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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1年,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中指出:"书法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是人类文明的宝贵财富,是基础教育的重要内容。""在义务教育阶段语文课程中,要按照课程标准的要求开书法课。其中在三至六年级的语文课程中,每周安排一课时的书法课。""书法教育基础较好的地区和有条件开设书法课的地区,应争取在今年(2011年编者注)秋季开设书法课。尚不具备条件的地区,要做好开课的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