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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家具设计是造型艺术设计的一种,而对形态构成的研究为了解构成造型提供很大的帮助。家具设计需要满足形状和功能两方面的要求,家具设计过程中,形状的设计有一定的技巧和方法,可以采用一定的技术手段达到满意的效果。而功能的体现,更需要在家具设计符合造型的一般规律下,进行人性化的设计,是家具设计在选材、用料、色彩、結构等方面进行有效的融合。本文通过简单介绍形态构成的基本规律,然后再对家具设计中的形态构成做出详细的分析。
关键词:家具设计;形态构成;造型艺术
一、家具设计中形态构成的基本规律
家具设计中的形态主要指的是家具的外观形状和內在神态,家具的外观形状包括家具对材料、结构的选择和把控,以及色彩的运用,来实现功能和视觉上的满足。而内在神态则是家具所蕴含的一种理念和诉求,同时代表了一种文化和价值体现。
1.分割和切除的方式
形态构成中分割的运用,主要是通过一定的方式,例如黄金分割、等分比例分割等手段,按照家具功能或者造型的不同,进行一个立面上的处理[1]。这是对家具整体上的划分,在一定要求下分割后,就完成了简单的新的形态构成。在分割设计的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家具分割后的整体性,同时还需要兼顾局部与整体的协调性,在保持局部分割的视觉审美下,做到与整体家具的均衡感。常用的分割有水平线和垂直线的方式,保证家具分割后兼具稳重大气和伟岸高挺的形态,此外,通过线条形状的改变和虚实结合的表现手法,获得一些变化丰富的形态构成。
其次,切除也可以使家具产生形态上的变化,家具中去除一些平面和曲面的一部分,在保持整体原有形态的各项特征基础上,又达到了产生新形态的目的。但是,有的家具在进行切除之后,会使家具的整体功能和表现特征产生较大的削弱,而形成一种新的家具造型。
2.积聚的方式
在家具形态日新月异的今天,很多都是通过积聚的方式在形态上实现更新的,这也是家具设计创新的基础方式[2]。家具设计中积聚方式一种是由同种或者非常相似的元素进行积累,在设计的过程中,相同元素的积聚使用对增强家具整体的层次感具有很好的效果,同时还能使家具在整体上保持结构和审美的统一。另一种积聚是通过不同元素的配合使用,能使家具表现出更多的生动性,在风格上也能得到更多的改变,使家具的形态构成得到充分的拓展。总的说来,常见的积聚方式有平面和空间以及线性等,是家具设计中经常采用的方式。
二、家具设计中的形态构成
1.家具设计中的图形构成
图形的构成除了在平面二维空间中的运用外,更多的是要图形在超越几何构图的创作上,发挥出更多的意义,并体现出在立体空间和三维世界里的作用,实现具象和抽象的完美融合,从而使图形表面逐渐向图形意识方面发展,一直到图形理念上。图形构成在家具设计中先后经历了三个发展历程,首先古典家具在设计和推广上对图形构成的应用比较普遍,例如中国传统家具,在家具的设计和造型上,会不自觉地将一些图形隐匿在家具中,形成一种独居特色的装饰方式[3]。接着,现代家具由于追求简约的设计风格,以及在选材上偏爱自然的理念,造成了家具对图形关注不高。接下来,具有后现代风格的家具采用的是将图形与结构巧妙融合运用的方式,导致了装饰与功能的协调统一。现如今,具有储物性功能的家具对图形往往使用的较多,在一些柜类的家具上,通过将图形进行分割的方式,使家具立面上的画面保持完整。除此之外,家具还可以通过突出重点的方式,根据材料选择的不同,在对图形图案、颜色等对比上,实现家具设计的不同形态构成。
2.家具设计中的色彩构成
家具设计中色彩构成主要体现为两种:一是家具自身各结构之间的色彩融合问题,二是家具与室内装饰风格和设计理念是否协调的问题[4]。家具设计中色彩的表现一般由家具材料自身的本色有关,加上后期表面的涂抹色彩以及家具外层装饰的颜色。
一方面体现在家具设计中色彩对比的构成。色彩对比需要至少两种不同的颜色,在不同界面上进行比较。色彩差别越大引起的视觉对比越明显,同样色彩面积越大带来的视觉冲击也越大,这时候家具就不宜采用色彩明度和采光度较高的设计,相反的道理一样适用,在色彩面积小时,就应该使色彩明度增强,以突出色彩的表现力,同时,家具色彩的丰富多变,以及较多的对比构成,能有效增添环境的生机和活力。
另一方面,体现在色彩调和的构成上。在面对差别性大、对比性强的色彩,家具设计中为对形态构成实现统一和协调的组合,需要在色彩调和时寻找到视觉上的共通点,同时抓住人的心理反应。家具设计的色彩调和在共性、面积和秩序上具有重要体现,在室内颜色以及家具色彩对比过于明显时,容易让人产生视觉上的不良反应,进而导致心理上的不适。
3.家具设计中的功能构成
家具设计中的功能体现主要包括家具的实用性和审美性,家具设计的形态构成首先需要在一种机能的基础上,满足人们对家具的使用,所以说,实用性不同也就决定了家具设计种的不同形态构成,举个简单的例子:桌子和床的形态构成就不能一样。
同样在目前人们对审美要求越来越高的形势下,家具设计针对的人群也非常广泛,不同社会背景、文化背景、职业和年龄等诸多方面都对家具设计中形态构成产生着影响[5]。为满足人们的各种需求,即使同一种功能的家具也应该在形态上体现出不同的审美要素和价值观。
参考文献
[1]李冬冬.基于功能分析的居住空间模块化设计[J].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6(03)
[2]黄洪波.建筑与环境设计专业构思与创新教学方法的思考[J].艺术教育.2015(12)
[3]陈洁.浅谈现代主义设计时期的家具设计[J].上海工艺美术.2016(02)
[4]胡姗姗.当代中国家具发展趋势——新中式家具[J].设计.2016(05)
[5]李笈熹.基于城市消费转型模式下的DIY家具的发展趋势研究[J].美与时代(城市版).2016(02)
(作者单位: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传媒系)
关键词:家具设计;形态构成;造型艺术
一、家具设计中形态构成的基本规律
家具设计中的形态主要指的是家具的外观形状和內在神态,家具的外观形状包括家具对材料、结构的选择和把控,以及色彩的运用,来实现功能和视觉上的满足。而内在神态则是家具所蕴含的一种理念和诉求,同时代表了一种文化和价值体现。
1.分割和切除的方式
形态构成中分割的运用,主要是通过一定的方式,例如黄金分割、等分比例分割等手段,按照家具功能或者造型的不同,进行一个立面上的处理[1]。这是对家具整体上的划分,在一定要求下分割后,就完成了简单的新的形态构成。在分割设计的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家具分割后的整体性,同时还需要兼顾局部与整体的协调性,在保持局部分割的视觉审美下,做到与整体家具的均衡感。常用的分割有水平线和垂直线的方式,保证家具分割后兼具稳重大气和伟岸高挺的形态,此外,通过线条形状的改变和虚实结合的表现手法,获得一些变化丰富的形态构成。
其次,切除也可以使家具产生形态上的变化,家具中去除一些平面和曲面的一部分,在保持整体原有形态的各项特征基础上,又达到了产生新形态的目的。但是,有的家具在进行切除之后,会使家具的整体功能和表现特征产生较大的削弱,而形成一种新的家具造型。
2.积聚的方式
在家具形态日新月异的今天,很多都是通过积聚的方式在形态上实现更新的,这也是家具设计创新的基础方式[2]。家具设计中积聚方式一种是由同种或者非常相似的元素进行积累,在设计的过程中,相同元素的积聚使用对增强家具整体的层次感具有很好的效果,同时还能使家具在整体上保持结构和审美的统一。另一种积聚是通过不同元素的配合使用,能使家具表现出更多的生动性,在风格上也能得到更多的改变,使家具的形态构成得到充分的拓展。总的说来,常见的积聚方式有平面和空间以及线性等,是家具设计中经常采用的方式。
二、家具设计中的形态构成
1.家具设计中的图形构成
图形的构成除了在平面二维空间中的运用外,更多的是要图形在超越几何构图的创作上,发挥出更多的意义,并体现出在立体空间和三维世界里的作用,实现具象和抽象的完美融合,从而使图形表面逐渐向图形意识方面发展,一直到图形理念上。图形构成在家具设计中先后经历了三个发展历程,首先古典家具在设计和推广上对图形构成的应用比较普遍,例如中国传统家具,在家具的设计和造型上,会不自觉地将一些图形隐匿在家具中,形成一种独居特色的装饰方式[3]。接着,现代家具由于追求简约的设计风格,以及在选材上偏爱自然的理念,造成了家具对图形关注不高。接下来,具有后现代风格的家具采用的是将图形与结构巧妙融合运用的方式,导致了装饰与功能的协调统一。现如今,具有储物性功能的家具对图形往往使用的较多,在一些柜类的家具上,通过将图形进行分割的方式,使家具立面上的画面保持完整。除此之外,家具还可以通过突出重点的方式,根据材料选择的不同,在对图形图案、颜色等对比上,实现家具设计的不同形态构成。
2.家具设计中的色彩构成
家具设计中色彩构成主要体现为两种:一是家具自身各结构之间的色彩融合问题,二是家具与室内装饰风格和设计理念是否协调的问题[4]。家具设计中色彩的表现一般由家具材料自身的本色有关,加上后期表面的涂抹色彩以及家具外层装饰的颜色。
一方面体现在家具设计中色彩对比的构成。色彩对比需要至少两种不同的颜色,在不同界面上进行比较。色彩差别越大引起的视觉对比越明显,同样色彩面积越大带来的视觉冲击也越大,这时候家具就不宜采用色彩明度和采光度较高的设计,相反的道理一样适用,在色彩面积小时,就应该使色彩明度增强,以突出色彩的表现力,同时,家具色彩的丰富多变,以及较多的对比构成,能有效增添环境的生机和活力。
另一方面,体现在色彩调和的构成上。在面对差别性大、对比性强的色彩,家具设计中为对形态构成实现统一和协调的组合,需要在色彩调和时寻找到视觉上的共通点,同时抓住人的心理反应。家具设计的色彩调和在共性、面积和秩序上具有重要体现,在室内颜色以及家具色彩对比过于明显时,容易让人产生视觉上的不良反应,进而导致心理上的不适。
3.家具设计中的功能构成
家具设计中的功能体现主要包括家具的实用性和审美性,家具设计的形态构成首先需要在一种机能的基础上,满足人们对家具的使用,所以说,实用性不同也就决定了家具设计种的不同形态构成,举个简单的例子:桌子和床的形态构成就不能一样。
同样在目前人们对审美要求越来越高的形势下,家具设计针对的人群也非常广泛,不同社会背景、文化背景、职业和年龄等诸多方面都对家具设计中形态构成产生着影响[5]。为满足人们的各种需求,即使同一种功能的家具也应该在形态上体现出不同的审美要素和价值观。
参考文献
[1]李冬冬.基于功能分析的居住空间模块化设计[J].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6(03)
[2]黄洪波.建筑与环境设计专业构思与创新教学方法的思考[J].艺术教育.2015(12)
[3]陈洁.浅谈现代主义设计时期的家具设计[J].上海工艺美术.2016(02)
[4]胡姗姗.当代中国家具发展趋势——新中式家具[J].设计.2016(05)
[5]李笈熹.基于城市消费转型模式下的DIY家具的发展趋势研究[J].美与时代(城市版).2016(02)
(作者单位: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传媒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