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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现代市场体系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石,是构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框架的最重要支柱之一,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要健全现代市场体系。党的十七大又强调了这一项重要任务,可见构建完善的现代市场体系对我国经济建设的重要性。
关键词:市场经济
现代市场体系 构建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能为市场主体的运行创造基础条件,使市场运行主体充满生机和活力;能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实现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合理化;能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有利于地区经济结构合理调整;能为实现经济规律提供发挥作用的条件,促进商品经济发展;能实现商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把国民经济联结成一个整体。因此,构建科学完善的社会主义现代市场体系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一、社会主义现代市场体系的概念和特征
现代市场体系是指与现代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市场功能完备、市场机制能够得以充分发挥的各类市场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有机整体。
在社会主义现代市场体系结构初步形成和统筹协调发展的基础上。我国要建设的社会主义现代市场体系的特征主要表现在它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之下的具有统一性、开放性、竞争性和有序性的市场体系。统一是指市场体系的有效衔接和运行规则在全国范围内必须一致。开放是指市场体系不仅要对内开放,还应面向国际市场对外开放,促进资源自由流动并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和分工合作,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竞争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不可缺少的条件,充分的竞争有利于形成合理的市场价格,从而引导资源的合理配置,这是市场经济有效性的根本保证。有效的市场竞争必须实现竞争的公平性、相对充分性以及有序性。市场秩序是人们在市场经济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市场有序意味着市场结构的均衡性、市场运行的稳定性以及市场行为的有规则性。现代市场体系所要求的统一、开放、竞争和有序四个特征的实质是相互依存、辩证统一的整体,既不可也不能将其割裂开来。必须在大力发展和培育各类市场主体以及市场主体赖以生存发展的空间即市场体系的基础上通过体制创新协调推进。
二、我国的市场体系发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国统一市场仍未真正形成,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已成为制约全国统一市场形成的主要障碍。
如一些地方政府设置壁垒,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一些部门则利用行政手段,人为分割市场,使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限制了商品和各种要素在全国范围内自由流动:保护了落后,造成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低效率;限制了竞争,损害了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利益。
2、各类市场间发育不平衡。要素市场发育严重滞后。与市场体制的要求还相差甚远。
虽然我国要素市场体系框架初步形成,但与商品市场相比发育较慢,特别是资本市场发展仍很不完善,存在许多问题,与市场化还有很大的差距。
3、完善的市场规则尚未建立,致使市场运作秩序表现不良。
我国目前针对市场秩序混乱中的一些突出问题还没有相应的法律或法规。在具体执法中有些方面还缺乏法律依据和支持。现有的法律法规还无法为一些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和量刑提供依据,从而影响了市场秩序的正常运作。我国市场运行秩序较为混乱,如在商品价格方面,有的行业缺乏自律,大打价格战,甚至不惜相互攻击;有的商品流通过程中间环节太多,层层乱收费、乱加价,使许多商品价格偏离了自身价值:一些企业为牟取暴利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作虚假广告:期货市场上欺诈、人为造市等问题不乏其例,证券市场上虚假信息层出不穷,等等。这些已严重地威胁到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4、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尚未形成。
一是仍存在行业垄断问题。表现在强买强卖和拒绝开放市场引入竞争。例如电力、电信、铁路等领域的行业主管部门作为行业利益的代表,以其属于自然垄断行业为借口,拒绝开放市场,引入竞争。二是各类市场主体之间平等使用生产要素的环境尚未完全形成,国内很多市场的对内开放度仍很低,对一些商品和服务仍然实行严格的专营制度和审批制度,限制非国有成分经营;在银行信贷、股票上市、直接融资等方面,对大、中、小企业、对国有和民营企业仍有不同的待遇和限制。保险市场、金融市场等服务贸易领域的市场化程度仍然较低,不适应我国加入WTO后的市场竞争要求。
5、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
我国法制建设还存在着不少问题。一是各类市场在法律、法规方面仍存在一些空白。二是与已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实施细则仍然缺乏,使得很多法律法规出台后缺乏实施的可操作性。使法律法规的作用大打折扣。三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比较严重地存在。四是随着中国加入WTO,一些原有法律法规和部分条款不再适用的问题凸显出来。
三、构建社会主义现代市场体系的有效途径
1、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促进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
一是要采取各种经济、行政、技术和法律的手段,促进商品和要素在全国范围内的充分自由地流动。清理并取消各地和各行业中各种阻碍商品自由流通的政策和制度,建立和形成全国统一的贸易体制和商品流通政策。二是采取行政和法律手段,加大打击各种地方保护和不公平竞争措施的力度:同时,尽快出台反垄断法、反倾销法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法律法规,以鼓励公平竞争,规范竞争行为。三是政府采购实行公开化和程序化。应当尽快制定有关的管理办法和制度。四是根据中国产业的整体技术水平和国际发展趋势,制定全国统一的、先进合理的商品技术标准,促进商品在全国范围内的自由流动。促进统一市场的形成还必须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为市场发育创造良好环境。政府要从那些不适合政府发挥作用的职能领域中退出,真正实现政企分开,使政府和市场都能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特别是防止政府利用行政权力搞地方保护,阻碍统一市场的形成。
2、大力发展资本和其他要素市场。
一要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第二要完善资本市场结构,丰富资本市场产品;三要积极拓展债券市场,扩大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使公司债券成为证券市场的主体。四要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拓宽合规资金入市渠道,支持保险资金以多种方式直接投资资本市场,逐步提高社会保障基金、商业保险资金等投入资本市场的比例,使基金管理公司和保险公司成为资本市场的主导机构投资者。五要建立统一互联的证券市场,完善交易、登记和结算体系,促进市场的基础设施不断更新。
3、完善市场的法制和规则,形成良好的市场竞争新秩序。
加快市场体系方面的法制建设和规则形成是完善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我国目前针对市场秩序混乱中的一些突出问题还没有相应的法律或法规。在具体执法中有些方面还缺乏法律依据和支持,现有的法律法规还无法为一些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和量刑提供依据。在这方面。既要有一些大法,也要有一些比较具体的法律和法规。应有实施细则和法规。规范政府管理和行政执法行为也是完善市场秩序的关键之一。因此,治理市场秩序应先从清理和整顿政府行政管理环节人手,对违规者及行政管理中的腐败行为必须严惩,以儆效尤。
4、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体系。
在新时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体系还需从以下几个方面人手:一是要完善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规范行政审批。二是要把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保持收支平衡作为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要实现这些目标,就要在长时期内坚持扩大内需的宏观调控重点,将其作为经济发展长期的、基本的立足点,并根据形势需要实施相应的宏观经济政策。调整投资和消费关系,逐步提高消费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三是要完善国家计划和财政、货币政策等相互配合的宏观调控体系,发挥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要进一步深化财政、税收、金融和投融资体制改革,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使宏观调控政策发挥更好的效果。
5、建立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以货币信用为重点,包括企业信用、商业信用、银行信用、政府信用、个人信用和信用道德在内的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现代市场经济的本质是信用经济,信用机制和制度是使现代经济得以健康运行的保证。与市场经济紧密相连的“社会信用(诚信)”的作用机制开始发挥重要作用,成为维系市场经济中各主体之间经济关系的重要纽带,也成为保证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重要机制。实践告诉我们,要发展现代市场经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必须建立相应的现代信用体系和信用机制。
关键词:市场经济
现代市场体系 构建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能为市场主体的运行创造基础条件,使市场运行主体充满生机和活力;能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实现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合理化;能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有利于地区经济结构合理调整;能为实现经济规律提供发挥作用的条件,促进商品经济发展;能实现商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把国民经济联结成一个整体。因此,构建科学完善的社会主义现代市场体系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一、社会主义现代市场体系的概念和特征
现代市场体系是指与现代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市场功能完备、市场机制能够得以充分发挥的各类市场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有机整体。
在社会主义现代市场体系结构初步形成和统筹协调发展的基础上。我国要建设的社会主义现代市场体系的特征主要表现在它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之下的具有统一性、开放性、竞争性和有序性的市场体系。统一是指市场体系的有效衔接和运行规则在全国范围内必须一致。开放是指市场体系不仅要对内开放,还应面向国际市场对外开放,促进资源自由流动并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和分工合作,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竞争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不可缺少的条件,充分的竞争有利于形成合理的市场价格,从而引导资源的合理配置,这是市场经济有效性的根本保证。有效的市场竞争必须实现竞争的公平性、相对充分性以及有序性。市场秩序是人们在市场经济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市场有序意味着市场结构的均衡性、市场运行的稳定性以及市场行为的有规则性。现代市场体系所要求的统一、开放、竞争和有序四个特征的实质是相互依存、辩证统一的整体,既不可也不能将其割裂开来。必须在大力发展和培育各类市场主体以及市场主体赖以生存发展的空间即市场体系的基础上通过体制创新协调推进。
二、我国的市场体系发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国统一市场仍未真正形成,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已成为制约全国统一市场形成的主要障碍。
如一些地方政府设置壁垒,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一些部门则利用行政手段,人为分割市场,使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限制了商品和各种要素在全国范围内自由流动:保护了落后,造成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低效率;限制了竞争,损害了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利益。
2、各类市场间发育不平衡。要素市场发育严重滞后。与市场体制的要求还相差甚远。
虽然我国要素市场体系框架初步形成,但与商品市场相比发育较慢,特别是资本市场发展仍很不完善,存在许多问题,与市场化还有很大的差距。
3、完善的市场规则尚未建立,致使市场运作秩序表现不良。
我国目前针对市场秩序混乱中的一些突出问题还没有相应的法律或法规。在具体执法中有些方面还缺乏法律依据和支持。现有的法律法规还无法为一些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和量刑提供依据,从而影响了市场秩序的正常运作。我国市场运行秩序较为混乱,如在商品价格方面,有的行业缺乏自律,大打价格战,甚至不惜相互攻击;有的商品流通过程中间环节太多,层层乱收费、乱加价,使许多商品价格偏离了自身价值:一些企业为牟取暴利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作虚假广告:期货市场上欺诈、人为造市等问题不乏其例,证券市场上虚假信息层出不穷,等等。这些已严重地威胁到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4、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尚未形成。
一是仍存在行业垄断问题。表现在强买强卖和拒绝开放市场引入竞争。例如电力、电信、铁路等领域的行业主管部门作为行业利益的代表,以其属于自然垄断行业为借口,拒绝开放市场,引入竞争。二是各类市场主体之间平等使用生产要素的环境尚未完全形成,国内很多市场的对内开放度仍很低,对一些商品和服务仍然实行严格的专营制度和审批制度,限制非国有成分经营;在银行信贷、股票上市、直接融资等方面,对大、中、小企业、对国有和民营企业仍有不同的待遇和限制。保险市场、金融市场等服务贸易领域的市场化程度仍然较低,不适应我国加入WTO后的市场竞争要求。
5、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
我国法制建设还存在着不少问题。一是各类市场在法律、法规方面仍存在一些空白。二是与已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实施细则仍然缺乏,使得很多法律法规出台后缺乏实施的可操作性。使法律法规的作用大打折扣。三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比较严重地存在。四是随着中国加入WTO,一些原有法律法规和部分条款不再适用的问题凸显出来。
三、构建社会主义现代市场体系的有效途径
1、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促进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
一是要采取各种经济、行政、技术和法律的手段,促进商品和要素在全国范围内的充分自由地流动。清理并取消各地和各行业中各种阻碍商品自由流通的政策和制度,建立和形成全国统一的贸易体制和商品流通政策。二是采取行政和法律手段,加大打击各种地方保护和不公平竞争措施的力度:同时,尽快出台反垄断法、反倾销法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法律法规,以鼓励公平竞争,规范竞争行为。三是政府采购实行公开化和程序化。应当尽快制定有关的管理办法和制度。四是根据中国产业的整体技术水平和国际发展趋势,制定全国统一的、先进合理的商品技术标准,促进商品在全国范围内的自由流动。促进统一市场的形成还必须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为市场发育创造良好环境。政府要从那些不适合政府发挥作用的职能领域中退出,真正实现政企分开,使政府和市场都能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特别是防止政府利用行政权力搞地方保护,阻碍统一市场的形成。
2、大力发展资本和其他要素市场。
一要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第二要完善资本市场结构,丰富资本市场产品;三要积极拓展债券市场,扩大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使公司债券成为证券市场的主体。四要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拓宽合规资金入市渠道,支持保险资金以多种方式直接投资资本市场,逐步提高社会保障基金、商业保险资金等投入资本市场的比例,使基金管理公司和保险公司成为资本市场的主导机构投资者。五要建立统一互联的证券市场,完善交易、登记和结算体系,促进市场的基础设施不断更新。
3、完善市场的法制和规则,形成良好的市场竞争新秩序。
加快市场体系方面的法制建设和规则形成是完善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我国目前针对市场秩序混乱中的一些突出问题还没有相应的法律或法规。在具体执法中有些方面还缺乏法律依据和支持,现有的法律法规还无法为一些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和量刑提供依据。在这方面。既要有一些大法,也要有一些比较具体的法律和法规。应有实施细则和法规。规范政府管理和行政执法行为也是完善市场秩序的关键之一。因此,治理市场秩序应先从清理和整顿政府行政管理环节人手,对违规者及行政管理中的腐败行为必须严惩,以儆效尤。
4、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体系。
在新时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体系还需从以下几个方面人手:一是要完善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规范行政审批。二是要把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保持收支平衡作为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要实现这些目标,就要在长时期内坚持扩大内需的宏观调控重点,将其作为经济发展长期的、基本的立足点,并根据形势需要实施相应的宏观经济政策。调整投资和消费关系,逐步提高消费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三是要完善国家计划和财政、货币政策等相互配合的宏观调控体系,发挥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要进一步深化财政、税收、金融和投融资体制改革,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使宏观调控政策发挥更好的效果。
5、建立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以货币信用为重点,包括企业信用、商业信用、银行信用、政府信用、个人信用和信用道德在内的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现代市场经济的本质是信用经济,信用机制和制度是使现代经济得以健康运行的保证。与市场经济紧密相连的“社会信用(诚信)”的作用机制开始发挥重要作用,成为维系市场经济中各主体之间经济关系的重要纽带,也成为保证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重要机制。实践告诉我们,要发展现代市场经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必须建立相应的现代信用体系和信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