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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课程标准》各个学段都明确提出了让学生“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的要求。余映潮老师在《要切实研究初中语文朗读教学》(《语文教学通讯》2002年05期)一文中说:“课堂上的朗读,小而言之,是培养语感、积累语言的极为重要的正确的途径;大而言之,是教学改革和教师水平的一个重要的标志,是培养文明的高素质人才不可或缺的教学手段。”他还说:“朗读教学,既是传统的,又是时兴的;既是语感的,又是技能的;既是文学的,又是审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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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具备得当的指导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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