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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P2P网络借贷是互联网技术和金融服务相结合的产物,具有贷款期限短、金额小、参与门槛低、无需担保和抵押以及手续简单快捷等特点。近年来,P2P网络借贷飞速发展的同时主要也面临着信用风险问题,本文从借贷参与主体即借款人、出借人以及P2P网络借贷平台三方面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P2P网络信贷 信用风险
一、引言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更新,金融行业的各个方面都得到了发展,P2P网络借贷平台应运而生。P2P网络借贷是一种与互联网技术和小额贷款信息技术紧密结合的新型贷款形式,它与传统的银行小额贷款相比,具有期限灵活、无需抵押、参与门槛低和手续简单快捷等优势,所以发展比较迅速。近些年,我国P2P网络借贷飞速发展的同时,很多潜在的风险日益显露。现阶段我国还没有明确的监管法律制度规范P2P网络借贷平台,没有明确的引导方向,所以其可能会徘徊于非法集资的分界,钻法律的空子,面临政策法律的风险;由于所有的交易基于网络虚拟平台,很容易受到网络黑客的攻击或者借贷信息的泄露,面临网络技术安全的风险;无需担保和抵押是网络借贷的主要运行优势之一,但同时出借人也面临着借款人借而不还的风险即信用风险等。在诸多风险中,信用风险是最主要也是最普遍的风险之一,信用缺失直接损害出借人的利益,直接关系到P2P网络借贷平台是否能够正常运行的问题。所以,本文分析P2P网络借贷的信用风险很有研究价值。
二、不同参与主体的信用风险
在P2P网络借贷的运营过程中,借款人通过网站平台提出借款申请,提交自己的信用资料,平台管理员进行审核及信用评级,并公布借款人信息。出借人根据网站的公布信息进行借款人的自主选择,待达到借款人的借款金额,即借款成功,借款人进行按时还本付息即可。在整个操作流程中,借款人、出借人以及P2P网络借贷平台都有可能带来信用风险。
1.借款人信用风险。借款人信用风险主要表现在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一方面,借款人为了取得贷款可能进行信用资料的伪造,P2P本身的管理人员能力有限,不可能对所有信用情况进行完全准确的分析,这就容易带来借款人主观的贷款违约现象。另外,借款人只需提供自己的信用资料就可以很容易很方便地获得贷款,并且无需担保和抵押,这使得借款人对后续是否还款没有经济的压力,带来信用风险。另一方面,网络贷款大多期限比较短,并且在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借贷交易利率偏高。借款人多是中低收入群体,很多人短期内无法进行还本付息。平台没有对借款人贷款用途的后续监管制度,借款人很可能将其贷款投入风险较高的项目当中,到期血本无归,造成违约。
2.出借人信用风险。出借人风险主要指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带来的借款风险。首先,出借人根据网站公布的借款人信息和借款金额进行分析,自由选择借款对象。在此过程中,出借人对信用资料的错误分析容易使其把资金借给风险较大的借款人;同时,如果出借人把资金全部投放到一个或者两个借款人手中,就类似金融市场中“所有的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的情形,容易出现到期不能收回全部本息的情况。此外,在贷款的过程中,出借人往往只看重眼前的收益从而选择利率高的借款人,却忽略了相应的信用风险。
3.P2P网络借贷平台风险。P2P网络借贷平台的运营模式分为三种:单纯中介型,即只为借贷的双方提供交易的平台,根据交易提取相应的手续费,没有任何其他的服务,例如拍拍贷;复合中介型,即不仅仅是中介人的功能,还提供担保和代理等服务,例如宜信;公益型,即不以营利为目的,相应的利息也较低,例如宜农贷。当网络平台对借款提供担保,并承诺到期其获得一定的收益率。若网站不能按时还本付息,就会造成对出借人的违约,也就是P2P网络借贷平台的信用风险。
网站的收益主要是从借贷交易中收取手续费,收入来源单一,本身资金实力并不雄厚。面对众多借款人的违约,平台作为担保来赔偿有可能资不抵债,不能保证正常运营,带来信用风险。近年来,由于国家尚未出台监管网络贷款的法律法规,出现了很多例如淘金贷等的诈骗型平台,也严重损害了出借人的利益。
三、信用风险防范的建议
1.实现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网络平台的对接。P2P的经营模式是仅仅根据借款人的信用材料来判断其信用等级比较草率,不能正确判断其合法性。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平台的对接,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另外,P2P平台根据信息记录对进行补充和更新,还能够完善征信系统的建设。
2.加强工作人员管理,建立相應的规章制度。网络平台应该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避免操作的失误,使其尽可能准确地对借款人进行信用评级,为出借人提供正确的贷款信息;建立惩罚制度,对于违约的借款人,应要求其交予罚金,采取限定借款金额或提高借款利率等措施,并对其进行黑名单登记和公布;建立贷后监督制度,对借款人的资金用途进行监督,防止借款人将借贷资金运用到风险过高的项目中,导致无法按时偿还本息的现象。
3.提高防范风险的意识。在贷款的过程中,出借人不能一味地追求收益,应注意收益和风险的综合考虑,往往提供较高收益率的借款人信用风险相对越高。 同时,出借人应尽量把自己的资金分散开,不要全部贷给某一个或者两个借款人,采取分散式贷款方式,减小信用风险指数。
4.加强网络监管。由于网络本身具有虚幻和自由的特性,政府对网络的监管很难有明确的界定。网上借贷的投资成本相对现实的借贷公司较低,操作方便简单,但同时也容易出现捐钱跑路现象。为了保障投资人的利益,维持网络交易的正常秩序,加强对网络平台的监管迫在眉睫。
5.加强平台网络安全系数。由于P2P网络借贷的整个过程全部依赖于计算机,所以,操作运行的平台必须有严格的安全系数。如果遭遇黑客的攻击或者操作上的失误,平台所涉及得大量现金流信息就会泄露,进而威胁借贷资金的安全。为了应对网络攻击所带来的风险,应该不断完善信息技术,采用对数据的加密技术和防火墙技术等。
参考文献:
[1]卢馨,李慧敏. P2P网络借贷的运行模式与风险管控[J].改革,2015(2).
[2]张璐. P2P网络借贷信用风险及对策研究[J].财会月刊,2014(1).
关键词:P2P网络信贷 信用风险
一、引言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更新,金融行业的各个方面都得到了发展,P2P网络借贷平台应运而生。P2P网络借贷是一种与互联网技术和小额贷款信息技术紧密结合的新型贷款形式,它与传统的银行小额贷款相比,具有期限灵活、无需抵押、参与门槛低和手续简单快捷等优势,所以发展比较迅速。近些年,我国P2P网络借贷飞速发展的同时,很多潜在的风险日益显露。现阶段我国还没有明确的监管法律制度规范P2P网络借贷平台,没有明确的引导方向,所以其可能会徘徊于非法集资的分界,钻法律的空子,面临政策法律的风险;由于所有的交易基于网络虚拟平台,很容易受到网络黑客的攻击或者借贷信息的泄露,面临网络技术安全的风险;无需担保和抵押是网络借贷的主要运行优势之一,但同时出借人也面临着借款人借而不还的风险即信用风险等。在诸多风险中,信用风险是最主要也是最普遍的风险之一,信用缺失直接损害出借人的利益,直接关系到P2P网络借贷平台是否能够正常运行的问题。所以,本文分析P2P网络借贷的信用风险很有研究价值。
二、不同参与主体的信用风险
在P2P网络借贷的运营过程中,借款人通过网站平台提出借款申请,提交自己的信用资料,平台管理员进行审核及信用评级,并公布借款人信息。出借人根据网站的公布信息进行借款人的自主选择,待达到借款人的借款金额,即借款成功,借款人进行按时还本付息即可。在整个操作流程中,借款人、出借人以及P2P网络借贷平台都有可能带来信用风险。
1.借款人信用风险。借款人信用风险主要表现在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一方面,借款人为了取得贷款可能进行信用资料的伪造,P2P本身的管理人员能力有限,不可能对所有信用情况进行完全准确的分析,这就容易带来借款人主观的贷款违约现象。另外,借款人只需提供自己的信用资料就可以很容易很方便地获得贷款,并且无需担保和抵押,这使得借款人对后续是否还款没有经济的压力,带来信用风险。另一方面,网络贷款大多期限比较短,并且在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借贷交易利率偏高。借款人多是中低收入群体,很多人短期内无法进行还本付息。平台没有对借款人贷款用途的后续监管制度,借款人很可能将其贷款投入风险较高的项目当中,到期血本无归,造成违约。
2.出借人信用风险。出借人风险主要指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带来的借款风险。首先,出借人根据网站公布的借款人信息和借款金额进行分析,自由选择借款对象。在此过程中,出借人对信用资料的错误分析容易使其把资金借给风险较大的借款人;同时,如果出借人把资金全部投放到一个或者两个借款人手中,就类似金融市场中“所有的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的情形,容易出现到期不能收回全部本息的情况。此外,在贷款的过程中,出借人往往只看重眼前的收益从而选择利率高的借款人,却忽略了相应的信用风险。
3.P2P网络借贷平台风险。P2P网络借贷平台的运营模式分为三种:单纯中介型,即只为借贷的双方提供交易的平台,根据交易提取相应的手续费,没有任何其他的服务,例如拍拍贷;复合中介型,即不仅仅是中介人的功能,还提供担保和代理等服务,例如宜信;公益型,即不以营利为目的,相应的利息也较低,例如宜农贷。当网络平台对借款提供担保,并承诺到期其获得一定的收益率。若网站不能按时还本付息,就会造成对出借人的违约,也就是P2P网络借贷平台的信用风险。
网站的收益主要是从借贷交易中收取手续费,收入来源单一,本身资金实力并不雄厚。面对众多借款人的违约,平台作为担保来赔偿有可能资不抵债,不能保证正常运营,带来信用风险。近年来,由于国家尚未出台监管网络贷款的法律法规,出现了很多例如淘金贷等的诈骗型平台,也严重损害了出借人的利益。
三、信用风险防范的建议
1.实现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网络平台的对接。P2P的经营模式是仅仅根据借款人的信用材料来判断其信用等级比较草率,不能正确判断其合法性。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平台的对接,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另外,P2P平台根据信息记录对进行补充和更新,还能够完善征信系统的建设。
2.加强工作人员管理,建立相應的规章制度。网络平台应该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避免操作的失误,使其尽可能准确地对借款人进行信用评级,为出借人提供正确的贷款信息;建立惩罚制度,对于违约的借款人,应要求其交予罚金,采取限定借款金额或提高借款利率等措施,并对其进行黑名单登记和公布;建立贷后监督制度,对借款人的资金用途进行监督,防止借款人将借贷资金运用到风险过高的项目中,导致无法按时偿还本息的现象。
3.提高防范风险的意识。在贷款的过程中,出借人不能一味地追求收益,应注意收益和风险的综合考虑,往往提供较高收益率的借款人信用风险相对越高。 同时,出借人应尽量把自己的资金分散开,不要全部贷给某一个或者两个借款人,采取分散式贷款方式,减小信用风险指数。
4.加强网络监管。由于网络本身具有虚幻和自由的特性,政府对网络的监管很难有明确的界定。网上借贷的投资成本相对现实的借贷公司较低,操作方便简单,但同时也容易出现捐钱跑路现象。为了保障投资人的利益,维持网络交易的正常秩序,加强对网络平台的监管迫在眉睫。
5.加强平台网络安全系数。由于P2P网络借贷的整个过程全部依赖于计算机,所以,操作运行的平台必须有严格的安全系数。如果遭遇黑客的攻击或者操作上的失误,平台所涉及得大量现金流信息就会泄露,进而威胁借贷资金的安全。为了应对网络攻击所带来的风险,应该不断完善信息技术,采用对数据的加密技术和防火墙技术等。
参考文献:
[1]卢馨,李慧敏. P2P网络借贷的运行模式与风险管控[J].改革,2015(2).
[2]张璐. P2P网络借贷信用风险及对策研究[J].财会月刊,20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