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新闻的真实性是新闻的生命,是新闻工作者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坚持新闻的真实性,历来被明确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理论和实践的一个重要党性原则,也是我们党的新闻理论和新闻政策的基点。
一、新闻真实性与坚持新闻的党性原则
坚持党性与坚持新闻真实性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新闻事业从不隐瞒自己的党性原则,公开声明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服务。因为中国共产党代表着占社会成员大多数的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顺应社会历史发展趋势和时代潮流。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的党性,是广大人民根本的、长远的整体利益的集中反映。
在坚持新闻工作的党性原则上,有些同志担心讲政治会干扰实事求是,主张新闻只对事实负责。其实在政治大是大非面前,若缺少政治意识、政治方向和政治敏感性,若自以为是地只做传播“事实”的工具,而不考虑党和人民的利益,不顾社会大环境的影响,那就势必滑向形而上学的泥潭,既违反辩证唯物主义的反映论,也背离人民新闻工作者的根本宗旨。应当承认,我们过去有过新闻失实的教训,特别是“文化大革命”当中出现过“假、大、空”的现象,践踏了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新闻工作重新确立了实事求是的认识路线,我们党领导的社会主义新闻事业得到了全面发展。在贯彻新闻真实性原则方面,我们坚持新闻舆论是党和人民喉舌的立场,同时强调按照新闻客观规律办事,正确处理新闻事实和政治方向之间的关系,把新闻的真实性与政治性统一起来,并严明新闻纪律,禁止有偿新闻和弄虚作假,从而保证了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的健康发展。
坚持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的党性和真实性原则,就是及时、准确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实事求是地反映社会现实生活的主流。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形成鼓舞人民群众前进的巨大精神力量,从而推动社会前进。
二、新闻真实性是具体事实与全面、本质真实的辩证统一
社会主义新闻的真实观,更高层次的要求是从具体事实的全部总和和单个具体事实的联系中把握整体事实,达到具体事实与全面、本质的真实的辩证统一。
首先,是全面真实。如果我们新闻机构的记者在报道某个具体事实时,不加判断分析,把问题说得一团黑,把支流当主流,以偏概全,就必然导致歪曲、颠倒基本事实,这个事实就不符合客观事实本质的“真”,不合乎事情全貌的“真”,不是推动社会健康向上的“真”,是表面的“真”,本质上则是“失真”的。
其次,是本质真实。新闻是通过一般现象(包括假象)反映事物的本质。大量的深度报道、评述性报道、解释性新闻、事件和工作通讯、新闻特写、新闻时评等,都应当通过事物外部的联系揭示事物内在的实质。
当然,对一些突发的灾害、事故报道,如地震、日月食、飞机失事、爆炸等,初报新闻一般只能说“现象真实”,回答“是什么”,但随着事物的发展,“本质真实”就显现出来,记者就可以深入了解并在后续报道中予以反映。总之,新闻务求通过一般现象(包括假象)反映事物本质的原则是不能动摇的,是必须坚持的。
新闻要做到全面、本质的真实,实乃不易,也并非不能有所作为。
一是要“杜假于源”。事实是新闻的本源,事实在先,新闻在后。因此,每一个新闻工作者都要深入实际,深入生活,深入群众,实地采访,洗刷唯心观念,以唯物的观点去独立思考,努力做到实事求是,事实要有“源”可据,“依据”要确凿可靠,从现象到本质都要真实。要做到“杜假于源”,必须坚持贯彻“三贴近”原则,紧紧依靠群众办报。近年来,我们在《鹤壁日报》和《淇滨晚报》分别开辟了“监督服务台”栏目和“百姓热线”栏目,每年共接到新闻热线提供的新闻线索1500多条。
二是要“能动治假”。新闻失真失实,关键在人,只有提高新闻工作者的综合素质,才能能动地治假。在信息爆炸和知识密集的时代,新闻采写和编辑涉及的事物,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广泛、更复杂,它包罗万象,天上人间、宏观微观、物质精神等,无所不有。新的时代要求新闻工作者必须有综合的知识修养,新闻工作采编岗位必须具备复合型的人才方可胜任。但现实是:知识因素对新闻真实性的制约不可忽视,新闻工作者由于知识欠缺造成“失真”、“失实”的事例不在少数。
三是要“制度治假”。新闻主管工作部门要从宏观上制定新闻管理的政策,新闻机构要结合改革,建立健全新闻工作者采编机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如重要稿件送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制度,稿件送有关部门核实制度,重点稿件总编分工把口制度,奖惩制度,失实更正制度,及禁止有偿新闻等等,以制度防范新闻失实、失真,方方面面共同把关,方能促使新闻真实性原则的落实,并逐步使新闻管理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
三、新闻真实性与典型报道
典型是一种客观实在,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先进的典型必将成为推动历史前进的巨大力量。典型报道的一个前提就是实事求是,现象和本质必须真实。既是真人真事,又要反映事实的本质。而这种真实又必须建立在群众基础上,先进典型人物离群众近,他们代表着正确的方向,体现时代精神,符合党和政府的要求,符合大多数人民的根本利益,对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普遍的意义。
《鹤壁日报》对先进典型靳月英事迹的报道,就有强烈的时代感和针对性。
靳月英是一位农村普通的共产党员,她身上体现出了艰苦奋斗的优良革命传统精神,闪耀着集体主义精神、爱国主义精神和共产主义精神。她几十年如一日为了集体利益,不顾自己家庭利益;为了国家,不顾小家。记者先后深入她所在的乡村,前后十多次采访月余,写出《农村普通共产党员的楷模——靳月英》的长篇通讯,这篇典型报道引起各界的反响。这样,她不仅是鹤壁市的先进典型,还成为全省的先进典型,新华社等中央媒体也报道了她的事迹,新华社原社长穆青生前还专门看望了靳月英。靳月英这个典型又走向了全国,对社会舆论产生了重大影响,为新时代的精神树立了榜样。
靳月英典型报道比较成功,充分说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是做好记者的基本功;发现典型、提炼典型是抓好典型报道的关键;完全真实、寓理于事,是典型报道的针对性,是抓好典型报道的要害;由此及彼,互相映托,调动新闻手段,立体报道,是抓好典型报道的重要途径。
(作者系鹤壁日报社党委书记、总编辑)
编校:施宇
一、新闻真实性与坚持新闻的党性原则
坚持党性与坚持新闻真实性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新闻事业从不隐瞒自己的党性原则,公开声明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服务。因为中国共产党代表着占社会成员大多数的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顺应社会历史发展趋势和时代潮流。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的党性,是广大人民根本的、长远的整体利益的集中反映。
在坚持新闻工作的党性原则上,有些同志担心讲政治会干扰实事求是,主张新闻只对事实负责。其实在政治大是大非面前,若缺少政治意识、政治方向和政治敏感性,若自以为是地只做传播“事实”的工具,而不考虑党和人民的利益,不顾社会大环境的影响,那就势必滑向形而上学的泥潭,既违反辩证唯物主义的反映论,也背离人民新闻工作者的根本宗旨。应当承认,我们过去有过新闻失实的教训,特别是“文化大革命”当中出现过“假、大、空”的现象,践踏了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新闻工作重新确立了实事求是的认识路线,我们党领导的社会主义新闻事业得到了全面发展。在贯彻新闻真实性原则方面,我们坚持新闻舆论是党和人民喉舌的立场,同时强调按照新闻客观规律办事,正确处理新闻事实和政治方向之间的关系,把新闻的真实性与政治性统一起来,并严明新闻纪律,禁止有偿新闻和弄虚作假,从而保证了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的健康发展。
坚持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的党性和真实性原则,就是及时、准确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实事求是地反映社会现实生活的主流。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形成鼓舞人民群众前进的巨大精神力量,从而推动社会前进。
二、新闻真实性是具体事实与全面、本质真实的辩证统一
社会主义新闻的真实观,更高层次的要求是从具体事实的全部总和和单个具体事实的联系中把握整体事实,达到具体事实与全面、本质的真实的辩证统一。
首先,是全面真实。如果我们新闻机构的记者在报道某个具体事实时,不加判断分析,把问题说得一团黑,把支流当主流,以偏概全,就必然导致歪曲、颠倒基本事实,这个事实就不符合客观事实本质的“真”,不合乎事情全貌的“真”,不是推动社会健康向上的“真”,是表面的“真”,本质上则是“失真”的。
其次,是本质真实。新闻是通过一般现象(包括假象)反映事物的本质。大量的深度报道、评述性报道、解释性新闻、事件和工作通讯、新闻特写、新闻时评等,都应当通过事物外部的联系揭示事物内在的实质。
当然,对一些突发的灾害、事故报道,如地震、日月食、飞机失事、爆炸等,初报新闻一般只能说“现象真实”,回答“是什么”,但随着事物的发展,“本质真实”就显现出来,记者就可以深入了解并在后续报道中予以反映。总之,新闻务求通过一般现象(包括假象)反映事物本质的原则是不能动摇的,是必须坚持的。
新闻要做到全面、本质的真实,实乃不易,也并非不能有所作为。
一是要“杜假于源”。事实是新闻的本源,事实在先,新闻在后。因此,每一个新闻工作者都要深入实际,深入生活,深入群众,实地采访,洗刷唯心观念,以唯物的观点去独立思考,努力做到实事求是,事实要有“源”可据,“依据”要确凿可靠,从现象到本质都要真实。要做到“杜假于源”,必须坚持贯彻“三贴近”原则,紧紧依靠群众办报。近年来,我们在《鹤壁日报》和《淇滨晚报》分别开辟了“监督服务台”栏目和“百姓热线”栏目,每年共接到新闻热线提供的新闻线索1500多条。
二是要“能动治假”。新闻失真失实,关键在人,只有提高新闻工作者的综合素质,才能能动地治假。在信息爆炸和知识密集的时代,新闻采写和编辑涉及的事物,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广泛、更复杂,它包罗万象,天上人间、宏观微观、物质精神等,无所不有。新的时代要求新闻工作者必须有综合的知识修养,新闻工作采编岗位必须具备复合型的人才方可胜任。但现实是:知识因素对新闻真实性的制约不可忽视,新闻工作者由于知识欠缺造成“失真”、“失实”的事例不在少数。
三是要“制度治假”。新闻主管工作部门要从宏观上制定新闻管理的政策,新闻机构要结合改革,建立健全新闻工作者采编机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如重要稿件送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制度,稿件送有关部门核实制度,重点稿件总编分工把口制度,奖惩制度,失实更正制度,及禁止有偿新闻等等,以制度防范新闻失实、失真,方方面面共同把关,方能促使新闻真实性原则的落实,并逐步使新闻管理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
三、新闻真实性与典型报道
典型是一种客观实在,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先进的典型必将成为推动历史前进的巨大力量。典型报道的一个前提就是实事求是,现象和本质必须真实。既是真人真事,又要反映事实的本质。而这种真实又必须建立在群众基础上,先进典型人物离群众近,他们代表着正确的方向,体现时代精神,符合党和政府的要求,符合大多数人民的根本利益,对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普遍的意义。
《鹤壁日报》对先进典型靳月英事迹的报道,就有强烈的时代感和针对性。
靳月英是一位农村普通的共产党员,她身上体现出了艰苦奋斗的优良革命传统精神,闪耀着集体主义精神、爱国主义精神和共产主义精神。她几十年如一日为了集体利益,不顾自己家庭利益;为了国家,不顾小家。记者先后深入她所在的乡村,前后十多次采访月余,写出《农村普通共产党员的楷模——靳月英》的长篇通讯,这篇典型报道引起各界的反响。这样,她不仅是鹤壁市的先进典型,还成为全省的先进典型,新华社等中央媒体也报道了她的事迹,新华社原社长穆青生前还专门看望了靳月英。靳月英这个典型又走向了全国,对社会舆论产生了重大影响,为新时代的精神树立了榜样。
靳月英典型报道比较成功,充分说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是做好记者的基本功;发现典型、提炼典型是抓好典型报道的关键;完全真实、寓理于事,是典型报道的针对性,是抓好典型报道的要害;由此及彼,互相映托,调动新闻手段,立体报道,是抓好典型报道的重要途径。
(作者系鹤壁日报社党委书记、总编辑)
编校:施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