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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前高校德育工作中存在大学生主体意识缺失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德育目标虚高、德育内容远离生活、师生关系主客对立、德育方法刻板。高校主体性德育是尊重大学生的主体意识,引导他们自觉、能动地进行道德认识和判断,并对自己的道德选择感到满意,积极的践行道德选择,形成稳定的道德行为,最终养成主体性道德人格的教育。主体性德育关注大学生道德素质与道德能力的养成。它主要表现为:以主体性道德人格养成作为德育最终目标;面向生活的德育内容;主体间性的的师生关系;协商、对话的德育方法。
关键词:主体意识缺失;高校主体性德育
2011年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拉开了繁荣社会文化的序幕。人是社会文化的创造者,大学生处于社会发展的中流砥柱,他们的素质直接影响了社会文化的传承与创新。高校德育是以促进大学生品德发展为目的的专门活动,它直接承担了丰富与发展大学生精神世界的重要使命。但是,当前高校德育工作还存在着相当多的问题如:封闭性、知识化、教条性、理想化、泛政治化等等。大学生往往拥有道德知识却没有道德素质,面对实际的道德困境时,价值混乱、言行不一,这些都严重降低了高校德育的实效性。究其根本原因,主要是我国高校德育存在严重的大学生主体意识缺失。
一、大学生主体意识缺失
主体性是人所具有的本质特性。它一方面表现为人对客观世界规律自觉能动的掌握;另一方面表现为人的自觉能动的创造。在我国传统的社会集体主义文化的深远影响下,人的主体意识一直比较淡薄,体现在高校的德育过程中主要表现为:
1,德育目标虚高,目标存在理想化、操作性差的问题。一方面道德理想泛滥,另一方面道德规则贫乏。如,大学生谈及道德理想如“爱国明理”、“公平正义”、“爱岗敬业”等言之凿凿、有理有据,一旦身处现实情境却规范模糊,诸如大学生考试作弊现象严峻,上课旷课、迟到、早退现象数见不鲜,就业择业时眼高手低等等。这与传统道德教育习惯于塑造“完人式”的道德榜样、过多谈及理想教育忽视纪律规范有关,虚高的德育目标与大学生的生活实际不符,容易造成大学生言行不一,价值混乱。
2,德育内容远离生活。依托高度发达的现代信息技术,全球多元文化正在不断交锋、融合、丰富和发展,这深深冲击着大学生的思想理念与生活方式。加之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竞争压力大、社会矛盾突出,大学生迫切需要专业的心理梳导。反观我国高校德育内容还是多以政治教育、法律教育为重点,围绕“共产主义理想教育”和“党的方针及政策教育”为中心来展开。这样的德育内容与时代发展的脚步相比,不能满足学生的实际需要,因此无法唤起师生的情感共鸣。
3,师生关系主客对立。目前的德育工作中,教师往往自觉占领了道德高点,照本宣科的传递社会道德规范、国家政策法律要求,学生往往成为被动的知识接纳器、信息接收者。主客对立的二元关系,正是学生主体性缺失的表现。
4,德育方法刻板。高校德育方法有多种,但大多习惯于传统的集体教育、平行性教育、正面教育等。尤其在专门的德育课堂上,由于课时少,内容多,教师为了完成教学任务,大多采用机械灌输的方式向学生传递社会所要求的思想观念、政治观点和道德规范,或照本宣科,或照抄照搬,缺少从“应是”到“实事”的理论指引,忽视道德情感态度的激发,道德理性的啟迪还远远不够。
二、高校主体性德育的呼唤
在高校开展主体性德育是是尊重大学生的主体意识,引导他们自觉、能动地进行道德认识和判断,并对自己的道德选择感到满意,积极的践行道德选择,形成稳定的道德行为,最终养成主体性道德人格的教育。主体性德育一方面尊重大学生的主体意识,相信大学生具备自觉能动的掌握社会道德规范的愿望与能力。另一方面,高校德育的最终目标是培养发展大学生的主体性道德人格,重视大学生道德素质与道德能力的养成。主体性德育的主要内容包括:
1、主体性道德人格养成是德育最终目标。“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好的教育是最大程度的激发人的积极潜能,绽放人的生命能量,不再满足于某种已知的知识或是技能的传递,更着眼于学生学习能力、创造能力提高,社会责任感的提高以及人格的自我完善。主体性道德人格是建基于内在的自由,即为理性所控制的自由,具体体现为独立、理性、自觉、自为和自由的道德人格。德育的最终目标在于使学生的德性从受教走向自教、从教化转向自化、从他律变成自律、从必然走向自由,真正成为社会的主人。
2、面向生活的德育内容。主体性德育主张根据社会的主流价值导向和人的个性发展来确定德育的内容,鼓励高校以开放包容的姿态迎接多元价值理念,尊重每一个道德主体,鼓励一切不同意见的充分表达,兼顾公利与私利、兼顾社会规范与个性发展,正如道德的形成过程:人们在不断争论、协商、妥协中最后达成理性共识,这样的共识就是群体的共同契约:道德。此外,紧密结合学生的实际需求,灵活纳入诸如就业指导、心理辅导等学生迫切解决的教育内容。
3、主体间性的的师生关系。在主体性德育过程中,教师与学生都是教育者也都是被教育者。在这里教师不再是一个照本宣科的信息传递者,更像是一个组织者、协调者:组织讨论的有序有效开展,阻止不理性的对话姿态;一位交换意见的参加者:拿出自己的道德认知与学生同享,阻止讨论漫无目的地随意发展;一位帮助发现矛盾论点而不是拿出现成真理的人:理清学生的思路,帮助发现对话的矛盾论点,鼓励学生自我判断不做价值评判。
4、协商、对话的德育方法。主体性德育反对任何形式的理论灌输,鼓励个体平等协商、互动对话。大学生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生活经验,对人生、社会、交友、择业等方面也进行了独立的思考,高校德育应为大学生提供社会实践活动的锻炼机会,鼓励大学生通过协商、对话、质疑、辩论等方式,澄清道德意义,优化道德认知方式,提升道德情感态度,增长道德智慧,最终实现人的道德人格成长。
高校主体性德育体现了道德发展中继承性与发展性的统一,协调了道德教育中社会规范与人的发展的统一,顺应了大学生品德发展内部矛盾的统一,对于促成大学生的个体品德发展与繁荣社会先进文化具有积极意义。
参考文献:
[1].文辅相:《素质教育是一种教育观而不是一种教育模式》,《高等教育研究》2000年第3期。
[2].戚万学,唐汉卫.现代道德教育专题研究[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5,9
[3].曹永国:《解构与重建:后现代教育目的的意义与困境》,《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2003年第4期。
[4].伊雷:《道德的本质和起源》,《苏州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2期。
[5].吴琼:《“文本”到“人本”一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范式转换研究》,复旦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7年。
关键词:主体意识缺失;高校主体性德育
2011年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拉开了繁荣社会文化的序幕。人是社会文化的创造者,大学生处于社会发展的中流砥柱,他们的素质直接影响了社会文化的传承与创新。高校德育是以促进大学生品德发展为目的的专门活动,它直接承担了丰富与发展大学生精神世界的重要使命。但是,当前高校德育工作还存在着相当多的问题如:封闭性、知识化、教条性、理想化、泛政治化等等。大学生往往拥有道德知识却没有道德素质,面对实际的道德困境时,价值混乱、言行不一,这些都严重降低了高校德育的实效性。究其根本原因,主要是我国高校德育存在严重的大学生主体意识缺失。
一、大学生主体意识缺失
主体性是人所具有的本质特性。它一方面表现为人对客观世界规律自觉能动的掌握;另一方面表现为人的自觉能动的创造。在我国传统的社会集体主义文化的深远影响下,人的主体意识一直比较淡薄,体现在高校的德育过程中主要表现为:
1,德育目标虚高,目标存在理想化、操作性差的问题。一方面道德理想泛滥,另一方面道德规则贫乏。如,大学生谈及道德理想如“爱国明理”、“公平正义”、“爱岗敬业”等言之凿凿、有理有据,一旦身处现实情境却规范模糊,诸如大学生考试作弊现象严峻,上课旷课、迟到、早退现象数见不鲜,就业择业时眼高手低等等。这与传统道德教育习惯于塑造“完人式”的道德榜样、过多谈及理想教育忽视纪律规范有关,虚高的德育目标与大学生的生活实际不符,容易造成大学生言行不一,价值混乱。
2,德育内容远离生活。依托高度发达的现代信息技术,全球多元文化正在不断交锋、融合、丰富和发展,这深深冲击着大学生的思想理念与生活方式。加之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竞争压力大、社会矛盾突出,大学生迫切需要专业的心理梳导。反观我国高校德育内容还是多以政治教育、法律教育为重点,围绕“共产主义理想教育”和“党的方针及政策教育”为中心来展开。这样的德育内容与时代发展的脚步相比,不能满足学生的实际需要,因此无法唤起师生的情感共鸣。
3,师生关系主客对立。目前的德育工作中,教师往往自觉占领了道德高点,照本宣科的传递社会道德规范、国家政策法律要求,学生往往成为被动的知识接纳器、信息接收者。主客对立的二元关系,正是学生主体性缺失的表现。
4,德育方法刻板。高校德育方法有多种,但大多习惯于传统的集体教育、平行性教育、正面教育等。尤其在专门的德育课堂上,由于课时少,内容多,教师为了完成教学任务,大多采用机械灌输的方式向学生传递社会所要求的思想观念、政治观点和道德规范,或照本宣科,或照抄照搬,缺少从“应是”到“实事”的理论指引,忽视道德情感态度的激发,道德理性的啟迪还远远不够。
二、高校主体性德育的呼唤
在高校开展主体性德育是是尊重大学生的主体意识,引导他们自觉、能动地进行道德认识和判断,并对自己的道德选择感到满意,积极的践行道德选择,形成稳定的道德行为,最终养成主体性道德人格的教育。主体性德育一方面尊重大学生的主体意识,相信大学生具备自觉能动的掌握社会道德规范的愿望与能力。另一方面,高校德育的最终目标是培养发展大学生的主体性道德人格,重视大学生道德素质与道德能力的养成。主体性德育的主要内容包括:
1、主体性道德人格养成是德育最终目标。“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好的教育是最大程度的激发人的积极潜能,绽放人的生命能量,不再满足于某种已知的知识或是技能的传递,更着眼于学生学习能力、创造能力提高,社会责任感的提高以及人格的自我完善。主体性道德人格是建基于内在的自由,即为理性所控制的自由,具体体现为独立、理性、自觉、自为和自由的道德人格。德育的最终目标在于使学生的德性从受教走向自教、从教化转向自化、从他律变成自律、从必然走向自由,真正成为社会的主人。
2、面向生活的德育内容。主体性德育主张根据社会的主流价值导向和人的个性发展来确定德育的内容,鼓励高校以开放包容的姿态迎接多元价值理念,尊重每一个道德主体,鼓励一切不同意见的充分表达,兼顾公利与私利、兼顾社会规范与个性发展,正如道德的形成过程:人们在不断争论、协商、妥协中最后达成理性共识,这样的共识就是群体的共同契约:道德。此外,紧密结合学生的实际需求,灵活纳入诸如就业指导、心理辅导等学生迫切解决的教育内容。
3、主体间性的的师生关系。在主体性德育过程中,教师与学生都是教育者也都是被教育者。在这里教师不再是一个照本宣科的信息传递者,更像是一个组织者、协调者:组织讨论的有序有效开展,阻止不理性的对话姿态;一位交换意见的参加者:拿出自己的道德认知与学生同享,阻止讨论漫无目的地随意发展;一位帮助发现矛盾论点而不是拿出现成真理的人:理清学生的思路,帮助发现对话的矛盾论点,鼓励学生自我判断不做价值评判。
4、协商、对话的德育方法。主体性德育反对任何形式的理论灌输,鼓励个体平等协商、互动对话。大学生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生活经验,对人生、社会、交友、择业等方面也进行了独立的思考,高校德育应为大学生提供社会实践活动的锻炼机会,鼓励大学生通过协商、对话、质疑、辩论等方式,澄清道德意义,优化道德认知方式,提升道德情感态度,增长道德智慧,最终实现人的道德人格成长。
高校主体性德育体现了道德发展中继承性与发展性的统一,协调了道德教育中社会规范与人的发展的统一,顺应了大学生品德发展内部矛盾的统一,对于促成大学生的个体品德发展与繁荣社会先进文化具有积极意义。
参考文献:
[1].文辅相:《素质教育是一种教育观而不是一种教育模式》,《高等教育研究》2000年第3期。
[2].戚万学,唐汉卫.现代道德教育专题研究[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5,9
[3].曹永国:《解构与重建:后现代教育目的的意义与困境》,《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2003年第4期。
[4].伊雷:《道德的本质和起源》,《苏州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2期。
[5].吴琼:《“文本”到“人本”一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范式转换研究》,复旦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