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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死亡是生命的一部分,要认识生命就必须了解死亡,因此死亡教育是人生的必修课,是指向生的教育。把握死亡教育的内涵,了解死亡教育的特征和原则,对于我们认识死亡、了解生命具有基础性的意义。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们对生命质量的关注度越来越高,死亡教育必将得到普及和发展。
关键词: 死亡教育;内涵;特征与原则
【中图分类号】 G423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2236-1879(2017)17-0062-02
死亡常常成为人们极力回避的一个问题。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有很多事件我们可以回避,但唯独死亡不能回避。因为死亡是人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每个人都毫无例外地要走向死亡并永远终结自己的肉体生命。“就人的生存而言,死不仅是全然陌生的,它同时是我们最切身的。在我们的生命中,也许很多东西甚至一切都不确定,但我们的死亡对于我们是确定的”[ [德]E.云格尔著,林克译,死论[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5(8)]可见,死亡是人的本质属性,是我们生命的一部分,是生命最明确的内容之一。因此,我们要理解生命,就要认识和了解死亡,而关于死亡的知识不可能自发形成,因此就必须开展死亡教育。
一
死亡教育在国外又称为优死教育,在上个世纪兴五十年代起于美国,随即受到西方社会的广泛关注,并成为人生观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死亡教育“不是一种指向死亡的教育,而是帮助个体认清死亡的现象及其本质,积极地预防和应对各种死亡事件,从而更加珍惜生命、延长寿命的教育”[ 邹宇华主编,死亡教育[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8(3)]。可见,死亡教育本质上是生命教育。死亡教育就是通过一定的途径和方法向人们传授死亡知识的过程,并通过这一过程达到改变人们死亡态度,树立正确的生命观的目的。
死亡教育是死亡基本知识的教育。死亡教育首先是有關死亡的基本知识的教育,主要是指死亡的定义、本质和死亡判定标准,人类死亡的原因和过程,人类死亡的方式以及死亡方式的选择,死亡的社会价值与意义,死亡的客观性、必然性和终极性,人类面对死亡的态度,思想家对死亡问题的研究和探讨等。通过死亡教育可以使人们系统了解死亡现象,形成对死亡的一般性认识。
死亡教育是死亡权利的教育。生命不仅属于个人,也属于家庭和社会,因此人对生命的处置权是相对的,也就是说人的死亡权利是相对的。在一般情况下,无论是自己还是他人的生命都应该受到尊重和保护,人不能随意行使死亡权利来处置自己或他人的生命。但在特殊情况下,人们死亡权利的行使恰恰是对自己或他人生命的尊重,比如受立法保护的安乐死,比如刽子手依法处决犯人。人道主义语境下提倡对死亡权利的关注,反映了现代人对生存质量和死亡尊严的重视。
死亡教育是认识生命与死亡辩证关系的教育。人们已经习惯了把死亡看作是外在于人的生命的、陌生的和对抗生命的力量,但正是这样的认识割裂了死亡与生命的辩证关系,遮蔽了我们对死亡真实面目的认识。死亡一开始就是生命所固有的,有多少生命现象就有多少死亡现象,我们成为人的那一刻,就注定了必死的命运,任何人都无法逃脱,甚至可以说,死亡就是人的本性和本质规定性,是内在于人而存在的。而死亡教育帮助人们树立生死辩证一体的观点,以生来看待死,以死来反观生,坦然面对生与死。明白了生与死的辩证统一关系,我们才能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对死亡的恐惧,更好地把握生命和实现生命的价值。
死亡教育是预防死亡的教育。死亡教育不是要告诉人们如何去死,而是“向死而生”,是如何预防死亡,从而更好地利用生命的长度去扩展生命的宽度。作为预防死亡的死亡教育,一是要破除人们对死亡的无知,了解引起死亡的原因有哪些;二是教育人们如何远离可以致人死亡的因素,树立生命安全意识;三是提倡健康的生活方式,提升生命的质量。从我国的现状来看,自杀率偏高,约为每年23人/10万,而世界其他地区平均自杀率仅为10/10万,中国自杀率是国际平均数的2.3倍[资料来源:搜狗百科http://baike.sogou.com/v76496207.htm.fromTitle=%E4%B8%AD%E5%9B%BD%E8%87%AA%E6%9D%80%E7%8E%87。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国死亡教育的开展尤为重要,至少可以重点开展预防自杀的教育,降低中国人特别是青少年群体的自杀率,从而缓解这一社会问题。
二
相比其他的教育,死亡教育有其特殊性。尽管现代人都承认死亡对人的客观性和终极性,但由于死亡总是表现为对人类生命的否定,所以人们总是小心翼翼去躲避死亡,因而在人的教育上死亡教育是缺失的。对死亡教育特征的认识,可以使人们意识到死亡教育的重要性。
死亡教育是知识教育。为什么要开展死亡教育?一是人们在死亡知识方面存在欠缺,并且这种欠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生命质量的提高;二是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人们产生了对死亡知识的需要。因此,死亡教育与其他教育有共同的地方,那就是给人以正确、客观的知识;但同时又有其自己的特殊性,是给人以关于“死”的知识,帮助人们了解死亡现象及其本质,而且这种教育还不是目的,目的却是帮助人们如何生存和更好地生活。
死亡教育是反向教育。死亡教育是指向“生”的教育,其中最核心、最终的内容是告诉人们怎样去“生”。死亡教育通过提醒人们死亡将最终毁灭生命这一事实,告诉人们生命的有限和可贵,懂得珍惜与热爱生命,尽力去实现生命的社会价值。所以说死亡教育是反向教育,是指向生命的教育,是要求人们更好学会怎样生活。
死亡教育是备用性教育。俗话说,书到用时方恨少,这说明人的知识储备十分重要。死亡教育的内容对于一般人而言,可能没有直接现实的用途,但这不是死亡教育没用的借口。每个人都会遭遇到亲近的人的死亡,死亡教育的知识可以有助于你从容面对和应付这种情况。另外,每个人都会有大限将至的那一天,你具备死亡方面的知识,也就不会在死亡面前惊慌失措,而是会平静的面对。 死亡教育是非体验教育。死亡教育的内容是不可体验的,因为人们不可能活着经历和体验死亡。当我们活着的时候,死亡还没有来到;而当死亡来临时,我们已经不存在了,也就没有了对死亡的体验。在一定程度上甚至可以说死亡是不可言说的。这说明,死亡教育只能提供给人们对死亡进行思考的基础,提供给人们关于死亡的基础性知识,或者采用一定的形象教育,让人们通过学习和观察去把握死亡。
三
死亡教育是关于人的生命的教育,所以既要遵循死亡本身的原则,又要遵循教育的规律,还要考虑有利于生命的原则。同时还要综合考虑社会文化等因素对死亡的影响。
客观性原则。教育的原则之一就是要传授给人们客观的、真实的知识,死亡教育也要遵循这一原则。所以不能用唯心主义思想来指导死亡教育,不能用封建迷信来指导死亡教育,而是应该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在教育中突出死亡的客观性和死亡知识的真实性,强化死亡是人类肉体生命的终结的观点,不给唯心主义和封建迷信留下空间。
针对性原则。因材施教、因人施教一直是中国教育所提倡的基本原则,死亡教育也不例外。因为人的年龄、层次、经历有差别,决定了死亡教育必须遵循针对性原则。对青少年来说,死亡教育的重点应该放在形象教育上;对中年人来说,死亡教育的重点应该放在死亡价值和意义上;而对老年人来说,死亡教育的重点则应该放在死亡态度和死亡客观性方面。对城市居民而言,死亡教育可能要更加关注临终教育;而对农村居民而言,死亡教育则要把重点放在丧葬制度的改革上。
改变性原则。教育就是教化和培养,通过一种意识来改变另一种意识。死亡教育就是要促使人们死亡态度的改变,从逃避死亡转变到勇敢面对死亡,从把死亡理解为人的终点转变到理解为人生的起点。死亡教育通过转变人们的死亡态度,达到树立正确的生死观的目的,并促使他们正确看待生命和死亡,能够以正确的态度面对他人和自己的死亡。
必要性原则。死亡教育的必要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从人们的需要来说,死亡知识不是自发形成的,而人又需要了解生与死的知识;另一方面中国文化中有避讳死亡的传统,导致人们先天性缺乏死亡方面的知识。如果不进行死亡教育,人们在死亡方面的知识就永远是空白。因此在中国进行死亡教育有双重意义:既可以帮助人们正确认识死亡,又有助于破除避讳死亡的传统。
价值性原则。死亡有没有价值?很多人认为死亡是对生命的彻底否定,根本谈不上有什么价值。但如果把死亡和生命看着是一体的,则死亡的价值在指向生命的过程中就显现出来了。试问,如果没有死亡,生命还有任何价值吗?正如费尔巴哈所说:“死本身不是别的,而是生命的最后的表露,完成了的生命。”因此,没有死亡的生命是不完整的生命。死亡教育的价值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于传递给人们关于死亡的相关知识,弥补人们在死亡知识上的欠缺;二是要使人们认识到死亡的价值,认识到死亡是生命的重要组成部分,认识到正是因为死亡的存在,生命才弥足珍贵。
盡管死亡教育在中国还处在最初的起步阶段,但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生命质量的关注越来越多,必然会提出生命尊严的要求,而死亡的尊严又是生命尊严的重要内容,所以死亡问题必然会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从发达国家的情况来看,已经形成了完整的死亡教育体系,无论从内容还是从形式上看,死亡教育都已经发展到相当的水平。死亡教育的普及程度和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密切相关。这样看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即将迈进小康社会和走向现代化的趋势来看,死亡教育在我国的普及和发展即将成为不可阻挡的潮流。
参考文献
[1] [德]E.云格尔著,林克译,死论[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5(8)
[2] 邹宇华主编,死亡教育[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8(3)
[3] 资料来源:搜狗百科http://baike.sogou.com/v76496207.htm?fromTitle=%E4%B8%AD%E5%9B%BD%E8%87%AA%E6%9D%80%E7%8E%87。
[4] 荣震华,李金山译,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M],上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208)
作者简介:周德新(1968——)男,汉族,湖南常德人,湖南文理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
关键词: 死亡教育;内涵;特征与原则
【中图分类号】 G423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2236-1879(2017)17-0062-02
死亡常常成为人们极力回避的一个问题。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有很多事件我们可以回避,但唯独死亡不能回避。因为死亡是人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每个人都毫无例外地要走向死亡并永远终结自己的肉体生命。“就人的生存而言,死不仅是全然陌生的,它同时是我们最切身的。在我们的生命中,也许很多东西甚至一切都不确定,但我们的死亡对于我们是确定的”[ [德]E.云格尔著,林克译,死论[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5(8)]可见,死亡是人的本质属性,是我们生命的一部分,是生命最明确的内容之一。因此,我们要理解生命,就要认识和了解死亡,而关于死亡的知识不可能自发形成,因此就必须开展死亡教育。
一
死亡教育在国外又称为优死教育,在上个世纪兴五十年代起于美国,随即受到西方社会的广泛关注,并成为人生观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死亡教育“不是一种指向死亡的教育,而是帮助个体认清死亡的现象及其本质,积极地预防和应对各种死亡事件,从而更加珍惜生命、延长寿命的教育”[ 邹宇华主编,死亡教育[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8(3)]。可见,死亡教育本质上是生命教育。死亡教育就是通过一定的途径和方法向人们传授死亡知识的过程,并通过这一过程达到改变人们死亡态度,树立正确的生命观的目的。
死亡教育是死亡基本知识的教育。死亡教育首先是有關死亡的基本知识的教育,主要是指死亡的定义、本质和死亡判定标准,人类死亡的原因和过程,人类死亡的方式以及死亡方式的选择,死亡的社会价值与意义,死亡的客观性、必然性和终极性,人类面对死亡的态度,思想家对死亡问题的研究和探讨等。通过死亡教育可以使人们系统了解死亡现象,形成对死亡的一般性认识。
死亡教育是死亡权利的教育。生命不仅属于个人,也属于家庭和社会,因此人对生命的处置权是相对的,也就是说人的死亡权利是相对的。在一般情况下,无论是自己还是他人的生命都应该受到尊重和保护,人不能随意行使死亡权利来处置自己或他人的生命。但在特殊情况下,人们死亡权利的行使恰恰是对自己或他人生命的尊重,比如受立法保护的安乐死,比如刽子手依法处决犯人。人道主义语境下提倡对死亡权利的关注,反映了现代人对生存质量和死亡尊严的重视。
死亡教育是认识生命与死亡辩证关系的教育。人们已经习惯了把死亡看作是外在于人的生命的、陌生的和对抗生命的力量,但正是这样的认识割裂了死亡与生命的辩证关系,遮蔽了我们对死亡真实面目的认识。死亡一开始就是生命所固有的,有多少生命现象就有多少死亡现象,我们成为人的那一刻,就注定了必死的命运,任何人都无法逃脱,甚至可以说,死亡就是人的本性和本质规定性,是内在于人而存在的。而死亡教育帮助人们树立生死辩证一体的观点,以生来看待死,以死来反观生,坦然面对生与死。明白了生与死的辩证统一关系,我们才能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对死亡的恐惧,更好地把握生命和实现生命的价值。
死亡教育是预防死亡的教育。死亡教育不是要告诉人们如何去死,而是“向死而生”,是如何预防死亡,从而更好地利用生命的长度去扩展生命的宽度。作为预防死亡的死亡教育,一是要破除人们对死亡的无知,了解引起死亡的原因有哪些;二是教育人们如何远离可以致人死亡的因素,树立生命安全意识;三是提倡健康的生活方式,提升生命的质量。从我国的现状来看,自杀率偏高,约为每年23人/10万,而世界其他地区平均自杀率仅为10/10万,中国自杀率是国际平均数的2.3倍[资料来源:搜狗百科http://baike.sogou.com/v76496207.htm.fromTitle=%E4%B8%AD%E5%9B%BD%E8%87%AA%E6%9D%80%E7%8E%87。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国死亡教育的开展尤为重要,至少可以重点开展预防自杀的教育,降低中国人特别是青少年群体的自杀率,从而缓解这一社会问题。
二
相比其他的教育,死亡教育有其特殊性。尽管现代人都承认死亡对人的客观性和终极性,但由于死亡总是表现为对人类生命的否定,所以人们总是小心翼翼去躲避死亡,因而在人的教育上死亡教育是缺失的。对死亡教育特征的认识,可以使人们意识到死亡教育的重要性。
死亡教育是知识教育。为什么要开展死亡教育?一是人们在死亡知识方面存在欠缺,并且这种欠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生命质量的提高;二是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人们产生了对死亡知识的需要。因此,死亡教育与其他教育有共同的地方,那就是给人以正确、客观的知识;但同时又有其自己的特殊性,是给人以关于“死”的知识,帮助人们了解死亡现象及其本质,而且这种教育还不是目的,目的却是帮助人们如何生存和更好地生活。
死亡教育是反向教育。死亡教育是指向“生”的教育,其中最核心、最终的内容是告诉人们怎样去“生”。死亡教育通过提醒人们死亡将最终毁灭生命这一事实,告诉人们生命的有限和可贵,懂得珍惜与热爱生命,尽力去实现生命的社会价值。所以说死亡教育是反向教育,是指向生命的教育,是要求人们更好学会怎样生活。
死亡教育是备用性教育。俗话说,书到用时方恨少,这说明人的知识储备十分重要。死亡教育的内容对于一般人而言,可能没有直接现实的用途,但这不是死亡教育没用的借口。每个人都会遭遇到亲近的人的死亡,死亡教育的知识可以有助于你从容面对和应付这种情况。另外,每个人都会有大限将至的那一天,你具备死亡方面的知识,也就不会在死亡面前惊慌失措,而是会平静的面对。 死亡教育是非体验教育。死亡教育的内容是不可体验的,因为人们不可能活着经历和体验死亡。当我们活着的时候,死亡还没有来到;而当死亡来临时,我们已经不存在了,也就没有了对死亡的体验。在一定程度上甚至可以说死亡是不可言说的。这说明,死亡教育只能提供给人们对死亡进行思考的基础,提供给人们关于死亡的基础性知识,或者采用一定的形象教育,让人们通过学习和观察去把握死亡。
三
死亡教育是关于人的生命的教育,所以既要遵循死亡本身的原则,又要遵循教育的规律,还要考虑有利于生命的原则。同时还要综合考虑社会文化等因素对死亡的影响。
客观性原则。教育的原则之一就是要传授给人们客观的、真实的知识,死亡教育也要遵循这一原则。所以不能用唯心主义思想来指导死亡教育,不能用封建迷信来指导死亡教育,而是应该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在教育中突出死亡的客观性和死亡知识的真实性,强化死亡是人类肉体生命的终结的观点,不给唯心主义和封建迷信留下空间。
针对性原则。因材施教、因人施教一直是中国教育所提倡的基本原则,死亡教育也不例外。因为人的年龄、层次、经历有差别,决定了死亡教育必须遵循针对性原则。对青少年来说,死亡教育的重点应该放在形象教育上;对中年人来说,死亡教育的重点应该放在死亡价值和意义上;而对老年人来说,死亡教育的重点则应该放在死亡态度和死亡客观性方面。对城市居民而言,死亡教育可能要更加关注临终教育;而对农村居民而言,死亡教育则要把重点放在丧葬制度的改革上。
改变性原则。教育就是教化和培养,通过一种意识来改变另一种意识。死亡教育就是要促使人们死亡态度的改变,从逃避死亡转变到勇敢面对死亡,从把死亡理解为人的终点转变到理解为人生的起点。死亡教育通过转变人们的死亡态度,达到树立正确的生死观的目的,并促使他们正确看待生命和死亡,能够以正确的态度面对他人和自己的死亡。
必要性原则。死亡教育的必要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从人们的需要来说,死亡知识不是自发形成的,而人又需要了解生与死的知识;另一方面中国文化中有避讳死亡的传统,导致人们先天性缺乏死亡方面的知识。如果不进行死亡教育,人们在死亡方面的知识就永远是空白。因此在中国进行死亡教育有双重意义:既可以帮助人们正确认识死亡,又有助于破除避讳死亡的传统。
价值性原则。死亡有没有价值?很多人认为死亡是对生命的彻底否定,根本谈不上有什么价值。但如果把死亡和生命看着是一体的,则死亡的价值在指向生命的过程中就显现出来了。试问,如果没有死亡,生命还有任何价值吗?正如费尔巴哈所说:“死本身不是别的,而是生命的最后的表露,完成了的生命。”因此,没有死亡的生命是不完整的生命。死亡教育的价值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于传递给人们关于死亡的相关知识,弥补人们在死亡知识上的欠缺;二是要使人们认识到死亡的价值,认识到死亡是生命的重要组成部分,认识到正是因为死亡的存在,生命才弥足珍贵。
盡管死亡教育在中国还处在最初的起步阶段,但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生命质量的关注越来越多,必然会提出生命尊严的要求,而死亡的尊严又是生命尊严的重要内容,所以死亡问题必然会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从发达国家的情况来看,已经形成了完整的死亡教育体系,无论从内容还是从形式上看,死亡教育都已经发展到相当的水平。死亡教育的普及程度和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密切相关。这样看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即将迈进小康社会和走向现代化的趋势来看,死亡教育在我国的普及和发展即将成为不可阻挡的潮流。
参考文献
[1] [德]E.云格尔著,林克译,死论[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5(8)
[2] 邹宇华主编,死亡教育[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8(3)
[3] 资料来源:搜狗百科http://baike.sogou.com/v76496207.htm?fromTitle=%E4%B8%AD%E5%9B%BD%E8%87%AA%E6%9D%80%E7%8E%87。
[4] 荣震华,李金山译,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M],上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208)
作者简介:周德新(1968——)男,汉族,湖南常德人,湖南文理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