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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记者在履行职业角色赋予的责任义务之外,对社会角色也有一定的担当,记者既应该遵守媒介之“道德”,也应该遵守社会之“公德”。
关键词:新闻记者;职业角色;社会角色;角色冲突
在当前的新闻活动中,部分记者因为角色认识模糊、角色定位偏差而陷入职业角色与社会角色的矛盾冲突之中,本文试就记者角色产生冲突的原因及如何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做一简要分析。
一、新闻记者职业角色与社会角色产生冲突的表现
在记者角色产生冲突的事件之中,最为人熟知的是凯文·卡特事件。摄影记者卡特在战乱、贫穷、饥饿的苏丹采访时拍摄了照片《饥饿的苏丹》:一个头大如斗、皮包骨头的小女孩,因极度饥饿而蜷缩在地,秃鹫就在她后方不远处,虎视眈眈。这张震撼人心的照片发表后激起了强烈反响,在引起国际社会对苏丹饥荒和内乱关注的同时,卡特本人连同这张照片一起成为一时舆论的焦点。
卡特身涉险境,直面人性的罪恶,给世界揭开了苏丹战乱、饥荒背后的触目惊心,卡特拍摄了这幅照片,谴责他的新闻如潮涌来。因为该作品在取景时选取了这一冲击人性的部分,于是有人便断章取义的认为,在小女孩生命岌岌可危的状况下,记者首先应表现出人道主义关怀,伸出手去援助,而不是做无动于衷的“旁观者”。
该事例说明记者的职业角色与社会角色并不是割裂开的,而是处于一种动态的平衡之中。记者在新闻报道活动中,不能仅以职业角色为标准,还应考虑到公众的社会性期待,社会期待角色的情绪化更容易形成汹汹的舆论,从而淹没记者的职业角色。
二、新闻记者职业角色与社会角色产生冲突的原因
记者的职业角色与社会角色,在大部分时候是相互重复或在某些方面交织在一起。但在有些时候,记者的职业行为也会与复杂的社会现实之间产生矛盾和冲突,具体表现如下:
(1)记者职业操守与社会道德之间的冲突:有些记者追求所谓的媒体或个人私利,向壁虚构,娱乐受众,造成受众对媒体的不信任和对记者好感的丢失。几乎每一次虚假报道,特别是那些关乎国计民生的不实消息,都会在社会上产生恶劣反响,扰乱正常的社会經济秩序,甚至会严重损害国家形象。譬如2007年轰动全国的假新闻——“纸馅包子”案。该事件掀起了一股国民对食品安全问题恐慌与质疑的大波澜,影响波及海外。
与过去相比,今天信息的传播速度、范围、影响力使得虚假新闻的危害性更加突出。新闻报道要坚持真实性,真实是新闻的生命。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玩弄事实真相的人最终会玩火自焚。
(2)新闻价值及社会利益的冲突:1996年6月1日,甘尼特通讯社的编辑比尔.佩里在一个叫做约塞米蒂的国家公园采访时,得知有一辆载人汽车掉进了水流湍急的梅塞得河。当看到两名妇女和三个小孩站在沉没的汽车顶部求救时,不会游泳的他积极联系公园巡警请求援助并在最后抓拍下了人们救助最后一位妇女的照片。照片发表后,佩里受到了人们的赞扬。
在以上事件中,佩里扮演了两种角色:作为记者,佩里在确保受困者正在得到救助的前提下,抓拍到了新闻照片,通过镜头对新闻事件进行了记录和报道;作为社会一员,当他看到有人遇到生命危险时,积极联系有关部门并主动参与救助。这说明,新闻记者不仅肩负着采集新闻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的职能,而且也是有着社会责任与义务要求的一份子,记者在做好“记录者”的同时,也要具备一定的人文关怀。
三、如何处理好记者职业角色与社会角色之间的关系
(1)秉持“最小傷害、最大善意”的原则:2004年《新闻晚报》记者李宁源和来自各地的记者,采访在阿富汗中国工地遇袭工人的家属。在受害者家属的一再恳求和阻挡中,一群记者拿着闪光灯狂拍一位刚刚失去儿子的88岁高龄老人老泪纵横的脸。当场发生的一切给这位年轻记者的心灵造成了剧烈的震荡。像这种置他人不幸于不顾的“幸灾乐祸”,给采访对象带来“二次伤害”的新闻事件屡见不鲜。
在这种情况下,为“挖新闻”而硬生生撕开采访对象的心理创伤,不能不说,记者缺乏作为“人”该有的悲悯情怀和对别人最起码的尊重。新闻报道是有温度的,不是一堆冷冰冰的文字的简单堆砌。记者应该秉持“最小伤害、最大善意”的原则,传播有温度、有情怀的新闻,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2)以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为重:2002年繁峙矿难中出现的有偿新闻事件给人们再一次揭开了媒介权力与地方权利、金钱非法交易的肮脏黑幕!有偿新闻中饱了新闻机构的私囊,不仅掩盖了真相,更损害了国家形象和社会公众利益。
新闻媒体是社会的风向标,不管何种传播媒介,都应该以服务公众为最终目的。媒体定位的不同决定了记者采写报道的角度不同。媒体是一种社会行业,医生是给人治病的,而记者是给社会治病的。记者作为社会的“守夜人”,要始终将国家和公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只有在国家和公众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媒体利益才会获得最大的满足。
总之,对于涉及争议的报道,记者要准确判断报道中隐藏的价值观和偏见,怀着一种排除障碍、探索真理的精神,来报道新闻事件、揭露事实真相,将伤害降至最低,力求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同时记者也不能因为公众的社会性期待,而一味迎合或向公众“一边倒”的舆论偏见低头。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来说,通过专业化的媒介视角,去伪存真,甚至必要时“舍小利取大利”,才能更好的传递新闻的价值和意义,并引导公众正确媒介素养的形成。
参考文献
[1]孟威.《媒介伦理的道德依据》[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12年.
[2]陈绚.《大众传播伦理案例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
[3]郝雨.《中国媒介批评学》[M].上海.上海大学出版社.2016年.
[4]周晓梅.《试析记者的职业角色和社会角色之争》[J].《巢湖学院学报》.2009年第02期.
作者简介
董鑫(1996—),女,陕西富平人,西北政法大学2014级新闻传播学院新闻学专业本科生。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
关键词:新闻记者;职业角色;社会角色;角色冲突
在当前的新闻活动中,部分记者因为角色认识模糊、角色定位偏差而陷入职业角色与社会角色的矛盾冲突之中,本文试就记者角色产生冲突的原因及如何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做一简要分析。
一、新闻记者职业角色与社会角色产生冲突的表现
在记者角色产生冲突的事件之中,最为人熟知的是凯文·卡特事件。摄影记者卡特在战乱、贫穷、饥饿的苏丹采访时拍摄了照片《饥饿的苏丹》:一个头大如斗、皮包骨头的小女孩,因极度饥饿而蜷缩在地,秃鹫就在她后方不远处,虎视眈眈。这张震撼人心的照片发表后激起了强烈反响,在引起国际社会对苏丹饥荒和内乱关注的同时,卡特本人连同这张照片一起成为一时舆论的焦点。
卡特身涉险境,直面人性的罪恶,给世界揭开了苏丹战乱、饥荒背后的触目惊心,卡特拍摄了这幅照片,谴责他的新闻如潮涌来。因为该作品在取景时选取了这一冲击人性的部分,于是有人便断章取义的认为,在小女孩生命岌岌可危的状况下,记者首先应表现出人道主义关怀,伸出手去援助,而不是做无动于衷的“旁观者”。
该事例说明记者的职业角色与社会角色并不是割裂开的,而是处于一种动态的平衡之中。记者在新闻报道活动中,不能仅以职业角色为标准,还应考虑到公众的社会性期待,社会期待角色的情绪化更容易形成汹汹的舆论,从而淹没记者的职业角色。
二、新闻记者职业角色与社会角色产生冲突的原因
记者的职业角色与社会角色,在大部分时候是相互重复或在某些方面交织在一起。但在有些时候,记者的职业行为也会与复杂的社会现实之间产生矛盾和冲突,具体表现如下:
(1)记者职业操守与社会道德之间的冲突:有些记者追求所谓的媒体或个人私利,向壁虚构,娱乐受众,造成受众对媒体的不信任和对记者好感的丢失。几乎每一次虚假报道,特别是那些关乎国计民生的不实消息,都会在社会上产生恶劣反响,扰乱正常的社会經济秩序,甚至会严重损害国家形象。譬如2007年轰动全国的假新闻——“纸馅包子”案。该事件掀起了一股国民对食品安全问题恐慌与质疑的大波澜,影响波及海外。
与过去相比,今天信息的传播速度、范围、影响力使得虚假新闻的危害性更加突出。新闻报道要坚持真实性,真实是新闻的生命。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玩弄事实真相的人最终会玩火自焚。
(2)新闻价值及社会利益的冲突:1996年6月1日,甘尼特通讯社的编辑比尔.佩里在一个叫做约塞米蒂的国家公园采访时,得知有一辆载人汽车掉进了水流湍急的梅塞得河。当看到两名妇女和三个小孩站在沉没的汽车顶部求救时,不会游泳的他积极联系公园巡警请求援助并在最后抓拍下了人们救助最后一位妇女的照片。照片发表后,佩里受到了人们的赞扬。
在以上事件中,佩里扮演了两种角色:作为记者,佩里在确保受困者正在得到救助的前提下,抓拍到了新闻照片,通过镜头对新闻事件进行了记录和报道;作为社会一员,当他看到有人遇到生命危险时,积极联系有关部门并主动参与救助。这说明,新闻记者不仅肩负着采集新闻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的职能,而且也是有着社会责任与义务要求的一份子,记者在做好“记录者”的同时,也要具备一定的人文关怀。
三、如何处理好记者职业角色与社会角色之间的关系
(1)秉持“最小傷害、最大善意”的原则:2004年《新闻晚报》记者李宁源和来自各地的记者,采访在阿富汗中国工地遇袭工人的家属。在受害者家属的一再恳求和阻挡中,一群记者拿着闪光灯狂拍一位刚刚失去儿子的88岁高龄老人老泪纵横的脸。当场发生的一切给这位年轻记者的心灵造成了剧烈的震荡。像这种置他人不幸于不顾的“幸灾乐祸”,给采访对象带来“二次伤害”的新闻事件屡见不鲜。
在这种情况下,为“挖新闻”而硬生生撕开采访对象的心理创伤,不能不说,记者缺乏作为“人”该有的悲悯情怀和对别人最起码的尊重。新闻报道是有温度的,不是一堆冷冰冰的文字的简单堆砌。记者应该秉持“最小伤害、最大善意”的原则,传播有温度、有情怀的新闻,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2)以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为重:2002年繁峙矿难中出现的有偿新闻事件给人们再一次揭开了媒介权力与地方权利、金钱非法交易的肮脏黑幕!有偿新闻中饱了新闻机构的私囊,不仅掩盖了真相,更损害了国家形象和社会公众利益。
新闻媒体是社会的风向标,不管何种传播媒介,都应该以服务公众为最终目的。媒体定位的不同决定了记者采写报道的角度不同。媒体是一种社会行业,医生是给人治病的,而记者是给社会治病的。记者作为社会的“守夜人”,要始终将国家和公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只有在国家和公众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媒体利益才会获得最大的满足。
总之,对于涉及争议的报道,记者要准确判断报道中隐藏的价值观和偏见,怀着一种排除障碍、探索真理的精神,来报道新闻事件、揭露事实真相,将伤害降至最低,力求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同时记者也不能因为公众的社会性期待,而一味迎合或向公众“一边倒”的舆论偏见低头。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来说,通过专业化的媒介视角,去伪存真,甚至必要时“舍小利取大利”,才能更好的传递新闻的价值和意义,并引导公众正确媒介素养的形成。
参考文献
[1]孟威.《媒介伦理的道德依据》[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12年.
[2]陈绚.《大众传播伦理案例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
[3]郝雨.《中国媒介批评学》[M].上海.上海大学出版社.2016年.
[4]周晓梅.《试析记者的职业角色和社会角色之争》[J].《巢湖学院学报》.2009年第02期.
作者简介
董鑫(1996—),女,陕西富平人,西北政法大学2014级新闻传播学院新闻学专业本科生。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