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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微生物污染是影响化妆品生产过程中产品品质的关键因素,是导致产品变质的罪魁祸首。本文从化妆品生产环节中的人、机、料、法、环等方面阐述了化妆品生产过程中微生物的预防和控制,为化妆品企业在设计和实际生产过程中微生物的预防和控制提供参考。
关键词:化妆品;微生物;预防;控制
一、化妆品微生物安全现状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美丽的追求越来越高,化妆品日益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消费品,安全性、实用性、功效性和稳定性是化妆品必须具备的条件,其中,安全性是化妆品监督管理中最受关注的问题,微生物安全作为化妆品卫生安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备受关注。
为了保障化妆品的微生物安全,我国从1987年开始,先后制订并颁布了《化妆品卫生标准》(GB7916-87)、《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GB7918.1-7918.5-87)、《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1年)、《化妆品卫生规范》(1999年发布,2002年、2007年两次修订)直至2015年的《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出台,是化妆品质量安全规范的里程牌,规范规定了菌落总数、粪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与酵母等五项微生物指标和相应的检验方法,同时规定眼部化妆品、口唇化妆品和儿童化妆品菌落总数不得大于500cfu/mL或500 cfu /g,其它化妆品菌落总数不得大于1000 cfu /mL或1000 cfu /g,每克或每毫升产品中不得检出粪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化妆品中霉菌和酵母菌总数不得大于100 cfu /mL或100 cfu /g。自国家各项标准颁布以来,各省市卫生监督机构历年来的监测结果显示,微生物指标存在着一定比例的超标是普遍的问题,主要是菌落总数超标,其次是粪大肠杆菌、霉菌与酵母,较少有国家监控的致病菌检出。
二、微生物污染的来源及预防与控制
化妆品成份复杂,含有的许多营养物质是微生物生长的良好培养基,在化妆品的整个生产过程中,从原料进厂,经过多道工序加工,到最后包装成成品,期间各种各样的因素均有可能导致微生物的污染。分析化妆品生产过程中微生物污染的来源,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对于保证产品质量是非常必要的。
(一)原料
化妆品是由各种原料经过一定的配比和设备加工后形成的混合物,目前国际化妆品成分词典和手册中收录了具有INCI名称的化妆品原料超过19000个,我们国家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包含8783种化妆品原料,其种类繁多,性能各异。有乳化剂、表面活性剂、增稠剂、润肤剂、成膜剂、防腐剂、抗过敏剂、着色剂、抗氧化剂、动植物提取物、防晒活性物、维生素类、香精香料等。在这些原材料中,天然的动植物成份及其提取物等,极易受到微生物的污染;其次被微生物污染可能性大的原料还有增稠剂、成膜剂、表面活性剂稀溶液等。相对而言,油脂类、高级脂肪酸类、醇类、香料、酸、碱等原料被微生物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化妆品生产过程中有加热工序的产品,如加热至85~90℃,保温1h,可杀灭绝大部分细菌(芽孢菌属除外),对于在加工过程不能加热的原料,如已确定其含菌量较大,可采用适当的方法(如辐照灭菌)事先处理。已检验合格的原料在贮存时应遵循以下几点要求:所有原料离地存放;原料仓库保持清洁并定期进行消毒;仓库保持恒定的温度与湿度(并进行监测);液体原料密封保存;各批原料按日期顺序使用(先进先出),减少贮存时间;当原料贮存期较长时,应先检验微生物指标,合格后再使用。
(二)水
水作为化妆品生产中最主要的原料,在整个化妆品生产过程中所占的地位极其重要,一般化妆品配方中水的比例大约为30%~70%,工艺生产中水的用量更大。虽然《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规定化妆品生产用水要符合生活饮用水的标准,但普通的生活饮用水中含有一定量的Ca2+、Mg2+、Fe3+、Mn2+、Na+等离子以及有机物和微生物,不宜用于制造化妆品。随着科学技术的飞跃发展,各种水质纯化技术飞速发展,活性炭吸附过滤、微滤(MF)、超滤(UF)、纳滤(NF)、离子交换、反渗透(RO)、电渗析(ED)等技术的单独或组合应用,可以得到符合化妆品生产用水要求的纯水或超纯水(电导率≤4.3μs/cm)。
但是必须指出,经过离子交换或反渗透等方法处理的纯水或超纯水中,仍有一定数量的微生物存在,必须对其进行消毒灭菌處理,常用的方法有紫外线消毒(分为浸入式和过流式)、臭氧杀菌、煮沸灭菌和化学消毒剂消毒。
(三)设备与管道
化妆品的生产设备包括乳化锅、贮罐、管道(包括阀门、接头、流量计)、过滤器、输送泵和灌装机等,大多数化妆品生产企业产品种类繁多,设备一般为多种产品共用,由于产品之间的特性不一,加之设备和管道拆卸较麻烦,难以完全清洗消毒,设备和管道上容易滋生微生物,产品流经时会不断被污染。
要杀灭生产设备及管道中的微生物,首先必须将设备和管道清洗干净,彻底去除粘附的污垢,以免污垢成为微生物的滋养源和保护伞,影响消毒灭菌的效果。针对不同类型的设备,可分别采用浸泡、高压喷雾、局部拆卸清洗、高压冲洗和内部循环清洗等一种或几种清洗方法,对于设备和管道中较难清除的沉积物和粘附污物则需要浸泡、溶解、加热并结合机械作用才能去除,特别是处于死角的残留物,需要拆卸后方可清除干净,而这些残留物正是滋生微生物的重要来源,容易积存残留物的地方包括阀门、出口和入口、过滤器、灌装机的活塞和输送泵等。
设备和管道清洗后必须进行消毒,常用的消毒方法有高温消毒和化学消毒。高温消毒分为蒸汽消毒和热水消毒,采用高温消毒时,被消毒的设备必须是耐高温的。消毒的效果与接触时间有关,如果采用蒸汽消毒,敞口容器消毒一般需要30min,如果是耐压容器,使用蒸汽高压消毒,接触时间可适当缩短至5~15min。蒸汽消毒的优点是效果好、消毒后不需冲洗;缺点是能源消耗较大,要有蒸汽发生源。若采用热水消毒,用90℃的热水进行循环消毒,对管道消毒较合适。化学消毒是利用各种化学消毒剂进行消毒,是一种冷消毒,不需加热。常用于化妆品管道与设备的化学消毒剂有乙醇、二氧化氯、过氧乙酸、次氯酸钠等。采用化学消毒剂对设备和管道进行消毒,必须充分了解设备的材质和消毒剂的性能,按照合适的消毒剂浓度和作用时间,保证消毒效果。同时消毒完成后需进行重新清洗,若冲洗不彻底可能会有残留带入产品中,所以选用方法时必须对消毒规程和方法进行验证后方可采用。另外,为了避免长期使用单一的消毒剂造成微生物对消毒剂产生抗药性,设备消毒最好有较长远的计划,轮流使用不同种类的消毒剂,并对消毒剂和消毒方法进行验证,确保所使用的消毒方法和消毒剂能有效消毒。 (四)包装物
化妆品的内容物因包装物和附件而感染微生物的情況是屡见不鲜,包装物生产厂家的卫生环境未必能保证容器在生产、贮存和运输过程中的清洁卫生,因此包装容器在使用前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一般玻璃容器消毒方法:1、用去离子水清洗;2、消毒剂浸泡10min左右;3、用去离子水再清洗一遍;4、将洗好的包装容器口朝下放在筐里,运到烘干室烘干;5、将烘干后的包装容器运到无菌室,口朝上,分别用臭氧灭菌和紫外灯照射30min灭菌后备用。其它不能用于清洗的包装可采用洁净空气吹洗,再运到无菌室,分别采用臭氧灭菌和紫外灯照射30min灭菌后备用。
(五)生产环境
空气中含有各种各样的微生物,可在化妆品的制造、静置、灌装、包装等环节对产品造成污染,所以化妆品生产车间的空气必须经过清洁处理。由于化妆品厂房设计没有专门的规范,所以我们可以参考已有的《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08),目前大多数化妆品厂都是参照制药的GMP标准,达到《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的要求:半成品储存间、灌装间、清洁容器储存间、更衣室空气中细菌总数应≤1000cfu/立方米,灌装间工作台面表面细菌菌落总数应≤20cfu/平方厘米。建议在生产车间安装含低、中、高效过滤网的空气过滤系统,使进入车间的空气达到洁净的要求;同时还应在车间安装紫外线灯,每天开始生产前照射30min进行消毒;定期采用臭氧发生器发生的臭氧对生产车间的空气进行消毒,可以保证较高的空气洁净度,大大减少产品被空气中的微生物污染的危险。目前,也有很多有能力的企业配套NICOLER动态杀菌设备,可以在人员上班过程中,同步对车间空气进行消毒,这也是车间空气灭菌的一个趋势。
(六)操作人员
正常人的皮肤、手、毛发、衣服、鞋等均带有大量的微生物,参与生产的操作人员是化妆品生产过程中不容忽视的污染源,《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规定:工人手表面细菌菌落总数应≤300cfu/只手,并不得检出致病菌。为了预防这类污染,操作人员在生产操作过程中应注意如下几项:1、进入生产车间之前穿戴洁净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口罩、手套等;2、每次进入有洁净要求的区域开始工作时,都应彻底洗手消毒;3、每次完成不卫生的动作或工作后,应彻底洗手消毒方可继续作业;4、患有皮肤病、化脓性疾病、手指创伤或伤风感冒的人员应暂时调离与内容物直接有关的工作岗位;5、生产操作人员不得带首饰、手表以及染指甲、留长指甲,以免对产品造成污染。
三、结束语
总之,微生物的预防和控制是一项较大的系统工程。由于微生物无处不在,是我们用肉眼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在化妆品的生产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的疏忽,都有可能导致企业在其它方面的投资与努力白费。只有全面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从原料、设备、工艺、包装、环境、人员等各方面严格控制,同时做好各环节微生物的监测,才能充分保障化妆品的微生物安全。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S].2007.
[2]黄儒强.《化妆品生产良好操作规范(GMPC)实施指南》[S].化学工业出版社,2009,(1).
[3]赵同刚.《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版)》[S].北京:军事医学科学出版社,2007,(3).
[4]国家食品药监督管理总局.《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S].2015.
[5]方洪添,谢志杰.《化妆品生产许可新政实施指南》[J].羊城晚报出版社,2016,(4).
[6]陈家骥.《化妆品生产过程中微生物的控制》[J].《牙膏工业》,2000(1).
关键词:化妆品;微生物;预防;控制
一、化妆品微生物安全现状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美丽的追求越来越高,化妆品日益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消费品,安全性、实用性、功效性和稳定性是化妆品必须具备的条件,其中,安全性是化妆品监督管理中最受关注的问题,微生物安全作为化妆品卫生安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备受关注。
为了保障化妆品的微生物安全,我国从1987年开始,先后制订并颁布了《化妆品卫生标准》(GB7916-87)、《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GB7918.1-7918.5-87)、《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1年)、《化妆品卫生规范》(1999年发布,2002年、2007年两次修订)直至2015年的《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出台,是化妆品质量安全规范的里程牌,规范规定了菌落总数、粪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与酵母等五项微生物指标和相应的检验方法,同时规定眼部化妆品、口唇化妆品和儿童化妆品菌落总数不得大于500cfu/mL或500 cfu /g,其它化妆品菌落总数不得大于1000 cfu /mL或1000 cfu /g,每克或每毫升产品中不得检出粪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化妆品中霉菌和酵母菌总数不得大于100 cfu /mL或100 cfu /g。自国家各项标准颁布以来,各省市卫生监督机构历年来的监测结果显示,微生物指标存在着一定比例的超标是普遍的问题,主要是菌落总数超标,其次是粪大肠杆菌、霉菌与酵母,较少有国家监控的致病菌检出。
二、微生物污染的来源及预防与控制
化妆品成份复杂,含有的许多营养物质是微生物生长的良好培养基,在化妆品的整个生产过程中,从原料进厂,经过多道工序加工,到最后包装成成品,期间各种各样的因素均有可能导致微生物的污染。分析化妆品生产过程中微生物污染的来源,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对于保证产品质量是非常必要的。
(一)原料
化妆品是由各种原料经过一定的配比和设备加工后形成的混合物,目前国际化妆品成分词典和手册中收录了具有INCI名称的化妆品原料超过19000个,我们国家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包含8783种化妆品原料,其种类繁多,性能各异。有乳化剂、表面活性剂、增稠剂、润肤剂、成膜剂、防腐剂、抗过敏剂、着色剂、抗氧化剂、动植物提取物、防晒活性物、维生素类、香精香料等。在这些原材料中,天然的动植物成份及其提取物等,极易受到微生物的污染;其次被微生物污染可能性大的原料还有增稠剂、成膜剂、表面活性剂稀溶液等。相对而言,油脂类、高级脂肪酸类、醇类、香料、酸、碱等原料被微生物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化妆品生产过程中有加热工序的产品,如加热至85~90℃,保温1h,可杀灭绝大部分细菌(芽孢菌属除外),对于在加工过程不能加热的原料,如已确定其含菌量较大,可采用适当的方法(如辐照灭菌)事先处理。已检验合格的原料在贮存时应遵循以下几点要求:所有原料离地存放;原料仓库保持清洁并定期进行消毒;仓库保持恒定的温度与湿度(并进行监测);液体原料密封保存;各批原料按日期顺序使用(先进先出),减少贮存时间;当原料贮存期较长时,应先检验微生物指标,合格后再使用。
(二)水
水作为化妆品生产中最主要的原料,在整个化妆品生产过程中所占的地位极其重要,一般化妆品配方中水的比例大约为30%~70%,工艺生产中水的用量更大。虽然《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规定化妆品生产用水要符合生活饮用水的标准,但普通的生活饮用水中含有一定量的Ca2+、Mg2+、Fe3+、Mn2+、Na+等离子以及有机物和微生物,不宜用于制造化妆品。随着科学技术的飞跃发展,各种水质纯化技术飞速发展,活性炭吸附过滤、微滤(MF)、超滤(UF)、纳滤(NF)、离子交换、反渗透(RO)、电渗析(ED)等技术的单独或组合应用,可以得到符合化妆品生产用水要求的纯水或超纯水(电导率≤4.3μs/cm)。
但是必须指出,经过离子交换或反渗透等方法处理的纯水或超纯水中,仍有一定数量的微生物存在,必须对其进行消毒灭菌處理,常用的方法有紫外线消毒(分为浸入式和过流式)、臭氧杀菌、煮沸灭菌和化学消毒剂消毒。
(三)设备与管道
化妆品的生产设备包括乳化锅、贮罐、管道(包括阀门、接头、流量计)、过滤器、输送泵和灌装机等,大多数化妆品生产企业产品种类繁多,设备一般为多种产品共用,由于产品之间的特性不一,加之设备和管道拆卸较麻烦,难以完全清洗消毒,设备和管道上容易滋生微生物,产品流经时会不断被污染。
要杀灭生产设备及管道中的微生物,首先必须将设备和管道清洗干净,彻底去除粘附的污垢,以免污垢成为微生物的滋养源和保护伞,影响消毒灭菌的效果。针对不同类型的设备,可分别采用浸泡、高压喷雾、局部拆卸清洗、高压冲洗和内部循环清洗等一种或几种清洗方法,对于设备和管道中较难清除的沉积物和粘附污物则需要浸泡、溶解、加热并结合机械作用才能去除,特别是处于死角的残留物,需要拆卸后方可清除干净,而这些残留物正是滋生微生物的重要来源,容易积存残留物的地方包括阀门、出口和入口、过滤器、灌装机的活塞和输送泵等。
设备和管道清洗后必须进行消毒,常用的消毒方法有高温消毒和化学消毒。高温消毒分为蒸汽消毒和热水消毒,采用高温消毒时,被消毒的设备必须是耐高温的。消毒的效果与接触时间有关,如果采用蒸汽消毒,敞口容器消毒一般需要30min,如果是耐压容器,使用蒸汽高压消毒,接触时间可适当缩短至5~15min。蒸汽消毒的优点是效果好、消毒后不需冲洗;缺点是能源消耗较大,要有蒸汽发生源。若采用热水消毒,用90℃的热水进行循环消毒,对管道消毒较合适。化学消毒是利用各种化学消毒剂进行消毒,是一种冷消毒,不需加热。常用于化妆品管道与设备的化学消毒剂有乙醇、二氧化氯、过氧乙酸、次氯酸钠等。采用化学消毒剂对设备和管道进行消毒,必须充分了解设备的材质和消毒剂的性能,按照合适的消毒剂浓度和作用时间,保证消毒效果。同时消毒完成后需进行重新清洗,若冲洗不彻底可能会有残留带入产品中,所以选用方法时必须对消毒规程和方法进行验证后方可采用。另外,为了避免长期使用单一的消毒剂造成微生物对消毒剂产生抗药性,设备消毒最好有较长远的计划,轮流使用不同种类的消毒剂,并对消毒剂和消毒方法进行验证,确保所使用的消毒方法和消毒剂能有效消毒。 (四)包装物
化妆品的内容物因包装物和附件而感染微生物的情況是屡见不鲜,包装物生产厂家的卫生环境未必能保证容器在生产、贮存和运输过程中的清洁卫生,因此包装容器在使用前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一般玻璃容器消毒方法:1、用去离子水清洗;2、消毒剂浸泡10min左右;3、用去离子水再清洗一遍;4、将洗好的包装容器口朝下放在筐里,运到烘干室烘干;5、将烘干后的包装容器运到无菌室,口朝上,分别用臭氧灭菌和紫外灯照射30min灭菌后备用。其它不能用于清洗的包装可采用洁净空气吹洗,再运到无菌室,分别采用臭氧灭菌和紫外灯照射30min灭菌后备用。
(五)生产环境
空气中含有各种各样的微生物,可在化妆品的制造、静置、灌装、包装等环节对产品造成污染,所以化妆品生产车间的空气必须经过清洁处理。由于化妆品厂房设计没有专门的规范,所以我们可以参考已有的《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08),目前大多数化妆品厂都是参照制药的GMP标准,达到《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的要求:半成品储存间、灌装间、清洁容器储存间、更衣室空气中细菌总数应≤1000cfu/立方米,灌装间工作台面表面细菌菌落总数应≤20cfu/平方厘米。建议在生产车间安装含低、中、高效过滤网的空气过滤系统,使进入车间的空气达到洁净的要求;同时还应在车间安装紫外线灯,每天开始生产前照射30min进行消毒;定期采用臭氧发生器发生的臭氧对生产车间的空气进行消毒,可以保证较高的空气洁净度,大大减少产品被空气中的微生物污染的危险。目前,也有很多有能力的企业配套NICOLER动态杀菌设备,可以在人员上班过程中,同步对车间空气进行消毒,这也是车间空气灭菌的一个趋势。
(六)操作人员
正常人的皮肤、手、毛发、衣服、鞋等均带有大量的微生物,参与生产的操作人员是化妆品生产过程中不容忽视的污染源,《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规定:工人手表面细菌菌落总数应≤300cfu/只手,并不得检出致病菌。为了预防这类污染,操作人员在生产操作过程中应注意如下几项:1、进入生产车间之前穿戴洁净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口罩、手套等;2、每次进入有洁净要求的区域开始工作时,都应彻底洗手消毒;3、每次完成不卫生的动作或工作后,应彻底洗手消毒方可继续作业;4、患有皮肤病、化脓性疾病、手指创伤或伤风感冒的人员应暂时调离与内容物直接有关的工作岗位;5、生产操作人员不得带首饰、手表以及染指甲、留长指甲,以免对产品造成污染。
三、结束语
总之,微生物的预防和控制是一项较大的系统工程。由于微生物无处不在,是我们用肉眼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在化妆品的生产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的疏忽,都有可能导致企业在其它方面的投资与努力白费。只有全面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从原料、设备、工艺、包装、环境、人员等各方面严格控制,同时做好各环节微生物的监测,才能充分保障化妆品的微生物安全。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S].2007.
[2]黄儒强.《化妆品生产良好操作规范(GMPC)实施指南》[S].化学工业出版社,2009,(1).
[3]赵同刚.《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版)》[S].北京:军事医学科学出版社,2007,(3).
[4]国家食品药监督管理总局.《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S].2015.
[5]方洪添,谢志杰.《化妆品生产许可新政实施指南》[J].羊城晚报出版社,2016,(4).
[6]陈家骥.《化妆品生产过程中微生物的控制》[J].《牙膏工业》,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