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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随着国内建筑业项目管理体制的不断变革,建筑工程项目分包管理也随之应运而生,建筑工程分包管理中存在诸多风险,本文针对分包中的合同不规范、分包方选择不合理、以包代管、违法分转包及分包结算不规范等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并针对上述风险因素,提出建立健全劳务分包市场竞争机制,建立资源共享信息平台防止以包代管,重視分包队伍合理的利益诉求等措施防范和控制风险。
【关键词】 建筑工程;分包管理;风险防范;控制措施
1 引言
建筑工程分包是指建筑施工企业之间建立的专业工程施工或劳务作业的承、发包关系。分包活动中,作为发包一方的建筑施工企业是分发包人,作为承包一方的建筑施工企业是分承包人。在确定分包关系后,需要签定分包合同,其工程施工交由项目团队管理执行。这样的方式,有利于公司掌握项目更为广泛的信息渠道,并使公司的采购发包管理更为规范和程序化,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对项目成本的宏观控制。但不足的是项目团队在执行中,容易造成信息不明,从而形成“难管”的局面,因此需要建立良好的管理组织架构和沟通渠道。随着社会的发展,建筑市场向完善的专业化分包体系发展是必然趋势。
2 建筑工程分包管理必要性
随着新技术、新工艺的日益发展,高新技术在工程施工中得到广泛应用。当工程项目专业性较强或采用某些特殊技术时,承包商可能是不具备所有的承包条件,即不具备专业工程的施工能力。那么通过分包的形式就可以弥补这些不足(技术、人力、设备、资金、管理等)。同时总承包商通过这种分包的形式扩大经营的范围,承接自己不能独立承包的项目,从而扩大经营的收入。是一举多得的好事。分包是经济上的需要。在某些工程上,总承包商担心在技术上的不足和对工程没有十足的把握担心会出现纰漏,从而危及自身利益。通过分包,我们可以将总包合同的部分风险转给分包商,这样大家就可以共同承担合同压力,降低总风险,提高总体经济效益。分包的形式可以使专业化程度更高,总包向管理方向分化,分包商则向专业施工分化。总承包商在技术上对分包商的依赖度进一步增加,更多的具体施工任务就要寻找不同的分包商来完成;分包商将专注于其专业核心竞争力和技术支持,同时分包商也会将一些不重要的辅助性工作外包,由更专业的分包商来共同完成。
3 建筑工程分包风险分析
由于受到国情和经济环境的影响,我国施工企业的工程分包管理和劳务分包管理给企业带来的集约效益并没有很好的体现,各种资源也没有实现有效的整合,粗放式的管理不仅没有使企业的经济效益得到很好的释放,反而使管理中出现的混乱和无序给企业带来很大的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建筑工程分包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分包合同签订不规范。依法成立的合法合同是规范和约束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律依据。分包合同签订的如何,不仅关系到分包合同的履行和总包合同的履行,还涉及到发生纠纷后如何处理的法律依据的重大问题。施工企业往往对总包合同的签订较为重视,而对分包合同的形式、条款及订立审查程序等存有较大的随意性,一些项目的分包合同评审流于形式,过于简单,缺少相关人员的评审意见,并不同程度的存在未按规定对分包合同进行逐级报批、备案的现象,分包合同范本推行不广,所签订的分包合同条款不规范,缺少严密性。时常出现分包合同中的工期、质量、安全、验收结算、违约责任、履约保证金的交纳及农民工工资监管等其中一项或几项缺漏或用词模糊不清,造成分包合同难以顺利履行,必然影响总包合同的正常履行;如遇分包方违约发生纠纷后,总包单位也无合同约定追究其民事违约责任。特别应当指出,还有的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变更调整、结算条款等严重不当,没有将总包合同中的有关变更调整及结算条件、时间、标准、方法等相联系,忽视了应当在分包中化解、分解总包合同的相应风险。有些合同条款前后不一致,甚至是相互矛盾。大部分项目部劳务分包合同中没有附带劳务花名册及劳务人员的有关资料:普遍存在着分包方先干后签,边干边签,甚至干了未签合同的现象。这些分包合同管理上的疏忽、缺陷给企业带来了很大的经营风险。特别容易引起经济纠纷,造成效益流失。
二是分包商选择不规范。一些施工单位没有建立内部资源市场,多是项目部各自为政,分包方跟着项目经理走的情况比较普遍,并没有在施工企业内部实现资源共享,这使得新项目对分包方的选择范围非常有限,市场化程度不高。因掌握资源受限,存在对分包商实际施工组织能力不清楚,导致承包商对合同工期、质量、安全管理方面存在履约能力不足的风险。
三是以包代管,失去掌控力。在分包管理中,分包合同订立后,总包单位误认为分包工程应由分包方自行处理和承担,与总包单位无关。就目前实际而言,不少分包单位总体实力较弱、队伍素质参差不齐且普遍不高、人员构成复杂且流动性较大、管理水平相对较低,因此存在很大的隐患,总包单位必须重视分包管理。项目监管及过程控制不到位,造成项目履约弱化,项目部门被分包方牵着鼻子走,受制于人。如果总包单位忽视分包管理,确实隐患巨大,给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产生重大影响及挑战。在此情况下,总包单位难以摆脱由此发生的重大法律责任及风险后果,不仅要依法向业主承担分包工程中所发生的质量、工期、安全等缺陷问题及违约、赔偿的连带责任,还要承担行政处罚。不仅如此,还将严重损害总包单位良好的市场信誉、形象等无形资产。
四是存在违法分包和非法转包现象。目前,《建筑法》、《招投标法》等对工程分包存在很多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少数施工企业为赚取管理费而将所承包的工程违法转包或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他人或再次分包,工程由转包方进行施工,从而给总包合同的工期、质量和安全等方面带来很大的履约风险,给工程相关各方都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五是施工分包结算不规范。由于在工程分包、劳务分包中缺少规范化管理,分包方当事人的利益分配没有建立在规范的合同管理之上,从而导致分包结算不规范的现象,例如超结算工程款的现象、项目未建立对内对外结算对比台账或更新不及时、个别项目单价未经测算或未按程序进行审批等现象,从而成为分包管理的风险因素之一。 4 建筑工程分包管理风险防范与控制措施
一是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强化工程施工分包的法律风险意识。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施工企业应该全面推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等制度。在各个不同的阶层形成不同的管理制度,对不同的人员实施不同的管理制度。施工企业应该采取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与工程分包管理相关的《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的强化广大职工特别是企业各级领导干部、项目经理及经营管理者以及财务人员的法律意识、风险意识。通过法律知识、风险意识的学习达到更好的管理企业。通过实际案例的分析、分层次的扎实推进,法律、法规知识以及风险防范教育的反复轮训,让他们在知法、懂法、守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效率和自觉性,积极应用其学习到的知识维护自身和企业的利益。充分认识工程施工分包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在思想上、制度上、组织上筑起防范施工经营法律风险的有效屏障。
二是合理选择分包商。《招投标法》对分包有明确的规定,只要严格按招标程序选择队伍即可。值得说明的是,在选择合作分包商时,除了考察其自身资质外,更要注重其协作信誉和施工能力。施工企业必须按施工能力、经验、业绩、信用等进行分类并建立分包方档案库,实行末位淘汰制和市场准入制。再根据其自身施工特点和承接工程量的大小予以分包,坚决杜绝超出承包能力以外的分包和转包。对那些打招呼队伍、关系户队伍,应慎重选择或拒绝。同时,为防止分包商施工组织能力不足或中途退场,应列出一家或几家后备分包商,一旦出现选择的分包商不能满足施工生产要求,可及时通知后备分包商进场,这样可以有效地保证工程的进度和质量。能更好地促进总承包单位的履约。
三是建立资源共享信息平台防止以包代管。由于施工企业对分包方的情况缺乏实际掌握,只是简单的一包了之,对于分包商来说,总承包与分包商之间只剩纯粹的经济关系,从而导致以包代管的现象。这也是导致工程分包出现诸多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针对这样的情况,就需要建立一个资源共享信息平台,做到重要的生产资料市场信息共享,通用的技术资源共享,使施工企业了解到分包方在施工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所需的技术支持、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工期等第一手信息,合理安排分包方资源,同时严格验证其投入资源的合理性,加强对分包队伍的控制力,同时也可实现总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各种生产要素的快速流动,节省生产成本开支,增加合作的向心力。
四是重视分包队伍合理的利益诉求,提升分包服务意识。由于总承包方与分包商所处的立场、地位的差别,双方的合作存在着一种隐含的经济利益上的博弈因素,存在一个共同的经济效益平衡点,一旦突破双方利益的临界点,双方合作的平衡就会被打破。分包方会采取各种手段来实现获取利益,如忽视安全隐患、克扣工人工资、偷工减料、拖延工期等,严重的还会引发各种劳资纠纷,给施工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经济、社会负面影响。因此在分包队伍管理中,不可片面地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而要根据当时当地的市场情况,给予分包队伍一个合理的利益诉求空间,这样才能保证合作双方能够形成较为稳定的关系,从而将双方博弈的利益所带来的反向力降到最低,这种适度的利益让渡不仅是总承包方与分包方之间长期合作的有效保证,同时也是企业自身做大做强的有效途径。同时要树立分包方的成本即是项目成本的意识,承包方始终是项目履约的主体,提升项目服务意识,促进分包方更好履约,将分包风险和问题化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五是建立劳务队伍合作培训基地。随着我国城市多元化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协作队伍进入并成为建筑工程施工的主要力量。承包方是吸纳农民工就业的一方,必须在市场中找到适合自己的劳动力资源,从而保证工程质量和各项管理等方面的落实情况。针对目前我国劳动力资源价格不断上升的现状,施工企业应该通过横向合作的方式.建立自己的专业劳务队伍合作培训基地。这样既可减少农民工的无序流动,增加农民工各种职能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同时义可以为施工质量奠定坚实的基础。合作培训基地的建立可以视为一个调节阀,根据施工企业的市场战略.来决定培训规模的大小、培训的工种、培训的层次,做到有备无患,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5 结论
总之,在建筑工程的分包管理上,我们还是必须很好的规范公司的相关制度,要达到有制度可依,有法可循。在工程的管理和施工的过程中,我们要監督分包商的材料质量以及材料的规格和性能。在各个部分及各个不同的领域都要考虑不同的因素给整个工程带来的影响。建筑工程项目引入分包管理过程中,施工企业需要不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采取合理的风险应对措施,完善工程分包管理,才能选好、用好、管好分包队伍,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参考文献:
[1]刘荣素.工程项目分包规范化管理及风险控制[J].水科学与工程技术,2010年,第6期:75-77.
[2]王丽丽.浅谈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分包风险的应对与防范措施[J].科技信息,2008年,第15期:139.
[3]姜奎平.浅议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分包中的用工法律风险及防范[J].新西部,2011年第3期:102-103.
[4]胡占荣.建筑工程分包管理的风险与控制.山西建筑,2010(6):213
[5]李孟辰.施工企业工程施工分包管理探讨[J].企业研究,2010(14):20-21
作者简介:王娜,女,汉族,河南省镇平人,1999年毕业于河南大学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专科,工程师,主要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合同管理、成本管理及工程预结算等方面的工作。
【关键词】 建筑工程;分包管理;风险防范;控制措施
1 引言
建筑工程分包是指建筑施工企业之间建立的专业工程施工或劳务作业的承、发包关系。分包活动中,作为发包一方的建筑施工企业是分发包人,作为承包一方的建筑施工企业是分承包人。在确定分包关系后,需要签定分包合同,其工程施工交由项目团队管理执行。这样的方式,有利于公司掌握项目更为广泛的信息渠道,并使公司的采购发包管理更为规范和程序化,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对项目成本的宏观控制。但不足的是项目团队在执行中,容易造成信息不明,从而形成“难管”的局面,因此需要建立良好的管理组织架构和沟通渠道。随着社会的发展,建筑市场向完善的专业化分包体系发展是必然趋势。
2 建筑工程分包管理必要性
随着新技术、新工艺的日益发展,高新技术在工程施工中得到广泛应用。当工程项目专业性较强或采用某些特殊技术时,承包商可能是不具备所有的承包条件,即不具备专业工程的施工能力。那么通过分包的形式就可以弥补这些不足(技术、人力、设备、资金、管理等)。同时总承包商通过这种分包的形式扩大经营的范围,承接自己不能独立承包的项目,从而扩大经营的收入。是一举多得的好事。分包是经济上的需要。在某些工程上,总承包商担心在技术上的不足和对工程没有十足的把握担心会出现纰漏,从而危及自身利益。通过分包,我们可以将总包合同的部分风险转给分包商,这样大家就可以共同承担合同压力,降低总风险,提高总体经济效益。分包的形式可以使专业化程度更高,总包向管理方向分化,分包商则向专业施工分化。总承包商在技术上对分包商的依赖度进一步增加,更多的具体施工任务就要寻找不同的分包商来完成;分包商将专注于其专业核心竞争力和技术支持,同时分包商也会将一些不重要的辅助性工作外包,由更专业的分包商来共同完成。
3 建筑工程分包风险分析
由于受到国情和经济环境的影响,我国施工企业的工程分包管理和劳务分包管理给企业带来的集约效益并没有很好的体现,各种资源也没有实现有效的整合,粗放式的管理不仅没有使企业的经济效益得到很好的释放,反而使管理中出现的混乱和无序给企业带来很大的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建筑工程分包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分包合同签订不规范。依法成立的合法合同是规范和约束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律依据。分包合同签订的如何,不仅关系到分包合同的履行和总包合同的履行,还涉及到发生纠纷后如何处理的法律依据的重大问题。施工企业往往对总包合同的签订较为重视,而对分包合同的形式、条款及订立审查程序等存有较大的随意性,一些项目的分包合同评审流于形式,过于简单,缺少相关人员的评审意见,并不同程度的存在未按规定对分包合同进行逐级报批、备案的现象,分包合同范本推行不广,所签订的分包合同条款不规范,缺少严密性。时常出现分包合同中的工期、质量、安全、验收结算、违约责任、履约保证金的交纳及农民工工资监管等其中一项或几项缺漏或用词模糊不清,造成分包合同难以顺利履行,必然影响总包合同的正常履行;如遇分包方违约发生纠纷后,总包单位也无合同约定追究其民事违约责任。特别应当指出,还有的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变更调整、结算条款等严重不当,没有将总包合同中的有关变更调整及结算条件、时间、标准、方法等相联系,忽视了应当在分包中化解、分解总包合同的相应风险。有些合同条款前后不一致,甚至是相互矛盾。大部分项目部劳务分包合同中没有附带劳务花名册及劳务人员的有关资料:普遍存在着分包方先干后签,边干边签,甚至干了未签合同的现象。这些分包合同管理上的疏忽、缺陷给企业带来了很大的经营风险。特别容易引起经济纠纷,造成效益流失。
二是分包商选择不规范。一些施工单位没有建立内部资源市场,多是项目部各自为政,分包方跟着项目经理走的情况比较普遍,并没有在施工企业内部实现资源共享,这使得新项目对分包方的选择范围非常有限,市场化程度不高。因掌握资源受限,存在对分包商实际施工组织能力不清楚,导致承包商对合同工期、质量、安全管理方面存在履约能力不足的风险。
三是以包代管,失去掌控力。在分包管理中,分包合同订立后,总包单位误认为分包工程应由分包方自行处理和承担,与总包单位无关。就目前实际而言,不少分包单位总体实力较弱、队伍素质参差不齐且普遍不高、人员构成复杂且流动性较大、管理水平相对较低,因此存在很大的隐患,总包单位必须重视分包管理。项目监管及过程控制不到位,造成项目履约弱化,项目部门被分包方牵着鼻子走,受制于人。如果总包单位忽视分包管理,确实隐患巨大,给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产生重大影响及挑战。在此情况下,总包单位难以摆脱由此发生的重大法律责任及风险后果,不仅要依法向业主承担分包工程中所发生的质量、工期、安全等缺陷问题及违约、赔偿的连带责任,还要承担行政处罚。不仅如此,还将严重损害总包单位良好的市场信誉、形象等无形资产。
四是存在违法分包和非法转包现象。目前,《建筑法》、《招投标法》等对工程分包存在很多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少数施工企业为赚取管理费而将所承包的工程违法转包或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他人或再次分包,工程由转包方进行施工,从而给总包合同的工期、质量和安全等方面带来很大的履约风险,给工程相关各方都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五是施工分包结算不规范。由于在工程分包、劳务分包中缺少规范化管理,分包方当事人的利益分配没有建立在规范的合同管理之上,从而导致分包结算不规范的现象,例如超结算工程款的现象、项目未建立对内对外结算对比台账或更新不及时、个别项目单价未经测算或未按程序进行审批等现象,从而成为分包管理的风险因素之一。 4 建筑工程分包管理风险防范与控制措施
一是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强化工程施工分包的法律风险意识。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施工企业应该全面推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等制度。在各个不同的阶层形成不同的管理制度,对不同的人员实施不同的管理制度。施工企业应该采取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与工程分包管理相关的《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的强化广大职工特别是企业各级领导干部、项目经理及经营管理者以及财务人员的法律意识、风险意识。通过法律知识、风险意识的学习达到更好的管理企业。通过实际案例的分析、分层次的扎实推进,法律、法规知识以及风险防范教育的反复轮训,让他们在知法、懂法、守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效率和自觉性,积极应用其学习到的知识维护自身和企业的利益。充分认识工程施工分包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在思想上、制度上、组织上筑起防范施工经营法律风险的有效屏障。
二是合理选择分包商。《招投标法》对分包有明确的规定,只要严格按招标程序选择队伍即可。值得说明的是,在选择合作分包商时,除了考察其自身资质外,更要注重其协作信誉和施工能力。施工企业必须按施工能力、经验、业绩、信用等进行分类并建立分包方档案库,实行末位淘汰制和市场准入制。再根据其自身施工特点和承接工程量的大小予以分包,坚决杜绝超出承包能力以外的分包和转包。对那些打招呼队伍、关系户队伍,应慎重选择或拒绝。同时,为防止分包商施工组织能力不足或中途退场,应列出一家或几家后备分包商,一旦出现选择的分包商不能满足施工生产要求,可及时通知后备分包商进场,这样可以有效地保证工程的进度和质量。能更好地促进总承包单位的履约。
三是建立资源共享信息平台防止以包代管。由于施工企业对分包方的情况缺乏实际掌握,只是简单的一包了之,对于分包商来说,总承包与分包商之间只剩纯粹的经济关系,从而导致以包代管的现象。这也是导致工程分包出现诸多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针对这样的情况,就需要建立一个资源共享信息平台,做到重要的生产资料市场信息共享,通用的技术资源共享,使施工企业了解到分包方在施工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所需的技术支持、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工期等第一手信息,合理安排分包方资源,同时严格验证其投入资源的合理性,加强对分包队伍的控制力,同时也可实现总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各种生产要素的快速流动,节省生产成本开支,增加合作的向心力。
四是重视分包队伍合理的利益诉求,提升分包服务意识。由于总承包方与分包商所处的立场、地位的差别,双方的合作存在着一种隐含的经济利益上的博弈因素,存在一个共同的经济效益平衡点,一旦突破双方利益的临界点,双方合作的平衡就会被打破。分包方会采取各种手段来实现获取利益,如忽视安全隐患、克扣工人工资、偷工减料、拖延工期等,严重的还会引发各种劳资纠纷,给施工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经济、社会负面影响。因此在分包队伍管理中,不可片面地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而要根据当时当地的市场情况,给予分包队伍一个合理的利益诉求空间,这样才能保证合作双方能够形成较为稳定的关系,从而将双方博弈的利益所带来的反向力降到最低,这种适度的利益让渡不仅是总承包方与分包方之间长期合作的有效保证,同时也是企业自身做大做强的有效途径。同时要树立分包方的成本即是项目成本的意识,承包方始终是项目履约的主体,提升项目服务意识,促进分包方更好履约,将分包风险和问题化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五是建立劳务队伍合作培训基地。随着我国城市多元化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协作队伍进入并成为建筑工程施工的主要力量。承包方是吸纳农民工就业的一方,必须在市场中找到适合自己的劳动力资源,从而保证工程质量和各项管理等方面的落实情况。针对目前我国劳动力资源价格不断上升的现状,施工企业应该通过横向合作的方式.建立自己的专业劳务队伍合作培训基地。这样既可减少农民工的无序流动,增加农民工各种职能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同时义可以为施工质量奠定坚实的基础。合作培训基地的建立可以视为一个调节阀,根据施工企业的市场战略.来决定培训规模的大小、培训的工种、培训的层次,做到有备无患,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5 结论
总之,在建筑工程的分包管理上,我们还是必须很好的规范公司的相关制度,要达到有制度可依,有法可循。在工程的管理和施工的过程中,我们要監督分包商的材料质量以及材料的规格和性能。在各个部分及各个不同的领域都要考虑不同的因素给整个工程带来的影响。建筑工程项目引入分包管理过程中,施工企业需要不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采取合理的风险应对措施,完善工程分包管理,才能选好、用好、管好分包队伍,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参考文献:
[1]刘荣素.工程项目分包规范化管理及风险控制[J].水科学与工程技术,2010年,第6期:75-77.
[2]王丽丽.浅谈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分包风险的应对与防范措施[J].科技信息,2008年,第15期:139.
[3]姜奎平.浅议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分包中的用工法律风险及防范[J].新西部,2011年第3期:102-103.
[4]胡占荣.建筑工程分包管理的风险与控制.山西建筑,2010(6):213
[5]李孟辰.施工企业工程施工分包管理探讨[J].企业研究,2010(14):20-21
作者简介:王娜,女,汉族,河南省镇平人,1999年毕业于河南大学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专科,工程师,主要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合同管理、成本管理及工程预结算等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