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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二十年中,学术界至少有过两次关于中西文化的大讨论,其成绩是为大家所公认。不无遗憾的是,有关中国传统文化特质的讨论,绝少有人系统地论述到古代的礼乐文明。作为举世闻名的礼仪之邦,这种现象令人多少感到不解。
中国传统文化经过五千多年的发展,形成了丰富而庞大的体系。它的核心是什么?1983年,著名历史学家钱穆先生在接见美国学者邓尔麟时说:中国文化的特质是“礼”,“西方语言中没有‘礼’的同义词;它是整个中国人世界里一切习俗行为的准则,标志着中国的特殊性”。钱先生的见解十分精辟,我完全赞同。事实上从古代中国的家庭到家族、国家,都是按照“礼”的原则建立起来的。从国家典制到人们的服饰、建筑、行为方式等等,无不贯穿着礼的精神。看不到这一点,就无法从本质上把握古代中国的文化,也就不能真正认识中国传统文化。
礼乐文明在中国出现,是历史的进步。王国维先生在《殷周制度论》中说:“中国政治与文化之变革,莫剧于殷周之际。”殷、周之际是中国社会从神权时代走向人本主义时代的重大转折时期。在殷墟考古遗址中,精美绝伦的青铜器与成千上万的卜用甲骨共存,可见在高度发达的殷代物质文明之上,耸立着一个事事占卜、迷信鬼神的精神世界。物质与精神严重失衡。人,尤其是社会下层的人,似乎是为着鬼神而活着,或者以毕生的精力和智慧为鬼神打造祭器,或者随时把生命和鲜血变做祭坛上的供品。人祭(用活人做祭品)、人殉(用活人殉葬)的盛行,表明人没有自身的价值可言。牧野之战,使偏处一隅的小邦周国竟然在朝夕之间推翻了强盛显赫的商王朝,事态的发展如此迅速,连周人自己也感到惊讶。“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如何避免重蹈殷商的覆辙,成为周初政治家面前的重大课题。周公总结商亡的历史教训,认为根本原因是商王失德滥罚。为了周的长治久安,周公提出了“明德慎罚”,也就是实行“德政”的政治纲领,要求统治者“无于水监,当于民监”,把人民的反应作为为政得失的标志;又说“天聪明自我民聪敏,天明畏(威)自我民明威”,将人民的意志看作是上天的意志的体现,所以,为政治国,要以人为本。从《尚书》可知,周公所说的“民”,包括社会下层的“小民”在内。在中国历史上,人的价值第一次被从理论上得到论证,政治思想出现了关键性的转折,人祭、人殉逐步被废止,这无疑是一次重要的飞跃。
“德”是潜存于人心,是理想的美好品性,但它的内涵很抽象,没有明确的重心。孔子赞美周公的德政思想并加以发展,他每每用“仁”字来置换“德”字,并解释说“仁者,爱人”,有德之人就是爱人之人,从而使“德政”的指向更加鲜明。在孔子看来,所谓德政就是对社会、家庭、人民的关爱之政。有国有家者的“德”,应该体现在国政、家政和自己的言语举止中。人非圣贤,德性不会与生俱来,需要经过砥砺和涵养才会逐步形成。为了便于人们修养德性,孔子把周代相传的冠、婚、丧、祭、飨、射、朝、聘等礼仪,改造成为一套道德行为的规范,统称为“礼”。使人们在揖让进退之际,增益其德。如能久习而成性,则庶几乎近于德。因此,礼的功能,从大处而言,是要推行仁政;从小处而言,是要造就德性充盈的君子。
礼之所以合理,正如《礼记》所说“礼缘人情而作”,它是基于人情而制定的。儒家从人本主义出发,提出治理人民的前提是尊重人性。郭店楚简中的《性自命出》篇说:“性自命出,命自天降。”与《中庸》“天命之谓性”之说如出一辙,人性是天赋予的自然属性,理应得到尊重。另一篇《尊德义》说:“圣人之治民,民之道也。禹之行水,水之道也。造父之御马,马之道也。后稷之艺地,地之道也。莫不有道,人道为近。”即使是禹、造父、后稷那样的人杰,也必须顺从其治理的对象的天性,才能获得成功,何况是治理作为万物之灵的人类。人性的流露,表现为喜、怒、哀、乐之情。只有充分注意到人民的好恶之情,社会才能长治久安。但是,这并不等于说人性可以不受制约,可以纵情放任,那样无异于将人类等同于动物。人的好恶之情的缺乏或者过度,同样不利于社会的安定。儒家认为,人与动物的重要区别在于,人有思维能力,能够用理智控制自己的情感。只有健康的情感,是社会和谐、进步的保证。人的情感应该与天道(大自然)一样,处在阴阳和谐的“至中”境界。但是人性不能自发企及于至中之地,因此需要礼(各种仪式节文)来引导人性,使之合于天道,这是儒家礼治主义的根本要旨之所在。儒家所提倡的父子、君臣、夫妇、长幼、朋友五伦,无一不根于人性。清人凌廷堪在他的《复礼》篇中论述圣人之道说,“圣人舍礼无以为教也,贤人舍礼无以为学也”,认为贯穿三代之治的,无非是一个“礼”字,可谓深得儒家思想之大要。
礼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东方文化的特色大多渊源于此,已经略如上述。但是学术界对礼文化的发掘却是相当的薄弱。令人感到振奋的是,邹昌林先生的博士论文《中国礼文化》的出版,并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与好评。邹昌林先生长年从事中国古代礼学研究,成果丰硕。此书是“文革”后少数几部系统研究中国古代礼文化的专著之一。作者从宏观上对中国古礼的起源与整合,古礼的类别、结构、功能、价值形成过程及其特色,作了系统的论述,书中新见迭出,读之令人欣喜。希望此书的出版,能引起学术界研究中国礼文化的进一步升温。
平心而论,邹书如能将礼文化扩展为礼乐文化,则更能揭示传统文化的特色。《乐记》将礼、乐、刑、政作为实现王道的要素相提并论,认为“致礼乐之道,举而错之,天下无难矣”,有其深意。儒家的礼文化与乐文化相辅相成。儒家理论中的乐,有丰富的内涵,不能简单地理解为音乐,至少包含以下几个层次。
首先,乐是人性的体现。人类喜爱的是乐音,是与噪声相对而言的。知声而不知音,就与禽兽无别。乐为心声,《乐记》说:“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声成文,谓之音。”诗言志,歌咏声,舞动容,三者是性情递升的必然表现。人不能无乐,乐不能无形。有形而无道,就不能不乱。所以,君子应该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对情感的节制,礼偏重于行为,乐则偏重于内心,两者不可分割。
其次,乐是教化之具。中国上古有采风的传统,君王在巡察境内四方时,地方官要展示当地流行的乐歌。考察民歌,可以知道地方官的志向,以及民风的正邪。郑卫之声、桑间之音,一定是乱国之君所好。所以《吕氏春秋·音初》篇说,“盛衰、贤不肖,君子小人,皆形于乐,不可隐匿”。随行的官员记录下好的民歌(即所谓“采风”),带回去推广,这是“乐教”的萌芽。《诗经》的国风,就是十五国的民歌。
纯正无邪的乐章,其声快乐而不放任,节奏感人至深,可以化民成俗,使人心向善,邪气便无从接近。乐教是使人民接受良好影响的最便捷有效的途径,《礼记》说“移风易俗,莫善于乐”,所以圣人寓教于乐。儒家用乐体现亲疏、贵贱、长幼、男女之道,所以许多礼仪都配有寓意深长的乐曲。《乐记》说:“乐在宗庙之中,君臣上下同听之则莫不和敬;在族长乡里之中,长幼同听之则莫不和顺;在闺门之内,父子兄弟同听之则莫不和亲。”孔子倡导乐教,把它作为“六艺”之一,列入教育科目,要求学生“礼乐不可斯须去身”,可谓意味深长。
第三,“音乐通乎政”,乐与治道密切相关。君子乐得其道,小人乐得其欲。以道制欲,则乐而不乱;以欲忘道,则惑而不乐。所以,治世之音安而乐,其政和谐;乱世之音怨而怒,其政乖戾;亡国之音哀而思,其民困弊。儒家认为,只有盛德之帝才有盛乐,如黄帝有《咸池》,颛顼有《承云》,帝喾有《唐歌》,帝尧有《大章》,舜有《九招》、《六列》、《六英》之乐,即所谓“王者功成作乐,治定制礼”。惟其如此,古天子用乐章奖赏有功德于民者,大禹治水,勤劳天下,于是舜命皋陶作《夏迭》九章;汤商伐桀,黔首安宁,汤命伊尹作《大护》之舞、《晨露》之歌;武王克商,乃命周公作《大武》。所以子夏说:“纪纲既正,天下大定。天下大定,然后正六律,和五声,弦歌诗颂,此之谓德音;德音之谓乐。”
儒家认为,与民同乐,才是真正的乐。而无道昏君不然,夏桀、殷纣作侈乐、造大鼓,不中律吕,糜费国力,闻之令人心气惊骇,意念摇荡,致使君臣失位,父子失处,夫妇失宜,人民呻吟,还有何乐可言?所以,只有君子能懂得乐。君子审声而知音,审音而知乐,审乐而知政,治国之道尽在其中。礼乐皆得,谓之有德,所以古人说:“乐者德之华也。”
儒家关于乐的理论,是礼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需要学界作深入的发掘和研究,离开乐来谈论礼文化,则礼文化就是不完整的,不知邹君以为然否?当然,乐文化的体系也相当庞大,非一日之功可成。礼乐文化的深入研究,也绝非一篇博士论文所能包容,这是我们不能苛求于邹君的。
近些年来在西方文化的冲击之下,传统文化的流失日甚一日,长此以往,五千年中华文明何在?不能不令人心忧。有感于此,有识之士为保护传统文化多有举措。但就目前的情况而言,这些举措大多处于自发的、无序的状态,而且主要集中在感官所及的范围,如民间工艺、古建筑、饮食文化、戏曲等等,仅仅如此,不足以有效地捍卫中华民族的固有文化。在笔者看来,当务之急是要建立文化战略,包括从整体上深入论证传统文化,研究如何保护其合理的内核,如何使优秀的传统文化与现实社会相结合,如何回应西方文化的冲击等等,它不仅直接关系到民族文化的未来走向,而且有利于增强民族凝聚力,其重要性不亚于国家经济战略的实施。而如何保有中华礼乐文明的精华,提高全民族的精神文明水准,则是其中最重要的课题之一。
中国传统文化经过五千多年的发展,形成了丰富而庞大的体系。它的核心是什么?1983年,著名历史学家钱穆先生在接见美国学者邓尔麟时说:中国文化的特质是“礼”,“西方语言中没有‘礼’的同义词;它是整个中国人世界里一切习俗行为的准则,标志着中国的特殊性”。钱先生的见解十分精辟,我完全赞同。事实上从古代中国的家庭到家族、国家,都是按照“礼”的原则建立起来的。从国家典制到人们的服饰、建筑、行为方式等等,无不贯穿着礼的精神。看不到这一点,就无法从本质上把握古代中国的文化,也就不能真正认识中国传统文化。
礼乐文明在中国出现,是历史的进步。王国维先生在《殷周制度论》中说:“中国政治与文化之变革,莫剧于殷周之际。”殷、周之际是中国社会从神权时代走向人本主义时代的重大转折时期。在殷墟考古遗址中,精美绝伦的青铜器与成千上万的卜用甲骨共存,可见在高度发达的殷代物质文明之上,耸立着一个事事占卜、迷信鬼神的精神世界。物质与精神严重失衡。人,尤其是社会下层的人,似乎是为着鬼神而活着,或者以毕生的精力和智慧为鬼神打造祭器,或者随时把生命和鲜血变做祭坛上的供品。人祭(用活人做祭品)、人殉(用活人殉葬)的盛行,表明人没有自身的价值可言。牧野之战,使偏处一隅的小邦周国竟然在朝夕之间推翻了强盛显赫的商王朝,事态的发展如此迅速,连周人自己也感到惊讶。“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如何避免重蹈殷商的覆辙,成为周初政治家面前的重大课题。周公总结商亡的历史教训,认为根本原因是商王失德滥罚。为了周的长治久安,周公提出了“明德慎罚”,也就是实行“德政”的政治纲领,要求统治者“无于水监,当于民监”,把人民的反应作为为政得失的标志;又说“天聪明自我民聪敏,天明畏(威)自我民明威”,将人民的意志看作是上天的意志的体现,所以,为政治国,要以人为本。从《尚书》可知,周公所说的“民”,包括社会下层的“小民”在内。在中国历史上,人的价值第一次被从理论上得到论证,政治思想出现了关键性的转折,人祭、人殉逐步被废止,这无疑是一次重要的飞跃。
“德”是潜存于人心,是理想的美好品性,但它的内涵很抽象,没有明确的重心。孔子赞美周公的德政思想并加以发展,他每每用“仁”字来置换“德”字,并解释说“仁者,爱人”,有德之人就是爱人之人,从而使“德政”的指向更加鲜明。在孔子看来,所谓德政就是对社会、家庭、人民的关爱之政。有国有家者的“德”,应该体现在国政、家政和自己的言语举止中。人非圣贤,德性不会与生俱来,需要经过砥砺和涵养才会逐步形成。为了便于人们修养德性,孔子把周代相传的冠、婚、丧、祭、飨、射、朝、聘等礼仪,改造成为一套道德行为的规范,统称为“礼”。使人们在揖让进退之际,增益其德。如能久习而成性,则庶几乎近于德。因此,礼的功能,从大处而言,是要推行仁政;从小处而言,是要造就德性充盈的君子。
礼之所以合理,正如《礼记》所说“礼缘人情而作”,它是基于人情而制定的。儒家从人本主义出发,提出治理人民的前提是尊重人性。郭店楚简中的《性自命出》篇说:“性自命出,命自天降。”与《中庸》“天命之谓性”之说如出一辙,人性是天赋予的自然属性,理应得到尊重。另一篇《尊德义》说:“圣人之治民,民之道也。禹之行水,水之道也。造父之御马,马之道也。后稷之艺地,地之道也。莫不有道,人道为近。”即使是禹、造父、后稷那样的人杰,也必须顺从其治理的对象的天性,才能获得成功,何况是治理作为万物之灵的人类。人性的流露,表现为喜、怒、哀、乐之情。只有充分注意到人民的好恶之情,社会才能长治久安。但是,这并不等于说人性可以不受制约,可以纵情放任,那样无异于将人类等同于动物。人的好恶之情的缺乏或者过度,同样不利于社会的安定。儒家认为,人与动物的重要区别在于,人有思维能力,能够用理智控制自己的情感。只有健康的情感,是社会和谐、进步的保证。人的情感应该与天道(大自然)一样,处在阴阳和谐的“至中”境界。但是人性不能自发企及于至中之地,因此需要礼(各种仪式节文)来引导人性,使之合于天道,这是儒家礼治主义的根本要旨之所在。儒家所提倡的父子、君臣、夫妇、长幼、朋友五伦,无一不根于人性。清人凌廷堪在他的《复礼》篇中论述圣人之道说,“圣人舍礼无以为教也,贤人舍礼无以为学也”,认为贯穿三代之治的,无非是一个“礼”字,可谓深得儒家思想之大要。
礼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东方文化的特色大多渊源于此,已经略如上述。但是学术界对礼文化的发掘却是相当的薄弱。令人感到振奋的是,邹昌林先生的博士论文《中国礼文化》的出版,并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与好评。邹昌林先生长年从事中国古代礼学研究,成果丰硕。此书是“文革”后少数几部系统研究中国古代礼文化的专著之一。作者从宏观上对中国古礼的起源与整合,古礼的类别、结构、功能、价值形成过程及其特色,作了系统的论述,书中新见迭出,读之令人欣喜。希望此书的出版,能引起学术界研究中国礼文化的进一步升温。
平心而论,邹书如能将礼文化扩展为礼乐文化,则更能揭示传统文化的特色。《乐记》将礼、乐、刑、政作为实现王道的要素相提并论,认为“致礼乐之道,举而错之,天下无难矣”,有其深意。儒家的礼文化与乐文化相辅相成。儒家理论中的乐,有丰富的内涵,不能简单地理解为音乐,至少包含以下几个层次。
首先,乐是人性的体现。人类喜爱的是乐音,是与噪声相对而言的。知声而不知音,就与禽兽无别。乐为心声,《乐记》说:“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声成文,谓之音。”诗言志,歌咏声,舞动容,三者是性情递升的必然表现。人不能无乐,乐不能无形。有形而无道,就不能不乱。所以,君子应该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对情感的节制,礼偏重于行为,乐则偏重于内心,两者不可分割。
其次,乐是教化之具。中国上古有采风的传统,君王在巡察境内四方时,地方官要展示当地流行的乐歌。考察民歌,可以知道地方官的志向,以及民风的正邪。郑卫之声、桑间之音,一定是乱国之君所好。所以《吕氏春秋·音初》篇说,“盛衰、贤不肖,君子小人,皆形于乐,不可隐匿”。随行的官员记录下好的民歌(即所谓“采风”),带回去推广,这是“乐教”的萌芽。《诗经》的国风,就是十五国的民歌。
纯正无邪的乐章,其声快乐而不放任,节奏感人至深,可以化民成俗,使人心向善,邪气便无从接近。乐教是使人民接受良好影响的最便捷有效的途径,《礼记》说“移风易俗,莫善于乐”,所以圣人寓教于乐。儒家用乐体现亲疏、贵贱、长幼、男女之道,所以许多礼仪都配有寓意深长的乐曲。《乐记》说:“乐在宗庙之中,君臣上下同听之则莫不和敬;在族长乡里之中,长幼同听之则莫不和顺;在闺门之内,父子兄弟同听之则莫不和亲。”孔子倡导乐教,把它作为“六艺”之一,列入教育科目,要求学生“礼乐不可斯须去身”,可谓意味深长。
第三,“音乐通乎政”,乐与治道密切相关。君子乐得其道,小人乐得其欲。以道制欲,则乐而不乱;以欲忘道,则惑而不乐。所以,治世之音安而乐,其政和谐;乱世之音怨而怒,其政乖戾;亡国之音哀而思,其民困弊。儒家认为,只有盛德之帝才有盛乐,如黄帝有《咸池》,颛顼有《承云》,帝喾有《唐歌》,帝尧有《大章》,舜有《九招》、《六列》、《六英》之乐,即所谓“王者功成作乐,治定制礼”。惟其如此,古天子用乐章奖赏有功德于民者,大禹治水,勤劳天下,于是舜命皋陶作《夏迭》九章;汤商伐桀,黔首安宁,汤命伊尹作《大护》之舞、《晨露》之歌;武王克商,乃命周公作《大武》。所以子夏说:“纪纲既正,天下大定。天下大定,然后正六律,和五声,弦歌诗颂,此之谓德音;德音之谓乐。”
儒家认为,与民同乐,才是真正的乐。而无道昏君不然,夏桀、殷纣作侈乐、造大鼓,不中律吕,糜费国力,闻之令人心气惊骇,意念摇荡,致使君臣失位,父子失处,夫妇失宜,人民呻吟,还有何乐可言?所以,只有君子能懂得乐。君子审声而知音,审音而知乐,审乐而知政,治国之道尽在其中。礼乐皆得,谓之有德,所以古人说:“乐者德之华也。”
儒家关于乐的理论,是礼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需要学界作深入的发掘和研究,离开乐来谈论礼文化,则礼文化就是不完整的,不知邹君以为然否?当然,乐文化的体系也相当庞大,非一日之功可成。礼乐文化的深入研究,也绝非一篇博士论文所能包容,这是我们不能苛求于邹君的。
近些年来在西方文化的冲击之下,传统文化的流失日甚一日,长此以往,五千年中华文明何在?不能不令人心忧。有感于此,有识之士为保护传统文化多有举措。但就目前的情况而言,这些举措大多处于自发的、无序的状态,而且主要集中在感官所及的范围,如民间工艺、古建筑、饮食文化、戏曲等等,仅仅如此,不足以有效地捍卫中华民族的固有文化。在笔者看来,当务之急是要建立文化战略,包括从整体上深入论证传统文化,研究如何保护其合理的内核,如何使优秀的传统文化与现实社会相结合,如何回应西方文化的冲击等等,它不仅直接关系到民族文化的未来走向,而且有利于增强民族凝聚力,其重要性不亚于国家经济战略的实施。而如何保有中华礼乐文明的精华,提高全民族的精神文明水准,则是其中最重要的课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