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从现代法治的核心目标“法律至上”地位和“以权制权”的建立入手,指出司法独立的重要性,并进一步阐释了司法独立的实现有赖于法官职业化的实现,进而概括了法官职业化的内容:法官的技能、法官的职业伦理,法官的自主性与自治性,法官的任职资格等及其与司法独立的关系,并从制度建构的角度对中国的法官职业化提出了一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