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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锦州茂业大厦属于商住一体综合性大楼,高13层,位于锦州市商业中心,周边主要建筑物较多且复杂。建筑基坑是整个建筑物的基础,关系到整个建筑物安全性及建筑物使用寿命长短,同时也关系到周围建筑物的安全,做好基坑支护的监测尤其关键,可以为建筑施工提供关键技术数据支持,确保整座建筑的顺利施工。
关键词:基坑支护;水平位移;垂直位于;监测频度;变化速率
中图分类号:TU247
1工程概况
拟建锦州茂业中心位于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以北,宜昌路以南,中央大街以东100米范围内。基坑支护采用地下连续墙支护形式,坑深6m。
2 监测项目
基坑内外观察;桩(坡)顶水平/竖向位移;墙后地表竖向位移;建筑物沉降与倾斜;建筑物裂缝;基坑周围环境监测:主要包括周围建筑物及道路的沉降等,如施工场地内边坡、道路、中央大街、宜昌路、解放路、及中百商厦等周边建筑物进行监测和巡视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边坡有无塌陷、裂缝及滑移。
②开挖后暴露的土质情况与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有无差异。
③基坑开挖有无超深开挖。
④基坑周围地面堆载是否有超载情况。
⑤基坑周边建筑物、道路及地表有无裂缝出现。
3 方案编制依据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99);《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07);《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DBJ14-024-2004);锦州茂业中心基坑支护设计施工图。
4 监测方法及测点布置
4.1监测方法
根据设计说明及现场勘查,由于现场环境对观测影响较大,通视条件较差,监测区附近可提供稳定观测的基点位置基本没有,因此,设计本次监测的方法如下。
水平位移监测:采用全站仪自由定向法(后方交会)。
在监测区周围的建筑物上选取7—10定向基点,利用设立的定向基点(监测中心)进行自由设站并观测。竖向位移监测:采用水准仪测水准法。
根据现场情况,在宜昌路上离观测区50米外各设置一对水准基点,在联通大院门口以及院内各设置一对水准基点,共设置4个水准基点,假定其中某个点的高程数值作为高程基准,进行水准联测,建立独立的高程系统。
4.2测点(变形点)布置
基坑坡顶的水平位移和垂直位移观测点沿基坑周边布置,依据设计说明,观测点间距小于20m,水平位移观测点同时作为垂直位移的观测点。
基坑横梁上设置水平位移观测点,点间距与基坑坡顶一致,且和坡顶观测点的连线与基坑边坡基本垂直。
宜昌路布设2-4个变形监测点,中央大街布设3-5个变形监测点。
以上观测点均采用0.01米直径,圆顶带对中标志的钢筋作为变形监测标志。
根据现场观察,周围的主要建筑物有中百商厦,40军院内楼房(3层),联通大楼等,中央大街以西建筑物已在变形影响范围之外,可不做监测。
建筑物监测的重点为中百商厦,设计在中百商厦北面墙体上部设置3个长期观测点,用来观测水平位移变化,观测点采用反光棱镜片。在墙体下部设置3个竖向位移观测点,标志规格与上述相同。其他建筑物可只观测水平位移变化量。
5 监测步骤及观测精度
5.1 监测步骤及精度要求
①初始值:基坑工程监测工作的准备工作应在基坑开挖前完成。应在至少连续三次测得的数值基本一致后,才能将其确定为该项目的初始值。
②坡顶、横梁、道路等变形点的观测仪器采用莱卡TS30全站仪(0.5″级)及拓普康DL-111C型水准仪(S03级)。
水平位移观测采用全站仪建立坐标系统,通过直接观测点位坐标值来确定水平位移。其精度指标为:
测角精度0.5″,测距精度0.5+1ppm。
竖向位移采用二等水准测量进行观测,其精度指标为:
观测点测站高差中误差 ≤±0.3mm;
附合闭合差 ≤±0.3mm( n为测站点)。
③建筑物裂缝:采用游标卡尺监测。
5.2 观测要求
同一项目每次观测时,宜符合下列要求:①采用相同的观测路线和观测方法;②使用同一监测仪器和设备;③固定观测人员。
6 监测频度
根据设计说明,对于监测项目,在无数据异常和事故征兆的情况下,开挖后仪器监测频率的确定可参考下表:
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为节省监测费用,本次设计只要求基坑上监测点的监测频率按上表执行,周围道路和建筑可放宽监测周期,频率为1次/15d(中百商厦除外),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一步加强监测,缩短监测时间间隔,加密观测次数,并及时向施工、监理和设计人员报告监测结果:①监测项目的监测值达到报警标准;②监测项目的监测值变化量较大或速率加快;③基坑及周围环境中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市政管线出现泄漏;④基坑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加大;⑤临近的建筑物或地面突然出现大量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开裂。⑥当有危险事故征兆时,应连续监测。
7 监控报警
基坑及支护结构监控报警值以累计变化量和变化速率两个值控制,累计变化量的报警指标不应超过设计限制。
1.本基坑坡顶水平/竖向位移报警值设为30mm,变化速率报警值设为2-3mm/d。
2.墙后地表竖向位移报警值为20mm,变化速率报警值设为2-3mm/d。
3.建筑物沉降报警值为50mm。
4.建筑物倾斜变化速率报警值设为0.1/1000 mm/d。
5.建筑物裂缝报警值按评估要求。
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报警:
1.周围建筑物砌体部分出现宽度大于1.5mm的变形裂缝;
2.附近地面出现宽度大于10mm的裂缝;
8 数据记录、处理及监测成果
1)外业观测值和记事项目,必须在现场直接记录于观测记录表中。记录表中任何原始记录不得擦去或涂改,原始记录不得转抄。
2)观测结果超过限差时,应进行重测。
3)对各周期的观测数据及时处理,选取与实际变形情况接近或一致的参考系进行平差计算和精度评定。
4)对变形的分析应将变形大小和变形速率结合起来,考察其发展的趋势,并做出预报。
5)提交当日报表及监测报告。
报表中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标题应标明监测内容、测试日期与时间、报告编号等。测试数据和成果应提供测点编号、初始值、本次测试值、较上次测试的增量值、变化速率等。对监测值的发展及变化情况进行分析和评述,当接近报警值时应及时通报现场经理、施工人员,提请有关部门关注。
参考文献:
[1]何秀凤. 变形监测新方法及其应用[M] .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06-01
关键词:基坑支护;水平位移;垂直位于;监测频度;变化速率
中图分类号:TU247
1工程概况
拟建锦州茂业中心位于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以北,宜昌路以南,中央大街以东100米范围内。基坑支护采用地下连续墙支护形式,坑深6m。
2 监测项目
基坑内外观察;桩(坡)顶水平/竖向位移;墙后地表竖向位移;建筑物沉降与倾斜;建筑物裂缝;基坑周围环境监测:主要包括周围建筑物及道路的沉降等,如施工场地内边坡、道路、中央大街、宜昌路、解放路、及中百商厦等周边建筑物进行监测和巡视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边坡有无塌陷、裂缝及滑移。
②开挖后暴露的土质情况与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有无差异。
③基坑开挖有无超深开挖。
④基坑周围地面堆载是否有超载情况。
⑤基坑周边建筑物、道路及地表有无裂缝出现。
3 方案编制依据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99);《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07);《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DBJ14-024-2004);锦州茂业中心基坑支护设计施工图。
4 监测方法及测点布置
4.1监测方法
根据设计说明及现场勘查,由于现场环境对观测影响较大,通视条件较差,监测区附近可提供稳定观测的基点位置基本没有,因此,设计本次监测的方法如下。
水平位移监测:采用全站仪自由定向法(后方交会)。
在监测区周围的建筑物上选取7—10定向基点,利用设立的定向基点(监测中心)进行自由设站并观测。竖向位移监测:采用水准仪测水准法。
根据现场情况,在宜昌路上离观测区50米外各设置一对水准基点,在联通大院门口以及院内各设置一对水准基点,共设置4个水准基点,假定其中某个点的高程数值作为高程基准,进行水准联测,建立独立的高程系统。
4.2测点(变形点)布置
基坑坡顶的水平位移和垂直位移观测点沿基坑周边布置,依据设计说明,观测点间距小于20m,水平位移观测点同时作为垂直位移的观测点。
基坑横梁上设置水平位移观测点,点间距与基坑坡顶一致,且和坡顶观测点的连线与基坑边坡基本垂直。
宜昌路布设2-4个变形监测点,中央大街布设3-5个变形监测点。
以上观测点均采用0.01米直径,圆顶带对中标志的钢筋作为变形监测标志。
根据现场观察,周围的主要建筑物有中百商厦,40军院内楼房(3层),联通大楼等,中央大街以西建筑物已在变形影响范围之外,可不做监测。
建筑物监测的重点为中百商厦,设计在中百商厦北面墙体上部设置3个长期观测点,用来观测水平位移变化,观测点采用反光棱镜片。在墙体下部设置3个竖向位移观测点,标志规格与上述相同。其他建筑物可只观测水平位移变化量。
5 监测步骤及观测精度
5.1 监测步骤及精度要求
①初始值:基坑工程监测工作的准备工作应在基坑开挖前完成。应在至少连续三次测得的数值基本一致后,才能将其确定为该项目的初始值。
②坡顶、横梁、道路等变形点的观测仪器采用莱卡TS30全站仪(0.5″级)及拓普康DL-111C型水准仪(S03级)。
水平位移观测采用全站仪建立坐标系统,通过直接观测点位坐标值来确定水平位移。其精度指标为:
测角精度0.5″,测距精度0.5+1ppm。
竖向位移采用二等水准测量进行观测,其精度指标为:
观测点测站高差中误差 ≤±0.3mm;
附合闭合差 ≤±0.3mm( n为测站点)。
③建筑物裂缝:采用游标卡尺监测。
5.2 观测要求
同一项目每次观测时,宜符合下列要求:①采用相同的观测路线和观测方法;②使用同一监测仪器和设备;③固定观测人员。
6 监测频度
根据设计说明,对于监测项目,在无数据异常和事故征兆的情况下,开挖后仪器监测频率的确定可参考下表:
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为节省监测费用,本次设计只要求基坑上监测点的监测频率按上表执行,周围道路和建筑可放宽监测周期,频率为1次/15d(中百商厦除外),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一步加强监测,缩短监测时间间隔,加密观测次数,并及时向施工、监理和设计人员报告监测结果:①监测项目的监测值达到报警标准;②监测项目的监测值变化量较大或速率加快;③基坑及周围环境中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市政管线出现泄漏;④基坑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加大;⑤临近的建筑物或地面突然出现大量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开裂。⑥当有危险事故征兆时,应连续监测。
7 监控报警
基坑及支护结构监控报警值以累计变化量和变化速率两个值控制,累计变化量的报警指标不应超过设计限制。
1.本基坑坡顶水平/竖向位移报警值设为30mm,变化速率报警值设为2-3mm/d。
2.墙后地表竖向位移报警值为20mm,变化速率报警值设为2-3mm/d。
3.建筑物沉降报警值为50mm。
4.建筑物倾斜变化速率报警值设为0.1/1000 mm/d。
5.建筑物裂缝报警值按评估要求。
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报警:
1.周围建筑物砌体部分出现宽度大于1.5mm的变形裂缝;
2.附近地面出现宽度大于10mm的裂缝;
8 数据记录、处理及监测成果
1)外业观测值和记事项目,必须在现场直接记录于观测记录表中。记录表中任何原始记录不得擦去或涂改,原始记录不得转抄。
2)观测结果超过限差时,应进行重测。
3)对各周期的观测数据及时处理,选取与实际变形情况接近或一致的参考系进行平差计算和精度评定。
4)对变形的分析应将变形大小和变形速率结合起来,考察其发展的趋势,并做出预报。
5)提交当日报表及监测报告。
报表中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标题应标明监测内容、测试日期与时间、报告编号等。测试数据和成果应提供测点编号、初始值、本次测试值、较上次测试的增量值、变化速率等。对监测值的发展及变化情况进行分析和评述,当接近报警值时应及时通报现场经理、施工人员,提请有关部门关注。
参考文献:
[1]何秀凤. 变形监测新方法及其应用[M] .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