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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银行协解人员既是银行改革的产物,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既是历史遗留的问题,也是当前存在的现实,既是个体行为,也是普遍现象。如何对待银行协解人员,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理念引导他们的诉求,缓解他们的困惑,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对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全面建成和谐、稳定的小康社会至关重要。
银行“协解人员”是指国有大型银行在股份制改革过程中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以下简称协解人员),此类人员人数超过30万。他们中的相当一部分人由于诸多原因未能实现再就业,或因家庭经济困难,或因社会保障等问题未能得到解决,而出现了大量的信访或进京越级上访事件。部分人员采取伤害他人或干扰银行正常工作秩序的极端做法,造成生命财产损失和社会的不稳定,给政府和银行带来了巨大维稳压力和维稳成本。银行协解人员所出现的问题,既是历史问题,也是现实问题。我们应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做好银行协解人员的维稳工作。
二、银行协解人员的现状及问题
银行协解人员既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也是我国国有大型银行改革的产物。我国国有银行(工、农、中、建)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和金融一体化的改革要求,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进行商业化和股份制改造,使之成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严密,经营效益良好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商业银行。为实现这一目标,工、农、中、建等大型国有银行都实施了机构压缩和减员增效,通过自主自愿,酌情补偿,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方式,解除了一部分员工与银行的劳动合同关系,使他们回归社会,走向另谋就业或自主创业之路。由于现实的诸多原因,致使相当一部分协解人员未能实现再就业,出现了经济困难,生活水平下降,未能充分享受社会保障,成为新的弱势群体,带来了新的社会问题。
(一)就业难的问题突出
客观上,由于中国人口众多,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经济、社会结构正处于转型阶段,加上全球金融危机的负面影响,造成了就业岗位减少而劳动力相对过剩的矛盾加剧。主观上,由于协解人员自身条件缺陷和期望值过高,难以实现再就业。他们当中,有一部分年龄偏大,长期从事银行工作,专业单一,难以适应和满足较高条件的就业岗位要求,难以和大学生竞争就业岗位。有一些人员由于期望值过高,在就业岗位的选择上出现了高不攀低不就的局面,成为了失业者。有的地方,由于就业机会少压力大,地方政府更多是关注大学生和农民工就业问题,而对银行协解人员的就业问题关注不够,帮助不力,使原本就业相对困难的银行协解人员,更加难以实现再就业。
(二)社会保障相对滞后
由于国有银行商业化股份制改革进程较为紧迫,超前于社会事业的各项改革,加之各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发展不平衡,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相对滞后,致使经济相对落后地区的银行协解人员,在失业、医疗、养老保障方面衔接不及时不充分,使他们未能充分享受国家的各种社会保障和福利。
(三)边缘化、弱势化问题
中国正处在经济社会转型期,改革难免出现各种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和分化,银行协解人员也就成为这一格局下的特殊群体,而且是不断被边缘化、弱势化的群体。其原因在于:一是与银行解除劳动合同之后,他们真正成为社会的人,由一名国企“白领”变成自由之人,失去了依托,缺少企业的关怀和庇护;二是由于银行是中央企业,组织上是垂直领导,解除劳动合同时得到高于地方补偿标准。当时银行与地方政府缺乏组织、政策方面的衔接,而政府也缺乏对银行协解人员在就业方面的特殊政策,加上地方企业改制有很多的工人需要安排就业,尤其是大学生和农民工就业形势较为严峻,各地方政府也就无暇顾及银行分流人员的就业问题;三是由于各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不平衡,社会对银行协解人员的关注和关爱缺失,如社区管理滞后等。由于上述原因,使银行协解人员缺少企业、政府和社会的人文关怀,最终成为孤立的边缘化的弱势群体。
(四)缺乏解决银行协解人员问题的工作机制
主要问题表现在:一是銀行协解人员不理性,不按法律法规反映他们的诉求,不按属地原则反映情况,就地解决问题,而是越级信访或越级上访,或是直接围攻银行,干扰银行的工作,以扩大影响,引起政府和社会的关注;二是各地政府信访部门对银行协解人员反映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十分有限,缺乏解决问题的内生性动力,工作流于形式,或见子打子,不了了之;三是不能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方在处理协解人员问题上,更多是采取简单说教和堵截、控制上访等消极手段,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四是银行、政府和社会之间尚未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存在互相推诿的现象,一定程度影响了解决问题的成效。
(五)银行协解人员的生存状况和诉求不尽相同,问题比较复杂
通过多年来对银行协解人员现状的了解和分析,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一类是离行人员由于年纪较轻,学历较高,适应能力较强,能够通过竞争进入行政事业单位或其他股份制银行工作,顺利实现了再就业;另一类是离行人员,尤其是中层干部,由于他们经济基础和社会关系较好,较容易实现再就业和自主创业,生活相对有保障;再一类是离行人员离行时由于年纪偏大,学历偏低,特别是人数较多的军转人员,他们就业机会较少和竞争能力较弱,失业者也较多。从信访和上访的人员来看,也有几种类型:一类是已实现了再就业,且家庭经济较好,由于他们对改革前后形成的反差(收入及福利待遇方面)过于敏感,加之离行后社会地位下降,心理落差较大,于是成为银行协解人员信访和上访的鼓动者、支持者和参与者;另一类是由于未能顺利实现再就业,家庭经济较为困难,又得不到国家和社会的救助,诉求的愿望十分强烈,他们成为群体上访的主力军,容易选择极端的诉求方式。
三、充分认识做好银行协解人员维稳工作的重要性
(一)做好银行协解人员维稳工作是实现安定团结的一项政治任务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人口大国,30多年的改革开放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使我国的综合国力明显增强,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难免出现各种利益的调整和分化,带来了新的问题和矛盾,从而影响社会的稳定。银行协解人员人数众多,分布面广,形成问题的原因比较复杂。近年来银行协解人员信访和越级上访事件有增无减,所采取的诉求方式也越来越极端,给社会、银行的安定带来了负面影响。为了实现国家长治久安,促进国有控股大型银行改革发展的顺利进行,我们必须重视和切实做好银行协解人员维稳工作。
(二)做好银行协解人员维稳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要求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富裕的重要保证。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实现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构建和谐社会关键是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银行协解人员也是中国最广大人民的一分子,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维护好落实好他们的跟本利益,使其有所为,有所养,各尽所能,各取所得,并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参与者和和谐社会的建设者。
(三)做好银行协解人员维稳工作是银行履行社会责任的职责所在
银行协解人员曾经是我国国有银行的从业人员,他们为我国银行业的改革和发展作出过不可磨灭的贡献,正是他们的离开,使我国国有银行实现减员增效,轻装上阵,顺利实现了股份制改造,成为全球最大的银行。银行作为金融企业,为我国的改革和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他们在为国家和股东创造财富的同时,也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公益事业,承担了应尽社会责任。对于为我国国有银行作出贡献的银行协解人员来说,他们面临的困难和诉求,也应该成为我国国有银行应尽的社会责任,并给予足够关注和人文关怀,并伸出援手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四)做好银行协解人员维稳工作是银行自身稳定发展的内在需要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银行业又是金融业的核心,对于我国的经济发展中发挥作用越来越重要。银行业同时也是一个经营风险的特殊企业,银行业的稳定和安全直接影响我国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和安全。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和2008年由于美国次贷危机所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对全球经济的破坏和影响可见一斑。事实已经说明,近几年由于银行协解人员不理性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已对银行的安全运营和社会稳定造成了直接的影响,并大量消耗了银行和社会的资源,带来了巨大的维稳成本。因此,做好银行协解人员的维稳工作,关系到银行自身健康发展,应引起银行的高度重视。
四、坚持科学发展观做好银行协解人员维稳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加强银行协解人员诉求的渠道建设
银行协解人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公民,也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银行协解人员的问题也是我国民生问题。民生问题无小事,因此,无论是银行、政府和社会都有责任关心银行协解人员的切身利益,关注他们的生存状况和尊重他们的合理要求,为他们创造就业机会,获得最基本的社会保障,共同分享我国改革发展的成果。同时,为他们创造一个能充分反映其诉求、心声的平台和渠道。在工作方法上,一是变堵截为疏导,要主动深入了解他们的就业、家庭、经济和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加以疏导;二是变教化为感化,既要耐心解释政策法规,规劝协解人员依法诉求,又要真心实意地为他们排忧解难,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变“人盯人”为人帮人,采取“结对子”、送温暖方式,给予协解人员更多的人文关怀。
(二)构建政府、社会、银行“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
银行协解人员数量大,层级多、分布广,银行协解人员的问题既是银行自身问题,也是社会的问题,更是民生的问题。因此,解决这一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银行、政府和社会三方合力相助,做到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要构建“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一是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实现信息沟通和信息共享;二是建立群體性信访、上访应急处置预案和快速反应机制;三是做到教育、规劝和惩戒相结合;四是以解决协解人员就业为目标和立足点,政府部门为他们提供就业培训和各尽所能的就业机会,对于自身就业有困难的人员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同时,将协解人员纳入社区管理,使他们获得更多社会关爱,参与更多的社会活动,得到更多的社会尊重。
(三)调查摸底,分类指导,突出针对性和时效性
由于协解人员的情况比较复杂,政策性强,敏感度高,在解决问题时,应当因人因地因时制宜,避免解决问题上搞一刀切。一是要做好调查摸底,建立个人档案,将协解人员的家庭住所、就业状况、家庭成员、社会关系和收入水平等信息记录在案,保持经常性的联系,进行动态监测;二是将协解人员进行分类,如就业类、创业类、失业类等类别,针对不同类别进行分类指导;三是提供就业培训,创造就业机会,解决就业难问题。在同等情况应优先安排其子女就业,为其解决后顾之忧;四是给予税收、贷款优惠政策,鼓励和帮助银行协解人员自主创业,实现自我价值;四是对于失业人员,在充分享受社会保障的同时,给予更多的人道关怀;五是对于无理取闹和谣言惑众者,加强法规教育和重点监控,必要时可依法惩戒,发挥警示作用。
(四)建立银行履行社会责任的长效机制
做好银行协解人员维稳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对于银行来说要有使命感和责任感,需要建立一个长效机制。一是在总行级成立一个常设机构,专门负责处理协解人员信访和上访的相关事宜,并指导所辖机构的开展工作;二是将协解人员维稳工作列入对所辖机构的业绩考核,实行问责制;三是建立针对协解人员救助解困专项基金,专门用于就业困难或经济困难的协解人员的人道主义救助;四是在同等条件下,建立优先安排协解人员本人或子女在银行就业的制度安排;五是对有能力、有条件、诚实守信的协解人员在创业过程中给予必要的信贷支持。
银行协解人员既是银行改革的产物,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既是历史遗留的问题,也是当前存在的现实,既是个体行为,也是普遍现象。如何对待银行协解人员,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理念引导他们的诉求,缓解他们的困惑,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对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全面建成和谐、稳定的小康社会至关重要。
银行“协解人员”是指国有大型银行在股份制改革过程中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以下简称协解人员),此类人员人数超过30万。他们中的相当一部分人由于诸多原因未能实现再就业,或因家庭经济困难,或因社会保障等问题未能得到解决,而出现了大量的信访或进京越级上访事件。部分人员采取伤害他人或干扰银行正常工作秩序的极端做法,造成生命财产损失和社会的不稳定,给政府和银行带来了巨大维稳压力和维稳成本。银行协解人员所出现的问题,既是历史问题,也是现实问题。我们应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做好银行协解人员的维稳工作。
二、银行协解人员的现状及问题
银行协解人员既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也是我国国有大型银行改革的产物。我国国有银行(工、农、中、建)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和金融一体化的改革要求,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进行商业化和股份制改造,使之成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严密,经营效益良好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商业银行。为实现这一目标,工、农、中、建等大型国有银行都实施了机构压缩和减员增效,通过自主自愿,酌情补偿,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方式,解除了一部分员工与银行的劳动合同关系,使他们回归社会,走向另谋就业或自主创业之路。由于现实的诸多原因,致使相当一部分协解人员未能实现再就业,出现了经济困难,生活水平下降,未能充分享受社会保障,成为新的弱势群体,带来了新的社会问题。
(一)就业难的问题突出
客观上,由于中国人口众多,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经济、社会结构正处于转型阶段,加上全球金融危机的负面影响,造成了就业岗位减少而劳动力相对过剩的矛盾加剧。主观上,由于协解人员自身条件缺陷和期望值过高,难以实现再就业。他们当中,有一部分年龄偏大,长期从事银行工作,专业单一,难以适应和满足较高条件的就业岗位要求,难以和大学生竞争就业岗位。有一些人员由于期望值过高,在就业岗位的选择上出现了高不攀低不就的局面,成为了失业者。有的地方,由于就业机会少压力大,地方政府更多是关注大学生和农民工就业问题,而对银行协解人员的就业问题关注不够,帮助不力,使原本就业相对困难的银行协解人员,更加难以实现再就业。
(二)社会保障相对滞后
由于国有银行商业化股份制改革进程较为紧迫,超前于社会事业的各项改革,加之各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发展不平衡,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相对滞后,致使经济相对落后地区的银行协解人员,在失业、医疗、养老保障方面衔接不及时不充分,使他们未能充分享受国家的各种社会保障和福利。
(三)边缘化、弱势化问题
中国正处在经济社会转型期,改革难免出现各种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和分化,银行协解人员也就成为这一格局下的特殊群体,而且是不断被边缘化、弱势化的群体。其原因在于:一是与银行解除劳动合同之后,他们真正成为社会的人,由一名国企“白领”变成自由之人,失去了依托,缺少企业的关怀和庇护;二是由于银行是中央企业,组织上是垂直领导,解除劳动合同时得到高于地方补偿标准。当时银行与地方政府缺乏组织、政策方面的衔接,而政府也缺乏对银行协解人员在就业方面的特殊政策,加上地方企业改制有很多的工人需要安排就业,尤其是大学生和农民工就业形势较为严峻,各地方政府也就无暇顾及银行分流人员的就业问题;三是由于各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不平衡,社会对银行协解人员的关注和关爱缺失,如社区管理滞后等。由于上述原因,使银行协解人员缺少企业、政府和社会的人文关怀,最终成为孤立的边缘化的弱势群体。
(四)缺乏解决银行协解人员问题的工作机制
主要问题表现在:一是銀行协解人员不理性,不按法律法规反映他们的诉求,不按属地原则反映情况,就地解决问题,而是越级信访或越级上访,或是直接围攻银行,干扰银行的工作,以扩大影响,引起政府和社会的关注;二是各地政府信访部门对银行协解人员反映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十分有限,缺乏解决问题的内生性动力,工作流于形式,或见子打子,不了了之;三是不能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方在处理协解人员问题上,更多是采取简单说教和堵截、控制上访等消极手段,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四是银行、政府和社会之间尚未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存在互相推诿的现象,一定程度影响了解决问题的成效。
(五)银行协解人员的生存状况和诉求不尽相同,问题比较复杂
通过多年来对银行协解人员现状的了解和分析,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一类是离行人员由于年纪较轻,学历较高,适应能力较强,能够通过竞争进入行政事业单位或其他股份制银行工作,顺利实现了再就业;另一类是离行人员,尤其是中层干部,由于他们经济基础和社会关系较好,较容易实现再就业和自主创业,生活相对有保障;再一类是离行人员离行时由于年纪偏大,学历偏低,特别是人数较多的军转人员,他们就业机会较少和竞争能力较弱,失业者也较多。从信访和上访的人员来看,也有几种类型:一类是已实现了再就业,且家庭经济较好,由于他们对改革前后形成的反差(收入及福利待遇方面)过于敏感,加之离行后社会地位下降,心理落差较大,于是成为银行协解人员信访和上访的鼓动者、支持者和参与者;另一类是由于未能顺利实现再就业,家庭经济较为困难,又得不到国家和社会的救助,诉求的愿望十分强烈,他们成为群体上访的主力军,容易选择极端的诉求方式。
三、充分认识做好银行协解人员维稳工作的重要性
(一)做好银行协解人员维稳工作是实现安定团结的一项政治任务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人口大国,30多年的改革开放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使我国的综合国力明显增强,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难免出现各种利益的调整和分化,带来了新的问题和矛盾,从而影响社会的稳定。银行协解人员人数众多,分布面广,形成问题的原因比较复杂。近年来银行协解人员信访和越级上访事件有增无减,所采取的诉求方式也越来越极端,给社会、银行的安定带来了负面影响。为了实现国家长治久安,促进国有控股大型银行改革发展的顺利进行,我们必须重视和切实做好银行协解人员维稳工作。
(二)做好银行协解人员维稳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要求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富裕的重要保证。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实现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构建和谐社会关键是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银行协解人员也是中国最广大人民的一分子,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维护好落实好他们的跟本利益,使其有所为,有所养,各尽所能,各取所得,并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参与者和和谐社会的建设者。
(三)做好银行协解人员维稳工作是银行履行社会责任的职责所在
银行协解人员曾经是我国国有银行的从业人员,他们为我国银行业的改革和发展作出过不可磨灭的贡献,正是他们的离开,使我国国有银行实现减员增效,轻装上阵,顺利实现了股份制改造,成为全球最大的银行。银行作为金融企业,为我国的改革和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他们在为国家和股东创造财富的同时,也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公益事业,承担了应尽社会责任。对于为我国国有银行作出贡献的银行协解人员来说,他们面临的困难和诉求,也应该成为我国国有银行应尽的社会责任,并给予足够关注和人文关怀,并伸出援手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四)做好银行协解人员维稳工作是银行自身稳定发展的内在需要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银行业又是金融业的核心,对于我国的经济发展中发挥作用越来越重要。银行业同时也是一个经营风险的特殊企业,银行业的稳定和安全直接影响我国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和安全。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和2008年由于美国次贷危机所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对全球经济的破坏和影响可见一斑。事实已经说明,近几年由于银行协解人员不理性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已对银行的安全运营和社会稳定造成了直接的影响,并大量消耗了银行和社会的资源,带来了巨大的维稳成本。因此,做好银行协解人员的维稳工作,关系到银行自身健康发展,应引起银行的高度重视。
四、坚持科学发展观做好银行协解人员维稳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加强银行协解人员诉求的渠道建设
银行协解人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公民,也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银行协解人员的问题也是我国民生问题。民生问题无小事,因此,无论是银行、政府和社会都有责任关心银行协解人员的切身利益,关注他们的生存状况和尊重他们的合理要求,为他们创造就业机会,获得最基本的社会保障,共同分享我国改革发展的成果。同时,为他们创造一个能充分反映其诉求、心声的平台和渠道。在工作方法上,一是变堵截为疏导,要主动深入了解他们的就业、家庭、经济和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加以疏导;二是变教化为感化,既要耐心解释政策法规,规劝协解人员依法诉求,又要真心实意地为他们排忧解难,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变“人盯人”为人帮人,采取“结对子”、送温暖方式,给予协解人员更多的人文关怀。
(二)构建政府、社会、银行“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
银行协解人员数量大,层级多、分布广,银行协解人员的问题既是银行自身问题,也是社会的问题,更是民生的问题。因此,解决这一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银行、政府和社会三方合力相助,做到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要构建“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一是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实现信息沟通和信息共享;二是建立群體性信访、上访应急处置预案和快速反应机制;三是做到教育、规劝和惩戒相结合;四是以解决协解人员就业为目标和立足点,政府部门为他们提供就业培训和各尽所能的就业机会,对于自身就业有困难的人员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同时,将协解人员纳入社区管理,使他们获得更多社会关爱,参与更多的社会活动,得到更多的社会尊重。
(三)调查摸底,分类指导,突出针对性和时效性
由于协解人员的情况比较复杂,政策性强,敏感度高,在解决问题时,应当因人因地因时制宜,避免解决问题上搞一刀切。一是要做好调查摸底,建立个人档案,将协解人员的家庭住所、就业状况、家庭成员、社会关系和收入水平等信息记录在案,保持经常性的联系,进行动态监测;二是将协解人员进行分类,如就业类、创业类、失业类等类别,针对不同类别进行分类指导;三是提供就业培训,创造就业机会,解决就业难问题。在同等情况应优先安排其子女就业,为其解决后顾之忧;四是给予税收、贷款优惠政策,鼓励和帮助银行协解人员自主创业,实现自我价值;四是对于失业人员,在充分享受社会保障的同时,给予更多的人道关怀;五是对于无理取闹和谣言惑众者,加强法规教育和重点监控,必要时可依法惩戒,发挥警示作用。
(四)建立银行履行社会责任的长效机制
做好银行协解人员维稳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对于银行来说要有使命感和责任感,需要建立一个长效机制。一是在总行级成立一个常设机构,专门负责处理协解人员信访和上访的相关事宜,并指导所辖机构的开展工作;二是将协解人员维稳工作列入对所辖机构的业绩考核,实行问责制;三是建立针对协解人员救助解困专项基金,专门用于就业困难或经济困难的协解人员的人道主义救助;四是在同等条件下,建立优先安排协解人员本人或子女在银行就业的制度安排;五是对有能力、有条件、诚实守信的协解人员在创业过程中给予必要的信贷支持。