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为了解决农村中小学的师资薄弱问题,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出台了关于“下乡支教”政策,鼓励优秀教师到教育最需要的地方去。这种“城市支援农村”政策有利于帮助农村中小学提高教育教研质量,加强农村中小学的师资力量,指导和培养农村青年教师,提高农村中小学的整体教学水平,改善城乡教育资源不均衡的状况。政策的出发点很好,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值得我们追问。
一、是“支教”,还是“只教”?
【案例一】某校有一位支教老师,学校会议、下班辅导、教研活动一律不参与,上完课就回市区,其他一概不管,变成了纯粹的“教书先生”。每次跟人谈到自己的支教生涯,她都会说:“和市区重点中学比较,在那里像神仙,好轻松。”
解析:由于支教评价机制的不完善,对支教老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如何以及支教期间的表现情况,不能客观、全面、公正地评价。再加上支教老师的人事关系、工资关系、福利待遇还在原单位,大多数学校对支教老师的所作所为“无可奈何”,支教考核一般都给予“优”。导致了一部分支教老师不是很在乎支教工作,出现了“出工不出力”的现象,不参加学校的其他活动,不注重教学质量与学生的学习情况,缺乏有效的课堂管理,有的甚至不批改作业,学生对此意见很大,影响了师生关系的和谐,甚至造成师生的冲突。而支教之后,拍拍屁股走人,回原单位还被评为“优秀教师”,可留下的尽是“烂摊子”。笔者认为,“下乡支教”的老师大都是城区重点中学的优秀教师与骨干教师,有着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式。“下乡支教”可以充分发挥他们的教学骨干作用,通过开示范课、专题讲座、教研活动等各种教学交流,探讨教学中一些普遍性问题或者是“难点”“热点”问题,传授先进的教学方法,指导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利用,引领青年教师专业迅速成长,为农村中小学老师“充电”。支教老师应在短暂的支教生涯奉献一丝微薄之力,而不应只教书或“享清福”。
二、是“支教”,还是“指教”?
【案例二】某校来了一位城区重点中学的支教老师,是原学校的教研组长,市级“教坛新秀”,在国家级刊物发表教学论文数篇。但他自命清高,总以为自己的教学水平很高,对其他老师是“不屑一顾”,听不进别人的意见,经常指指点点,夸夸其谈,显示“高人一等”的教学能力。但他又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进行教学,把城区学校的那一套教学方式“搬”来,结果学生的成绩一塌糊涂。
解析:案例中这个教师的个人素质很好,有着过硬的教学能力、很强的教研能力。但他过于自负,轻视了农村学校教师的教学水平,把“支教”仅仅认为是“指教”,这是对支教的误解。笔者认为,支教老师不仅要发挥“专业引领”的一面,也要重新审视自己的教学能力,对自身的教学情况及时反思和总结,尽快摸索符合农村学生实际情况的教学方法,增强支教工作艺术,提高教学实效。农村虽然物质匮乏,但不缺乏优秀教师。农村中小学也是“卧虎藏龙”之地,支教老师要敢于虚心向农村学校的优秀教师学习刻苦钻研、迎难而上、甘于奉献的精神,善于倾听教学建议,积极参与教研活动,经常听课评课,促进教学思维的拓展,丰富教学经历。更要从学生的实际出发,寻求一种适合学生的教学方式,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尽量把“差的学生教好,好的学生教得优秀”,争取做到“支教过后,留有余香”。
三、是真“支教”,还是争“支教”?
【案例三】某城区中学每年暑假都会很多老师申请要去对口学校支教,派谁去呢?这些老师中不乏有工作十年以上的骨干老师,是学校的脊梁和招牌,他们都去支教,学校提高教学水平要靠谁呢?要是不让去,他们就失去了晋升职务的机会,对他们也不公平。校长很烦恼。
解析:看了这一案例,你可能觉得老师思想觉悟提高了,连支教都是“争先恐后”,争着“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答案是否定的,因为该区教育局出台了关于支教的硬性规定,内容大概是凡参加高级职称评定的教师应有在农村学校任(支)教一年以上的经历,不支教,升职评先免谈。所以很多老师快到评职称时,就开始走关系、托人情争取支教的名额,希望圆“支教梦”,来年可以在职称评定时占得先机。我们不难看到,这种支教方式已经披上了功利的“外衣”,逐渐偏离了“下乡支教”的本意。我认为,对于支教老师的选择一定要有标准和条件,而不能“滥竽充数”。支教老师至少要符合以下三点:骨干教师或者优秀教师,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的精神;要有较强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教学能力;要有较强的责任意识,能真心地对待支教事业,热爱支教事业。有了这些条件,校长既可以在选择支教教师时尽可能地做到公平公正,又可以促使本校老师勤于钻研、认真教学,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争取获得支教的机会。这种“争支教”的现象就可以被充分转
化为提高教育质量的措施,让真正可以评高级职称的老师“真支教”,一举两得。
四、是真“支教”,还是假“支教”?
【案例四】 某重点中学的一位教务主任到对口学校支教,由于原学校公务繁杂,无暇顾及支教工作,经常请假或者叫人代课,教学质量明显下降。校长很无奈,只好让他回原学校工作,叫本校另外一个老师上课,不过还是算有支教经历。
解析:很多支教老师都是“人在曹营心在汉”,放不下原学校的工作,而“鱼和熊掌不可得兼”。这种“一心二用”的做法,或多或少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影响了支教老师的形象与声誉。很多支教老师被安排教“次科”甚至去管理实验室、图书室、器材室等工作。这种“大材小用”的安排,就源于学校对于支教老师不信任,实质就是无效支教,没有任何意义。为避免这种现象发生,首先,支教老师要放下原学校的一切工作,全身心地投入到支教工作,不能身兼两职;第二,对于支教的教学情况要严格把关,支教老师的年度考核在支教学校进行,与其他老师一起进行工作量化,公平竞争;第三,要用好支教老师,挖掘他们的潜能,用到最需要的地方,而不是浪费人才。做好这几点,“假支教”就会无藏身之地。
“下乡支教”是我国特殊历史阶段的特殊产物,这种做法只能缓解一时教师资源紧缺的压力,“治标不治本”,对于改变农村教育现状没有实质性作用。只有国家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改善办学条件,缩小城乡差距,提高农村教师的工资待遇,逐步实现“城乡同酬”,提高教师的“幸福指数”,吸引更多优秀的大学生毕业生从事教师职业,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矛盾。随着教育事业不断发达,教育资源不断丰富,教育实现真正公平,“下乡支教”完全有理由退出历史舞台,而不是成为“卡人”“整人”的制度。■
一、是“支教”,还是“只教”?
【案例一】某校有一位支教老师,学校会议、下班辅导、教研活动一律不参与,上完课就回市区,其他一概不管,变成了纯粹的“教书先生”。每次跟人谈到自己的支教生涯,她都会说:“和市区重点中学比较,在那里像神仙,好轻松。”
解析:由于支教评价机制的不完善,对支教老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如何以及支教期间的表现情况,不能客观、全面、公正地评价。再加上支教老师的人事关系、工资关系、福利待遇还在原单位,大多数学校对支教老师的所作所为“无可奈何”,支教考核一般都给予“优”。导致了一部分支教老师不是很在乎支教工作,出现了“出工不出力”的现象,不参加学校的其他活动,不注重教学质量与学生的学习情况,缺乏有效的课堂管理,有的甚至不批改作业,学生对此意见很大,影响了师生关系的和谐,甚至造成师生的冲突。而支教之后,拍拍屁股走人,回原单位还被评为“优秀教师”,可留下的尽是“烂摊子”。笔者认为,“下乡支教”的老师大都是城区重点中学的优秀教师与骨干教师,有着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式。“下乡支教”可以充分发挥他们的教学骨干作用,通过开示范课、专题讲座、教研活动等各种教学交流,探讨教学中一些普遍性问题或者是“难点”“热点”问题,传授先进的教学方法,指导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利用,引领青年教师专业迅速成长,为农村中小学老师“充电”。支教老师应在短暂的支教生涯奉献一丝微薄之力,而不应只教书或“享清福”。
二、是“支教”,还是“指教”?
【案例二】某校来了一位城区重点中学的支教老师,是原学校的教研组长,市级“教坛新秀”,在国家级刊物发表教学论文数篇。但他自命清高,总以为自己的教学水平很高,对其他老师是“不屑一顾”,听不进别人的意见,经常指指点点,夸夸其谈,显示“高人一等”的教学能力。但他又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进行教学,把城区学校的那一套教学方式“搬”来,结果学生的成绩一塌糊涂。
解析:案例中这个教师的个人素质很好,有着过硬的教学能力、很强的教研能力。但他过于自负,轻视了农村学校教师的教学水平,把“支教”仅仅认为是“指教”,这是对支教的误解。笔者认为,支教老师不仅要发挥“专业引领”的一面,也要重新审视自己的教学能力,对自身的教学情况及时反思和总结,尽快摸索符合农村学生实际情况的教学方法,增强支教工作艺术,提高教学实效。农村虽然物质匮乏,但不缺乏优秀教师。农村中小学也是“卧虎藏龙”之地,支教老师要敢于虚心向农村学校的优秀教师学习刻苦钻研、迎难而上、甘于奉献的精神,善于倾听教学建议,积极参与教研活动,经常听课评课,促进教学思维的拓展,丰富教学经历。更要从学生的实际出发,寻求一种适合学生的教学方式,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尽量把“差的学生教好,好的学生教得优秀”,争取做到“支教过后,留有余香”。
三、是真“支教”,还是争“支教”?
【案例三】某城区中学每年暑假都会很多老师申请要去对口学校支教,派谁去呢?这些老师中不乏有工作十年以上的骨干老师,是学校的脊梁和招牌,他们都去支教,学校提高教学水平要靠谁呢?要是不让去,他们就失去了晋升职务的机会,对他们也不公平。校长很烦恼。
解析:看了这一案例,你可能觉得老师思想觉悟提高了,连支教都是“争先恐后”,争着“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答案是否定的,因为该区教育局出台了关于支教的硬性规定,内容大概是凡参加高级职称评定的教师应有在农村学校任(支)教一年以上的经历,不支教,升职评先免谈。所以很多老师快到评职称时,就开始走关系、托人情争取支教的名额,希望圆“支教梦”,来年可以在职称评定时占得先机。我们不难看到,这种支教方式已经披上了功利的“外衣”,逐渐偏离了“下乡支教”的本意。我认为,对于支教老师的选择一定要有标准和条件,而不能“滥竽充数”。支教老师至少要符合以下三点:骨干教师或者优秀教师,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的精神;要有较强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教学能力;要有较强的责任意识,能真心地对待支教事业,热爱支教事业。有了这些条件,校长既可以在选择支教教师时尽可能地做到公平公正,又可以促使本校老师勤于钻研、认真教学,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争取获得支教的机会。这种“争支教”的现象就可以被充分转
化为提高教育质量的措施,让真正可以评高级职称的老师“真支教”,一举两得。
四、是真“支教”,还是假“支教”?
【案例四】 某重点中学的一位教务主任到对口学校支教,由于原学校公务繁杂,无暇顾及支教工作,经常请假或者叫人代课,教学质量明显下降。校长很无奈,只好让他回原学校工作,叫本校另外一个老师上课,不过还是算有支教经历。
解析:很多支教老师都是“人在曹营心在汉”,放不下原学校的工作,而“鱼和熊掌不可得兼”。这种“一心二用”的做法,或多或少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影响了支教老师的形象与声誉。很多支教老师被安排教“次科”甚至去管理实验室、图书室、器材室等工作。这种“大材小用”的安排,就源于学校对于支教老师不信任,实质就是无效支教,没有任何意义。为避免这种现象发生,首先,支教老师要放下原学校的一切工作,全身心地投入到支教工作,不能身兼两职;第二,对于支教的教学情况要严格把关,支教老师的年度考核在支教学校进行,与其他老师一起进行工作量化,公平竞争;第三,要用好支教老师,挖掘他们的潜能,用到最需要的地方,而不是浪费人才。做好这几点,“假支教”就会无藏身之地。
“下乡支教”是我国特殊历史阶段的特殊产物,这种做法只能缓解一时教师资源紧缺的压力,“治标不治本”,对于改变农村教育现状没有实质性作用。只有国家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改善办学条件,缩小城乡差距,提高农村教师的工资待遇,逐步实现“城乡同酬”,提高教师的“幸福指数”,吸引更多优秀的大学生毕业生从事教师职业,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矛盾。随着教育事业不断发达,教育资源不断丰富,教育实现真正公平,“下乡支教”完全有理由退出历史舞台,而不是成为“卡人”“整人”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