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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通过分析國有企业在监督制约机制存在的问题和风险 ,从企业高官人员的选拔,管理制度、流程、程序机制的建设对国有企业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体系做了探析。从而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理念。
[关键词]制约和监督体系;权力运行;国有企业管理
中图分类号:D2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34-0276-01
1、国有企业监督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多年来,国有企业在改革发展过程中,虽然对权力的监督制约给予了高度重视并做了大量工作,也初步建立了监督方面相关制度,就其有效性而言却依然是个薄弱环节:
1.1 企业内部管理关键环节不到位。
由于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时间短、进程快,国有企业改制后形式上成了“现代”企业,实质上带有深深的计划经济体制烙印和惯性,从管理模式到相应的制度规范还滞后于企业管理的实际。尤其是在人、财、物等管理关键部门,由于人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工程物资购销管理制度改革不到位,权力运作过程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使这些部门的权力过度集中,致使少数人具有腐败的条件和资本。
1.2 职工群众的民主监督实施难。
客观上由于普通职工对本企业的重大决策缺乏了解,对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知之甚少,对企业领导干部的薪酬、补贴、职务消费等知之更少,但更多的是有的企业领导人员缺乏民主意识,在涉及企业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等方面,不征求职工意见或不愿意厂务公开,使职工失去“知情权”,想监督也无法监督。
1.3 市场竞争还缺乏严格规范。
企业置身在市场环境中,必然受各种市场因素的影响。现阶段市场竞争不规范和不确定因素很多,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的行为也很多。比如行贿、回扣、变相提供高消费、钱权交易等等,客观上影响了局部市场环境。一方面诱使企业的领导人员产生各种不廉洁行为,一方面企业领导人员为了企业的生存发展不得不违心地做出一些铤而走险的行为。
2、国企监督制约的对策
如何建立对领导人员的监督制约机制,我认为,当前应从五个方面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从根本上改变监督制约效能低下的状况。
2.1 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使国企领导人员不想腐败
通过企业各组织一是加强人对生命意义的认识和教育,重点树立“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宗旨观念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观念,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政绩观和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加强中国传统廉洁文化包括佛教文化的教育,消除“贪、嗔、痴”念,树立为众生服务的思想;二是警示教育。要把当前落马的国企领导人为反面教材,用他们的犯罪事实警示国企干部。
2.2 完善制度,严格规范领导人员权力运作和从业行为, 使国企领导人员不能腐败
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是国有企业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途经。要严格规范领导人员权力运作和从业行为,就必须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牢固树立“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观念,发挥制度的预警预防功能,实现从“权力反腐”向“制度防腐”的转变。
2.2.1必须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国有企业改革的根本目标是建立起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通过规范“委托—代理”机制,处理好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关系,实现出资人原始所有权、企业法人财产权和法人财产经营权的“三权分离”。规范董事会决策和总经理决策机制,董事会决策是以董事个人受托责任为基础的集体决策,应当建立集体决策及可追溯个人责任的会议制度,做到事前监控,有利于对风险的防范,而总经理决策与之不同,是既受控又被充分授权条件上的“一长制”决策,这两种结构,有利于“谨慎决策”。建立这样规范的治理结构和各负其责,有效制衡的层次结构,就能从源头上较好地解决企业缺乏监督或监督不力的问题。
2.2.2必须建立责任与利益相平衡、收益和风险相对称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建立国企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不仅可以保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健康顺利进行,而且有利于加强对国有企业经营者的制度制约,以建立国企领导人员“不能腐败”的制度防范机制,是解决国企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和监督问题的重要环节。激励和约束不是对立的,而是相辅相成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应采取年薪的收益、期权与企业净资产、经营的资产总额、企业生产成本控制、企业税后利润等经济指标和企业的社会影响力、社会责任感挂钩,使企业的利益与风险同经营者捆绑在一起,把经营者个人利益得失和企业长远发展密切结合起来。既要建立经营者业绩考核和奖励制度,也要建立经营者决策失误追究制度,真正使经营者“有所为有所不为”的不能腐败的机制。
2.2.3加强监督制约,形成正确行使权力的有效约束机制,使国企领导人员不易腐败
(1) 必须明确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参与决策与监督的权限和程序。国有企业应参照国际先进管理方法,根据企业特点,按照党和国家要求科学合理地设置监督机构。首先,企业中纪检监察审计监督职能的机构,应由上一级派遣,人事、办公、人员薪酬相对独立,这样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监督作用。其次,借鉴国务院向重点大型企业派驻稽查特派员的做法,可以由国资委成立督查组,围绕企业中的难点开展工作,重点抓好企业及经营管理者在资金运作、产权交易、生产经营、收入分配、用人决策和廉洁自律等突出问题上的监督与检查。第三,企业纪检监察审计组织作为企业监督约束机制的骨干力量,其领导应进入企业监事会担任相应职务,把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监事会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以利于形成党政协调,权责分明,相互制衡的监督体系
(2) 必须加强对关键环节、主要程序和重要岗位的监督,建立经营管理流程监督机制。
民主集中制及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的落实情况,特别是企业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等必须按照议事规则办理,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减少决策失误,防范经营风险。一是实施决策流程监督。建立事前调查、咨询、预警以及表决;事中通报、调查、追踪以及中止;事后报告和调查追究的流程监督机制。着重抓好重大问题决策和人事权、财权和审批权的监督制约。二是实施经营管理中采购和销售流程监督。加强物资采供环节的监管,就是要建立大宗物资实行公开招标、议标采购,零星物资比质比价采购制度,形成物资采购“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离的物资采购供应体制。对大宗产品竞价销售必须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与大宗产品竞价的客户不受地区、单位、所有制性质的限制,所有客户享有同等权利,实行公平竞价,竞买人的最高报价即为成交价;严格规范大宗产品竞价销售操作程序。按照招投标法的规定,制定招投标监督办法,对采购和销售全过程监督。三是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管理,加强项目的招投标监督管理,规范招投标活动。加强对工程建设的合同管理,要加强对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总承包、分包及劳务等主要合同的管理,建立健全合同订立和履约监管机制,动态掌握合同履约情况,强化对合同重大变更的备案管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落实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特别是建设单位,要根据设计、施工方案,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解决问题,加强质量管理。
3、结束语
国有企业的反腐败工作,在我国开展的比较早,但是由于体制、机制的不健全和人为的破坏,使国企成为腐败的重灾区,通过对国企管理和风险环节的分析,建立切实可行的制度、程序、流程管理和责任追究制约和监督体系,相信对国有企业预防腐败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制约和监督体系;权力运行;国有企业管理
中图分类号:D2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34-0276-01
1、国有企业监督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多年来,国有企业在改革发展过程中,虽然对权力的监督制约给予了高度重视并做了大量工作,也初步建立了监督方面相关制度,就其有效性而言却依然是个薄弱环节:
1.1 企业内部管理关键环节不到位。
由于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时间短、进程快,国有企业改制后形式上成了“现代”企业,实质上带有深深的计划经济体制烙印和惯性,从管理模式到相应的制度规范还滞后于企业管理的实际。尤其是在人、财、物等管理关键部门,由于人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工程物资购销管理制度改革不到位,权力运作过程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使这些部门的权力过度集中,致使少数人具有腐败的条件和资本。
1.2 职工群众的民主监督实施难。
客观上由于普通职工对本企业的重大决策缺乏了解,对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知之甚少,对企业领导干部的薪酬、补贴、职务消费等知之更少,但更多的是有的企业领导人员缺乏民主意识,在涉及企业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等方面,不征求职工意见或不愿意厂务公开,使职工失去“知情权”,想监督也无法监督。
1.3 市场竞争还缺乏严格规范。
企业置身在市场环境中,必然受各种市场因素的影响。现阶段市场竞争不规范和不确定因素很多,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的行为也很多。比如行贿、回扣、变相提供高消费、钱权交易等等,客观上影响了局部市场环境。一方面诱使企业的领导人员产生各种不廉洁行为,一方面企业领导人员为了企业的生存发展不得不违心地做出一些铤而走险的行为。
2、国企监督制约的对策
如何建立对领导人员的监督制约机制,我认为,当前应从五个方面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从根本上改变监督制约效能低下的状况。
2.1 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使国企领导人员不想腐败
通过企业各组织一是加强人对生命意义的认识和教育,重点树立“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宗旨观念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观念,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政绩观和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加强中国传统廉洁文化包括佛教文化的教育,消除“贪、嗔、痴”念,树立为众生服务的思想;二是警示教育。要把当前落马的国企领导人为反面教材,用他们的犯罪事实警示国企干部。
2.2 完善制度,严格规范领导人员权力运作和从业行为, 使国企领导人员不能腐败
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是国有企业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途经。要严格规范领导人员权力运作和从业行为,就必须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牢固树立“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观念,发挥制度的预警预防功能,实现从“权力反腐”向“制度防腐”的转变。
2.2.1必须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国有企业改革的根本目标是建立起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通过规范“委托—代理”机制,处理好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关系,实现出资人原始所有权、企业法人财产权和法人财产经营权的“三权分离”。规范董事会决策和总经理决策机制,董事会决策是以董事个人受托责任为基础的集体决策,应当建立集体决策及可追溯个人责任的会议制度,做到事前监控,有利于对风险的防范,而总经理决策与之不同,是既受控又被充分授权条件上的“一长制”决策,这两种结构,有利于“谨慎决策”。建立这样规范的治理结构和各负其责,有效制衡的层次结构,就能从源头上较好地解决企业缺乏监督或监督不力的问题。
2.2.2必须建立责任与利益相平衡、收益和风险相对称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建立国企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不仅可以保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健康顺利进行,而且有利于加强对国有企业经营者的制度制约,以建立国企领导人员“不能腐败”的制度防范机制,是解决国企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和监督问题的重要环节。激励和约束不是对立的,而是相辅相成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应采取年薪的收益、期权与企业净资产、经营的资产总额、企业生产成本控制、企业税后利润等经济指标和企业的社会影响力、社会责任感挂钩,使企业的利益与风险同经营者捆绑在一起,把经营者个人利益得失和企业长远发展密切结合起来。既要建立经营者业绩考核和奖励制度,也要建立经营者决策失误追究制度,真正使经营者“有所为有所不为”的不能腐败的机制。
2.2.3加强监督制约,形成正确行使权力的有效约束机制,使国企领导人员不易腐败
(1) 必须明确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参与决策与监督的权限和程序。国有企业应参照国际先进管理方法,根据企业特点,按照党和国家要求科学合理地设置监督机构。首先,企业中纪检监察审计监督职能的机构,应由上一级派遣,人事、办公、人员薪酬相对独立,这样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监督作用。其次,借鉴国务院向重点大型企业派驻稽查特派员的做法,可以由国资委成立督查组,围绕企业中的难点开展工作,重点抓好企业及经营管理者在资金运作、产权交易、生产经营、收入分配、用人决策和廉洁自律等突出问题上的监督与检查。第三,企业纪检监察审计组织作为企业监督约束机制的骨干力量,其领导应进入企业监事会担任相应职务,把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监事会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以利于形成党政协调,权责分明,相互制衡的监督体系
(2) 必须加强对关键环节、主要程序和重要岗位的监督,建立经营管理流程监督机制。
民主集中制及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的落实情况,特别是企业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等必须按照议事规则办理,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减少决策失误,防范经营风险。一是实施决策流程监督。建立事前调查、咨询、预警以及表决;事中通报、调查、追踪以及中止;事后报告和调查追究的流程监督机制。着重抓好重大问题决策和人事权、财权和审批权的监督制约。二是实施经营管理中采购和销售流程监督。加强物资采供环节的监管,就是要建立大宗物资实行公开招标、议标采购,零星物资比质比价采购制度,形成物资采购“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离的物资采购供应体制。对大宗产品竞价销售必须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与大宗产品竞价的客户不受地区、单位、所有制性质的限制,所有客户享有同等权利,实行公平竞价,竞买人的最高报价即为成交价;严格规范大宗产品竞价销售操作程序。按照招投标法的规定,制定招投标监督办法,对采购和销售全过程监督。三是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管理,加强项目的招投标监督管理,规范招投标活动。加强对工程建设的合同管理,要加强对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总承包、分包及劳务等主要合同的管理,建立健全合同订立和履约监管机制,动态掌握合同履约情况,强化对合同重大变更的备案管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落实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特别是建设单位,要根据设计、施工方案,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解决问题,加强质量管理。
3、结束语
国有企业的反腐败工作,在我国开展的比较早,但是由于体制、机制的不健全和人为的破坏,使国企成为腐败的重灾区,通过对国企管理和风险环节的分析,建立切实可行的制度、程序、流程管理和责任追究制约和监督体系,相信对国有企业预防腐败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