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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儒家和道家是我国先秦时期不可忽视的流派,两者在伦理思想史上都有着重要的地位。尤其是在人性论、义利观、道德修养论方面有着各自独到的理解。两者对我国古代伦理思想以及当代伦理思想建设的研究和总结都有着重要的借鉴价值。儒家与道家的伦理思想虽然不同,但两者共同为我国传统伦理思想史的建设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其对后世的影响也十分深远。
【关键词】儒家 道家 人性论 义利观 道德修养论
一、儒、道对人性论的审视
(一)儒家的人性论审视
1.孔子对“人性论”的审视
纵观孔子《论语》一书,对人性的看法,孔子对其的描述是含蓄的,并没有说明人性是善是恶。但对于“忠恕”的仁爱原则、和谐的社会伦理模式以及理想人格得树立等方面,可以看出孔子对于任性的看法是侧重于“善”的,只是没有明确的说明,有待于后人的总结提升。如“樊迟问仁,子曰:“爱人。”[ ]由此不难看出孔子对于人性的看法是有着“善”的含义的。
2.孟子对“人性论”的审视
孟子被称其为“亚圣”,不难看出他是在孔子思想的基础上发展自己的学说的,是孔子思想的继承与发扬者。在对于这个观点上,孟子有着明确的答案,即“性善论”。孟子的“人性论”大致包括四个方面:首先,“人性”是区别于动物的本质属性。其次,人性“四心”是先天的。第三,人性是道德的本源,并由此给人性以善的价值规定。最后,人性可失。孟子认为人性可失,自然就意味着人性可求,这也就是把他的仁、义、礼、智“四心”称为“性” 的根据之一,从而又把“性”与“命”区别开来。不难看出孟子的人性论是肯定了道德实践上的主观能,动性的,并没有因“善”而走向宿命论。
3.荀子对“人性论”的审视
荀子的人性论一反儒家的常态,荀子认为人性是恶的。荀子看来,孟子之所以视人性为“善”,“是不及知人之性,而不察乎人之性伪之分也”。[ ]因而孟子的“性善”说是错误的。在荀子看来,由于人性是“不事而自然的”,它不是可学而能、可事而成的,因而只可“化”,但不会丧失。荀子从“性伪之分”出发,把人性规定为人的自然属性,虽也存在着不完善的之处,但从否定了孟子的道德先验论上来看,这无疑是正确的。
(二)道家的人性论审视
1.老子对“人性论”的审视
老子对于“人性论”采取的观点是人性是非善非恶。其著作《老子》一书中,体现老子的思想“只要退步柔伏,不与你争”,[ ]他宣扬的是逃避现实、逃避社会。以求得在主观意识中得到安慰,“以退为进”更是一种妄图夺回已经失去的威势,表现出老子还是念念不忘已失去的天堂。老子的主要思想便是“无为而无不为”他反对儒家提倡的“有为”,他认为善恶、祸福二者是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所以他认为人性非善非恶,应顺从本来圆满的性命之情而生存,无为而治。在老子看来,有了道德规范,自然就有了评价“善”的标准,反之,也就知道的“恶”的标准。“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 ]会使人的行为囿于欲“善”而恶“恶”的目的,“为之而有以为”,并引导人们卷入毁誉贬褒的道德评价的竞争漩涡,甚至诱发人们采用各种伪善手段以攫取和保持“善”的美名。
2.庄子对“人性论”的审视
庄子对于人性的看法与老子类似,也认为人性是非善非恶的。在庄子的伦理思想中,他认为现实的人正处处为物所役,为物所累。所以他提出要超世游心,他认为“自我观之,仁义之端,是非之涂,樊然淆然,吾恶能知其辨!”[ ]很显然,庄子也认为参与是非、善恶之辨,除了“劳神明”以自苦,又有什么意义呢?此外,庄子又从事物和认识的相对性来否定善恶之别,及其评价标准。在《秋水》篇中就有这样的对话:“何伯曰:然则吾大天地而小毫末,可乎?北海若曰:否。夫物,量无穷,时无止,分无常,始终无故。······由此观之,又何以知毫末之足以定至细之倪,又何以知天地之足以穷大之域!”[ ]由此可见对于孰善孰恶是没有什么固定标准的。
二、儒、道对义利观的认识
(一)儒家对“义利观”的认识
1.孔子对“义利观”的认识
孔子主张“先义后利”的义利观。即由“仁”这一最高的道德原则和这一原则所指导的道德规范体系。他对于“利”的理解,一个人在多種可能的道德选择中如何处理“义、利”关系,是道德评价的一个重要标准。这也就是他所说的“君子喻于义”。他并不完全排斥“利”的重要性,只要某些个人利益符合道德原则,那么这些利益也是应该的。“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 ]“利”和“得”指个人利益,“放于利而行,多怨。”[ ]“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 ]只要是应得的财富和地位,就应该泰然处之。但他并没有否认“利”的重要性,只是没有明确地区分“私利”与“公利”,因此,似乎在反对一切利益。
2.孟子对“义利观”的认识
孟子继承并发展了孔子的“重义轻利”的伦理思想。作为一种处事的原则,只能讲义,不能讲利。他认为对人民进行教育,处理人和人之间、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也只能讲义,不能讲利。但他并不反对统治者要注意人民生活的改善。《梁惠王章句上》中,就可以看出,只有讲究义,才能维护当时的等级制度。在孟子看来,统治者只讲利不讲义,丢点了君臣、父子、夫妇、兄弟等人和人之间的人伦关系,就会导致社会上的相互争斗,人们将会为了让自身的利益不顾一切。孟子主张用仁义道德去教育人民,要人民都不要去计较物质利益,完全按照道德的要求行事。如果统治者如果肯去这样去做,不但国民归服,而其人还将统治整个天下。
3.荀子对“义利观”的认识
荀子提出“义与利者,人之所两有也”的理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荀子对“性善论”的一种让步和妥协。对于义利两者,要根据情况,分析比较,既不能只重视义而轻视利,也不能重利而轻视义。他认为“利”,即“欲利”,是人人生而就有的生存欲望,是不可能从人的身上消失的,要想去除人的“欲利”,也就必然会消除人本身。人们的道德原则并不是和人的“欲利”相矛盾的,只是在两者关系上,让其“欲利”服从其道德原则,不能反之,即以义制利。他是一个新兴地主阶级的思想家,在利欲问题上也提出了比较进步的思想,从“养”来进行等级的分工,使人们在“礼”的制度下,“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他的“礼”的作用,即用“养”和“分”的关系来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包含着一定程度上也要照顾到劳动人民的某些最必要的生活要求,有着某些合理的因素。 (二)道家对“义利观”的认识
1.老子对“义利观”的认识
老子提倡“自然无为”。他倡导“绝圣弃智”,认为正是有这种现象的存在,导致了人们的品性受到外界的干扰,扰乱了人的心智。世上存在的道德已经名不副实,实为一种恶的表现,借道德之名坏道德之实,自然就会产生出人们对功名利禄的追逐之举动。儒家的思想,老子认为是破坏人之本性的最大根源,有了仁义的存在,导致人们的盲目追逐。“无为”乃是上德,“有为”乃是下德,“无为”与“有为”是有着明确的界限的。老子言:“大道废,有仁义。慧智出,有大伪。六和不亲,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 ]一旦废弃了“无为”之道,社会关系产生了混乱,各种邪恶行为发生,这时,就有圣智出来制定并提倡各种道德规范作为人们行为的准则,于是就有了仁义、孝慈、忠臣之名。
2.庄子对“义利观”的认识
庄子反对儒家的仁义道德,他崇尚人的自然本性。圣人和当权者驾驭人们头上的任何规范都是对人的美好的自然本性的残害。他揭露了剥削阶级道德虚伪的一面,提出了仁义道德不过是统治人民的工具。他强调超脱义利,在没有儒家的道德以前,人们在社会中的生活是按照自己的本性的生活,由于圣人的显才逞能,败坏了人们的高尚的道德,是社会风气堕落了。仁义推行的越厉害,社会的秩序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会越来越糟,儒家的仁义是不利于调节人和人之间的关系的。
三、儒、道对修养论的诠释
(一)儒家对“修养论”的诠释
1.孔子对“修养论”的诠释
“仁”是一种“爱人”品德。这里道德修养论的诠释有以下内容:一、克制自己不正当思想;二、培养自己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品质。《论语》中常有“内省”、“自讼”的词语来表达要克制自己的不正当的行为,首先要认知自己不良的行为,就必须对自己的行为做一番自我反省。“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也”[ ]就是这个道理。如果上述的道德修养是从克制消极方面进行的话,那么,道德修养还可从倡导、推进其积极的方面进行,那就是自觉地学习、培养优良道德品质,践行“志-学-思-行”达到“从心所欲不逾矩”的最高修养境界。
2.孟子对“修养论”的诠释
孟子以“性善论”和“良知论”为理论前提,建立了一套自成体系的修养方法。他认为修养的目的就是要保持、发扬人的良知和良心的作用。先天的仁义礼智四端,有不学而知的“良心”和良能。为了保持住自己的德性,最重要的是找回失去的“良心”。对不注重道德修养的人,他认为是不知道事物的层次、轻重。孟子曰:“仁,人心也;义,人路也。舍其路而弗由,放其心而不求知,哀哉!人有鸡犬放,则知求之,有放心而不知求。”[ ]批评的是对于那些丢失了鸡犬的都去找的人而不去寻找自己丢失的“良心”的人,跟禽兽是差不多的。他还强调“反求诸己”的原则和方法,有“向内”和“向外”两种。功名利禄都是向外追求的;道德信念、道德情感等则是向内追求的,只要真心实意的“反求诸己”就会得到已经放失了的善良本性。此外,还应当用“养气”来进行“明道”和“集义”的练习,从而凝结成为人们固定的道德品质。
3.荀子对“修养论”的诠释
荀子的修养论是“化性起伪,积善成德”。他认为礼仪道德与法律一样,“必求于外”。他认为,人性是恶的,并且可以根据后天的举动加以修正人的品性。以“化性起伪”为理论根据,强调通过“注错习俗”、“强学而求”从而“积善成德”,达到“圣人”、“成人”的境界,贯彻了一条朴素唯物主义的认识路线。他还特别注重“贤师”对于道德修养的重要性,这对于自己的道德修养具有潜移默化的作用。“故君子隆师而亲友”,以“师、法”为“大宝”。这是对孔子“择必处仁”的发挥。这种道德修养论是孟子所要培養的完满人格,虽然夸大了环境的作用,没有认识生活环境和习俗是人们的社会实践而造成而改变的。但对孟子的先验论思想是有一定改进作用的。
(二)道家对“修养论”的诠释
1.老子对“修养论”的诠释
老子倡导“损之又损”的道德修养论。《老子》最早提出了“为学” 和“为道” 的区分,他认为“为学日益”、“为道日损”, 二者是正相反的。道德的最重要的方法就是“为道日损”,人们在婴儿时期就已经有着至高无上的道德,但人们在社会中受到种种欲望的影响,使人们先天具备的“常德”越来越少,以致使人们的天真、纯德、无邪的“赤子”之德,沾染了污垢。《老子》提倡 “见素抱朴,少私寡欲”,以“损之又损”以求达到“无私”、“无欲”的到的修养,尽管是从唯心主义的道德起源论出发的,但却包含着合理的因素。只有先使自身有了高尚的道德修养,才算真正有了道德,以此来治家,治国安邦,治理天下。
2.庄子对“修养论”的诠释
庄子倡导的人生修养是和他的人生观密切相联系的。从“为我”和“保全自己”出发,他认为“真人”或“圣人”所具备的思想品质,就是顺其自然,安时处顺。真人的处事用心,就如同镜子一样,它可以照见万物,明察一切,谅解一切,但不会在自己身上留下什么痕迹。他提出一种“心斋坐忘”的修养境界,“坐忘”可以达到与万物浑然一体的境界,可以获得精神上的绝对自由。学会了“坐忘”也就离“真人”不远了。
总之,儒、道伦理思想都谈论了人性,天与人的和谐统一,圣人史观也都陷入了历史唯心主义。儒家始终比道家有着更为积极的作用,对后世的影响也很大。道家纵观伦理思想史,在“积极入世”与“消极避世”的价值选择时,其思想对于当权者们,大都采用一种揉合的统治思想来治理国家,使“道统”的地位逐渐加强,两者的思想在历史的“揉合”中也更趋于完善。
注释:
【关键词】儒家 道家 人性论 义利观 道德修养论
一、儒、道对人性论的审视
(一)儒家的人性论审视
1.孔子对“人性论”的审视
纵观孔子《论语》一书,对人性的看法,孔子对其的描述是含蓄的,并没有说明人性是善是恶。但对于“忠恕”的仁爱原则、和谐的社会伦理模式以及理想人格得树立等方面,可以看出孔子对于任性的看法是侧重于“善”的,只是没有明确的说明,有待于后人的总结提升。如“樊迟问仁,子曰:“爱人。”[ ]由此不难看出孔子对于人性的看法是有着“善”的含义的。
2.孟子对“人性论”的审视
孟子被称其为“亚圣”,不难看出他是在孔子思想的基础上发展自己的学说的,是孔子思想的继承与发扬者。在对于这个观点上,孟子有着明确的答案,即“性善论”。孟子的“人性论”大致包括四个方面:首先,“人性”是区别于动物的本质属性。其次,人性“四心”是先天的。第三,人性是道德的本源,并由此给人性以善的价值规定。最后,人性可失。孟子认为人性可失,自然就意味着人性可求,这也就是把他的仁、义、礼、智“四心”称为“性” 的根据之一,从而又把“性”与“命”区别开来。不难看出孟子的人性论是肯定了道德实践上的主观能,动性的,并没有因“善”而走向宿命论。
3.荀子对“人性论”的审视
荀子的人性论一反儒家的常态,荀子认为人性是恶的。荀子看来,孟子之所以视人性为“善”,“是不及知人之性,而不察乎人之性伪之分也”。[ ]因而孟子的“性善”说是错误的。在荀子看来,由于人性是“不事而自然的”,它不是可学而能、可事而成的,因而只可“化”,但不会丧失。荀子从“性伪之分”出发,把人性规定为人的自然属性,虽也存在着不完善的之处,但从否定了孟子的道德先验论上来看,这无疑是正确的。
(二)道家的人性论审视
1.老子对“人性论”的审视
老子对于“人性论”采取的观点是人性是非善非恶。其著作《老子》一书中,体现老子的思想“只要退步柔伏,不与你争”,[ ]他宣扬的是逃避现实、逃避社会。以求得在主观意识中得到安慰,“以退为进”更是一种妄图夺回已经失去的威势,表现出老子还是念念不忘已失去的天堂。老子的主要思想便是“无为而无不为”他反对儒家提倡的“有为”,他认为善恶、祸福二者是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所以他认为人性非善非恶,应顺从本来圆满的性命之情而生存,无为而治。在老子看来,有了道德规范,自然就有了评价“善”的标准,反之,也就知道的“恶”的标准。“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 ]会使人的行为囿于欲“善”而恶“恶”的目的,“为之而有以为”,并引导人们卷入毁誉贬褒的道德评价的竞争漩涡,甚至诱发人们采用各种伪善手段以攫取和保持“善”的美名。
2.庄子对“人性论”的审视
庄子对于人性的看法与老子类似,也认为人性是非善非恶的。在庄子的伦理思想中,他认为现实的人正处处为物所役,为物所累。所以他提出要超世游心,他认为“自我观之,仁义之端,是非之涂,樊然淆然,吾恶能知其辨!”[ ]很显然,庄子也认为参与是非、善恶之辨,除了“劳神明”以自苦,又有什么意义呢?此外,庄子又从事物和认识的相对性来否定善恶之别,及其评价标准。在《秋水》篇中就有这样的对话:“何伯曰:然则吾大天地而小毫末,可乎?北海若曰:否。夫物,量无穷,时无止,分无常,始终无故。······由此观之,又何以知毫末之足以定至细之倪,又何以知天地之足以穷大之域!”[ ]由此可见对于孰善孰恶是没有什么固定标准的。
二、儒、道对义利观的认识
(一)儒家对“义利观”的认识
1.孔子对“义利观”的认识
孔子主张“先义后利”的义利观。即由“仁”这一最高的道德原则和这一原则所指导的道德规范体系。他对于“利”的理解,一个人在多種可能的道德选择中如何处理“义、利”关系,是道德评价的一个重要标准。这也就是他所说的“君子喻于义”。他并不完全排斥“利”的重要性,只要某些个人利益符合道德原则,那么这些利益也是应该的。“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 ]“利”和“得”指个人利益,“放于利而行,多怨。”[ ]“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 ]只要是应得的财富和地位,就应该泰然处之。但他并没有否认“利”的重要性,只是没有明确地区分“私利”与“公利”,因此,似乎在反对一切利益。
2.孟子对“义利观”的认识
孟子继承并发展了孔子的“重义轻利”的伦理思想。作为一种处事的原则,只能讲义,不能讲利。他认为对人民进行教育,处理人和人之间、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也只能讲义,不能讲利。但他并不反对统治者要注意人民生活的改善。《梁惠王章句上》中,就可以看出,只有讲究义,才能维护当时的等级制度。在孟子看来,统治者只讲利不讲义,丢点了君臣、父子、夫妇、兄弟等人和人之间的人伦关系,就会导致社会上的相互争斗,人们将会为了让自身的利益不顾一切。孟子主张用仁义道德去教育人民,要人民都不要去计较物质利益,完全按照道德的要求行事。如果统治者如果肯去这样去做,不但国民归服,而其人还将统治整个天下。
3.荀子对“义利观”的认识
荀子提出“义与利者,人之所两有也”的理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荀子对“性善论”的一种让步和妥协。对于义利两者,要根据情况,分析比较,既不能只重视义而轻视利,也不能重利而轻视义。他认为“利”,即“欲利”,是人人生而就有的生存欲望,是不可能从人的身上消失的,要想去除人的“欲利”,也就必然会消除人本身。人们的道德原则并不是和人的“欲利”相矛盾的,只是在两者关系上,让其“欲利”服从其道德原则,不能反之,即以义制利。他是一个新兴地主阶级的思想家,在利欲问题上也提出了比较进步的思想,从“养”来进行等级的分工,使人们在“礼”的制度下,“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他的“礼”的作用,即用“养”和“分”的关系来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包含着一定程度上也要照顾到劳动人民的某些最必要的生活要求,有着某些合理的因素。 (二)道家对“义利观”的认识
1.老子对“义利观”的认识
老子提倡“自然无为”。他倡导“绝圣弃智”,认为正是有这种现象的存在,导致了人们的品性受到外界的干扰,扰乱了人的心智。世上存在的道德已经名不副实,实为一种恶的表现,借道德之名坏道德之实,自然就会产生出人们对功名利禄的追逐之举动。儒家的思想,老子认为是破坏人之本性的最大根源,有了仁义的存在,导致人们的盲目追逐。“无为”乃是上德,“有为”乃是下德,“无为”与“有为”是有着明确的界限的。老子言:“大道废,有仁义。慧智出,有大伪。六和不亲,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 ]一旦废弃了“无为”之道,社会关系产生了混乱,各种邪恶行为发生,这时,就有圣智出来制定并提倡各种道德规范作为人们行为的准则,于是就有了仁义、孝慈、忠臣之名。
2.庄子对“义利观”的认识
庄子反对儒家的仁义道德,他崇尚人的自然本性。圣人和当权者驾驭人们头上的任何规范都是对人的美好的自然本性的残害。他揭露了剥削阶级道德虚伪的一面,提出了仁义道德不过是统治人民的工具。他强调超脱义利,在没有儒家的道德以前,人们在社会中的生活是按照自己的本性的生活,由于圣人的显才逞能,败坏了人们的高尚的道德,是社会风气堕落了。仁义推行的越厉害,社会的秩序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会越来越糟,儒家的仁义是不利于调节人和人之间的关系的。
三、儒、道对修养论的诠释
(一)儒家对“修养论”的诠释
1.孔子对“修养论”的诠释
“仁”是一种“爱人”品德。这里道德修养论的诠释有以下内容:一、克制自己不正当思想;二、培养自己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品质。《论语》中常有“内省”、“自讼”的词语来表达要克制自己的不正当的行为,首先要认知自己不良的行为,就必须对自己的行为做一番自我反省。“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也”[ ]就是这个道理。如果上述的道德修养是从克制消极方面进行的话,那么,道德修养还可从倡导、推进其积极的方面进行,那就是自觉地学习、培养优良道德品质,践行“志-学-思-行”达到“从心所欲不逾矩”的最高修养境界。
2.孟子对“修养论”的诠释
孟子以“性善论”和“良知论”为理论前提,建立了一套自成体系的修养方法。他认为修养的目的就是要保持、发扬人的良知和良心的作用。先天的仁义礼智四端,有不学而知的“良心”和良能。为了保持住自己的德性,最重要的是找回失去的“良心”。对不注重道德修养的人,他认为是不知道事物的层次、轻重。孟子曰:“仁,人心也;义,人路也。舍其路而弗由,放其心而不求知,哀哉!人有鸡犬放,则知求之,有放心而不知求。”[ ]批评的是对于那些丢失了鸡犬的都去找的人而不去寻找自己丢失的“良心”的人,跟禽兽是差不多的。他还强调“反求诸己”的原则和方法,有“向内”和“向外”两种。功名利禄都是向外追求的;道德信念、道德情感等则是向内追求的,只要真心实意的“反求诸己”就会得到已经放失了的善良本性。此外,还应当用“养气”来进行“明道”和“集义”的练习,从而凝结成为人们固定的道德品质。
3.荀子对“修养论”的诠释
荀子的修养论是“化性起伪,积善成德”。他认为礼仪道德与法律一样,“必求于外”。他认为,人性是恶的,并且可以根据后天的举动加以修正人的品性。以“化性起伪”为理论根据,强调通过“注错习俗”、“强学而求”从而“积善成德”,达到“圣人”、“成人”的境界,贯彻了一条朴素唯物主义的认识路线。他还特别注重“贤师”对于道德修养的重要性,这对于自己的道德修养具有潜移默化的作用。“故君子隆师而亲友”,以“师、法”为“大宝”。这是对孔子“择必处仁”的发挥。这种道德修养论是孟子所要培養的完满人格,虽然夸大了环境的作用,没有认识生活环境和习俗是人们的社会实践而造成而改变的。但对孟子的先验论思想是有一定改进作用的。
(二)道家对“修养论”的诠释
1.老子对“修养论”的诠释
老子倡导“损之又损”的道德修养论。《老子》最早提出了“为学” 和“为道” 的区分,他认为“为学日益”、“为道日损”, 二者是正相反的。道德的最重要的方法就是“为道日损”,人们在婴儿时期就已经有着至高无上的道德,但人们在社会中受到种种欲望的影响,使人们先天具备的“常德”越来越少,以致使人们的天真、纯德、无邪的“赤子”之德,沾染了污垢。《老子》提倡 “见素抱朴,少私寡欲”,以“损之又损”以求达到“无私”、“无欲”的到的修养,尽管是从唯心主义的道德起源论出发的,但却包含着合理的因素。只有先使自身有了高尚的道德修养,才算真正有了道德,以此来治家,治国安邦,治理天下。
2.庄子对“修养论”的诠释
庄子倡导的人生修养是和他的人生观密切相联系的。从“为我”和“保全自己”出发,他认为“真人”或“圣人”所具备的思想品质,就是顺其自然,安时处顺。真人的处事用心,就如同镜子一样,它可以照见万物,明察一切,谅解一切,但不会在自己身上留下什么痕迹。他提出一种“心斋坐忘”的修养境界,“坐忘”可以达到与万物浑然一体的境界,可以获得精神上的绝对自由。学会了“坐忘”也就离“真人”不远了。
总之,儒、道伦理思想都谈论了人性,天与人的和谐统一,圣人史观也都陷入了历史唯心主义。儒家始终比道家有着更为积极的作用,对后世的影响也很大。道家纵观伦理思想史,在“积极入世”与“消极避世”的价值选择时,其思想对于当权者们,大都采用一种揉合的统治思想来治理国家,使“道统”的地位逐渐加强,两者的思想在历史的“揉合”中也更趋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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