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因应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的法律修辞学,应当在正确认知中国法治话语出现的历史必然性之基础上,将塑造法治话语作为理论研究的时代使命,进而使修辞成为证立法治命题的有效方法论工具.中国特色法治话语的建构,需要恰当发挥法律修辞的布局谋篇功能,通过培育钩联本土与世界视野的修辞自觉、融贯历史与现实质料的修辞风格、聚焦学科整合的修辞路向,科学擘划法治中国的话语蓝图.以国家和社会的法治化治理实践为场域,面向法治话语的修辞应用,必须着力提升立法的修辞转化能力、司法的修辞说理能力、社会治理的修辞整合能力,最终生成由法治话语主
【机 构】
:
华东政法大学 法律方法研究院,上海200042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因应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的法律修辞学,应当在正确认知中国法治话语出现的历史必然性之基础上,将塑造法治话语作为理论研究的时代使命,进而使修辞成为证立法治命题的有效方法论工具.中国特色法治话语的建构,需要恰当发挥法律修辞的布局谋篇功能,通过培育钩联本土与世界视野的修辞自觉、融贯历史与现实质料的修辞风格、聚焦学科整合的修辞路向,科学擘划法治中国的话语蓝图.以国家和社会的法治化治理实践为场域,面向法治话语的修辞应用,必须着力提升立法的修辞转化能力、司法的修辞说理能力、社会治理的修辞整合能力,最终生成由法治话语主导的国家治理现代化模式.
其他文献
警察职业胜任力研究有利于警察个体成长,强化警察职业认同;有利于公安机关完善队伍管理制度,推进警务机制改革创新;有利于公安院校优化警务人才培养模式.提高警察职业胜任力是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课题,公安机关和公安院校有着共同的职责承担.当前警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存在重能力本位与重素质本位差异、卓越警务人才的培养路径有待拓宽、警察胜任力培养主体的能力有待提升等不足.大力提升培养警察职业胜任力的关键路径包括深化协同育警理念,创新校局合作机制,拓展合作育警新途径,大力建设“双能型”教师教官队伍等.
行政案件快速办理程序规定是参照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规定颁行的,二者既在制度设置理念、价值、前提和实施效果方面存在相同之处,又在参与主体、受益主体、各自法律体系的地位等方面存在质的差异.与刑事速裁一样,快办程序也存在办案人员可能滥用职权、欠缺有效的第三方参与、协商的自愿与平等性无从保障和流于形式的程序“把关者”等缺陷.建议通过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引入值班律师制度、确立认错认罚具结书制度、规定行政处罚一决制、完善程序回转机制等进一步完善快办程序,使快办程序真正成为独立的行政处罚程序.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及《监察法》的制定,使得党内监督和国家监督相贯通,纪律审查与监察调查相衔接,监察机关的职权范围有所扩大.在监察机关的内部,由监督调查室统一行使对于违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调查权,但三类案件的证据(明)标准存在差异.为了不让监察证据“零门槛”地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应当确立违纪、职务违法与职务犯罪的二元调查程序,将监督调查室的内部进行进一步划分,从而使其分别履行调查职能:首先,监察机关在立案时应进行有效地筛选和审查;其次,违纪、职务违法调查部门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被调查对象可能存在职务犯罪行为时
集体所有权是承包地“三权分置”的基石.在立法上,落实集体土地所有权的途径有二:一是还赋其应有的权能;二是创新其实现形式.检讨发现,《农村土地承包法》在这两方面均存在不足,应做如下改进:在权能还赋上,应完善土地保有权能、加强土地管理权能和还赋收益权能;在实现形式创新上,应赋予集体对经营方式的选择权,为以“动账不动地”方式调整土地等做法保留制度空间,并适时构建成员权制度.
不动产物权期待权的概念系由最高人民法院通过《执行异议复议规定》第28、29、30条提出,且在司法实践中逐步统领着权利先期阶段标志下权利内容迥异的形形色色的法律现象.不动产物权期待权的成立,需要受让人的法律地位十分稳固且第三人不能随意破坏.但我国的不动产受让人根本无法获得稳固的法律地位,且法律地位缺乏权利尤其是物权特征,故其法律地位不宜称作物权期待权.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中,民事权益的实体法性质和效力并非排除执行的唯一判断依据,基于执行程序复杂的利益关系,有时需要作为公法的民事执行法对案外人与申请执行人之间的
基层网格化治理在发挥强大功能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步入内卷化困境,存在自我循环、停滞不前的现象.通过消防网格治理审视基层网格化治理,可以看出当前基层网格化治理的内卷化现状呈现三化特征:基层功能繁杂化、治理倾向维稳化以及压力传递堆积化.其根源在于公权力运行误区、忽视公民权利保障、治理多元性缺乏以及非常规性利益驱动.基层网格化治理的内卷化困境不符合基层治理的本质要求,突破其内卷化困境势在必行.可从实现公共权力的有效分配利用、强化治理对象的权利保障、构建拓展基层网格的多元治理以及创新制度机制提升治理效能等方面入
温州中院的一项判决颠覆了司法实践一以贯之的借贷债权的平等保护,其根源在于《2020民间借贷司法解释》.《2020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明确排除金融借贷的适用,形成金融借贷优越于民间借贷的局面;同时,《2020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以一审受理时间、起诉时间、借新还旧结算方式作为借贷本息计算的依据,导致相同民间借贷本息不同的结果.平等保护是我国《民法典》的根本原则或帝王原则,是司法解释不可逾越的红线,借贷债权的司法保护不应有违形式平等和实质平等.为此,建议最高人民法院立即修改《2020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回归借贷债权
区域协同立法是一种既体现地方法治运行普遍原理,又具有中国特色的地方立法实践活动.区域协同立法用以解决跨行政区域事务,而每一地方立法机关规定的是跨行政区域事务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部分.为了实现对跨行政区域事务的有效治理,就需要使各行政区域间的立法互相协调、中央国家机关在协同立法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区域协同立法的时代价值在于能够赋予地方立法机关更多自主权,同时也能够优化各级立法机关权限的划分,为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制度支持.
从目的解释与体系解释角度,《民法典》(物权编)沿袭《物权法》关于集体财产归农民集体所有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其行使所有权规定,而总则编仅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定为特别法人,对农民集体未予规定.其目的在于与民法典对国家财产所有权主体规定保持体系一致.即正如总则编仅将国务院等机关规定为特别法人系由于国家为宪法规定的特殊民事主体一样,农民集体亦为宪法规定的特殊民事主体,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一体两面:农民集体作为宣示集体财产归属主体面相一直客观存在;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实现所有权主体行使面相则各地隐显不一.这亦与
2018年《检察院组织法》修正案将“提起公益诉讼”作为检察机关的一项独立职能,其与法律监督职能之间应作必要界分.检察机关行使的调查核实权,仍属运用公权力的法律监督职能活动,有别于直接参与公益诉讼的当事人开展调查取证的诉讼权利.当前,检察机关调查核实存在着程序效果刚性不足、配合义务虚置及证明标准虚化等问题.从监督效果层面考量,以抗诉、纠正意见为形态的调查核实程序应然具备监督刚性保障的必要性;以检察建议为形态的调查核实应在取证手段和方法上的保持谦抑与权力克减.未来立法可进一步考虑限定调查核实程序的运行范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