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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表明我国当前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把新三农问题提上日程并得到有效解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虽然取得了社会主义建设等方面的显着成就,但是不可忽视的是我国的农村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妥善处理,随着现代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一、二线城市的虹吸效应显着,乡村经济发展中出现城乡经济发展失衡,人才流失严重以及留守儿童等问题日益突出。我国社会工作处于发展阶段,国家在加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中投入巨大资金和力量,社会工作介入乡村振兴,一方面发挥了社会工作在国家建设方面的助力作用,另一方面也可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化和职业化的发展。
一、农村治理困境
现阶段,农村治理过程中,仍存在治理结构不科学、村民参与程度低、公共服务供给失衡等问题。
(1)治理结构不科学。第一,现阶段基层政府部门大权独揽,各个部门均受政府的统一管理,不仅加剧了政府部门的管理负担,同时也不利于提升村民自治的民主性和科学性。第二,农村的治理制度不完善是制约农村发展水平提升的关键。不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第三,我国农村民间组织的发展相对落后,民间组织的数量相对较少,无法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参与农村公共事务方面的优势,不利于提升村民自治水平,村民脱困意识也相对薄弱。
(2)村民参与程度低。第一,受传统小农经济的影响,村民参与自治的意识较为薄弱,缺乏民主协商的意识,参与公共事务的愿望较低。第二,由于大部分农民的收入水平较低,为了提升自身的生活水平,部分农民选择进城务工,不能够及时回乡参与社会改革。第三,部分基层干部的民主意识薄弱,不能认真听取村民意见,无法为村民表达自身意见和建议提供良好的平台,降低了村民参与农村治理的积极性。
(3)公共服务供给失衡。第一,部分基层干部服务意识较差,官本位思想較为浓厚,降低了农村公共服务的水平。第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不足,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尽管国家制定了移动支付政策,但仍不能有效解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短缺的问题。第三,目前,农村基层政府未能建立完善的供给决策机制,不能合理配置农村的社会资源,对农村治理的民主化产生了不利影响。
二、社会工作在乡村治理中的角色
社会工作在乡村振兴中各个方面所扮演的角色都反映了其不可忽视的地位和发挥的作用,换句话说,社会工作在乡村振兴中是不可缺少的有力助手。其主要角色为以下几点:
(1)政策倡导者。社工通过社会工作行政等方式将社会政策转化为社会服务,通过直接和间接的服务,将社会政策落实给受益者。提高农民的农业农产品市场化意识,把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全面、及时地传递给农民,要以国家大政方针为导向,把社会工作的角色落实到政府政策实施中。
(2)社会资本构建者。社会工作者协助乡村的贫困人群和社区培育、建立或激活以相互信任、互助合作为内核的社会关系,通过增权、倡导或协调等支持乡村贫困人群摆脱“污名化”的影响,使他们获得更多的参与机会和途径,从而消除或减少社会环境对他们发展的障碍。
(3)监督者。社会工作者作为专业力量介入乡村社区中,监督国家相关政策的落实与评估,监督相关扶贫制度的执行,有利于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实行的真实性和效率性,保障贫困救助制度的顺利开展。
(4)执行者。深入乡村开展相关服务的社会工作者需要提高社工文化敏感度,与服务对象群体建立好专业关系,执行贫困救助制度与落实政策,有利于加强内部管理和社会的外部控制。
三、社会工作助力乡村振兴的具体路径
(1)社会工作扎根乡村基层,为乡村争取话语权
社会工作想要进入到乡村,就必须要与乡村建立牢固稳定的关系。作为社会工作的表达者和行动者,社会工作者可以从两方面与乡村建立联系:一方面可以通过外部机制对乡村提供帮助建立外部联系,另一方面,社会工作者通过驻村的方式与村民建立真正的内在联系只有这样,社会工作才是真正的与乡村融为一体,在乡村建设的过程中,才有话语权为乡村说话,有立场为乡村发展出谋划策,探索更加适合乡村的发展路径。
(2)社会工作在营造乡村社区共同体中可以发挥关键作用。
乡村社区共同体的瓦解与消失,使乡村居民之间的联系日益减弱,甚至呈现为“原子化”的状态。要实现新的乡村振兴,核心是要重建乡村社区共同体,并使其在乡村的全面发展中起到主体作用。在这一方面,社会工作的角色和作用具有关键性。从专业能力上说,社会工作最擅长培育和改善人们之间的关系,促进和增强不同个人、群体的联结。它的小组工作方法、社区组织方法等,十分有利于强化乡村居民的联系,从而推动乡村社区共同体的建设。凡是有社会工作者在的乡村,居民更能感受到一种生活共同体的氛围。而当社会工作者更自觉地以培育乡村社区共同体作为工作目标时,他们所开展的促进居民参与、相互关爱和集体行动解决共同事务的各种实践,更会带来乡村社区共同体的复兴与发展。
(3)社会工作在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中可以起到重要作用。
新时代的乡村振兴不是在城乡隔绝状态下乡村的单方面复兴,而是在城乡融合发展中的乡村复兴和振兴。无论是现代农业和新型产业的发展,还是风尚文明的提升,都必须在城乡融合中实现。首先,社会工作者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城乡融合中出现的一种新的力量。同时,他们能够更好地站位,既带来外部的新元素又理解乡村居民的利益与关切之事,通过自己的行动尽力平衡这两者的关系。其次,他们可以亲自协作或链接资源,搭建乡村居民与外界更合理有效的关系,协助乡村在各项发展中走得更加平稳顺畅。社会工作者根据乡村居民的需要为乡村链接各种外部资源,并促成这些外部资源力量适应当地的情况、服务乡村社区共同体建设这一目标。
四、乡村振兴与社会工作的互补之处
乡村振兴战略丰富了农村社会工作内容。乡村振兴战略内容非常丰富,从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中可以看到,该战略涉及“三农”制度建设、农业与农村“三产”发展、农村基层基础工作、“三农” 工作队伍等内容,这也丰富了农村社会工作的服务内容。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创新“三农”制度,在制度建设中,农村社会工作服务需要积极发挥政策倡导作用,既注重政策制定公平,又注重政策执行公平,切实保护农民权益。
同时,乡村振兴战略革新了农村社会工作方法。只有创新农村社会工作方法,才能更好地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战略有助于促进农村社会工作发展。作为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内容之一,乡村振兴战略首要的目标是促进“三农”经济发展。乡村振兴强调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等“五位一体”发展,从方法论角度,乡村振兴突出整合性思维。因此,农村社会工作方法也要突出整合性,综合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融入传统的乡土方式,形成本土性的农村社会工作服务方法。在具体方式上,乡村振兴引导农村社会工作重视“服务型治理”方式方法。农村社会工作应该主动与自治、法治、德治等乡村治理方法结合,积极动员广大农民及相关人士共建,激励其参与共治的热情,并使其获得共享的成就感,促进乡村治理既有秩序又有活力。
结语
“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是历史发展与时代变迁的必然产物,是实现农业、农村、农民发展的战略选择。对于本土社会工作而言,政策方针的引导是社会工作发展的指南针,同时,社会工作作为一门实务性的学科,其工作的过程是落实政策、解决问题的过程,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恰好为社会工作者的参与提供了契机。
一、农村治理困境
现阶段,农村治理过程中,仍存在治理结构不科学、村民参与程度低、公共服务供给失衡等问题。
(1)治理结构不科学。第一,现阶段基层政府部门大权独揽,各个部门均受政府的统一管理,不仅加剧了政府部门的管理负担,同时也不利于提升村民自治的民主性和科学性。第二,农村的治理制度不完善是制约农村发展水平提升的关键。不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第三,我国农村民间组织的发展相对落后,民间组织的数量相对较少,无法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参与农村公共事务方面的优势,不利于提升村民自治水平,村民脱困意识也相对薄弱。
(2)村民参与程度低。第一,受传统小农经济的影响,村民参与自治的意识较为薄弱,缺乏民主协商的意识,参与公共事务的愿望较低。第二,由于大部分农民的收入水平较低,为了提升自身的生活水平,部分农民选择进城务工,不能够及时回乡参与社会改革。第三,部分基层干部的民主意识薄弱,不能认真听取村民意见,无法为村民表达自身意见和建议提供良好的平台,降低了村民参与农村治理的积极性。
(3)公共服务供给失衡。第一,部分基层干部服务意识较差,官本位思想較为浓厚,降低了农村公共服务的水平。第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不足,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尽管国家制定了移动支付政策,但仍不能有效解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短缺的问题。第三,目前,农村基层政府未能建立完善的供给决策机制,不能合理配置农村的社会资源,对农村治理的民主化产生了不利影响。
二、社会工作在乡村治理中的角色
社会工作在乡村振兴中各个方面所扮演的角色都反映了其不可忽视的地位和发挥的作用,换句话说,社会工作在乡村振兴中是不可缺少的有力助手。其主要角色为以下几点:
(1)政策倡导者。社工通过社会工作行政等方式将社会政策转化为社会服务,通过直接和间接的服务,将社会政策落实给受益者。提高农民的农业农产品市场化意识,把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全面、及时地传递给农民,要以国家大政方针为导向,把社会工作的角色落实到政府政策实施中。
(2)社会资本构建者。社会工作者协助乡村的贫困人群和社区培育、建立或激活以相互信任、互助合作为内核的社会关系,通过增权、倡导或协调等支持乡村贫困人群摆脱“污名化”的影响,使他们获得更多的参与机会和途径,从而消除或减少社会环境对他们发展的障碍。
(3)监督者。社会工作者作为专业力量介入乡村社区中,监督国家相关政策的落实与评估,监督相关扶贫制度的执行,有利于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实行的真实性和效率性,保障贫困救助制度的顺利开展。
(4)执行者。深入乡村开展相关服务的社会工作者需要提高社工文化敏感度,与服务对象群体建立好专业关系,执行贫困救助制度与落实政策,有利于加强内部管理和社会的外部控制。
三、社会工作助力乡村振兴的具体路径
(1)社会工作扎根乡村基层,为乡村争取话语权
社会工作想要进入到乡村,就必须要与乡村建立牢固稳定的关系。作为社会工作的表达者和行动者,社会工作者可以从两方面与乡村建立联系:一方面可以通过外部机制对乡村提供帮助建立外部联系,另一方面,社会工作者通过驻村的方式与村民建立真正的内在联系只有这样,社会工作才是真正的与乡村融为一体,在乡村建设的过程中,才有话语权为乡村说话,有立场为乡村发展出谋划策,探索更加适合乡村的发展路径。
(2)社会工作在营造乡村社区共同体中可以发挥关键作用。
乡村社区共同体的瓦解与消失,使乡村居民之间的联系日益减弱,甚至呈现为“原子化”的状态。要实现新的乡村振兴,核心是要重建乡村社区共同体,并使其在乡村的全面发展中起到主体作用。在这一方面,社会工作的角色和作用具有关键性。从专业能力上说,社会工作最擅长培育和改善人们之间的关系,促进和增强不同个人、群体的联结。它的小组工作方法、社区组织方法等,十分有利于强化乡村居民的联系,从而推动乡村社区共同体的建设。凡是有社会工作者在的乡村,居民更能感受到一种生活共同体的氛围。而当社会工作者更自觉地以培育乡村社区共同体作为工作目标时,他们所开展的促进居民参与、相互关爱和集体行动解决共同事务的各种实践,更会带来乡村社区共同体的复兴与发展。
(3)社会工作在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中可以起到重要作用。
新时代的乡村振兴不是在城乡隔绝状态下乡村的单方面复兴,而是在城乡融合发展中的乡村复兴和振兴。无论是现代农业和新型产业的发展,还是风尚文明的提升,都必须在城乡融合中实现。首先,社会工作者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城乡融合中出现的一种新的力量。同时,他们能够更好地站位,既带来外部的新元素又理解乡村居民的利益与关切之事,通过自己的行动尽力平衡这两者的关系。其次,他们可以亲自协作或链接资源,搭建乡村居民与外界更合理有效的关系,协助乡村在各项发展中走得更加平稳顺畅。社会工作者根据乡村居民的需要为乡村链接各种外部资源,并促成这些外部资源力量适应当地的情况、服务乡村社区共同体建设这一目标。
四、乡村振兴与社会工作的互补之处
乡村振兴战略丰富了农村社会工作内容。乡村振兴战略内容非常丰富,从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中可以看到,该战略涉及“三农”制度建设、农业与农村“三产”发展、农村基层基础工作、“三农” 工作队伍等内容,这也丰富了农村社会工作的服务内容。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创新“三农”制度,在制度建设中,农村社会工作服务需要积极发挥政策倡导作用,既注重政策制定公平,又注重政策执行公平,切实保护农民权益。
同时,乡村振兴战略革新了农村社会工作方法。只有创新农村社会工作方法,才能更好地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战略有助于促进农村社会工作发展。作为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内容之一,乡村振兴战略首要的目标是促进“三农”经济发展。乡村振兴强调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等“五位一体”发展,从方法论角度,乡村振兴突出整合性思维。因此,农村社会工作方法也要突出整合性,综合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融入传统的乡土方式,形成本土性的农村社会工作服务方法。在具体方式上,乡村振兴引导农村社会工作重视“服务型治理”方式方法。农村社会工作应该主动与自治、法治、德治等乡村治理方法结合,积极动员广大农民及相关人士共建,激励其参与共治的热情,并使其获得共享的成就感,促进乡村治理既有秩序又有活力。
结语
“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是历史发展与时代变迁的必然产物,是实现农业、农村、农民发展的战略选择。对于本土社会工作而言,政策方针的引导是社会工作发展的指南针,同时,社会工作作为一门实务性的学科,其工作的过程是落实政策、解决问题的过程,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恰好为社会工作者的参与提供了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