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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循环经济不单单是经济和技术问题,也是一种文化观念和价值取向。因此,探讨循环经济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价值取向,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 循环经济 和谐社会 价值取向 价值目标
当前,随着经济快速增长和人口不断增加,水、土地、能源、矿产等资源不足的矛盾会越来越突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形势日益严峻。面对这种情况,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显得尤为必要、尤为迫切。因此,认真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努力探讨循环经济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作用,拓展其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时代价值,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目前循环经济价值取向存在的问题
目前循环经济价值取向存在的问题主要有:(1)有的认为循环经济是一种物尽其用的经济发展模式,只是单纯的经济发展问题,忽视与整个社会的关联和互动;(2)有的认为发展循环经济只是政府行为,忽视了市场作用和广大民众参与意识;(3)有的认为发展循环经济主要靠规划、法律等强制性手段保障,忽视经济手段的引导调节和科学技术的核心作用;(4)有的认为发展循环经济只是单纯的提高资源利用问题,忽视生态文明的协调发展,忽略了更为重要的循环经济对于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积极意义;(5)有的认为发展循环经济仅是工业企业生产问题,忽视区域和社会层面以及其它产业的循环经济发展。
2. 循环经济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价值取向
价值取向是理想信念和实践行动的中介。价值取向的确立,既有利于坚定人们的理想信念,又成为人们的行动指南。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目标体系对发展循环经济提出了新的要求,必须进一步认识循环经济的价值取向。
循环经济的实质是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尽可能小的环境代价实现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力求把经济社会活动对自然资源的需求和生态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发展循环经济显示出人类的价值取向在于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统一起来,实现经济、社会与生态的协同发展,追求经济繁荣、社会公正、生态安全的可持续发展,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可见,循环经济的价值取向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目标是一致的。具体表现在:
2.1“民主法制”与循环经济的价值取向
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这要求发展循环经济要有法制观。
我国在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进行了大量立法,可以说从立法总量来说,已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这些立法在各自领域都起到了相当作用,但我国有关循环经济立法的现状却不尽如人意。主要表现在无专门立法,立法零散不完整、不彻底。如我国现行《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规范中均明确规定“国家鼓励、支持开展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但从上述法律性质及定位来看,还不能称其为循环经济立法,只是涉及了循环经济的部分要求。
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必须推进循环经济的立法,在已经出台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的基础上,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制定以加速发展循环经济、建立节约型社会为目标的覆盖生产、流通、消费、社会、心理等各个方面多层次循环经济立法体系。比如,制定《循环经济法》、《资源循环利用法》、《循环经济企业投融资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健全各类废物回收制度,对利用废物生产产品的和从废物中回收原料的,减征或者免征各项税费;建立循环经济激励政策,鼓励企业循环利用资源,鼓励民间投资向生态环境领域投入,兴办循环利用资源和资源再生产业。依据法律和相关的环保法规,用法律的手段来约束政府、企业和个人的行为,进一步明确政府、企业、公众在发展循环经济中的权利、义务,作为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最根本保障,才能使我国的可持续发展得到强有力的支撑。
2.2“公平正义” 与循环经济的价值取向
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这要求发展循环经济要有伦理观。
循环经济的伦理观应是经济伦理和环境伦理的结合,应是公益性伦理观与市场伦理的结合,即生态伦理观。这种伦理观认为,在改造自然中要保持自然的生态平衡,要尊重和保护环境,不能急功近利,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取得经济的暂时发展。人类不再是自然的征服者和主宰者,而只是自然的享用者、维护者和管理者。人与自然是一个密不可分的利益共同体,维护和管理好自然是人类的神圣使命。人们在认识和掌握自然规律的基础上,在爱护环境和保持生态平衡的前提下,能动地改造自然,使自然更好地为人类服务。
同时,生态伦理特别强调人类平等,主张人与人的生存平等、利益平等和发展平等,即一部分人的发展不能以牺牲另一部分人的生态利益为代价,既要求代内平等,也要求代际平等。这需要规范人类在生态环境中的社会行为,就是确立合于可持续发展要求的道德伦理。可持续发展时代,最主要的道德原则,是协调平衡原则和公平共享原则。合于这种原则为善,违背这种原则为恶。协调平衡原则体现在自觉地优化配置、节约利用、注意保护、建设生态环境,以节约为荣,浪费为耻。公平共享原则意味着以对生态环境公平共享为荣,以恣意独占为耻。应自觉地在当代与后代之间合理分配资源利益,自觉地在区域之间、国家企业个体之间合理分配资源利益,自觉地在经济社会发展与维持生态系统平衡间合理分配资源。
2.3“安定有序” 与循环经济的价值取向
安定有序,就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这要求发展循环经济要有系统观。
发展循环经济是一项涉及自然、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生产、流动、消费各个环节以及地区、产业、企业各个方面的系统工程,体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协调。要变过去人与自然的对立关系为谐和关系,强调经济、社会的发展必须同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相协调,在满足当代人需要的同时,不危及后代人满足的能力。
这一系统工程又涉及观念、政策、法律、体制、技术等方方面面问题,既需要全盘统筹,又要求在各个层面上落实,需要全社会的参与。既要重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又要重视市场机制和公众的参与意识与参与能力,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公众的作用,做到政府调控、企业运作、公众参与,做到三者结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
2.4“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与循环经济的价值取向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这要求发展循环经济要有生态观。
循环经济实质就是生态经济,它的出发点在于实现减少资源消耗、保护生态,实现环境和经济建设的协调统一,实现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从哲学角度看,生态作为包括人在内的生命有机体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其物质性是肯定的。以人为主体的经济社会对以自然为客体的自然生态系统的长期相处,建立了人与自然的基本关系,也就是哲学意义上的生态价值。从循环经济的核心内容看,是以生态经济为基础的生态型资源的循环利用,并指导人类社会逐步走向节约型社会。从循环经济的内在要求看,是要提高环境资源的配置效率,以保护日益稀缺的环境资源;同时,它还要使经济发展符合生态效率,即追求物质和能源利用效率的最大化和废物产量的最小化。从循环经济的根本目标看,是既要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统一起来,实现经济、社会与生态的协同发展,同时又要坚持以可持续发展为中心,归跟到底是要为人的生存发展提供良好、持久、和谐的环境和条件,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总之,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必然选择。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循环经济的价值取向,不断提高对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认识,并把有关的具体措施落实到“十二五”规划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去,努力实现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和和谐社会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 李宁,丁四保,赵伟.中国循环经济发展的空间分异与优化[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1(05).
[2] 吴宝华.循环经济发展的影响因素研究[J].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03).
[3] 齐建国,王红,彭绪庶,刘强,赵京兴.中国循环经济发展的进程与政策建议[J].经济纵横.2010(10).
【关键词】 循环经济 和谐社会 价值取向 价值目标
当前,随着经济快速增长和人口不断增加,水、土地、能源、矿产等资源不足的矛盾会越来越突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形势日益严峻。面对这种情况,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显得尤为必要、尤为迫切。因此,认真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努力探讨循环经济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作用,拓展其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时代价值,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目前循环经济价值取向存在的问题
目前循环经济价值取向存在的问题主要有:(1)有的认为循环经济是一种物尽其用的经济发展模式,只是单纯的经济发展问题,忽视与整个社会的关联和互动;(2)有的认为发展循环经济只是政府行为,忽视了市场作用和广大民众参与意识;(3)有的认为发展循环经济主要靠规划、法律等强制性手段保障,忽视经济手段的引导调节和科学技术的核心作用;(4)有的认为发展循环经济只是单纯的提高资源利用问题,忽视生态文明的协调发展,忽略了更为重要的循环经济对于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积极意义;(5)有的认为发展循环经济仅是工业企业生产问题,忽视区域和社会层面以及其它产业的循环经济发展。
2. 循环经济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价值取向
价值取向是理想信念和实践行动的中介。价值取向的确立,既有利于坚定人们的理想信念,又成为人们的行动指南。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目标体系对发展循环经济提出了新的要求,必须进一步认识循环经济的价值取向。
循环经济的实质是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尽可能小的环境代价实现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力求把经济社会活动对自然资源的需求和生态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发展循环经济显示出人类的价值取向在于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统一起来,实现经济、社会与生态的协同发展,追求经济繁荣、社会公正、生态安全的可持续发展,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可见,循环经济的价值取向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目标是一致的。具体表现在:
2.1“民主法制”与循环经济的价值取向
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这要求发展循环经济要有法制观。
我国在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进行了大量立法,可以说从立法总量来说,已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这些立法在各自领域都起到了相当作用,但我国有关循环经济立法的现状却不尽如人意。主要表现在无专门立法,立法零散不完整、不彻底。如我国现行《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规范中均明确规定“国家鼓励、支持开展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但从上述法律性质及定位来看,还不能称其为循环经济立法,只是涉及了循环经济的部分要求。
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必须推进循环经济的立法,在已经出台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的基础上,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制定以加速发展循环经济、建立节约型社会为目标的覆盖生产、流通、消费、社会、心理等各个方面多层次循环经济立法体系。比如,制定《循环经济法》、《资源循环利用法》、《循环经济企业投融资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健全各类废物回收制度,对利用废物生产产品的和从废物中回收原料的,减征或者免征各项税费;建立循环经济激励政策,鼓励企业循环利用资源,鼓励民间投资向生态环境领域投入,兴办循环利用资源和资源再生产业。依据法律和相关的环保法规,用法律的手段来约束政府、企业和个人的行为,进一步明确政府、企业、公众在发展循环经济中的权利、义务,作为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最根本保障,才能使我国的可持续发展得到强有力的支撑。
2.2“公平正义” 与循环经济的价值取向
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这要求发展循环经济要有伦理观。
循环经济的伦理观应是经济伦理和环境伦理的结合,应是公益性伦理观与市场伦理的结合,即生态伦理观。这种伦理观认为,在改造自然中要保持自然的生态平衡,要尊重和保护环境,不能急功近利,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取得经济的暂时发展。人类不再是自然的征服者和主宰者,而只是自然的享用者、维护者和管理者。人与自然是一个密不可分的利益共同体,维护和管理好自然是人类的神圣使命。人们在认识和掌握自然规律的基础上,在爱护环境和保持生态平衡的前提下,能动地改造自然,使自然更好地为人类服务。
同时,生态伦理特别强调人类平等,主张人与人的生存平等、利益平等和发展平等,即一部分人的发展不能以牺牲另一部分人的生态利益为代价,既要求代内平等,也要求代际平等。这需要规范人类在生态环境中的社会行为,就是确立合于可持续发展要求的道德伦理。可持续发展时代,最主要的道德原则,是协调平衡原则和公平共享原则。合于这种原则为善,违背这种原则为恶。协调平衡原则体现在自觉地优化配置、节约利用、注意保护、建设生态环境,以节约为荣,浪费为耻。公平共享原则意味着以对生态环境公平共享为荣,以恣意独占为耻。应自觉地在当代与后代之间合理分配资源利益,自觉地在区域之间、国家企业个体之间合理分配资源利益,自觉地在经济社会发展与维持生态系统平衡间合理分配资源。
2.3“安定有序” 与循环经济的价值取向
安定有序,就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这要求发展循环经济要有系统观。
发展循环经济是一项涉及自然、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生产、流动、消费各个环节以及地区、产业、企业各个方面的系统工程,体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协调。要变过去人与自然的对立关系为谐和关系,强调经济、社会的发展必须同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相协调,在满足当代人需要的同时,不危及后代人满足的能力。
这一系统工程又涉及观念、政策、法律、体制、技术等方方面面问题,既需要全盘统筹,又要求在各个层面上落实,需要全社会的参与。既要重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又要重视市场机制和公众的参与意识与参与能力,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公众的作用,做到政府调控、企业运作、公众参与,做到三者结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
2.4“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与循环经济的价值取向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这要求发展循环经济要有生态观。
循环经济实质就是生态经济,它的出发点在于实现减少资源消耗、保护生态,实现环境和经济建设的协调统一,实现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从哲学角度看,生态作为包括人在内的生命有机体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其物质性是肯定的。以人为主体的经济社会对以自然为客体的自然生态系统的长期相处,建立了人与自然的基本关系,也就是哲学意义上的生态价值。从循环经济的核心内容看,是以生态经济为基础的生态型资源的循环利用,并指导人类社会逐步走向节约型社会。从循环经济的内在要求看,是要提高环境资源的配置效率,以保护日益稀缺的环境资源;同时,它还要使经济发展符合生态效率,即追求物质和能源利用效率的最大化和废物产量的最小化。从循环经济的根本目标看,是既要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统一起来,实现经济、社会与生态的协同发展,同时又要坚持以可持续发展为中心,归跟到底是要为人的生存发展提供良好、持久、和谐的环境和条件,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总之,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必然选择。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循环经济的价值取向,不断提高对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认识,并把有关的具体措施落实到“十二五”规划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去,努力实现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和和谐社会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 李宁,丁四保,赵伟.中国循环经济发展的空间分异与优化[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1(05).
[2] 吴宝华.循环经济发展的影响因素研究[J].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03).
[3] 齐建国,王红,彭绪庶,刘强,赵京兴.中国循环经济发展的进程与政策建议[J].经济纵横.20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