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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素质”是从“家长的职业就是教育孩子”出发的,是为了承担起教育子女的责任而必须具有的稳定的内在品质,不完全等同于“公民素质”。“打铁先要自身硬”,在家庭教育过程中,家长主导着家庭教育的过程、决定着家庭教育的成败,家长要完成教育子女的任务就得具备过硬的素质,近年来全国妇联大力倡导“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活动就是重视提高家长素质的体现。因此,提高家庭教育实效,关键在于提高家长的素质。
一、正确的教育观念是当代家长教育素质的核心
根据有关研究,现代合格的家长素质应当具备积极的思想品德素质、正确的家庭教育知识、一定的教育子女能力、健康的心理素质和较高的生活素质。而在这些素质中,起着核心作用的则是家长的教育观念。那么,怎样的观念才能有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一)尊重儿童的权力
1989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儿童权力公约》,要求各国政府承认并履行保障儿童基本人权的义务,《儿童权力公约》可以说是人类在对待儿童问题上的最重要的文明成果,是约束现代各国儿童政策的国际性公约,也是当今家长善待子女的基本要求。儿童的基本人权包括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在这里儿童的生存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和医疗保健获得权;儿童的发展权是指儿童拥有充分发展其全部体能和智能的权利;儿童的受保护权是指反对一切形式的儿童歧视,保护儿童的一切人身权力;尤其对于处在危机、紧急情况下的儿童更要保护;儿童的参与权是指儿童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及表达自己意愿的权利。
(二)建立民主的亲子关系
亲子关系是家庭教育的桥梁,现代家庭的亲子关系应当建立在人格独立、互相尊重、民主平等、长幼有别、相亲相爱的基础上。没有这种关系,家庭生活的和谐、幸福就难以保证,没有这种关系家庭教育的开展也会遇到严重障碍。因此家庭中的每一个人都应为建立良好的家庭人际关系而努力。这里,父母亲的作用显然是主要的,父母既要充当长辈家长的角色“管教”子女;又要充当平辈朋友的角色,同孩子一起娱乐、交流、互助,并向孩子学习。为了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父母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①要经常聆听孩子的话语,充当一名热心听众;②给孩子一片自由的天空,鼓励他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③为孩子抹去心灵的创伤,安慰他明天会更美好。
(三)树立科学的育儿目标
当我们的家长教育孩子的时候,心目中总是有一个好孩子的标准,对于孩子将来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达到什么样的水平总会有一些预期的要求,这就是家长的育儿目标。由于每个家庭、每个孩子及其所处的生活环境不一样,每个家长的育儿目标也是各不相同,但是也有共性的东西。美国社会心理学家杜宝尔曾提出了现代社会好孩子的基本标准:①身体健康,吃的好,睡的好,身体发育正常,有良好的卫生习惯;②能够和别人分享、合作,和睦相处,社会性发展良好;③情绪适应良好,经常处在愉快和满足的状态;④爱父母、信任父母,对父母对自己的爱能做到感情的应答;⑤渴望学习、主动学习、爱提问,爱发表自己的意见,接受别人的帮助;⑥作为一个社会的人,在能力和生活态度方面,能不断成长进步。杜宝尔的这个标准是有普遍意义的,家长们可以参考。当然,家长应当随着社会的变迁、随着孩子身心的发展不断调整教育目标,最终把孩子培养成为有用人才,这里所说的人才是指掌握一定的知识和技能,从事某种专业性工作,为社会和国家做出一定贡献的劳动者、建设者。
(四)具有向孩子学习的意识
家长应当认识到在现代社会,教育不再是成年人对未成年人所独享的一种权力,而是两代人之间的一种互相影响。子女可以教育和影响家长,在这里教育的影响是自下而上的,成年人应允许儿童对所接受的教育影响做出选择。向孩子学习的前提是了解孩子,了解时代的变化。生活在信息时代的孩子是一本内容极其丰富的书,每位家长只有潜心研读,才能理解孩子的“十万个为什么”;才能发现孩子的优点。欣赏孩子的优点是向孩子学习的基本前提,优秀的家长总是善于发现孩子的长处而及时、热情地欣赏孩子的优点,努力做孩子的好伙伴。为此,家长应尽可能多的与孩子一起活动,倾听和吸纳孩子的意见。
二、提高家长素质的主要措施
每个生养了子女的成年男女都是天然的爸爸或妈妈,但是却不一定是合格的儿童家长。英国著名教育家斯宾塞认为:生儿育女,只是青年人生理成熟的标志;能够教养子女,才是青年人心智成熟的标志。我国现代著名教育家陈鹤琴先生说过:“父母,不是容易做的,一般人以为结了婚,生了孩子,就有做父母的资格了,其实不然。我们知道,栽花的人,先要懂得栽花的方法,花才栽得好;养蜂的人,先要懂得养蜂的方法,蜂才养得好;养蚕的人,先要懂得养蚕的方法,蚕才养得的好;甚至养牛、养猪、养马、养鸟、养鱼,都先要懂得专门的方法,才可以养得好。难道养小孩,不懂得方法,可以养好吗?”当年轻的夫妻有了孩子之后,甚至在孩子还没有出生之前就应当有意识地掌握家庭教育的知识和能力,锻炼和提高自己的教育素质。
(一)充分认识家长的神圣职责
家长应该认识到,抚养和教育子女不仅仅是其自然的情感的需要,而且是法定的社会义务。父母作为孩子的主要监护人,在孩子出生后就必须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对其进行适当的教育。我国《婚姻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都规定了父母教育子女的责任。有些没有对子女进行经常性教育的家长常常说:“整天在外忙活,没法教育孩子”之类的话,其实这是没有道理的,孩子生命诞生之后,父母亲是没有任何理由不加以照料和教育的,如果真的忙不过来,就应该早做考虑适当推迟生育时间。
(二)学习和更新家庭教育知识
现在学习家庭教育知识的途径非常广泛,订阅家庭教育类的报刊、购买家庭教育方面的书籍,收看家庭教育电视录像和光盘,参加学校或者社会上举办的家庭教育讲座,等等,都可以选择。对于还没有了解家庭教育基础知识的家长来说,最好参加当地比较规范的家长学校,阅读一两本比较权威的家庭教育科普读物,系统地学习家庭教育基础知识。家长有了一些家庭教育知识后,还应当适应社会进步和孩子成长的新需要,不断更新和丰富自己的家庭教育知识。
(三)主动同学校教师交流和合作
成功的家庭教育经验表明:只有把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三教共育”合力,才能有效地提高家庭教育的效果,并在这个过程中提高家长的教育素质。家长应当主动联络教师一道交流孩子的成长情况,尤其当孩子编入新班后,家长应尽早拜见新任班主任,介绍孩子的情况,询问班主任的意见和要求。平时,家长也应定期到学校向教师(包括非班主任)了解孩子的表现,介绍孩子在家里的情况,同时对于班主任到家中来访应当热情欢迎。对于学校组织的家长活动和班级组织的亲子活动,家长应当尽量参加,充分利用这个学习和提高的机会。
(四)总结家庭教育的经验和教训
家长教育子女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用心教育子女的家长都会有自己教育子女的心得体会,尤其到了小学阶段许多家长都有了教育子女的经验和教训,用心思考和总结就能不断提高,至少不再重复以前的错误。比如,家长对待孩子是仁慈一些,还是威严一些,或者父母有别(父慈母严、母慈父严)?要不要鼓励孩子参加特长班的学习?让孩子参加什么样的课外班?等等,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和修订。孩子既是家庭教育实践的参与者,也是家庭教育效果的检验者,家长总结家庭教育经验时一定要了解孩子的感受和想法,把孩子的意见作为改进家庭教育的重要参考。如果能够调动起孩子的积极性,共同建设学习型家庭、文明型家庭,其家庭教育水准就会实现质的飞跃,奠定孩子成才的基础。
(作者单位:广州大学现代国民教育研究所)
责任编辑 王清平
一、正确的教育观念是当代家长教育素质的核心
根据有关研究,现代合格的家长素质应当具备积极的思想品德素质、正确的家庭教育知识、一定的教育子女能力、健康的心理素质和较高的生活素质。而在这些素质中,起着核心作用的则是家长的教育观念。那么,怎样的观念才能有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一)尊重儿童的权力
1989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儿童权力公约》,要求各国政府承认并履行保障儿童基本人权的义务,《儿童权力公约》可以说是人类在对待儿童问题上的最重要的文明成果,是约束现代各国儿童政策的国际性公约,也是当今家长善待子女的基本要求。儿童的基本人权包括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在这里儿童的生存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和医疗保健获得权;儿童的发展权是指儿童拥有充分发展其全部体能和智能的权利;儿童的受保护权是指反对一切形式的儿童歧视,保护儿童的一切人身权力;尤其对于处在危机、紧急情况下的儿童更要保护;儿童的参与权是指儿童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及表达自己意愿的权利。
(二)建立民主的亲子关系
亲子关系是家庭教育的桥梁,现代家庭的亲子关系应当建立在人格独立、互相尊重、民主平等、长幼有别、相亲相爱的基础上。没有这种关系,家庭生活的和谐、幸福就难以保证,没有这种关系家庭教育的开展也会遇到严重障碍。因此家庭中的每一个人都应为建立良好的家庭人际关系而努力。这里,父母亲的作用显然是主要的,父母既要充当长辈家长的角色“管教”子女;又要充当平辈朋友的角色,同孩子一起娱乐、交流、互助,并向孩子学习。为了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父母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①要经常聆听孩子的话语,充当一名热心听众;②给孩子一片自由的天空,鼓励他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③为孩子抹去心灵的创伤,安慰他明天会更美好。
(三)树立科学的育儿目标
当我们的家长教育孩子的时候,心目中总是有一个好孩子的标准,对于孩子将来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达到什么样的水平总会有一些预期的要求,这就是家长的育儿目标。由于每个家庭、每个孩子及其所处的生活环境不一样,每个家长的育儿目标也是各不相同,但是也有共性的东西。美国社会心理学家杜宝尔曾提出了现代社会好孩子的基本标准:①身体健康,吃的好,睡的好,身体发育正常,有良好的卫生习惯;②能够和别人分享、合作,和睦相处,社会性发展良好;③情绪适应良好,经常处在愉快和满足的状态;④爱父母、信任父母,对父母对自己的爱能做到感情的应答;⑤渴望学习、主动学习、爱提问,爱发表自己的意见,接受别人的帮助;⑥作为一个社会的人,在能力和生活态度方面,能不断成长进步。杜宝尔的这个标准是有普遍意义的,家长们可以参考。当然,家长应当随着社会的变迁、随着孩子身心的发展不断调整教育目标,最终把孩子培养成为有用人才,这里所说的人才是指掌握一定的知识和技能,从事某种专业性工作,为社会和国家做出一定贡献的劳动者、建设者。
(四)具有向孩子学习的意识
家长应当认识到在现代社会,教育不再是成年人对未成年人所独享的一种权力,而是两代人之间的一种互相影响。子女可以教育和影响家长,在这里教育的影响是自下而上的,成年人应允许儿童对所接受的教育影响做出选择。向孩子学习的前提是了解孩子,了解时代的变化。生活在信息时代的孩子是一本内容极其丰富的书,每位家长只有潜心研读,才能理解孩子的“十万个为什么”;才能发现孩子的优点。欣赏孩子的优点是向孩子学习的基本前提,优秀的家长总是善于发现孩子的长处而及时、热情地欣赏孩子的优点,努力做孩子的好伙伴。为此,家长应尽可能多的与孩子一起活动,倾听和吸纳孩子的意见。
二、提高家长素质的主要措施
每个生养了子女的成年男女都是天然的爸爸或妈妈,但是却不一定是合格的儿童家长。英国著名教育家斯宾塞认为:生儿育女,只是青年人生理成熟的标志;能够教养子女,才是青年人心智成熟的标志。我国现代著名教育家陈鹤琴先生说过:“父母,不是容易做的,一般人以为结了婚,生了孩子,就有做父母的资格了,其实不然。我们知道,栽花的人,先要懂得栽花的方法,花才栽得好;养蜂的人,先要懂得养蜂的方法,蜂才养得好;养蚕的人,先要懂得养蚕的方法,蚕才养得的好;甚至养牛、养猪、养马、养鸟、养鱼,都先要懂得专门的方法,才可以养得好。难道养小孩,不懂得方法,可以养好吗?”当年轻的夫妻有了孩子之后,甚至在孩子还没有出生之前就应当有意识地掌握家庭教育的知识和能力,锻炼和提高自己的教育素质。
(一)充分认识家长的神圣职责
家长应该认识到,抚养和教育子女不仅仅是其自然的情感的需要,而且是法定的社会义务。父母作为孩子的主要监护人,在孩子出生后就必须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对其进行适当的教育。我国《婚姻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都规定了父母教育子女的责任。有些没有对子女进行经常性教育的家长常常说:“整天在外忙活,没法教育孩子”之类的话,其实这是没有道理的,孩子生命诞生之后,父母亲是没有任何理由不加以照料和教育的,如果真的忙不过来,就应该早做考虑适当推迟生育时间。
(二)学习和更新家庭教育知识
现在学习家庭教育知识的途径非常广泛,订阅家庭教育类的报刊、购买家庭教育方面的书籍,收看家庭教育电视录像和光盘,参加学校或者社会上举办的家庭教育讲座,等等,都可以选择。对于还没有了解家庭教育基础知识的家长来说,最好参加当地比较规范的家长学校,阅读一两本比较权威的家庭教育科普读物,系统地学习家庭教育基础知识。家长有了一些家庭教育知识后,还应当适应社会进步和孩子成长的新需要,不断更新和丰富自己的家庭教育知识。
(三)主动同学校教师交流和合作
成功的家庭教育经验表明:只有把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三教共育”合力,才能有效地提高家庭教育的效果,并在这个过程中提高家长的教育素质。家长应当主动联络教师一道交流孩子的成长情况,尤其当孩子编入新班后,家长应尽早拜见新任班主任,介绍孩子的情况,询问班主任的意见和要求。平时,家长也应定期到学校向教师(包括非班主任)了解孩子的表现,介绍孩子在家里的情况,同时对于班主任到家中来访应当热情欢迎。对于学校组织的家长活动和班级组织的亲子活动,家长应当尽量参加,充分利用这个学习和提高的机会。
(四)总结家庭教育的经验和教训
家长教育子女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用心教育子女的家长都会有自己教育子女的心得体会,尤其到了小学阶段许多家长都有了教育子女的经验和教训,用心思考和总结就能不断提高,至少不再重复以前的错误。比如,家长对待孩子是仁慈一些,还是威严一些,或者父母有别(父慈母严、母慈父严)?要不要鼓励孩子参加特长班的学习?让孩子参加什么样的课外班?等等,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和修订。孩子既是家庭教育实践的参与者,也是家庭教育效果的检验者,家长总结家庭教育经验时一定要了解孩子的感受和想法,把孩子的意见作为改进家庭教育的重要参考。如果能够调动起孩子的积极性,共同建设学习型家庭、文明型家庭,其家庭教育水准就会实现质的飞跃,奠定孩子成才的基础。
(作者单位:广州大学现代国民教育研究所)
责任编辑 王清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