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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新课程标准”对基础音乐教育提出要求,归纳总结出了五大理念,即“以音乐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强调音乐实践,鼓励音乐创造;突出音乐特点,重视学科综合;发扬民族音乐,理解多元文化。
关键词:音乐课程; 标准; 传播; 教学目标
中图分类号:G633.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315(2011)3-100-001
2003年,“新课程标准”的实施,是我国基础教育改革的核心内容。它的出台给了老师们一个广阔的教育创新空间。加之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竞争的日趋激烈,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对于我们的音乐老师来说机遇和挑战同样来得迫切。
喜欢音乐是学生们的共性,学生们往往把每周一节的音乐课视为“一周最美好的时刻”。几乎每个学生都喜欢在音乐中游弋,而传统的以“灌输式”为主要特征,以传播音乐知识,训练音乐技能为主要教学目标的传统教学模式与当今的教育改革有很多地方已不相适应。我们不难发现,现在的音乐教学中出现了很多不能完全适应时代发展的问题,如课程过于注重知识的传授;课程结构过于强调学科的本体,缺乏综合性;教学内容偏离生活及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等等。
“新课程标准”对基础音乐教育提出要求,归纳总结出了五大理念,即“以音乐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强调音乐实践,鼓励音乐创造;突出音乐特点,重视学科综合;发扬民族音乐,理解多元文化。”我们的教学内容应该围绕着这五大理念出发,在教学中多实践、多反思、多总结。
作为非主课的音乐课,兴趣是学生学习的动力。学生在老师的引导下开展一系列的学习活动,自觉地用脑、用耳、动嘴、动手去完成老师所布置的学习任务,以愉快的心情接受学习,这些关键就在于如何诱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新课程改革给了我们一种全新的思维方式和教学理念,它让教师学会了用孩子的眼光来看自己。在学生的眼中,音乐教师是“愉快”的代名词,是他们的“快乐天使”。在他们眼里音乐课就是放松、愉悦心情的课程。可如果我们的教学方法呆板,教学模式一成不变,学生就会感到索然无味,自然就会逐渐失去对音乐的兴趣。做为音乐教师,在丰富自己专业知识的同时,也要不断注入新鲜元素,把流行与传统的知识相结合,改善音乐课上的教学方法及内容,以此来增添学生学习的兴趣。这些,我是颇有体会的。
现在的学生普遍对流行歌曲和一些另类音乐感兴趣,有的学生还会直接要求老师教学一些流行歌曲。针对这种现象,我用了几节课的时间专门给他们讲解了几种流行音乐的形式及代表歌曲。通过学习,引导学生学会辨别、鉴赏不同类别的流行音乐,如布鲁斯音乐、说唱音乐等形式。通过讲解每种音乐类别的起源、发源地、基本构造、典型特点等方面让学生了解多种音乐的发展过程。我先用音响等播放器播放典型的歌曲,让学生欣赏,并加以识别,从而引出现在的电子音乐,MiDi的创作过程。这些虽然只是我在书中查找到的一些皮毛,但通过这些大胆的尝试,我个人受益匪浅,学生们也津津乐道。他们对这种理论较多的上课方式也非常感兴趣。授课之后,我发现学生不再盲目地听流行歌曲了,在课下也常常能够听到他们为某个歌曲的风格而争辩。我想,这应该算是一种成功吧!学生喜欢听,课后能够自如地运用。这就是对老师的一种肯定。
事实上,流行音乐中也不乏立意鲜明、很有水准的作品。如《希望》、《常回家看看》等等。这类的歌曲我从来没有明令禁止过。相反我还会鼓励学生演唱,教学生们唱。学生的喜悦之情溢于言表。学习过程中也就表现得格外卖力,课堂气氛也就自然融洽和谐。但这也不意味着教师就一定要去迎合学生的口味教唱任何歌曲。那些立意差、品位低的流行歌曲,就在我一票否决的范畴之内。
我曾经在基础音乐课程改革的图书中看到过“快乐音乐教学法”这一类的文章,觉得这种理念是值得我们提倡并推广的。所谓的“快乐音乐教学法”是指在音乐课的教学教法中,整合各种教学手段,解放学生。让他们在平等、轻松、愉快的气氛中体验音乐所带来的美,在游戏、律动、歌唱、表演等表现手段中激发培养学生学习的兴趣,让他们感受音乐的魅力,从而培养他们自主学习的能力。
参考文献:
[1]邵祖亮.中学音乐教学法
[2]刘智强.音乐与人生
[3]张建平.浅谈音乐教育中音乐游戏的意义
关键词:音乐课程; 标准; 传播; 教学目标
中图分类号:G633.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315(2011)3-100-001
2003年,“新课程标准”的实施,是我国基础教育改革的核心内容。它的出台给了老师们一个广阔的教育创新空间。加之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竞争的日趋激烈,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对于我们的音乐老师来说机遇和挑战同样来得迫切。
喜欢音乐是学生们的共性,学生们往往把每周一节的音乐课视为“一周最美好的时刻”。几乎每个学生都喜欢在音乐中游弋,而传统的以“灌输式”为主要特征,以传播音乐知识,训练音乐技能为主要教学目标的传统教学模式与当今的教育改革有很多地方已不相适应。我们不难发现,现在的音乐教学中出现了很多不能完全适应时代发展的问题,如课程过于注重知识的传授;课程结构过于强调学科的本体,缺乏综合性;教学内容偏离生活及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等等。
“新课程标准”对基础音乐教育提出要求,归纳总结出了五大理念,即“以音乐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强调音乐实践,鼓励音乐创造;突出音乐特点,重视学科综合;发扬民族音乐,理解多元文化。”我们的教学内容应该围绕着这五大理念出发,在教学中多实践、多反思、多总结。
作为非主课的音乐课,兴趣是学生学习的动力。学生在老师的引导下开展一系列的学习活动,自觉地用脑、用耳、动嘴、动手去完成老师所布置的学习任务,以愉快的心情接受学习,这些关键就在于如何诱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新课程改革给了我们一种全新的思维方式和教学理念,它让教师学会了用孩子的眼光来看自己。在学生的眼中,音乐教师是“愉快”的代名词,是他们的“快乐天使”。在他们眼里音乐课就是放松、愉悦心情的课程。可如果我们的教学方法呆板,教学模式一成不变,学生就会感到索然无味,自然就会逐渐失去对音乐的兴趣。做为音乐教师,在丰富自己专业知识的同时,也要不断注入新鲜元素,把流行与传统的知识相结合,改善音乐课上的教学方法及内容,以此来增添学生学习的兴趣。这些,我是颇有体会的。
现在的学生普遍对流行歌曲和一些另类音乐感兴趣,有的学生还会直接要求老师教学一些流行歌曲。针对这种现象,我用了几节课的时间专门给他们讲解了几种流行音乐的形式及代表歌曲。通过学习,引导学生学会辨别、鉴赏不同类别的流行音乐,如布鲁斯音乐、说唱音乐等形式。通过讲解每种音乐类别的起源、发源地、基本构造、典型特点等方面让学生了解多种音乐的发展过程。我先用音响等播放器播放典型的歌曲,让学生欣赏,并加以识别,从而引出现在的电子音乐,MiDi的创作过程。这些虽然只是我在书中查找到的一些皮毛,但通过这些大胆的尝试,我个人受益匪浅,学生们也津津乐道。他们对这种理论较多的上课方式也非常感兴趣。授课之后,我发现学生不再盲目地听流行歌曲了,在课下也常常能够听到他们为某个歌曲的风格而争辩。我想,这应该算是一种成功吧!学生喜欢听,课后能够自如地运用。这就是对老师的一种肯定。
事实上,流行音乐中也不乏立意鲜明、很有水准的作品。如《希望》、《常回家看看》等等。这类的歌曲我从来没有明令禁止过。相反我还会鼓励学生演唱,教学生们唱。学生的喜悦之情溢于言表。学习过程中也就表现得格外卖力,课堂气氛也就自然融洽和谐。但这也不意味着教师就一定要去迎合学生的口味教唱任何歌曲。那些立意差、品位低的流行歌曲,就在我一票否决的范畴之内。
我曾经在基础音乐课程改革的图书中看到过“快乐音乐教学法”这一类的文章,觉得这种理念是值得我们提倡并推广的。所谓的“快乐音乐教学法”是指在音乐课的教学教法中,整合各种教学手段,解放学生。让他们在平等、轻松、愉快的气氛中体验音乐所带来的美,在游戏、律动、歌唱、表演等表现手段中激发培养学生学习的兴趣,让他们感受音乐的魅力,从而培养他们自主学习的能力。
参考文献:
[1]邵祖亮.中学音乐教学法
[2]刘智强.音乐与人生
[3]张建平.浅谈音乐教育中音乐游戏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