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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使地球转了一圈,
  该遇上的那个人,
  终究还是会遇上。
  
  如此相遇
  
  从一座中型城市来到这所繁华的大都会,我仍抱着坚定的信念,以为坏人总是少数,人们基本上都还是很善良的。而事实证明,那为数不多的坏人,还是叫倒霉的我给碰上了。
  刚来到这里落脚,从房屋中介所找了间条件不错价格也便宜的房子。正一边美滋滋为自己的好运气而庆幸着,那天出门找工作回到家,在门口看到了一个陌生的男人。他的身型很高,旁边放着一只小行李箱,风尘仆仆的样子。
  但,这些都不是关键,关键的是,他正拿着一把钥匙在开门。
  我不动声色地瞄了眼门牌号,确定自己没走错,所以就在心里确认八成是他眼花认错门了。
  理直气壮地走过去,拍拍那位仁兄的肩膀,“先生,你走错门了吧?”
  那人回过头了,我看清了他的脸,随即目光没骨气地闪了两闪。他居然长得还不错。
  只不过脸色沉沉的,看我的眼神有些奇怪。也只是看了一眼,没睬我,转回视线继续开他的门。
  咦?哪来的没礼貌的家伙!
  “先生……”我又叫他。
  “小姐,我确定这里是我家。”他终于拨空回了我一句。
  没待我反驳,眼前的事实似乎已经证明了他的话,因为门开了。他拎起行李箱走进去,准备关门。
  我连忙手一伸,险险地挡住差点就合上的门,“你……你……”
  我开始有些慌了。既然话说不清楚,只好拿事实来证明我也非精神病院跑出来的疯子。从口袋里掏出房门钥匙凑到他跟前晃了晃,“我有钥匙!”
  门里的男人终于投来一线重视的眼神,却冒出一句极让我想提脚踹他一顿的话:“那你说,我是该告你行窃,还是告你私闯民宅?”
  后来才明白,这是程柏文职业病,他是个律师。
  我心虚气不虚地抬高下巴回他一句:“谁告谁还不一定呢!”
  出乎意料,那男人居然唇角一弯勾出一抹笑,虽然笑得很不友好。他松开手往门里退开两步,“那么,进来聊聊吧。”
  我把自己那只没分量的小背包抱到胸前,扬着下巴走进去。
  一番谈话过后,摆在眼前的事实是,他应该可以告我。因为原则上来讲,似乎我是真的私闯民宅了,虽然我相当无辜。
  房产证还捧在手里,我假装研究上面那潦草的几行字,心虚地打死也不抬头去看那男人的阴沉表情。
  程柏文,眼前这个脸色很臭的男人,倒有个不算太烂的名字。只不过,为什么我在看到这三个普通的汉字时,会有一丝熟悉的感觉?大概是这名字太普通,街上一捞一大把,又或是在某本我看过的言情小说里出现过,所以觉得眼熟也不奇怪。
  “你的钥匙是从哪来的?”他开始审问我。
  “我跟房介公司签了租赁合同,所以就有钥匙了。”我老老实实地回话。实在是现在正身在他的地盘上,我要识时务一些。
  “房介公司?”他眉一挑,“我不记得自己有要出租房子的意向。”
  他才出差一个月而已,回到家居然就发生这种莫名其妙的事。一路舟车劳顿,他再好的脾气此刻也摆不出一张好脸色来。
  我从背包里拿出那张签了才三天的租赁合同放到茶几上,“不信你可以看。”
  他伸手拿起来,瞄了一眼,转而似笑非笑地看我:“房租是一个月三百?小姐,你不会是刚来这座城市吧?”
  一间位居市区黄金段的房子,居然只要这个价,她是不是太天真了?
  “我……房主说要出国,算是找个人替他看家,所以才会算我这么便宜的……”我还想申辩,却越说越小声,也知道当初觉得很合理的说辞此刻看来多少有点没说服力。
  没办法,人家的房产证就摆在那,要不心虚也难。
  “你签合同的时候没向人家要房产证看吗?”他抬眼看过来,那眼神分明像在看一个幼儿园级别的小孩,还是幼儿园都没混毕业的那种。
  我想一眼瞪回去,奈何心里实在是沮丧,只能像焉了水的白菜,耷拉着脑袋小声咕哝一句:“我忘了……”
  因为低着头,所以没看到他此刻脸上的表情,但不用想也知道好看不到哪去。然后他把手机扔了过来,“报警吧,我想你是被骗了。”
  原来我还觉着自己挺聪明的,没想到才出门就被人骗去了一个季度的房租,差不多有一千块,那可是我身上几乎全部的财产啊。
  坐在公安局录笔录的时候,我不止一次想假装气昏过去,心想也许那样就会有某个好心的民警同志愿意收留我去他们家住几天。现在身上没钱,工作又没找好,日子该怎么混下去?头疼哪头疼。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真正的房主程柏文给装修公司钥匙,要他们装修一下房子。装修公司的一个就要离职的工人偷偷把钥匙又配了一把,然后找到房介所老板要他帮忙把房子租出去。房介所的老板基于那可观的中介费就没按正常手续来办理,直接替他租房。
  再然后,我就成了那个白痴的倒霉鬼。而那个骗子早已经卷了钱走人。
  眼下最关键的事是,我无权再住在那所房子里,这岂不是要了我的命吗?身上口袋全掏掏,凑在一起也就两百来块钱,别说再找房子,维持吃饭都有点困难了。
  眼睛转了转,我把目光转到身边那个一脸阴沉的男人身上。
  知道他心里窝火,但我也是受害者之一,基于同是天涯沦落人的分上,或者他会发扬一下友爱精神,收留我几天,至少在找到工作之前,别把我给轰出来。
  “那个……”我努力摆出一朵灿烂的笑容。
  有人插话进来,是民警同志:“已经备了案,但追回的可能性不大。”
  民警同志站起身将手里的笔录递过来,“如果没其他问题的话,你们在这里签个字就可以走了。”
  身边的那人拿起笔迅速签下大名,点头向民警同志致了下意,长腿一迈朝门口走去。
  我在后面一边抓起笔胡乱地签着名字,一边追着喊:“喂,你等等我啊……”
  从公安局一路小跑着出来,出门就看到了那辆停在路边的黑色奥迪。
  还算这男人有点风度,没扔了我自己跑掉。
  “上车,到我家去把你的东西拿走。”他面无表情地抛来一句。
  我还好扶着车门才没一头载出去。原来他等我,为的就是说这句话的?他到底有没有同情心?
  “上车。”他见我半天没反应,又催了一句。
  也好,我可以在他开车的时候,刚好跟他讨价还价一下。
  行车上路。
  “我能借你家住几天吗?”小声问完,见他偏过脸看过来,我连忙比起三跟手指发誓:“我保证一找到工作就搬走!而且我会付你房租。”只不过要先欠着。
  他上下看了我一眼,很冷酷地回道 :“不行。”
  我斜瞪了他一眼,很想就此把他从车窗踹出去。果然是个没同情心的家伙!
  到家已经很晚了。
  某个脸色一直很难看的人丢下一句:给你十分钟,收拾好你的东西。说完就进浴室洗澡去了。
  我坐在沙发上,开始为自己被骗去的钱怄气不已,将刚才某人的命令自动丢弃到耳后去。
  二十分钟之后,那男人洗完澡出来,见我身边空空,还坐在原处发呆,脸色更难看了。
  “你的行李呢?”
  “先放着吧,明天早上我会收拾好走人的。”阁下多少有那么一点点同情心好不好?起码给点哀悼的时间啊。
  我发誓我绝对没有赖下去的意图。看着眼前这张夜叉脸,我宁愿还是去睡火车站或是大桥墩算了。
  而那男人显然以小人之心来度我的君子之腹:“原本我打算请你去睡客房,现在看来,你还是睡客厅比较合适。”
  撂完话,他毛巾往脖子上一搭,转身进房去了。
  我跟着追过去,也只来得及蹭上那块冷冰冰的门板。不死心地狠踹一脚,扬高了声音叫:“那你起码把我的毯子拿给我啊!”
  门又拉开,一张毯子扑头盖脸落下。
  这男人是地球人吗?没同情心就算了,我好歹也是纤纤小女子一个,他实在太、太、太没风度了吧!
  
  同一屋檐下
  
  兴许老天见它整我整得太过分,总算发扬了点同情精神来照顾了我一回。
  第二天我没离开程柏文的家,原因是我感冒了。睡了一夜的客厅,对于有轻度贫血的人来说,想当然不感冒才奇怪。
  感冒引起发烧,然后就迷迷糊糊养了几天病。
  有一天我从床上爬起来,一个人跑到浴室里洗脸,洗着洗着就对着镜子流眼泪。都说人在脆弱的时候容易想家,所以我想家了,想爸爸和妈妈,想那些窝在父母身边撒娇的日子。
  


  但,路是自己选的,已经是大人了,不可以再依赖任何人。
  身后的门无声地被推开了一道缝,那时候我光顾着哭,自然没注意到。
  再然后,在我莫名其妙的目光下,程柏文说,要不你留下来吧,反正我这里也缺个保姆,你愿意的话就先帮忙理理家务,找到工作再走。
  我喜上眉梢,暗叹天降好运,这男人居然发善心了!管他是发烧还是吃错药了,有地方住就行!
  我就这样留了下来。
  我要说,像程柏文这种嘴刁的人,老天应该惩罚他没饭吃,饿死算了。
  遗憾的是,他是个很成功很有些名气的律师,钱大把大把地赚,就算闹饥荒,先饿死的也绝对不会是他这种人。
  所以老天实在很没天理。
  我的厨艺虽不敢与专业人士媲美,好歹也跟着我老妈学过两手,煮出来的东西怎么也能算上个可以入口的级别。
  但保姆生涯的第一天,我就被某人挑上刺了。
  他说要吃煎蛋,我煎了两个形状美美的荷包蛋奉上。他对着盘子足足看了三分钟,然后抬起头问我:“这是什么东西?”
  他还没睡醒吗?看他神清气爽的样子也不像。那就是我还没睡醒,产生了幻听。我揉揉眼睛再按按耳朵。
  “煎蛋最多不能超过五分熟,超过干脆做水煮蛋更合适。而我平时都只吃三分熟的。”
  我不服气地暗自撇嘴。电视上说最近禽流感的波及尚未过去,医生建议不要吃生鸡蛋,他倒是真不怕死的英雄一个。
  他还说可以煮点粥。所以我看着他把我精心煎制的荷包蛋推到一边,不服气归不服气,还是很恭敬地把在火上熬了个把小时的稀饭端到他手边。没办法,他好歹算是我目前的雇主大人,我得小心伺候着。
  “煮焦了,不合格。”他丢下一句评语,看我一眼,直接推了椅子走人。
  “你不吃了吗?”我问了句废话。
  “你自己吃吧。”
  我望着那道提了公事包已经消失在门外的身影,大大做了个鬼脸。这种挑剔的人,不饿死他实在没道理,就算不饿死他,起码也该来个胃病整整他,看他以后还会不会这么挑。
  雇主与雇工之间,原本相安无事。
  除了他嘴巴难伺候一点,其余时候还算好说话。而大多时候,他很晚下班,回来吃完饭后就直接进房间,对着电脑忙到大半夜,真正跟我相处的时间少得很,我也乐得清闲自在。
  直到有一天,他提前下班回来,说有事请我帮忙。
  他要参加一个商业聚会,要我去给他当舞伴。
  “我不会跳舞。”很不客气地拒绝他。
  本来我说的也是事实。再说了,他所接触的是那种所谓的上流世界,我一朵清秀平凡的小花,还是少去露脸为妙,免得看见美女富人成群,心里受刺激。
  “去做做样子就行了。”
  真是风水轮流转啊,高高在上的程先生也有求我的时候。心里得意,脸上还是装得很严肃,“也不是不可以,不过记住了,算你欠我一个人情,有空记得还。”
  后来才知道,我是被拉去冒充他女朋友的。原因是他想摆脱某个美女对他的纠缠,故意拿我来当挡箭牌。
  好老套的桥段,好老套的办法。我端一杯果汁躲在角落里正暗自唾弃他,逢上那位美女投过来的含恨眼神,只能硬着头皮故作优雅地还她一个笑。
  后来跳舞,他拉着我旋出美丽舞步。而我心里懊恼他事先竟也不通知我一声,于是用细细的高跟鞋踩了他好几脚。
  他咧着嘴吸气,拿眼睛瞪我。我很无辜地回他一句:“都说了我不会跳的,是你非要拉着我来,能怪谁?”
  “最毒妇人心。”
  “别忘了,你还欠我一个人情。”欠债的人就要有点自觉,亏他还敢对我说出如此大不敬的话。
  “你有什么要求现在就可以提。”
  那么急着把债还掉,当我傻吗?
  “现在没想到,再等等吧,等我想到了再说。”我笑得好不得意。
  
  失恋——失去暗恋的对象
  
  居然他乡遇故人。而此人正是我大一时起一直暗恋到现在的何军。
  早知道何军来了这座城市发展,虽然打死我也不承认一个人跑来这人生地疏的城市是为了他,虽然想过也许有一天会跟他不期而遇,但,无论如何也不要是眼下这种情况。
  难得一个休息天,家里的冰箱空了,要大采购。我把我的雇主大人从电脑前拖了出来,让他开车送我去超市买东西。本来啊,家是他的,要买的东西也大多是他要用的,没道理让我一个人拖着一堆东西跑来跑去。
  程柏文最近心情不错,所以居然也答应了,开着他那辆崭新的奥迪跟我一起往超市出发。
  在超市门口跟何军迎头碰上,他手边还牵着一个时髦的女孩子,他笑着介绍说这是我女朋友。然后又似笑非笑地问我 :你呢,还是一个人吧。
  那笑容里分明有嘲弄的味道。我暗恋他不算是秘密,只不过暗恋了他这么多年,为什么直到今天才发现,原来这混蛋是如此的欠厚道。
  什么烂表情,觉得像我这样的人,不配喜欢他是吗?他也未免太看得起自己了!
  我一手捞过身边的程柏文,脸不红气不虚地介绍:“这是我男朋友。没办法,虽然不想早早被套牢,但因为我人太出色,被他追得没办法也就答应了。”
  我牢牢扒着程柏文的胳膊不放,明显感觉到他的手微微一动。赶鸭子上架,大话说都说了,现在只能拼命暗掐他的胳膊请求他别当面拆我台,回头没人的时候他想把我给拆了我也没意见。
  程柏文总算够义气,笑着牵过我的手,专注地看着我道:“刚才不是吵着口渴吗?那边有个咖啡茶座,就去那喝点东西怎么样?”
  我以人格发誓,这家伙绝对是块当演员的料。
  “,人家要喝冰红茶。”我跟着走入剧情。开始意识到,没准自己也是块演戏的料。
  “失陪了。”程柏文对何军和他女朋友点头示意,握紧我的手先走开了。
  眼见走远了,我神秘兮兮地往程柏文那边凑了凑,小声道:“谢了。”
  他很没义气地回我一句:“上次欠你一个人情,这次算扯平了。”
  小气鬼,就惦记着怎么还债。我还打算感动一下,被他这么一说,感慨的情绪全飞了,挣开他的手没好气地说:“再请我去吃顿大餐,我就同意扯平了!”
  一定要狠狠敲他一顿竹杠!
  
  关于“日久生情”这个哄小孩的借口
  
  同一屋檐下混日子,难免也有交好的时候。
  比如我生日那天,父母从老家打来电话,然后程柏文刚好在家,就很大方地说要请我吃顿饭,算是替我过生日。
  


  我刚失恋不久,还处于无病呻吟的装死期,对他的提议摆出一副兴趣缺缺的样子。
  他没再坚持,而是一个人跑出去买了一堆菜,然后关上厨房门在里面开始动手做饭。等四菜一汤摆上桌,我瞠大眼睛看了他半天,摆明了不肯相信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男人,会做出看来如此可口的饭菜来。最重要的,很显然他的厨艺比我要好,而我拒绝承认这个打击人的事实。
  “说吧,从哪家饭店偷度来的菜,看起来还挺像那么回事的。”我戏谑地问他。
  他把筷子塞到我手里,也不反驳,只是说了句:“吃吧,一整天没吃东西不饿吗?”
  他不是一直都待在房间里吗?为什么连这种小事也知道?
  我握紧筷子防备地看他一眼,一本正经地道:“你别这么反常啊,我会觉得你居心叵测。”
  他瞪我一眼,竟然摇头叹气:“果然是个没心没肺的女人。”
  说完埋头吃饭,任我再吵也不再理会我。
  我不过实话实说,这年头当个诚实的好孩子有错吗?他莫名其妙生个什么气?
  仔细想想,大概是自己的一番劳动成果被人家怀疑,他心里郁闷才会黑下了脸吧。好吧,看在他一番辛苦上,我奉上最虔诚的谢意总成了吧。
  “谢谢你,程柏文。谢谢你在我难堪的时候,拉了我一把。”
  这一刻,我的表情很认真,态度也很认真。
  他终于抬头看我一眼,淡然一笑,“不客气。”
  又比如,有一天,他的一个爱慕者找上门来。他不在家,我成了无辜的受害者。
  那女人见我竟然跟她心爱的男人“同居”,醋意上来,像正妻对待第三者一样狠狠甩了我一巴掌。我本来想打回来,奈何那女人身手利落跑得够快,打完人脚一跺就跑了,留下我一个人捂着半边脸疼得直吸气。
  晚上程柏文回来,见我脸肿得半天高,皱眉询问发生了什么事。
  我很懊恼地瞪他,咬牙切齿地开始抱怨:“都是你的错,惹了一身桃花债。你风流是你的事,关我什么事啊,我又不是你女朋友,凭什么要白挨人家打?我在家可也是爹疼妈妈爱的孩子……”
  他等我抱怨完了,沉着脸拉起我的手说:“送你去医院。”
  我甩开他的手,一个人先行。去医院是应该的,只不过才不要跟这家伙再有什么瓜葛,以后能躲多远躲多远,我可不想再莫名其妙白挨巴掌。
  从医院回来的路上,我火气降了下来,忍不住开始教育他:“你看你,长得帅虽然不是你的错,但既然知道自己容易惹这种麻烦,就赶快找个女朋友定下来啊,我这个冒牌的也好及早功成身退。再有下次,我会毫不客气地跟你要精神损失费。”
  说着说着火又上来了。
  “也许,是该找个女朋友了。”他专注地看着路况,淡淡吐出一句。
  车突然停了下来。我不解地看他一眼,对上他那道隐在黯淡夜色里的眸光,心竟没来由地重重一震。
  “那么,关云欣,你肯做我的女朋友吗?”他一字一句,问得相当清晰。
  我眨了眨眼,虚笑着道:“程先生,喝多了吧你……”
  “你没男朋友,我也没有女朋友,或者我们可以在一起将就一下……”
  我飞去一巴掌,重重打在他的手臂上,“你当我没人要吗?”
  将就!他还真敢说哈!
  手在下一秒被紧紧握住:“我是说,请你不要嫌弃,将就一下我。”
  这样的解释,会不会比较容易接受一点?
  “这还差不多。”得了便宜,自然不能放过卖乖的机会。
  于是就这样在一个稀里糊涂的晚上,在我的脸还肿得半天高的时候,莫名其妙和某人定了终身。
  工作还没着落,倒是男朋友先有了着落。
  程柏文说从这一刻起希望给彼此一个机会处处看,所以我们也不能算是定终身。而我想当然没意见,我只是先将就将就他一下而已,回头发现他不合适,就再找别人。
  我在心里坏坏地想着。
  
  相信缘分吗
  
  我看言情小说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初一。
  不记得哪本言情书上说过这句酸话:缘分使然,即使地球转了一圈,该遇上的那个人,终究还是会遇上。
  有天帮程柏文整理书房,在他的相册里看到一张很老久但很眼熟的照片。
  照片里是一群小萝卜头的合影,个个摆出自认为最可爱的表情,笑得一脸傻兮兮。照片的右上角模糊还能看出一行字:小红花幼儿园全体小朋友留影。
  好眼熟的名字,仔细看看,连这照片都眼熟得很。
  揉揉眼睛将照片里的人来回全扫了一眼,果然在人堆里找到了某个熟悉的小身影。穿着帅气的海军服,剪着利落的短发,像个假小子。而那个神气的假小子,就是我。
  我还算那种见过大风大浪的人,没被眼前的照片给吓蒙了过去,而是很仔细地开始回忆起来,希望能把关于这段年代久远的记忆找出来。
  毛孩子时代的事,记性再好的人也想不起来了。只依稀记得我妈说我那时候特别淘,老爱打架,常常有其他小朋友的父母领着孩子找到家里来,可谓战迹辉煌。
  再来想想程柏文这个名字。程柏文,程柏文……
  该不会正是那个被我一巴掌扇哭,后来还揪掉我一缕“秀发”的可恶小孩吧?
  那时候,他整整矮了我半个头的!
  确认了记忆,我足足对着照片笑了半个小时。
  程柏文说,他一定是上辈子做了坏事,这辈子注定要受到惩罚。
  那时候我正系着围裙在切菜,回头瞪他一眼,挥着手里的菜刀警告他闭嘴。
  他只是笑,走过来,从身后轻轻拥住了我,轻声说:“云欣,其实我相信缘分。”
  我觉得他的话太肉麻让我浑身发冷,也觉得等有空应该告诉这男人,他还是嘴巴毒点比较不会吓到我。
  但,此刻,我傻乎乎地笑着,在心里无声补了一句:“我也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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