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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09年,临朐县被确定为山东省28个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县之一。对此,临朐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按照总体改革要求,以“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为目标,严格程序、精心组织,积极稳妥推进林改工作,着力构建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多种经营形式并存、责权利相统一的经营体制,促进了林业产业发展,实现了生态、经济和社会协调统一。全县共审核林改面积53.3万亩,占应林改面积的100%。文章将针对这一过程所采取的措施加以论述。
关键词:临朐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三项基础
中图分类号:S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0)-09-0177-1
1 打牢三项基础,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有效保障
一是思想基础。首先解放领导干部的思想。先后召开县长办公会、县委常委会,对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统一了领导班子一班人的思想。其次,坚持舆论先行。在县电台和电视台辟建了“林改专栏”,各镇街、村设立专题宣传栏、悬挂宣传条幅,大力营造林改舆论氛围。二是组织基础。坚持“县里组织、镇街实施、村组操作、部门服务”的分级负责制,成立了由县长为组长,分管县长、林业局长为副组长,财政、农业、宣传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各镇街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林改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全县实际,制定下发了《临朐县关于深化落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和《临朐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对全县林权制度改革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并与各镇街、有关部门签订了林改工作责任状,逐级落实责任,确保林改工作有效推进。三是人力物力基础。及时制定下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文件资料汇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问答》等资料,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大规模的林改业务人员培训活动,对林改工作涉及到的有关政策法规进行系统讲解,并邀请省、市有关专家和领导现场指导培训。同时县财政拨出100万元专项经费,配备了办公设施,保证了林改工作正常开展。
2 把握三个环节,扎实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序进行
一是明确林改范围。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全县实际,将林改内容作了进一步明确,细化为五大类,分别是:目前仍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尚未确权到户的商品林、宜林荒山(滩);已划定的自留山和责任山,以及通过承包、租赁、拍卖等形式依法获得的集体林地;已经落实经营主体,但未按规定完成造林绿化和管护任务的林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的公益林;需要改革完善的其他集体林地、林木资源。增强了改革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是明确林改程序。严格按《临朐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确定的步骤程序开展工作,每个阶段的具体内容都进行公示公开,及时进行总结备案,增强了工作透明度。村级方案制定中要求各村做到“四有”、“五无”:有村委会支持召开、村民或村民代表参加,达到法定人数的动员会议,有会议记录,有政策宣传资料,有参改的每宗林地的权属现状公示表;无集体林地漏登、无权属不清,无“四界”不详、无面积不准、无林种不实。三是创新林改办法。围绕实现“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的目标,我们将林改内容,根据林木性质划分为公益林、商品林、四旁树木三类,因林施改。对公益林,在签订管护协议、落实补助资金的基础上,探索实行“均股均利”的改革方式,以村为单位,进行股权及分红登记,通过给群众确定股权的方式落实产权,实现了“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对商品林,按上级政策精神,能均山的均山、能均林的均林;对四旁树木,根据村情、路段的差异,采取树随地走、统一经营、收益分成等不同的方法明晰产权,做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
3 强化五项措施,全面提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
一是严格标准。为使全县林改工作步调一致,规范运作,在组织形式上我们做到“六统一、五明确”。“六统一”,即统一制定村级林改方案,统一工作流程,统一组织林改人员业务培训,统一制度上墙,统一档案室配置,统一档案管理。“五明确”,即林改的范围明确、方法步骤明确、林改的形式明确、收益分配的方式明确、方案通过的程序明确。二是严格统计。为严格审查承包合同,保障原始数据的准确性,我们采取了五项统计法,由镇(街)经管站、林果站、法律服务所、林改办和所在村五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办公,把统计出的数据逐一对照核实,确保了林改数据的统计质量。三是严格督查。县林改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得力人员组成督查组到各镇街、村进行巡查,及时查找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全县林改工作正常开展。四是严格考核。制定下发了全县林改工作考核办法,并纳入镇(街)和部门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对林改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五是严格勘界。外业实地勘界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关键,工作量大、任务艰巨。为完成此项工作,全县成立了10个外业勘界小组和1个内业工作小组,配备了专用车辆和12部高精度GPS定位仪器,确保了林地实地勘界准确无误。同时将外业勘界调查表及时汇总、整理、存档,并以村为单位在村务公开栏进行林权公示,最后输入林权登记管理系统,从而保证了林权工作的质量和标准。通过以上措施,最大限度地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全县林改过程中无一起群众上访事件或行政立案案件。
通过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激发了全县上下造林、护林的积极性,生态林业建设加快推进。2008—2010年,完成新造林30.6万亩,全县林地面积达到115.5万亩,林木覆盖率达到45.7%,林业资源总量和森林覆盖率居全省前列。先后荣获“全国造林绿化先进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中国优质果品基地重点县”、“中国绿色名县”等荣誉称号。
作者简介:王明奋(1977-),男,山东临朐人,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研究方向:农业技术推广。
关键词:临朐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三项基础
中图分类号:S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0)-09-0177-1
1 打牢三项基础,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有效保障
一是思想基础。首先解放领导干部的思想。先后召开县长办公会、县委常委会,对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统一了领导班子一班人的思想。其次,坚持舆论先行。在县电台和电视台辟建了“林改专栏”,各镇街、村设立专题宣传栏、悬挂宣传条幅,大力营造林改舆论氛围。二是组织基础。坚持“县里组织、镇街实施、村组操作、部门服务”的分级负责制,成立了由县长为组长,分管县长、林业局长为副组长,财政、农业、宣传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各镇街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林改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全县实际,制定下发了《临朐县关于深化落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和《临朐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对全县林权制度改革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并与各镇街、有关部门签订了林改工作责任状,逐级落实责任,确保林改工作有效推进。三是人力物力基础。及时制定下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文件资料汇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问答》等资料,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大规模的林改业务人员培训活动,对林改工作涉及到的有关政策法规进行系统讲解,并邀请省、市有关专家和领导现场指导培训。同时县财政拨出100万元专项经费,配备了办公设施,保证了林改工作正常开展。
2 把握三个环节,扎实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序进行
一是明确林改范围。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全县实际,将林改内容作了进一步明确,细化为五大类,分别是:目前仍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尚未确权到户的商品林、宜林荒山(滩);已划定的自留山和责任山,以及通过承包、租赁、拍卖等形式依法获得的集体林地;已经落实经营主体,但未按规定完成造林绿化和管护任务的林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的公益林;需要改革完善的其他集体林地、林木资源。增强了改革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是明确林改程序。严格按《临朐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确定的步骤程序开展工作,每个阶段的具体内容都进行公示公开,及时进行总结备案,增强了工作透明度。村级方案制定中要求各村做到“四有”、“五无”:有村委会支持召开、村民或村民代表参加,达到法定人数的动员会议,有会议记录,有政策宣传资料,有参改的每宗林地的权属现状公示表;无集体林地漏登、无权属不清,无“四界”不详、无面积不准、无林种不实。三是创新林改办法。围绕实现“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的目标,我们将林改内容,根据林木性质划分为公益林、商品林、四旁树木三类,因林施改。对公益林,在签订管护协议、落实补助资金的基础上,探索实行“均股均利”的改革方式,以村为单位,进行股权及分红登记,通过给群众确定股权的方式落实产权,实现了“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对商品林,按上级政策精神,能均山的均山、能均林的均林;对四旁树木,根据村情、路段的差异,采取树随地走、统一经营、收益分成等不同的方法明晰产权,做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
3 强化五项措施,全面提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
一是严格标准。为使全县林改工作步调一致,规范运作,在组织形式上我们做到“六统一、五明确”。“六统一”,即统一制定村级林改方案,统一工作流程,统一组织林改人员业务培训,统一制度上墙,统一档案室配置,统一档案管理。“五明确”,即林改的范围明确、方法步骤明确、林改的形式明确、收益分配的方式明确、方案通过的程序明确。二是严格统计。为严格审查承包合同,保障原始数据的准确性,我们采取了五项统计法,由镇(街)经管站、林果站、法律服务所、林改办和所在村五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办公,把统计出的数据逐一对照核实,确保了林改数据的统计质量。三是严格督查。县林改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得力人员组成督查组到各镇街、村进行巡查,及时查找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全县林改工作正常开展。四是严格考核。制定下发了全县林改工作考核办法,并纳入镇(街)和部门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对林改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五是严格勘界。外业实地勘界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关键,工作量大、任务艰巨。为完成此项工作,全县成立了10个外业勘界小组和1个内业工作小组,配备了专用车辆和12部高精度GPS定位仪器,确保了林地实地勘界准确无误。同时将外业勘界调查表及时汇总、整理、存档,并以村为单位在村务公开栏进行林权公示,最后输入林权登记管理系统,从而保证了林权工作的质量和标准。通过以上措施,最大限度地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全县林改过程中无一起群众上访事件或行政立案案件。
通过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激发了全县上下造林、护林的积极性,生态林业建设加快推进。2008—2010年,完成新造林30.6万亩,全县林地面积达到115.5万亩,林木覆盖率达到45.7%,林业资源总量和森林覆盖率居全省前列。先后荣获“全国造林绿化先进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中国优质果品基地重点县”、“中国绿色名县”等荣誉称号。
作者简介:王明奋(1977-),男,山东临朐人,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研究方向:农业技术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