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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减负”是指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减掉的是教材中“繁、难、偏、旧”的、不适合学生身心发展要求的知识,强化课程的生活化与现实性,实现学生兴趣与教育内容的有机结合,使学生获得有益于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和各种技能。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可归因于三个方面。一是在社会流行的教育思想与文化观念;二是老百姓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三是由于教学评价和用人机制使然。要彻底解决“减负”的问题,必须从育人观念、教学内容以及教学评价入手,使全社会形成尊重差异、分类培养、分层教学和全面育人的共识。
【关键词】义务教育 ; 课业负担 ; 减负 ; 误读 ; 纠偏
【中图分类号】G63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2095-3089(2015)2-0042-02
“義务教育(Compulsory Education)”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1]义务教育具有强迫性、公益性和免费性的特点。根据《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2012年)的注释,“减负”是指“减轻过重的、不合理的负担。”“误读”是指“错误地理解。”“纠偏”是指“纠正偏向或偏差。”《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第7版)对“误读(misread)”的英语解释是read sth or understand sb/sth wrongly“读错、误解、误读”。按照这一解释,“误读”是一种错误的阐释行为。如果用西方逻各斯中心主义“正—误”、“优—劣”等二元对应的范式来看,“误读”是“正读”的反面。可在20世纪60年代后,视“误读”为解构阅读,创造性阅读,变误为正时“误读”一时成为众多学者争议的话题,引发种种理论。“误读”有微观和宏观(或狭义和广义)之分,文本的误读属微观,而文本之外(如传统、文化、历史等)的“误读”属宏观。[2]“减负”是谓指“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的简称。因为这关系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方向和民族的伟大复兴。
一、课程改革实行“减负”的背景与内涵
学习是一项特殊的认识和智力开发活动,需要学习者付出艰辛的努力。做到学习过程要“减负”,但学习结果要“增效”。为实现这个目标,教师要更全面了解学生,掌握学生已有知识基础和“最近发展期”,清楚学生的困惑和需要。深入研究教材,做好教学设计和研究,开发和创造性地使用教材。义务教育“减负”的精神,集中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是学校要按照国家要求开足、开齐各类课程,学生在校时间符合规定要求;其次是学生的显性课业负担得到有效控制,课后作业量适度;第三是学生的隐性学习负担得到合理调适。只有这样,我们的教学才能有效地实现对“减负”的“纠偏”。
为了更好地实现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总体目标,使我们的教育与国际社会及发达国家的教育发展接轨,2001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加快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义务教育发展规划,启动了新一轮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目前,“我国新课改走过了十年的历程,收获了许多成果,也产生了许多疑惑和争论。”[3]课改的热点之一即加大对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实行“减负”力度,有研究者认为“新课程改革在课程内容上要求改变过于注重书本知识以及课程内容‘繁、难、偏、旧’的现状,强化课程的生活化与现实性,实现学生兴趣与教育内容的有机结合,使学生获得有益于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和各种技能。”[4]“减负”让全国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生直接受益,目的是要提高教材内容编写和学生掌握知识的质量。同时,杜绝教育乱收费,给学生家长“减负”。新课程改革基于布卢姆《教育目标分类学》的“认知领域、情感领域和动作技能领域”教学分类目标[5],提出了“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教学指导思想,并以此形成了贯穿整个教学过程的“三维目标“评价标准。
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实施、总结等不断完善,中小学课堂教学情境得到极大改观,课堂教学由传统的教学方式改进成参与式生命课堂。课改让学生受益良多(知识难度降低,教材内容的趣味性、生活性与科学性得到加强)。尽管如此,负担过重问题仍存在,主要表现为变相增加学业负担,课外辅导班和家教成为学习时间的延伸。于是,2013年教育部在“继续推进减少课程内容、降低教材难度、开展综合评价、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均衡发展义务教育等治本之策”[6]的前提下,把《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重要举措,提出了“减少作业量”的规定,但对学生参加第二课堂的情况不作具体说明,为确保学生获得自由的自主学习时间和发展空间有了国家层面上的政策依据。
二、学界对课改“减负”问题的研究
“减负”是针对学生“学业负担过重”提出来的,原因归因于多个方面。有学者认为,“社会流行的教育思想与文化观念是造成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最根本、最深层次的原因”[7]。在全国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背景下,大量人流涌入城市,推动了老学校的扩招与发展,催生了一批新学校的创办,同时也出现了师资不足及教师质量提升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教育理念未能与时俱进,课堂教学效率低下,教师源头活水匮乏,同年级教师合作不够;二是从学校管理层面来看,评价教师只看结果不看过程,过于偏重考试成绩和升学率这个硬指标。”[8]于是,课改培训与教学实际脱节。
“减负”并不是新课程实施后才出现的新名词,其实一直是我国领导人、政府和教育界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健康成长关注的重点和热点。有学者对毛泽东同志的“减负”思想做过研究,早在上世纪二十年代,毛泽东同志对当时学校课程过于繁重的现象提出过批判,他说“钟点过多,课程过繁,终日埋头课堂,几不知上课以外还有天地,学生往往神昏意怠,全不能用他们的心思为自动自发的研究,……它的坏根,在使学生立于被动,消磨个性,灭掉性灵。”[9]在少年中国时代,毛泽东同志尖锐地指出了课程过繁的两大害处及对青少年的影响,他说“学制、课程、教学方法、考试方法都要改。”[10]他认为青年人要像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要充满朝气,兼顾工作、学习和娱乐,要有足够的休息睡眠时间。
【关键词】义务教育 ; 课业负担 ; 减负 ; 误读 ; 纠偏
【中图分类号】G63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2095-3089(2015)2-0042-02
“義务教育(Compulsory Education)”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1]义务教育具有强迫性、公益性和免费性的特点。根据《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2012年)的注释,“减负”是指“减轻过重的、不合理的负担。”“误读”是指“错误地理解。”“纠偏”是指“纠正偏向或偏差。”《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第7版)对“误读(misread)”的英语解释是read sth or understand sb/sth wrongly“读错、误解、误读”。按照这一解释,“误读”是一种错误的阐释行为。如果用西方逻各斯中心主义“正—误”、“优—劣”等二元对应的范式来看,“误读”是“正读”的反面。可在20世纪60年代后,视“误读”为解构阅读,创造性阅读,变误为正时“误读”一时成为众多学者争议的话题,引发种种理论。“误读”有微观和宏观(或狭义和广义)之分,文本的误读属微观,而文本之外(如传统、文化、历史等)的“误读”属宏观。[2]“减负”是谓指“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的简称。因为这关系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方向和民族的伟大复兴。
一、课程改革实行“减负”的背景与内涵
学习是一项特殊的认识和智力开发活动,需要学习者付出艰辛的努力。做到学习过程要“减负”,但学习结果要“增效”。为实现这个目标,教师要更全面了解学生,掌握学生已有知识基础和“最近发展期”,清楚学生的困惑和需要。深入研究教材,做好教学设计和研究,开发和创造性地使用教材。义务教育“减负”的精神,集中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是学校要按照国家要求开足、开齐各类课程,学生在校时间符合规定要求;其次是学生的显性课业负担得到有效控制,课后作业量适度;第三是学生的隐性学习负担得到合理调适。只有这样,我们的教学才能有效地实现对“减负”的“纠偏”。
为了更好地实现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总体目标,使我们的教育与国际社会及发达国家的教育发展接轨,2001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加快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义务教育发展规划,启动了新一轮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目前,“我国新课改走过了十年的历程,收获了许多成果,也产生了许多疑惑和争论。”[3]课改的热点之一即加大对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实行“减负”力度,有研究者认为“新课程改革在课程内容上要求改变过于注重书本知识以及课程内容‘繁、难、偏、旧’的现状,强化课程的生活化与现实性,实现学生兴趣与教育内容的有机结合,使学生获得有益于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和各种技能。”[4]“减负”让全国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生直接受益,目的是要提高教材内容编写和学生掌握知识的质量。同时,杜绝教育乱收费,给学生家长“减负”。新课程改革基于布卢姆《教育目标分类学》的“认知领域、情感领域和动作技能领域”教学分类目标[5],提出了“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教学指导思想,并以此形成了贯穿整个教学过程的“三维目标“评价标准。
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实施、总结等不断完善,中小学课堂教学情境得到极大改观,课堂教学由传统的教学方式改进成参与式生命课堂。课改让学生受益良多(知识难度降低,教材内容的趣味性、生活性与科学性得到加强)。尽管如此,负担过重问题仍存在,主要表现为变相增加学业负担,课外辅导班和家教成为学习时间的延伸。于是,2013年教育部在“继续推进减少课程内容、降低教材难度、开展综合评价、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均衡发展义务教育等治本之策”[6]的前提下,把《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重要举措,提出了“减少作业量”的规定,但对学生参加第二课堂的情况不作具体说明,为确保学生获得自由的自主学习时间和发展空间有了国家层面上的政策依据。
二、学界对课改“减负”问题的研究
“减负”是针对学生“学业负担过重”提出来的,原因归因于多个方面。有学者认为,“社会流行的教育思想与文化观念是造成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最根本、最深层次的原因”[7]。在全国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背景下,大量人流涌入城市,推动了老学校的扩招与发展,催生了一批新学校的创办,同时也出现了师资不足及教师质量提升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教育理念未能与时俱进,课堂教学效率低下,教师源头活水匮乏,同年级教师合作不够;二是从学校管理层面来看,评价教师只看结果不看过程,过于偏重考试成绩和升学率这个硬指标。”[8]于是,课改培训与教学实际脱节。
“减负”并不是新课程实施后才出现的新名词,其实一直是我国领导人、政府和教育界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健康成长关注的重点和热点。有学者对毛泽东同志的“减负”思想做过研究,早在上世纪二十年代,毛泽东同志对当时学校课程过于繁重的现象提出过批判,他说“钟点过多,课程过繁,终日埋头课堂,几不知上课以外还有天地,学生往往神昏意怠,全不能用他们的心思为自动自发的研究,……它的坏根,在使学生立于被动,消磨个性,灭掉性灵。”[9]在少年中国时代,毛泽东同志尖锐地指出了课程过繁的两大害处及对青少年的影响,他说“学制、课程、教学方法、考试方法都要改。”[10]他认为青年人要像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要充满朝气,兼顾工作、学习和娱乐,要有足够的休息睡眠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