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公交车受伤该如何索赔

来源 :浙江人大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FSACN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4年1月10日9点多,已经退休的刘大妈从杭州蔬菜批发市场买完菜,乘坐公交车回家。当公交车在杭州秋涛北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庆春路交叉路口时,与一辆中华牌小型客车尾随相撞。刘大妈正好站在公交车内的车头部位,强大的惯性把刘大妈摔向驾驶室。经医院检查后确定,刘大妈的头只是皮外伤,更严重的却是骨折。刘大妈“左锁骨骨折,T12椎体压缩(粉碎)骨折”。经过长达一年的治疗,经相关部门鉴定,刘大妈伤残程度达到九级。到2005年3月,刘大妈才基本康复,却落下了后遗症。除了腰背间歇性酸痛外,骨折处也会因天气变化而反应强烈,甚至走路时都觉得左肩比右肩高。经交警部门认定,在这起交通事故中,公交车对事故负有全部责任。
  鉴于公交车的过失而给自己带来的伤害,经过多次协商又无结果,刘大妈最终一纸诉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客运服务合同纠纷为由将公交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公交公司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护理费、残疾者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总计19万元。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公交公司认为刘大妈索赔数额过高,本案应该按照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来计算赔偿数额。经过审理,法院认定双方构成客运服务合同关系,并判决公交公司赔偿刘大妈19万元。
  
  点评:徐忠良(律师)
  
  “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刘大妈是这起交通事故中无辜的受害者,公交公司无疑要对自己的过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在赔偿过程中发生了争议,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赔偿争议时,应该依据什么法律规定来主张自己的要求,是关键所在。
  对于因客运服务合同的责任承担,法律法规均有明确的规定。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02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第3款规定了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浙江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19条第1款规定了从事客运业的经营者,应当保证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刘大妈购票乘坐公交公司的客车,双方客观上形成了客运服务合同关系,公交公司具有保证乘客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义务。由于公交公司客车未确保安全造成刘大妈人身损害,且公交公司没有证据证明刘大妈的损害系自身健康原因或者是其故意、重大过失造成,故公交公司已经对刘大妈构成违约。勿庸置疑,公交公司应对刘大妈的人身损害承担全部的民事赔偿责任。
  由于双方形成客运服务合同关系,作为消费者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向服务者索赔,并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54条的规定具体计算赔偿额: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受害者治疗所必需的治疗费、检查费、医药费、手术费、住院费等费用计算。
  二、护理费。受害者生活不能自理的,按照医院所在地雇请一至二名护理人员所需费用计算。
  三、残疾者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根据受害者伤残等级,按照当地年平均生活费的六倍至二十倍计算。
  四、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者伤残等级,按照当地年平均生活费的六倍至十五倍计算。
  ……
  作为受害者,应该依据什么法律规定来主张自己的要求,是本案的关键所在。本案原告刘大妈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浙江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客运服务合同为由提起违约之诉则选择了黄金索赔点,最大限度地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假设本案原告以交通事故为由选择了侵权之诉,那么其能获得的赔偿额将远远低于19万元。
  
其他文献
宋代王安石《元日》诗云:“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千家万户瞳瞳日,总把新桃换旧符。”  中国传统的春节给了人们一份浓得难以化开的情,一种经过长年酿造的淳厚的味。春节关联着我们的民族情感,一种融入每个中国人血脉的习惯、一种浸入每个中国人骨髓的文化因子,由此,春节已成为我们文化的胎记。  当传统春节变成一种生活态度,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春节纷纷赶回家中与亲人团聚。熬年守岁、贴春联的各种传说,扫尘、
期刊
经济相对落后,地图上并不起眼的四川省遂宁市,蕴藏的民主创新活力十分惊人。继步云乡乡长直选后,“人民满意的人大代表”评选活动再次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监督“一府两院”的权利,那么,谁又来监督人大代表?2005年10月27日,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复桥镇启动的评选“人民满意的人大代表”试点活动作出了尝试。    复桥镇的“评选日”    秋雨润湿了川中丘陵的红土地,却没有给复桥镇带来丝
期刊
春节期间,余姚市泗门镇的居民惊喜地发现,居住的环境明显改善了,垃圾死角被清除了;昔日河道里黑乎乎的污水不见了,河水又变得波光粼粼;镇里没了“乱停车、乱设摊”的现象,许多地方添上了新绿……人们由衷地赞叹:“人大代表的约见真替老百姓办成了实事!”  去年年底,泗门镇15位人大代表在集中视察后,约见了镇政府分管工业、农业和教科文卫的3位副镇长。代表们针对环境脏乱差问题,面对面地向3位副镇长提出意见建议。
期刊
旨在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重在管好政府投资项目的《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在2005年12月召开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被审议通过,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    民间资金投资项目必须招标吗?    条例首先涉及到的,是关于哪些类型的项目达到规定标准时必须招标的问题。  省人大常委会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各方对使用政府资金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纳入必须招标的
期刊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将促进社会发展和解决民生问题,作为2007年政府工作的主要目标和总体要求。本次人代会上,“为民办实事”、“让人民享受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成果”等话语成了代表们审议时的热门话题。    让农民持续增收 ,不仅仅是一句口号    在丽水代表团驻地,记者问农民代表陈金:“听了《政府工作报告》,您最大的感受是什么?”陈金想了一想说:“我最大的感受是,政府对老百姓、对我们农民的事是
期刊
我国当前正在进行经济改革和社会转型,各种社会矛盾日益突出,为了建立一个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和谐社会,必须把宪法实施起来,使它成为保障公民权利的最有力的法律。     新闻背景:    山东女青年齐玉苓,因被人冒名顶替入学而生活艰难,1999年4月18日,她以姓名权和受教育权被侵犯为由,将冒名入学的陈晓琪,参与冒名造假的陈克政、滕州市八中、滕州市教委、济宁商校告到了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被告方赔偿自己
期刊
2005年11月29日,浙江天台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民警来到始丰街道某村检查暂住证办理情况。当查到外来务工人员罗某时,他竟掏出了一本“艾滋病就诊证”。后经核实,罗某并非艾滋病患者,“艾滋病就诊证”是他花几十元买的一本假证,为的是万一老板不给工钱,讨起来方便。  企业欠薪已然成为时下外来民工比干活更沉重、比生活更辛酸的负面话题。尽管政府对清欠工作没少费心思,也没少花力气,但终归是边清边欠、屡清屡欠,总
期刊
2005年,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按照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紧扣省委重大战略决策和中心工作,反映出立法对民生的关怀,对社会现实的关注,对民主制度的完善,体现了统筹协调的“衡平”思维,显现以制度促进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  2005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共通过了11件省地方性法规,对4件法规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批准了16件杭州、宁波两市人大常委会报批的地方性法规。    建
期刊
围绕信用信息记录、信用产品使用、失信主体惩戒三个关键环节,上海现已初步建成针对个人和企业的两个信用联合征信体系。  从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经济就是一种诚信经济。缺乏诚信不仅会使社会公德丧失,而且会大大提高市场交易的成本和风险。据统计,由于在经济交往中缺乏诚信,我国每年直接经济损失高达5000多亿元。  上海市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就着力于信用体系建设,并取得阶段性成果,不过,其信用体系建设的目标和重点
期刊
行政程序法一旦制定实施,将使中国法治政府建设上升一个很大的台阶,同时,还将具有宪政发展的意义。  新闻背景:据报道,制定行政程序法已列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已经开始征求意见,进行立法调研。曾有学者指出,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典的制定与实施,是中国行政法制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和必然结果。国务院在2004年3月印发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也明确指出要“理顺行政执法体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