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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韩愈散文历来被尊奉为唐代散文之经典,其中最为人称道的就是散文中的“奇正”之风,即流转于字里行间的高古之气、奇崛之美,堪称后世学习的典范。本文通过结合韩愈的散文作品及理论观点,分别从“奇”、“正”两个方面,来阐明其散文的主要风格与特色。“正”主要表现为:“师法古人,文以明道”,“气盛言宜,不平则鸣”;“奇”主要表现为:“陈言务去,出奇为文”,“以文为戏,怪怪奇奇”。
关键词:韩愈;散文;奇;正
韩愈(768-824),子退之,河南何阳人,唐代“古文运动”的著名领袖。韩愈从小深受儒学影响,据《旧唐书》记载,韩愈在三岁时,父亲便已去世,自此“养于从父兄”,“刻苦学儒,不俟奖励。”所以,儒家的经典作品及思想文化对韩愈本人性格及创作风格的形成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韩愈以诗歌、散文著称于唐代,刘熙载在《艺概·文概》中曾赞其为:“韩文起八代之衰,实集八代之成。”的确如此,韩愈之所以被历代文人推崇,成为后世学习的典范,除其在诗歌方面的成就外,在散文创作方面也卓有建树,他散文不仅在当世享有盛誉,同时也为之后的散文创作树立了法则。韩愈散文著述甚丰,主要代表作品有《毛颖传》、《争臣论》、《原道》、《论佛骨表》、《答李翊書》、《师说》等。若细读这些作品,便会发现它们大多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韩愈总是向我们透露着“奇”和“正”这两种文风,本文即以此为研究对象,通过深入研究“韩愈散文之奇正”的主要内容和具体表现,在一定程度上阐明“韩愈散文之奇正”对当代散文写作的意义与价值。
一、正:高古之气
韩愈散文中的“正”,主要有以下三种含义,一为“正统”,即崇尚以孔孟为主的“圣人之道”;二为“法度”,即遵循古圣贤人的“作文之法”;三为“正直”,坚守充塞天地的“浩然之气”。而当这三种含义凝结在韩愈的散文作品中时,它便成为一种“高古”之气,这具体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一)文以明道,师古圣人
韩愈最先明确提出“文以明道”的观念是在《争臣论》中,他指出:“君子居其位,则思死其官;位未得,则思修其辞,以明其道。我将以明道也。”这里的“道”即“儒道”,它是以孔孟为主的“圣人之道”,如韩愈在《送王秀才序》中说:“吾常以为孔子之道,大而能博”,所以,它是儒家“仁义”、“道德”思想的浓缩于升华。“师古圣人”是韩愈在《答刘正夫》中提出的,他说:“或问:‘为文宜何师?’必谨对曰:‘宜师古圣人。’曰:‘古圣人所为书具存,辞皆不同,宜何师?’必谨对曰:‘师其意不师其辞’”。韩愈强调,后辈学者应师法古圣人的优秀作品,学习古圣人的独特思想,而非文辞,也即韩愈在《答李翊书》中所谓“非圣人之志不敢存”,而这“圣人之志”即“道”也,文存“圣人之志”也即“文以明道”。
(二)气盛言宜,不平则鸣
韩愈在《答李翊书》中说:“气,水也;言,浮物也;水大,而物之浮者大小毕浮。气之与言犹是也,气盛,则言之短长与声之高下者皆宜”。这里的气,主要指的是作者内在的创作修养,韩愈此处意在强调作者道德修养和创作的关系。在他看来,在文章创作中,作者之“气”是占主导地位的.,唯有“气盛”,方能“言宜”。韩愈的这一观点,继承了孟子的“知言养气”说。他认为文章创作与作者的道德修养密切相关,唯有“仁义”之人,文章才能“蔼如”、才能被众人接受,流传百世。据《旧唐书》记载,韩愈为人“发言真率,无所畏避,操行坚正,拙于世务。”因为韩愈有这样的性格,故而他主张散文创作应“不平则鸣”,“不平则鸣”的观点是韩愈在《送孟东野序》中提出的,他认为世间万物“必有不得其平者乎”,而“不得其平”则需“鸣”,散文创作也同样如此。所谓“不平”,即不平静。韩愈此处特指人在政治及仕途上所遭遇的困境与不幸。
“不平则鸣”与“气盛言宜”看似有所不同,实则相辅相成,正因“气盛言宜”作者才能有“真涵养”,也因“不平则鸣”,作者才能写“真性情”。所谓“真”即“正”也,“气盛言宜”是韩愈的“真涵养”,“不平则鸣”是韩愈的“真性情”,所以它们二者与“师古贤人”、“文以明道”共同构建了韩愈散文中“正”的理论系统,都属韩愈散文之“正”的具体表现。
二、奇:奇崛之美
韩愈散文中的“奇”,主要有以下两种含义,一为“不寻常”、“出人意外”,即提倡“陈言务去,出奇为文”;二为“惊奇”、“奇怪”,即追求“以文为戏,怪怪奇奇”。而当这两种含义凝结在韩愈的散文作品中时,它便成为一种“奇崛”之美,这具体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一)陈言务去,出奇为文
“陈言务去”的观点是韩愈在《答李翊书》中提出的,他说:“惟陈言之务去,戛戛乎其难哉!”此处“陈言”二字,不单指散文的辞句(“词必己出”),同时也指散文创作的内容与构思。在《答李翊书》中,韩愈告诫李翊,为文创作不仅要广泛、深刻的学习古人的作品,学习古人创作的法度,学习古人的思想文化,更要善于“识古书之正伪”,做到“务去陈言”,不仅要学古,更要创新。
需要指出的是,“陈言务去”是“出奇为文”的基础,为文创作只有尽去“陈言”,才能“出奇为文”。除“陈言务去”外,韩愈在《答刘正夫》中所提出的“自树立”、“不因循”也是作者能够做到“出奇为文”的两个重要因素,“自树立”即“新”、“不因循”即“异”,“新”、“异”即“奇”也。韩愈认为只有做到“自树立”、“不因循”,才能被称之为“能者”,才能“存于今”、“留于后”。
(二)以文为戏,怪怪奇奇
历代文人大多围绕“文以明道”的创作原则对韩愈的散文进行研究,殊不知“以文为戏”也是韩愈为文创作的重要理念。所谓“以文为戏”,即借助幽默诙谐的语言、独特新颖的构思、跌宕起伏的情节,来表达作者内心的志向,在戏虐的文章中寄寓深刻的含义。韩愈在《送穷文》文中,自称其文:“不能专一,怪怪奇奇,不可时施,疆以自嬉。”韩愈散文作品中的“以文为戏”,多为表达对现实生活的不满与忧愤,或是“借客申主,自嘲自讽”,或是“借物喻人,象征刺世”,文气矫健、汪洋恣肆,如行云流水般自由奔放、变化无穷。如韩愈在《毛颖传》中,通过“以文为戏”,“以史为戏”的方法,讥刺执政君王,抒发内心的不平与愤慨,虽为写毛颖,实则诉自身,一句“以老见疏,秦真少恩哉”,道出了韩愈多少苦楚与心酸。文章取法《史记》,构思独特,错综变化,虽为“以文为戏”,却又寄寓深刻的含义。当然,韩愈散文中这种怪怪奇奇的语言、虚构的寓言故事以及充满诗意的逻辑方式的形成,与《庄子》的影响有很大的关系,但最重要的或者说是决定性的因素却还是他自身“以文为戏”的态度,而在这种“怪怪奇奇”的寓言故事的背后,隐含着的是韩愈内心的无奈与不甘。
其实,纵观中国古代散文漫长的发展史,正是“奇”、“正”这两种观念的融合史。在散文发展的过程中,“奇”、“正”两种观念在新的时代机遇中互相碰撞,不断融合,故而产生了许多精致的作品,也铸造出了我国古代“奇正”散文理论的长城。从南北朝的刘勰到中晚唐的韩愈、黄埔湜,再到清代桐城派诸家(姚鼐、方东树、姚永朴等)都在这一碰撞、融合的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韩愈散文中的“奇正”观,可谓承上启下,它不仅总结了前人对“奇正”二字的相关论述,同时也为后人在“奇正”思想的发展与完善方面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孙昌武.韩愈散文艺术论[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1986.
[2]王运熙.韩愈散文精选[M].上海:东方出版中心,1998.
[3]范少琳.韩愈“气”说和他散文的气势美[J].红河学院学报,2004(5).
[4]徐仲原.韩愈散文风格论略[J].陕西教育学院学报,2008(1).
[5]徐猛.浅谈韩愈散文的明道与抒情[J].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科版),2011(1).
作者简介
董晓慧(1993—)汉族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内蒙古师范大学文学院研究生。
(作者单位:内蒙古师范大学文学院)
关键词:韩愈;散文;奇;正
韩愈(768-824),子退之,河南何阳人,唐代“古文运动”的著名领袖。韩愈从小深受儒学影响,据《旧唐书》记载,韩愈在三岁时,父亲便已去世,自此“养于从父兄”,“刻苦学儒,不俟奖励。”所以,儒家的经典作品及思想文化对韩愈本人性格及创作风格的形成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韩愈以诗歌、散文著称于唐代,刘熙载在《艺概·文概》中曾赞其为:“韩文起八代之衰,实集八代之成。”的确如此,韩愈之所以被历代文人推崇,成为后世学习的典范,除其在诗歌方面的成就外,在散文创作方面也卓有建树,他散文不仅在当世享有盛誉,同时也为之后的散文创作树立了法则。韩愈散文著述甚丰,主要代表作品有《毛颖传》、《争臣论》、《原道》、《论佛骨表》、《答李翊書》、《师说》等。若细读这些作品,便会发现它们大多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韩愈总是向我们透露着“奇”和“正”这两种文风,本文即以此为研究对象,通过深入研究“韩愈散文之奇正”的主要内容和具体表现,在一定程度上阐明“韩愈散文之奇正”对当代散文写作的意义与价值。
一、正:高古之气
韩愈散文中的“正”,主要有以下三种含义,一为“正统”,即崇尚以孔孟为主的“圣人之道”;二为“法度”,即遵循古圣贤人的“作文之法”;三为“正直”,坚守充塞天地的“浩然之气”。而当这三种含义凝结在韩愈的散文作品中时,它便成为一种“高古”之气,这具体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一)文以明道,师古圣人
韩愈最先明确提出“文以明道”的观念是在《争臣论》中,他指出:“君子居其位,则思死其官;位未得,则思修其辞,以明其道。我将以明道也。”这里的“道”即“儒道”,它是以孔孟为主的“圣人之道”,如韩愈在《送王秀才序》中说:“吾常以为孔子之道,大而能博”,所以,它是儒家“仁义”、“道德”思想的浓缩于升华。“师古圣人”是韩愈在《答刘正夫》中提出的,他说:“或问:‘为文宜何师?’必谨对曰:‘宜师古圣人。’曰:‘古圣人所为书具存,辞皆不同,宜何师?’必谨对曰:‘师其意不师其辞’”。韩愈强调,后辈学者应师法古圣人的优秀作品,学习古圣人的独特思想,而非文辞,也即韩愈在《答李翊书》中所谓“非圣人之志不敢存”,而这“圣人之志”即“道”也,文存“圣人之志”也即“文以明道”。
(二)气盛言宜,不平则鸣
韩愈在《答李翊书》中说:“气,水也;言,浮物也;水大,而物之浮者大小毕浮。气之与言犹是也,气盛,则言之短长与声之高下者皆宜”。这里的气,主要指的是作者内在的创作修养,韩愈此处意在强调作者道德修养和创作的关系。在他看来,在文章创作中,作者之“气”是占主导地位的.,唯有“气盛”,方能“言宜”。韩愈的这一观点,继承了孟子的“知言养气”说。他认为文章创作与作者的道德修养密切相关,唯有“仁义”之人,文章才能“蔼如”、才能被众人接受,流传百世。据《旧唐书》记载,韩愈为人“发言真率,无所畏避,操行坚正,拙于世务。”因为韩愈有这样的性格,故而他主张散文创作应“不平则鸣”,“不平则鸣”的观点是韩愈在《送孟东野序》中提出的,他认为世间万物“必有不得其平者乎”,而“不得其平”则需“鸣”,散文创作也同样如此。所谓“不平”,即不平静。韩愈此处特指人在政治及仕途上所遭遇的困境与不幸。
“不平则鸣”与“气盛言宜”看似有所不同,实则相辅相成,正因“气盛言宜”作者才能有“真涵养”,也因“不平则鸣”,作者才能写“真性情”。所谓“真”即“正”也,“气盛言宜”是韩愈的“真涵养”,“不平则鸣”是韩愈的“真性情”,所以它们二者与“师古贤人”、“文以明道”共同构建了韩愈散文中“正”的理论系统,都属韩愈散文之“正”的具体表现。
二、奇:奇崛之美
韩愈散文中的“奇”,主要有以下两种含义,一为“不寻常”、“出人意外”,即提倡“陈言务去,出奇为文”;二为“惊奇”、“奇怪”,即追求“以文为戏,怪怪奇奇”。而当这两种含义凝结在韩愈的散文作品中时,它便成为一种“奇崛”之美,这具体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一)陈言务去,出奇为文
“陈言务去”的观点是韩愈在《答李翊书》中提出的,他说:“惟陈言之务去,戛戛乎其难哉!”此处“陈言”二字,不单指散文的辞句(“词必己出”),同时也指散文创作的内容与构思。在《答李翊书》中,韩愈告诫李翊,为文创作不仅要广泛、深刻的学习古人的作品,学习古人创作的法度,学习古人的思想文化,更要善于“识古书之正伪”,做到“务去陈言”,不仅要学古,更要创新。
需要指出的是,“陈言务去”是“出奇为文”的基础,为文创作只有尽去“陈言”,才能“出奇为文”。除“陈言务去”外,韩愈在《答刘正夫》中所提出的“自树立”、“不因循”也是作者能够做到“出奇为文”的两个重要因素,“自树立”即“新”、“不因循”即“异”,“新”、“异”即“奇”也。韩愈认为只有做到“自树立”、“不因循”,才能被称之为“能者”,才能“存于今”、“留于后”。
(二)以文为戏,怪怪奇奇
历代文人大多围绕“文以明道”的创作原则对韩愈的散文进行研究,殊不知“以文为戏”也是韩愈为文创作的重要理念。所谓“以文为戏”,即借助幽默诙谐的语言、独特新颖的构思、跌宕起伏的情节,来表达作者内心的志向,在戏虐的文章中寄寓深刻的含义。韩愈在《送穷文》文中,自称其文:“不能专一,怪怪奇奇,不可时施,疆以自嬉。”韩愈散文作品中的“以文为戏”,多为表达对现实生活的不满与忧愤,或是“借客申主,自嘲自讽”,或是“借物喻人,象征刺世”,文气矫健、汪洋恣肆,如行云流水般自由奔放、变化无穷。如韩愈在《毛颖传》中,通过“以文为戏”,“以史为戏”的方法,讥刺执政君王,抒发内心的不平与愤慨,虽为写毛颖,实则诉自身,一句“以老见疏,秦真少恩哉”,道出了韩愈多少苦楚与心酸。文章取法《史记》,构思独特,错综变化,虽为“以文为戏”,却又寄寓深刻的含义。当然,韩愈散文中这种怪怪奇奇的语言、虚构的寓言故事以及充满诗意的逻辑方式的形成,与《庄子》的影响有很大的关系,但最重要的或者说是决定性的因素却还是他自身“以文为戏”的态度,而在这种“怪怪奇奇”的寓言故事的背后,隐含着的是韩愈内心的无奈与不甘。
其实,纵观中国古代散文漫长的发展史,正是“奇”、“正”这两种观念的融合史。在散文发展的过程中,“奇”、“正”两种观念在新的时代机遇中互相碰撞,不断融合,故而产生了许多精致的作品,也铸造出了我国古代“奇正”散文理论的长城。从南北朝的刘勰到中晚唐的韩愈、黄埔湜,再到清代桐城派诸家(姚鼐、方东树、姚永朴等)都在这一碰撞、融合的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韩愈散文中的“奇正”观,可谓承上启下,它不仅总结了前人对“奇正”二字的相关论述,同时也为后人在“奇正”思想的发展与完善方面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孙昌武.韩愈散文艺术论[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1986.
[2]王运熙.韩愈散文精选[M].上海:东方出版中心,1998.
[3]范少琳.韩愈“气”说和他散文的气势美[J].红河学院学报,2004(5).
[4]徐仲原.韩愈散文风格论略[J].陕西教育学院学报,2008(1).
[5]徐猛.浅谈韩愈散文的明道与抒情[J].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科版),2011(1).
作者简介
董晓慧(1993—)汉族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内蒙古师范大学文学院研究生。
(作者单位:内蒙古师范大学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