜有正面的案例,而报道外地发生的负面新闻,则把业务能力发挥得淋漓尽致,不乏一些极具深度、创意的报道。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应该说与转型期我国社会大环境是分不开的,同时也与媒体自身的报道思路密不可分。
(一)地方领导对新闻规律的认识偏颇是根本原因
新闻报道最根本的规律就是坚持真实,新闻报道的第一本位是传递信息,而不是进行宣传。传播学研究已经表明,传播效果的达成与信源、传播方法、传播对象、传播环境等因素都或多或少的有关。一味地进行正面宣传,不仅很难达到预期效果,反而容易使受众产生逆反心理。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直至改革开放前,我们一直把新闻等同于宣传,报纸是进行宣传的工具,新闻纸等于宣传纸。改革开放以后,这种违背新闻规律的认识逐渐在学界和业界得到了扭转。特别是市场化改革以后,新闻媒体的“双重属性”逐步得到确立,一批主要以晚报、都市报为主的迈入市场化的新闻媒体,在新闻报道上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但是对于地方媒体的主管部门,特别是主管领导以及地方党政主要领导来说,对新闻规律的认识却并没有随着时代的变化、新闻媒体的转型而转变。如今是一个自媒体大行其道的时代,微博为人们提供了一个麦克风,并且公民意识逐渐形成,勇于表达。虽然传播环境已经大为改变,但是一些地方领导却没有正确认识新闻规律,地方媒体,特别是市场化程度不高的机关报,成了主要领导宣传自己政绩的舞台,成了粉饰当地太平的工具。 (二)对“党报不得批评同级党委”指示的误读
“党报不得批评同级党委”指示源于广西《宜山农民报》批评宜山地委的事件。1953年3月12日,广西省委宣传部请示中共中央中南局宣传部和中央宣传部,请示中写道:
《宜山农民报》写了社论,在揭发一县委书记错误时批评了地委,这样做有的认为不恰当,也有人认为是允许的。因此我们认为在报纸上展开自下而上的批评,如同级党委会有错误,同级党报是不应该直接在报纸上进行批评的,而应该向上级党委或党报编辑部控诉,如同级党委委员个人,或同级党委部门,如组织部、宣传部等是可以在报纸上直接批评的,这样是否恰当,请指示。[1]
中央宣传部当月做出“党报不得批评同级党委”的复示,对广西省委宣传部请示中的意见“我们认为在报纸上展开自下而上的批评,如同级党委会有错误,同级党报是不应该直接在报纸上进行批评的,而应该向上级党委或党报编辑部控诉,如同级党委委员个人,或同级党委部门,如组织部、宣传部等是可以在报纸上直接批评的,这样是否恰当,请指示”予以肯定:“我们认为广西省委宣传部的意见是正确的。”[2]言下之意,党报可以批评同级党委的部门和党委委员。指出“不经请示不准擅自在报纸上批评党委会”,也就是说,请示党委之后还是可以批评的。然而几十年来有关部门和媒体误读了中宣部的这一指示,把这一指示片面理解为“党报不得批评同级党委”,把同级党委部门和成员与党委等同起来,涉及与党委有关的任何问题都不去批评监督,涉及地方党委和政府的负面新闻,媒体均避而远之。
当一些地方发生重大负面新闻事件时,本地新闻媒体只得作为地方党政部门的“传声筒”,上级要求怎么报道就怎么报道,上级不让报道就不能报道,地方媒体完全失去自主性。尤其是对诸如这次青岛中石化输油管线爆炸这样重大的灾难性事故,损失巨大、影响恶劣,对地方党政机关与主要领导来说,均是严重的危机事件,有关领导不可避免地还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与领导责任。因此,地方党政领导控制本地媒体、掩盖责任的做法就不难理解了。
(三)媒体报道思路的僵化也束缚了自己的手脚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客观报道是新闻报道的题中应有之义。美国《纽约时报》宣称“刊登一切适合刊载的消息”,但新闻事实浩如烟海,如何选择适合新闻媒体刊载的消息,则是一个媒体操作能力的问题。
我们不能妄断这几家媒体报道的不是客观事实,但是在新闻选择上,无疑是失败的。当事故发生时,受众最关心的是什么?是伤亡情况,是事故原因,是事故造成的损失,是事故责任者应该承担哪些责任,是事故还有哪些焦点问题没有解释。而青岛本地媒体却对这些主要问题没有涉及。“灾难不是新闻,救灾才是新闻”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很长一段时期我国新闻媒体的报道思路,改革开放以来,事实表明,这种思路早已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
由于历史惯性,新闻媒体自身也缺乏锐意进取的精神。对于此类负面新闻,当地新闻媒体的公式化、格式化报道倾向严重,一报道就是“领导高度重视,做出重要指示,要求不惜一切代价抢救伤员,查明事故原因,积极做好善后工作”,形成既定模式,思路僵化。在11月26日的《青岛日报》中,有这样的报道:“25日晚,青岛市委书记李群、市长张新深入爆燃事故安置区,向安置群众说,感谢你们的配合与理解,我们一起来努力早日回家。56岁的王振华激动地说:‘不是党和政府,没有今天的幸福生活,我们老百姓非常感激党和政府的关怀。’”[3]对此类新闻报道操作中多年形成的积习表现得淋漓尽致。
三、地方媒体如何打破报道本地重大负面新闻的桎梏
(一)地方领导要正确认识新闻传播的基本规律
“以正面宣传为主”一直是我国新闻媒体奉行的一条基本原则。但新闻事实是客观存在的,当负面新闻事件发生时,回避关键问题是无益于解决矛盾的,反而很可能变得更加被动。这实际上是在考验地方党政部门和领导的执政能力、危机处理能力,根本上是反映了地方领导如何认识新闻传播以及危机传播管理的基本规律。
传播学经典的“议程设置”理论认为,传媒的新闻报道和信息传达活动以赋予各种议题不同程度的显著性的方式,影响着人们对周围世界的大事及重要性的判断。[4]在这个信息传播高度发达的时代,以微博为主的自媒体对传统媒体“把关人”权力的消解有目共睹。大众传播媒体想要随心所欲控制公众议程、随心所欲引导舆论,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都是不可能的。地方领导只能控制本地媒体,而无法对中央媒体、外地媒体,特别是网络自媒体进行有效的制约。地方领导企图利用本地媒体设置公众议程、弘扬所谓正能量、不正视问题的存在、宣扬领导政绩、淡化处理或掩盖责任与真相的做法,不仅不会起到多大效果,反而会造成更大的舆论质疑。
在主要网络媒体、中央媒体、外埠媒体已经进行了连篇累牍的报道的情况下,本地媒体或轻描淡写,或“丧事当喜事办”,引导舆论不成反遭到舆论诟病,不可能发挥自身的积极作用。地方媒体不报道,或者胡报、瞎报,本地群众是不是就不知道呢?显然不是。互联网、自媒体、大众媒体如此发达的今天,即使本地媒体没有报道,本地群众也可以通过各种渠道了解真相。如此一来,不仅对于本地媒体,而且对于负面新闻的相关方、当地党政部门等主管方,更易造成被动。
群众的眼睛是明亮的,如果地方党政领导的思想作风不转变,对新闻规律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无论怎样利用本地新闻媒体为自己造势,其效果往往都会适得其反。
(二)制定相应制度,确保负面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的正常开展
我国新闻媒体长期作为地方党委机关报(台),是地方党委所属的事业单位,直接对地方党委负责,在此种管理体制下地方新闻媒体很难有所作为。市场化改革以后,虽然成立了报业集团公司,进行企业化改革,但是作为地方党委宣传工具的性质仍然没有改变。地方党委牢牢控制着地方新闻媒体主要领导干部的任免权,再加上各方的利益纠葛,即使中宣部没有“党报不得批评同级党委”的明文规定,地方新闻媒体对本地重大事项开展监督也是困难重重的。 从制度安排上看,我国的传媒是党、政府、人民的喉舌。但从舆论监督的本义来讲,党和政府的喉舌和人民的喉舌存在着法律定位的矛盾。[5]理论上新闻媒体有舆论监督的责任与义务,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却由于权力制约关系而无法施展,这是一个现实问题。如何在不改变我国新闻媒体基本性质的前提下,消解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工作的现实与制度阻力,这就要求一方面地方党政部门要大力支持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另一方面可以在地方媒体与地方党委的组织关系上做文章。
笔者认为,可以试行地方新闻媒体的社长、台长、总编辑等主要负责人由上一级党委任命,对上一级党委负责制。例如县级新闻媒体主要负责人由地市级党委任命,地市级新闻媒体主要负责人由省级党委任命,省级新闻媒体的主要负责人由中央有关部门直接任命,地方媒体的主要负责人与本地党委脱离人事组织关系,直接对上一级党委负责。这样的制度设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打破地方领导束缚本地新闻媒体的“紧箍咒”,有利于地方媒体放开手脚,按照新闻规律报道新闻,开展积极的舆论监督。一些中央媒体所创办的地方子媒体,与上述制度设计有一些相似之处,并且在新闻实践中已经有了一些好的经验值得借鉴。
(三)负面新闻报道、舆论监督应当力求客观、全面、准确、平衡
“如果记者愿意去做,大多数报道都可以从人的角度去写,尤其是在报道火灾、车祸和灾难时。这些报道都惊心动魄。”[6]美国一本著名的新闻业务教材这样提醒记者。当青岛发生如此重大的爆炸事故时,人们是更加关心领导的指示、慰问,是关心每一个受害者的命运,是关心事故的隐情与责任,还是关心救灾过程中涌现的英雄事迹?
对地方媒体来说,报道本地负面新闻应本着客观、全面、准确、平衡的要求,以事实为最基本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应当突出报道,问题揭露、舆论监督更不能缺位。领导活动应当根据新闻价值的大小酌情处理,对于积极引导舆论、弘扬正能量的报道也必不可少,但是不可忽视新闻价值的客观规律。总体来说,最重要的就是不能回避核心问题,更不能罔顾新闻事实瞒报漏报,应在此基础上进行客观、全面、准确、平衡的报道。在此次中石化输油管道爆炸事件的报道中,青岛媒体第一天轻描淡写,第二天又仅仅从救灾的角度进行连篇累牍的报道,而对核心问题几乎回避,其效果从舆论的批评声中便可得见。只有客观、全面、平衡的报道,才能最大限度地挖掘负面新闻的正面价值,化解危机。
如今是一个自媒体大发展的时代,按照过去的老思路“捂盖子”几乎是不可能的,真相早晚会浮出水面。一条微博就可能引爆网络舆论,地方主管部门下发一纸禁令,让本地媒体“掩耳盗铃”则几乎起不到任何效果。地方领导能管得了本地媒体,却管不了中央媒体、外埠媒体,也管不了网络媒体、自媒体。在这个信息高速传播、人人都能够便捷发声的时代,地方媒体如果按照传统思路报道本地负面新闻,不仅很难左右全国舆论,甚至对当地舆论的控制也是无力的。因此,地方媒体更应掌握主动,领导更应转变思路、尊重新闻规律,这样不仅有利于传播危机的化解,有利于政府树立良好形象,有利于增强人民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更有利于实际问题的解决。
参考文献:
[1]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编.中国共产党新闻工作文献汇报(中)[G].北京:新华出版社,1980.
[2]靖鸣.“党报不得批评同级党委”——1953年广西《宜山农民报》批评中共宜山地委事件及其争论的前前后后[J].新闻与传播研究,2004(3).关于“宜山农民报事件”的来龙去脉以及所造成的影响,亦可见此文.
[3]让居民群众早日回家过上正常生活[N].青岛日报.2013-11-26.
[4]郭庆光.传播学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5]陈力丹,闫伊默.论我国舆论监督的制度困境[J].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
[6]凯利·莱特尔,朱利安·哈里斯,斯坦利·约翰逊.全能记者必备——新闻采集、写作和编辑的基本技能[M].宋铁军,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
(靖鸣为南京师范大学媒介发展与危机管理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马丹晨为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硕士生)
编校:张红玲
【关键词】地方媒体;负面新闻;舆论监督
2013年11月22日上午10时左右,青岛市黄岛区中石化一输油管道发生重大爆炸事故,事故造成62人遇难、数百人受伤。由于爆炸事故波及范围广、伤亡巨大、场面惨重,故造成了重大的社会影响,一时成为舆论热点。对于如此重大事故的报道,青岛本地主流媒体的表现却不尽如人意,相关报纸版面被转发到微博中,引起了网络舆论几乎是一边倒的指责与批评。在事故发生的第二天即23日,青岛市委机关报《青岛日报》以及本地的《青岛早报》《青岛晚报》《半岛都市报》等主要报刊,在头版虽对事故都有提及,但是着眼点无一例外都是中央领导对事故作出重要指示,而对事故本身的报道却较少,引起了舆论的极大不满。相反,北京的《新京报》不仅在头版刊登事故的大幅照片,还连发三个要闻版对事故进行全面描述,并且配发社论对事故原因提出质疑。24日,青岛一些主要媒体不再沉默。但遗憾的是,青岛媒体只见各方如何救灾的报道,而几乎看不到事故的核心信息及对事故灾难无辜遇难者的应有态度,进而引起了舆论更进一步的质疑。
一、地方媒体本地负面新闻、舆论监督报道的怪象及特征
(一)对本地负面新闻、舆论监督存在“以正面宣传去负面化”的怪象
当地方发生负面新闻时,一些本地媒体通常的处理方法是瞒报、漏报、缓报、不报。例如2013年10月17日南京市长季建业被证实已被“双规”,18日南京市属《金陵晚报》仅在第二版发布了一条消息,除标题外,内容只有一行文字,而《南京日报》也只是在头版旁边的位置发布了一个《市政简讯》,内容为南京市委书记讲话要求吸取季建业教训,全文不足300字。又如2010年南京市迈皋桥化工厂爆炸、2011年甘肃正宁县校车事故、2012年哈尔滨阳明滩大桥垮塌事故等,都或多或少存在类似的现象。在一些经济较发达、思想较开放的地区如此,那么在一些经济欠发达、思想比较保守的地区,这种现象则更是常见。
另一种处理方式便是胡报、瞎报,笔者称之为“以正面宣传去负面化”,即企图通过正面宣传的方式去扭转负面新闻造成的不良影响,达到所谓“正面舆论引导”的作用。诸如对青岛中石化输油管线爆炸事故的报道,让我们来看看事故发生第三天,《青岛晚报》前4个版的标题:《一次突如其来的爆燃事故》《一曲感天动地的英雄赞歌》《一场争分夺秒的生死救援》《一种众志成城的爱心力量》。《青岛早报》8个专版的标题分别是:《集结令下急赴现场》《排队献血爱暖寒冬》《最佳医护最好治疗》《昼夜鏖战击溃死神》《钢铁之躯搭生命梯》《海上设栏清理油花》《住安置点如家温暖》《官兵做饭百姓喊香》。《半岛都市报》的报道思路与上述两家媒体也基本相同。这种报道方式回避核心问题,把“丧事当喜事办”,几乎完全不顾事故中几十位遇难的无辜受害者与上百位受伤群众及其亲友和当地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人民群众的感受,只会引起读者的反感。
(二)对外地负面新闻、舆论监督存在“本地媒体异地化”的怪象
青岛媒体的编辑记者难道没有能力做出吸引人的报道吗?答案一定是否定的。同样是《青岛早报》,在报道美国波士顿马拉松赛恐怖爆炸事件中,就表现得格外出色,不仅在头版刊登大幅现场彩色照片,刊登大号标题《波士顿连环爆炸马拉松血肉横飞》,还用了几个版面对爆炸细节进行详细描述,大量使用现场照片,可谓非常具有冲击力。青岛媒体淡化处理本地负面新闻,而对外地负面新闻穷追猛打的现象可以说是一种“异地舆论监督”的怪胎,也是“本地媒体异地化”的现象。地方媒体在报道异地负面新闻、进行异地舆论监督时往往能够超脱于事外,所受压力较小,为吸引受众,能够按照新闻规律办事,做出吸引人的报道。
对于本地负面新闻、舆论监督,地方媒体往往用“老花眼”来报道,装着眼花看不见;而对于外地发生的负面新闻、舆论监督,地方媒体往往又使用“放大镜”来报道。地方媒体的主要职责是什么,地方媒体的受众群体主要在哪里,地方媒体主要为谁服务?我们认为,地方媒体主要是服务于本地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受众群体主要也是本地。那么,地方媒体对负面新闻与舆论监督普遍存在的“以正面宣传去负面化”与“本地媒体异地化”的怪象,就是应该摒弃的现象。
二、地方媒体本地负面新闻、舆论监督报道怪象的成因
可以说,许多地方媒体编辑记者的业务能力并不差,但是在对待本地负面新闻时,却鲜有正面的案例,而报道外地发生的负面新闻,则把业务能力发挥得淋漓尽致,不乏一些极具深度、创意的报道。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应该说与转型期我国社会大环境是分不开的,同时也与媒体自身的报道思路密不可分。
(一)地方领导对新闻规律的认识偏颇是根本原因
新闻报道最根本的规律就是坚持真实,新闻报道的第一本位是传递信息,而不是进行宣传。传播学研究已经表明,传播效果的达成与信源、传播方法、传播对象、传播环境等因素都或多或少的有关。一味地进行正面宣传,不仅很难达到预期效果,反而容易使受众产生逆反心理。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直至改革开放前,我们一直把新闻等同于宣传,报纸是进行宣传的工具,新闻纸等于宣传纸。改革开放以后,这种违背新闻规律的认识逐渐在学界和业界得到了扭转。特别是市场化改革以后,新闻媒体的“双重属性”逐步得到确立,一批主要以晚报、都市报为主的迈入市场化的新闻媒体,在新闻报道上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但是对于地方媒体的主管部门,特别是主管领导以及地方党政主要领导来说,对新闻规律的认识却并没有随着时代的变化、新闻媒体的转型而转变。如今是一个自媒体大行其道的时代,微博为人们提供了一个麦克风,并且公民意识逐渐形成,勇于表达。虽然传播环境已经大为改变,但是一些地方领导却没有正确认识新闻规律,地方媒体,特别是市场化程度不高的机关报,成了主要领导宣传自己政绩的舞台,成了粉饰当地太平的工具。 (二)对“党报不得批评同级党委”指示的误读
“党报不得批评同级党委”指示源于广西《宜山农民报》批评宜山地委的事件。1953年3月12日,广西省委宣传部请示中共中央中南局宣传部和中央宣传部,请示中写道:
《宜山农民报》写了社论,在揭发一县委书记错误时批评了地委,这样做有的认为不恰当,也有人认为是允许的。因此我们认为在报纸上展开自下而上的批评,如同级党委会有错误,同级党报是不应该直接在报纸上进行批评的,而应该向上级党委或党报编辑部控诉,如同级党委委员个人,或同级党委部门,如组织部、宣传部等是可以在报纸上直接批评的,这样是否恰当,请指示。[1]
中央宣传部当月做出“党报不得批评同级党委”的复示,对广西省委宣传部请示中的意见“我们认为在报纸上展开自下而上的批评,如同级党委会有错误,同级党报是不应该直接在报纸上进行批评的,而应该向上级党委或党报编辑部控诉,如同级党委委员个人,或同级党委部门,如组织部、宣传部等是可以在报纸上直接批评的,这样是否恰当,请指示”予以肯定:“我们认为广西省委宣传部的意见是正确的。”[2]言下之意,党报可以批评同级党委的部门和党委委员。指出“不经请示不准擅自在报纸上批评党委会”,也就是说,请示党委之后还是可以批评的。然而几十年来有关部门和媒体误读了中宣部的这一指示,把这一指示片面理解为“党报不得批评同级党委”,把同级党委部门和成员与党委等同起来,涉及与党委有关的任何问题都不去批评监督,涉及地方党委和政府的负面新闻,媒体均避而远之。
当一些地方发生重大负面新闻事件时,本地新闻媒体只得作为地方党政部门的“传声筒”,上级要求怎么报道就怎么报道,上级不让报道就不能报道,地方媒体完全失去自主性。尤其是对诸如这次青岛中石化输油管线爆炸这样重大的灾难性事故,损失巨大、影响恶劣,对地方党政机关与主要领导来说,均是严重的危机事件,有关领导不可避免地还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与领导责任。因此,地方党政领导控制本地媒体、掩盖责任的做法就不难理解了。
(三)媒体报道思路的僵化也束缚了自己的手脚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客观报道是新闻报道的题中应有之义。美国《纽约时报》宣称“刊登一切适合刊载的消息”,但新闻事实浩如烟海,如何选择适合新闻媒体刊载的消息,则是一个媒体操作能力的问题。
我们不能妄断这几家媒体报道的不是客观事实,但是在新闻选择上,无疑是失败的。当事故发生时,受众最关心的是什么?是伤亡情况,是事故原因,是事故造成的损失,是事故责任者应该承担哪些责任,是事故还有哪些焦点问题没有解释。而青岛本地媒体却对这些主要问题没有涉及。“灾难不是新闻,救灾才是新闻”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很长一段时期我国新闻媒体的报道思路,改革开放以来,事实表明,这种思路早已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
由于历史惯性,新闻媒体自身也缺乏锐意进取的精神。对于此类负面新闻,当地新闻媒体的公式化、格式化报道倾向严重,一报道就是“领导高度重视,做出重要指示,要求不惜一切代价抢救伤员,查明事故原因,积极做好善后工作”,形成既定模式,思路僵化。在11月26日的《青岛日报》中,有这样的报道:“25日晚,青岛市委书记李群、市长张新深入爆燃事故安置区,向安置群众说,感谢你们的配合与理解,我们一起来努力早日回家。56岁的王振华激动地说:‘不是党和政府,没有今天的幸福生活,我们老百姓非常感激党和政府的关怀。’”[3]对此类新闻报道操作中多年形成的积习表现得淋漓尽致。
三、地方媒体如何打破报道本地重大负面新闻的桎梏
(一)地方领导要正确认识新闻传播的基本规律
“以正面宣传为主”一直是我国新闻媒体奉行的一条基本原则。但新闻事实是客观存在的,当负面新闻事件发生时,回避关键问题是无益于解决矛盾的,反而很可能变得更加被动。这实际上是在考验地方党政部门和领导的执政能力、危机处理能力,根本上是反映了地方领导如何认识新闻传播以及危机传播管理的基本规律。
传播学经典的“议程设置”理论认为,传媒的新闻报道和信息传达活动以赋予各种议题不同程度的显著性的方式,影响着人们对周围世界的大事及重要性的判断。[4]在这个信息传播高度发达的时代,以微博为主的自媒体对传统媒体“把关人”权力的消解有目共睹。大众传播媒体想要随心所欲控制公众议程、随心所欲引导舆论,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都是不可能的。地方领导只能控制本地媒体,而无法对中央媒体、外地媒体,特别是网络自媒体进行有效的制约。地方领导企图利用本地媒体设置公众议程、弘扬所谓正能量、不正视问题的存在、宣扬领导政绩、淡化处理或掩盖责任与真相的做法,不仅不会起到多大效果,反而会造成更大的舆论质疑。
在主要网络媒体、中央媒体、外埠媒体已经进行了连篇累牍的报道的情况下,本地媒体或轻描淡写,或“丧事当喜事办”,引导舆论不成反遭到舆论诟病,不可能发挥自身的积极作用。地方媒体不报道,或者胡报、瞎报,本地群众是不是就不知道呢?显然不是。互联网、自媒体、大众媒体如此发达的今天,即使本地媒体没有报道,本地群众也可以通过各种渠道了解真相。如此一来,不仅对于本地媒体,而且对于负面新闻的相关方、当地党政部门等主管方,更易造成被动。
群众的眼睛是明亮的,如果地方党政领导的思想作风不转变,对新闻规律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无论怎样利用本地新闻媒体为自己造势,其效果往往都会适得其反。
(二)制定相应制度,确保负面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的正常开展
我国新闻媒体长期作为地方党委机关报(台),是地方党委所属的事业单位,直接对地方党委负责,在此种管理体制下地方新闻媒体很难有所作为。市场化改革以后,虽然成立了报业集团公司,进行企业化改革,但是作为地方党委宣传工具的性质仍然没有改变。地方党委牢牢控制着地方新闻媒体主要领导干部的任免权,再加上各方的利益纠葛,即使中宣部没有“党报不得批评同级党委”的明文规定,地方新闻媒体对本地重大事项开展监督也是困难重重的。 从制度安排上看,我国的传媒是党、政府、人民的喉舌。但从舆论监督的本义来讲,党和政府的喉舌和人民的喉舌存在着法律定位的矛盾。[5]理论上新闻媒体有舆论监督的责任与义务,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却由于权力制约关系而无法施展,这是一个现实问题。如何在不改变我国新闻媒体基本性质的前提下,消解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工作的现实与制度阻力,这就要求一方面地方党政部门要大力支持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另一方面可以在地方媒体与地方党委的组织关系上做文章。
笔者认为,可以试行地方新闻媒体的社长、台长、总编辑等主要负责人由上一级党委任命,对上一级党委负责制。例如县级新闻媒体主要负责人由地市级党委任命,地市级新闻媒体主要负责人由省级党委任命,省级新闻媒体的主要负责人由中央有关部门直接任命,地方媒体的主要负责人与本地党委脱离人事组织关系,直接对上一级党委负责。这样的制度设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打破地方领导束缚本地新闻媒体的“紧箍咒”,有利于地方媒体放开手脚,按照新闻规律报道新闻,开展积极的舆论监督。一些中央媒体所创办的地方子媒体,与上述制度设计有一些相似之处,并且在新闻实践中已经有了一些好的经验值得借鉴。
(三)负面新闻报道、舆论监督应当力求客观、全面、准确、平衡
“如果记者愿意去做,大多数报道都可以从人的角度去写,尤其是在报道火灾、车祸和灾难时。这些报道都惊心动魄。”[6]美国一本著名的新闻业务教材这样提醒记者。当青岛发生如此重大的爆炸事故时,人们是更加关心领导的指示、慰问,是关心每一个受害者的命运,是关心事故的隐情与责任,还是关心救灾过程中涌现的英雄事迹?
对地方媒体来说,报道本地负面新闻应本着客观、全面、准确、平衡的要求,以事实为最基本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应当突出报道,问题揭露、舆论监督更不能缺位。领导活动应当根据新闻价值的大小酌情处理,对于积极引导舆论、弘扬正能量的报道也必不可少,但是不可忽视新闻价值的客观规律。总体来说,最重要的就是不能回避核心问题,更不能罔顾新闻事实瞒报漏报,应在此基础上进行客观、全面、准确、平衡的报道。在此次中石化输油管道爆炸事件的报道中,青岛媒体第一天轻描淡写,第二天又仅仅从救灾的角度进行连篇累牍的报道,而对核心问题几乎回避,其效果从舆论的批评声中便可得见。只有客观、全面、平衡的报道,才能最大限度地挖掘负面新闻的正面价值,化解危机。
如今是一个自媒体大发展的时代,按照过去的老思路“捂盖子”几乎是不可能的,真相早晚会浮出水面。一条微博就可能引爆网络舆论,地方主管部门下发一纸禁令,让本地媒体“掩耳盗铃”则几乎起不到任何效果。地方领导能管得了本地媒体,却管不了中央媒体、外埠媒体,也管不了网络媒体、自媒体。在这个信息高速传播、人人都能够便捷发声的时代,地方媒体如果按照传统思路报道本地负面新闻,不仅很难左右全国舆论,甚至对当地舆论的控制也是无力的。因此,地方媒体更应掌握主动,领导更应转变思路、尊重新闻规律,这样不仅有利于传播危机的化解,有利于政府树立良好形象,有利于增强人民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更有利于实际问题的解决。
参考文献:
[1]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编.中国共产党新闻工作文献汇报(中)[G].北京:新华出版社,1980.
[2]靖鸣.“党报不得批评同级党委”——1953年广西《宜山农民报》批评中共宜山地委事件及其争论的前前后后[J].新闻与传播研究,2004(3).关于“宜山农民报事件”的来龙去脉以及所造成的影响,亦可见此文.
[3]让居民群众早日回家过上正常生活[N].青岛日报.2013-11-26.
[4]郭庆光.传播学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5]陈力丹,闫伊默.论我国舆论监督的制度困境[J].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
[6]凯利·莱特尔,朱利安·哈里斯,斯坦利·约翰逊.全能记者必备——新闻采集、写作和编辑的基本技能[M].宋铁军,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
(靖鸣为南京师范大学媒介发展与危机管理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马丹晨为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硕士生)
编校:张红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