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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校—园”合作是当今社会促进职业教育发展,提升职业教育质量的重要途径。通过调查显示,在合作过程中存在合作意愿不足,双方参与较为被动;合作内容和形式较单一,缺乏合作深度;合作效果不理想,“形式化”严重;合作保障缺乏,双方动力不足;合作愿景美好,提升能力迫切等问题。
关键词:职业教育“校—园”合作问卷调查法
“校—园”合作是指幼儿师范学校与幼儿园之间的合作,是指双方在遵循一定原则的基础上,在一种平等、互利的关系中,依托双方各自拥有的优势资源,携手开展相关教育教学工作,以满足双方发展需求,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提升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育人质量的过程,具有共同性、情境性、长期性、互动性和互补性等特征。近年来,国家和政府非常支持职业院校和相关企业之间的合作,当然教育领域中的“校—园”合作也不例外。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虽然许多职业院校已经认识到校企合作或者“校—园”合作的重要性,并且进行了长时间的实践探索,但是在实践探索过程中往往出现一些不尽人意的现象。为此,本研究立足T幼儿师范学校“校—园”合作的基本情况,采用问卷调查法和非结构性访谈法,对“校—园”合作的现状进行调查,结果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合作意愿不足,双方参与较为被动
通过对“校—园”合作意愿方面的调查显示,在调查的198名教师中,问及“如果有‘校—园’的机会,我会积极参与到合作中”时,与自己非常符合的占0.2%,比较符合的占8.2%,一般符合占23.7%,比较不符合占67.5%,非常不符合占0.4%。可见,对于“校—园”合作,合作意愿不足,参与合作的积极性不够。在随机访谈中,部分教师说到“如果没有上级的硬性要求,大部分教师是不愿意参与这些所谓的合作的,费时费力,对于我们幼儿教师来说也没什么真正的实质意义。”
对此,笔者对“校—园”合作双方的相关行政人员进行了访谈,了解到幼儿师范学校和幼儿园是两个性质不同的育人场所,无论是培养方案还是课程体系,还是受教育对象方面有着天壤之别。表现在:幼儿师范院校注重理论知识的研究与教学,忽視学生实践技能的培养;幼儿园遵循保教相结合的原则,注重教师的实践技能,而理论知识薄弱。
二、合作内容和形式较单一,缺乏合作深度
“校—园”合作的内容和形式是“校—园”合作的重要部分。通过调查显示,在合作内容和形式方面,幼儿师范学校和幼儿园的合作主要集中在师范学校学生的实习和见习、聘请部分园所骨干教师走进学校课堂给学生进行授课两个方面,也有个别教师认为幼儿园请幼儿师范学校的资深教师进入幼儿园进行讲座。
当问及对合作方所涉及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以及双方合作目标了解程度时,认为非常了解的占2.3%,认为比较了解的占11.2%,认为一般了解的占23.9%,认为不太了解的占57.7%,认为很不了解的占4.9%。可见,在“校—园”合作时,双方对彼此的合作目标、人才培养规划以及课程等方面都没有深入了解,合作双方将合作的内容与形式集中于学生的实习和见习,而忽视了“交互式”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设置等方面内容与形式进行合作的重要性。
三、合作效果不理想,“形式化”严重
“校—园”合作的开展不仅要注重合作过程,而且要关注合作的效果,效果是检验双方合作有效性的关键方面。通过对“校—园”合作效果方面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的198名教师中,认为“校—园”合作效果满意的占13.7%,认为合作效果一般的占24.8%,认为合作效果不满意的占61.5%。进一步对教师能力提升方面进行调查显示,认为在双方合作中过程中,自己的实践能力得到提升的占30.2%,认为自己学术研究水平得到提升的占12.7%,认为实践知识和研究水平都有所提升的仅占0.82%。
通过对部分幼儿园的行政人员访谈了解到,“部分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虽然会定时定点来到幼儿园进行一线实践,但是真正进行幼儿园教育教学实践的教师为数不多,有部分教师来幼儿园只是为了完成学校给予的指导任务,确保学生在幼儿园实习,并没有参与到幼儿园的教育教学中,与幼儿园的一线教师或者幼儿园领导交流甚少,一学期实习下来,见面仅有1-2次。”可见,在校园合作过程中,形式化比较严重,极大部分相关人员并没有把真正的“校—园”合作进行落实。
四、合作保障缺乏,双方动力不足
庞丽娟教授曾经提到过说大学与中小学的合作方面尚未有明确的政策激励和制度保障,使得合作成为“两张皮”的现象普遍存在 。通过对幼儿师范学校的相关合作负责人访谈了解到,在幼儿师范学校与幼儿园的合作中同样存在这样的问题,“校”“园”之间的合作缺乏制度化和规范化的引导,没有可用的成型的政府政策拿来作保障,更别说是政府在财力、人力以及物力方面的支持。
对一位幼儿园教师的访谈中,了解到“参与合作本来是好事儿,但是在参与过程中需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才行。幼儿园的工作本来就挺劳累的,事情也比较多,今天环境布置,明天示范课展示,后天还需要家访等等一系列事情,我们根本没有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参与到合作中。如果花时间用于开展合作那样就会导致幼儿园教育教学的其他方面任务完不成,到时候会挨批评的,呵呵!”可见,“校—园”合作过程中合作机制不健全,缺乏对参与合作教师的制度保障以及激励性措施不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教师参与合作的积极性。
五、合作愿景美好,提升能力迫切
通过对“校—园”合作中合作愿景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如果不考虑合作过程中的外在影响因素,无论是幼儿园的教师还是幼儿师范学校的教师,他们的合作愿景美好,主要体现在:83.3%的教师希望在现有学生实习见习基础上,拓宽合作的内容;79.8%的教师希望在合作过程中提升自己的实践能力和理论学术研究水平,确实在合作中提升自己的教育教学能力。
同时,在于幼儿园教师访谈中,一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优秀教师说道:“对于从教20几年的自己来说,真心希望有人对自己的教学进行评析,看有哪些地方还要改进,因为真么久以来自己已经陷入了自己的‘怪圈’。”可见,在“校—园”合作过程中,如果外在影响因素能够处理好,大家的合作愿景还是很美好的,都希望在合作中提升自己的教育教学能力,提升自己的科研能力。
参考文献:
[1]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年版,第 1 页
[2]庞丽娟.洪秀敏.破解教师教育难题:政府、大学与中小学合作[J].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2
[3]周晚田.略论生态化思维的培育[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3(3):19-22
[4]徐晋华.中小学与师范院校合作管窥[J].韶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2013.(1):207
[5]Freeman, American Economic History (New York: Harper &Brothers Publishers, 1997),P23-24.
注释:
[1]彭才根,钱丽萍.校、园合作共同体培育幼师学生的策略选择[J].职教论坛,2014.32:89-90
[2]庞丽娟.洪秀敏.破解教师教育难题:政府、大学与中小学合作[J].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2
本文系山西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专业发展视域下中职教师合作文化的建构研究”(课题编号:GH-1407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
关键词:职业教育“校—园”合作问卷调查法
“校—园”合作是指幼儿师范学校与幼儿园之间的合作,是指双方在遵循一定原则的基础上,在一种平等、互利的关系中,依托双方各自拥有的优势资源,携手开展相关教育教学工作,以满足双方发展需求,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提升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育人质量的过程,具有共同性、情境性、长期性、互动性和互补性等特征。近年来,国家和政府非常支持职业院校和相关企业之间的合作,当然教育领域中的“校—园”合作也不例外。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虽然许多职业院校已经认识到校企合作或者“校—园”合作的重要性,并且进行了长时间的实践探索,但是在实践探索过程中往往出现一些不尽人意的现象。为此,本研究立足T幼儿师范学校“校—园”合作的基本情况,采用问卷调查法和非结构性访谈法,对“校—园”合作的现状进行调查,结果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合作意愿不足,双方参与较为被动
通过对“校—园”合作意愿方面的调查显示,在调查的198名教师中,问及“如果有‘校—园’的机会,我会积极参与到合作中”时,与自己非常符合的占0.2%,比较符合的占8.2%,一般符合占23.7%,比较不符合占67.5%,非常不符合占0.4%。可见,对于“校—园”合作,合作意愿不足,参与合作的积极性不够。在随机访谈中,部分教师说到“如果没有上级的硬性要求,大部分教师是不愿意参与这些所谓的合作的,费时费力,对于我们幼儿教师来说也没什么真正的实质意义。”
对此,笔者对“校—园”合作双方的相关行政人员进行了访谈,了解到幼儿师范学校和幼儿园是两个性质不同的育人场所,无论是培养方案还是课程体系,还是受教育对象方面有着天壤之别。表现在:幼儿师范院校注重理论知识的研究与教学,忽視学生实践技能的培养;幼儿园遵循保教相结合的原则,注重教师的实践技能,而理论知识薄弱。
二、合作内容和形式较单一,缺乏合作深度
“校—园”合作的内容和形式是“校—园”合作的重要部分。通过调查显示,在合作内容和形式方面,幼儿师范学校和幼儿园的合作主要集中在师范学校学生的实习和见习、聘请部分园所骨干教师走进学校课堂给学生进行授课两个方面,也有个别教师认为幼儿园请幼儿师范学校的资深教师进入幼儿园进行讲座。
当问及对合作方所涉及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以及双方合作目标了解程度时,认为非常了解的占2.3%,认为比较了解的占11.2%,认为一般了解的占23.9%,认为不太了解的占57.7%,认为很不了解的占4.9%。可见,在“校—园”合作时,双方对彼此的合作目标、人才培养规划以及课程等方面都没有深入了解,合作双方将合作的内容与形式集中于学生的实习和见习,而忽视了“交互式”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设置等方面内容与形式进行合作的重要性。
三、合作效果不理想,“形式化”严重
“校—园”合作的开展不仅要注重合作过程,而且要关注合作的效果,效果是检验双方合作有效性的关键方面。通过对“校—园”合作效果方面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的198名教师中,认为“校—园”合作效果满意的占13.7%,认为合作效果一般的占24.8%,认为合作效果不满意的占61.5%。进一步对教师能力提升方面进行调查显示,认为在双方合作中过程中,自己的实践能力得到提升的占30.2%,认为自己学术研究水平得到提升的占12.7%,认为实践知识和研究水平都有所提升的仅占0.82%。
通过对部分幼儿园的行政人员访谈了解到,“部分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虽然会定时定点来到幼儿园进行一线实践,但是真正进行幼儿园教育教学实践的教师为数不多,有部分教师来幼儿园只是为了完成学校给予的指导任务,确保学生在幼儿园实习,并没有参与到幼儿园的教育教学中,与幼儿园的一线教师或者幼儿园领导交流甚少,一学期实习下来,见面仅有1-2次。”可见,在校园合作过程中,形式化比较严重,极大部分相关人员并没有把真正的“校—园”合作进行落实。
四、合作保障缺乏,双方动力不足
庞丽娟教授曾经提到过说大学与中小学的合作方面尚未有明确的政策激励和制度保障,使得合作成为“两张皮”的现象普遍存在 。通过对幼儿师范学校的相关合作负责人访谈了解到,在幼儿师范学校与幼儿园的合作中同样存在这样的问题,“校”“园”之间的合作缺乏制度化和规范化的引导,没有可用的成型的政府政策拿来作保障,更别说是政府在财力、人力以及物力方面的支持。
对一位幼儿园教师的访谈中,了解到“参与合作本来是好事儿,但是在参与过程中需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才行。幼儿园的工作本来就挺劳累的,事情也比较多,今天环境布置,明天示范课展示,后天还需要家访等等一系列事情,我们根本没有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参与到合作中。如果花时间用于开展合作那样就会导致幼儿园教育教学的其他方面任务完不成,到时候会挨批评的,呵呵!”可见,“校—园”合作过程中合作机制不健全,缺乏对参与合作教师的制度保障以及激励性措施不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教师参与合作的积极性。
五、合作愿景美好,提升能力迫切
通过对“校—园”合作中合作愿景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如果不考虑合作过程中的外在影响因素,无论是幼儿园的教师还是幼儿师范学校的教师,他们的合作愿景美好,主要体现在:83.3%的教师希望在现有学生实习见习基础上,拓宽合作的内容;79.8%的教师希望在合作过程中提升自己的实践能力和理论学术研究水平,确实在合作中提升自己的教育教学能力。
同时,在于幼儿园教师访谈中,一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优秀教师说道:“对于从教20几年的自己来说,真心希望有人对自己的教学进行评析,看有哪些地方还要改进,因为真么久以来自己已经陷入了自己的‘怪圈’。”可见,在“校—园”合作过程中,如果外在影响因素能够处理好,大家的合作愿景还是很美好的,都希望在合作中提升自己的教育教学能力,提升自己的科研能力。
参考文献:
[1]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年版,第 1 页
[2]庞丽娟.洪秀敏.破解教师教育难题:政府、大学与中小学合作[J].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2
[3]周晚田.略论生态化思维的培育[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3(3):19-22
[4]徐晋华.中小学与师范院校合作管窥[J].韶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2013.(1):207
[5]Freeman, American Economic History (New York: Harper &Brothers Publishers, 1997),P23-24.
注释:
[1]彭才根,钱丽萍.校、园合作共同体培育幼师学生的策略选择[J].职教论坛,2014.32:89-90
[2]庞丽娟.洪秀敏.破解教师教育难题:政府、大学与中小学合作[J].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2
本文系山西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专业发展视域下中职教师合作文化的建构研究”(课题编号:GH-1407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